第一节 社会概念的理解
要理解历史,就必须首先理解社会,并把握社会内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从社会概念的理解开始,从而进一步分析社会生活中的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
“社会”概念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研究中的最基本概念。但是在社会历史的研究中,人们几乎不考察这个概念的内涵及其包含的要素等。人们常常把它当作了一个理所当然的前提,而不对这个前提进行分析。于是,对于许多人来说,家庭是一个社会;一个特定的社区构成了一个社会,一个特定的政治共同体构成了一个社会;而整个人类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人们所说的社会历史常常就是指这样的社会。人们不仅会对社会的范围产生不同的理解,而且也会对社会的内涵产生不同的理解。比如把社会理解为文化共同体,或者把社会理解为一个通过经济关系结合起来的“有机体”等。对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已经预示了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不同理解。对社会概念的不同理解也预示着不同的社会历史观。
一 对马克思的社会概念的几种误解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内部,人们对马克思的社会概念也有各种不同的理解,这些不同的理解也使人们对于马克思的历史观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吉登斯曾经对三种错误的社会概念进行了分析。他所批判的这三种错误的社会概念,在人们对马克思历史观的理解中都存在。在这里,我们对这几种错误的社会概念进行分析和批判。
第一,功能主义社会概念。这种功能主义的社会概念把社会理解为各种功能要素的结合体。在马克思历史观的理解中,一些人毫不隐讳地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概念。比如,在亨利希·库诺所著的《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中,他是这样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概念的,“所以社会就是所有这些人的集合:他们在某一时期,直接或者间接地处于这样的相互关系之中。”那么这些人究竟为什么结合在一起呢?他的回答是共同劳动。他进一步说:“当人们为了满足需要(生计)的目的而相互协作又相互敌对地去劳动时,他们就要结成某种相互关系。所有这一切产自一种在劳动过程中有内在联系的相互关系的总和组成的社会结构。所有相互处于这种关系的个体组成社会。”显然,他是从发生学的维度来理解社会是如何形成的。而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人们之所以构成社会,就是要完成一种功能性的需要——维持生存、满足需要。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的形成完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源于这种功能性的需要。但是,我们不能把社会的形成归结为这种生物性的需要。如果这样来理解社会,那么人们所忽视的恰恰是人的社会性要素。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物,而不是一般生物意义上的存在物。库诺对马克思的社会概念的理解恰恰忽视了人的社会性要素。实际上,如果一群人只是为了满足生物性的需求而结合在一起,那么他们就不能构成社会,而至多是动物构成的群体。当人构成“社会”而不是动物的“群体”时,人恰恰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非血缘性的社会结合。这是一种超越自我利益而产生的结合,没有这种结合就没有社会。在这种超自我利益的结合中,道德、宗教、文化得以产生。人也因此成为人。涂尔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探讨人类社会的道德的起源的。而库诺的理解恰恰忽视了社会的这个基本要素。正是由于人们对社会的这种功能主义的理解,人们把社会比喻为“社会有机体”。当然,这不是说,把社会比喻为有机体是完全错误的,而是说,如果把它按照狭隘的功能主义的意思来理解,那么,这就错了。我们看到,有些人恰恰错误地按照功能主义的模式来理解“社会有机体”。对于他们来说,社会像有机体那样,通过同化外部环境来维持有机体的存在,并使有机体得以成熟和发展。社会的危机或许就像生物有机体的功能紊乱。
第二,结构主义的社会概念。在马克思主义者当中,从结构主义思想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的主要人物是阿尔都塞。在阿尔都塞看来,社会是多种要素决定的结构性整体。或者说,各种要素在社会中共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而这个结构中的要素的性质是由结构决定的。整个结构的发展是由所有这些要素共同决定的。这就是阿尔都塞所说的“多元决定”。在他看来,社会是由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要素组成的。这种社会概念避免了功能主义从单一的经济功能的角度理解社会的错误做法,而关注到社会中的一些非经济因素。然而,在他看来,这些社会因素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的因果关系。这样,他就否定了经济在社会结构中的决定性地位,而把社会理解为多种因素构成的结构性总体。对于他来说,即使经济在社会结构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但是结构性的强制却始终存在。这种结构性的强制从总体上规定了社会。无论是功能主义的社会概念还是结构主义的社会概念,它们都忽视了社会生活中个人的作用。
第三,本质主义的社会概念。按照这种本质主义的观点,社会包括了各种现象,但是社会中的这些现象都是由某种本质来规定的。比如,从表面上来看,人的活动都是主观的,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但是个人的这些自主选择却由背后的某种本质因素所决定。这种本质主义的社会观和功能主义的社会观一样,都“强调社会(各种类型的社会)是由连贯而一致的原则组成”。这种本质主义和功能主义一样都把社会看作是整体。但是,与本质主义不同的是,功能主义虽然也强调整体,但是,功能主义认为,整体的功能是靠每个部分发挥良好的功能来维系的。而本质主义则认为,社会作为整体,其特性存在于各个部分中,或者说,社会各个部分也具有总体的特性。因此,对于本质主义社会概念来说,不仅社会总体的运行是由其中的核心原则决定的,而且其中的每个部分也是由其中的核心原则决定的。这种本质主义的社会概念实际上就是把社会理解为一个类,具有某种共同点的类。社会就是同类人的结合。这个类的本质就决定了社会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为了生存而结合在一起,或者建立起某种关系。虽然这种本质主义也强调个人的作用,但是,这种本质主义却把个人的活动纳入类的本质之中。所有的个人都变成了类中的一员,都具有共同的本质。按照这种理论,社会是由某种本质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劳动是人的本质。正是由于劳动人类社会才会出现。而这种本质性关系就是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社会中的其他关系。
这个本质的东西就是经济因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常常运用这个原理,来把历史唯物主义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历史唯心主义区分开来。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社会上的各种现象从表面上来看是完全主观的,但是,这都是由绝对精神控制的。黑格尔把这种情况称为“理性的狡黠”。受到黑格尔影响的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的社会概念黑格尔化。人们因此断言,各种社会现象都是由其背后的经济要素所决定的。如果说绝对精神的发生过程有其内在逻辑,那么由经济要素所决定的历史过程也是有规律的。
二 西方学者对于社会的各种不同理解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解社会概念的时候强调社会是类的结合体、是结构性整体或者功能性整体,那么现代西方的社会理论则开始把社会还原到个人的行动,试图通过个人的行动来理解社会。在西方社会理论中,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等宏观社会理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也是在这样的理论氛围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宏观的社会分析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虽然也有人试图从个人的行动出发研究社会,但是,人们对社会行动的研究却走向了行为主义。这种行为主义观点既不能揭示人和人之间的社会结合,也无法解答社会总体的性质和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用微观社会理论来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就成为一些西方学者的努力方向。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就进行了这样的有益尝试。他的这个尝试实际上就是在批判功能主义和社会系统理论的基础上试图把现象学的社会概念融入他自己的社会理论中。
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舒茨和加芬克尔为代表的社会学家开创了一个不同于传统社会学的新的研究向度。传统的社会学,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功能主义都力图按照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这实际上就是把社会现象物化了,忽视了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这是因为社会现象中包含了一些人们不能用感觉器官直接感知的东西。比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在他看来,社会事实是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而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有意义的活动,由此社会学就应该研究每个人的活动的意义。他说:“社会科学的主要目标是获得对于社会事实的有序知识。我希望,这里所说的‘社会事实’被理解为在社会文化世界中所发生的事件或者对象。这个世界是具有常识思维的人们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与他们的同伴所一起经历的世界,并且在他们的多重互动关系中与他们结合在一起。”这里的社会事实不是行为主义者通过感官所观察到的行动,而是日常生活中的有意义的行动。在他看来,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世界中(这个社会文化世界也被称为生活世界),人们都把他们自己的行动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当他们反思自己的行动时,他们意识到,他们的行动是有意义的。而这个意义是他们自己赋予行动的。这种意义不是人们能够在外部观察到的,而是生活世界中相互交往的人们通过互动而理解的。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世界是他们的共同的知识库,是他们在共同的意义建构中所建立起来的。日常生活中的人们也就是借助于这种知识库而对他人行动的意义进行理解。在舒茨看来,生活中的个人不仅是研究者所观察的客体,而且也是先在于他的解释的生活世界中的存在。他与研究者共处于生活世界之中,他们是生活世界中的同伴。在这个世界中,每个人既是观察者,又是被观察的对象,既是生活世界的参与者,又是生活世界中人的活动的观察者和解释者。舒茨从生活世界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角度研究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舒茨那里,社会主要就是指日常生活中互动的人们。因此,他对于社会的研究主要是一种微观的研究。后来的“常人方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加芬克尔延续了舒茨的基本思路。与舒茨一样,他也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而这个社会事实的客观性是由社会行动者的行动所建构起来的。加芬克尔也认为,人的行动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是一种有意义的行动。如果说,舒茨强调人们在生活世界中的相互理解,那么,加芬克尔则更关注人们对于自己的活动的说明(account)。而这种“说明就是行动者解释(描述、批评以及纯化)特定社会情境的方式”。常人方法学就是要研究人们的这种说明活动以及人们提出或接受某种说明的方式。它关注人们的说明,不是要对人们之间的对话和说明进行判断,从而确定是否真实,而是要对人们之间的说明进行分析。在常人方法学看来,社会科学家对于社会事实的解释实际上也是一种说明,因此,社会科学家的这种说明也是常人方法学的分析对象。虽然,人们对常人方法学进行的社会研究究竟属于微观分析还是宏观分析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它和舒茨所进行的研究一样,都是关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社会行动的理解和说明。他们所研究的社会主要是日常生活中的个人行动,以及每个人对于这种行动的说明或者解释。我们认为,这种研究仍然集中在对于社会现象的微观研究。社会在这里主要被理解为日常生活中互动的人们。一些学者认为,“运用深入的交谈和参与性观察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能发现存在于个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如果使用其他方法,这些问题则难以发现,也许永远也不会得到注意。”
哈贝马斯吸收了舒茨的社会研究方法,特别是他对于生活世界的理解以及人们在生活世界中所存在的相互理解的关系。他吸收了自维特根斯坦以来所发展起来的语用学理论,把这些理论纳入他自己的生活世界的理论中,并借助于生活世界的理论来建构他的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现代资本主义的危机是系统侵入了生活世界。在这里,我们看到,他区分了两种不同意义上的社会概念:广义的社会和狭义的社会。广义的社会是指由政治、经济和文化要素以不同方式结合起来的整体。这个整体会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被结合起来。这两种方式分别被称为系统整合和社会整合。所谓系统整合就是社会中不同个人通过货币或者权力的媒介结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功能性整合。所谓社会整合就是指社会生活中的个人通过话语媒介的沟通、通过道德、文化等方面的要素结合起来。在他那里,狭义的社会主要是指人们之间通过话语而联系起来的生活世界。它把社会中的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排除在社会生活之外。我们可以说,哈贝马斯的社会概念吸收了结构主义的要素,也把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主义称之为意识形态)包含于社会中。当然,他与结构主义者也不完全一样。结构主义最终否定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某种普遍的原则规定着社会,而哈贝马斯则认为,这种原则是存在的,不过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这种原则是不同的。虽然,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中对功能主义理论进行了批判,否定了功能主义的社会观,但是,我们看到,哈贝马斯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功能主义的某些东西,比如他和功能主义者一样,也从功能系统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的经济活动和政治组织,把它们分别称为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对于他来说,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我们可以说,哈贝马斯对于社会的理解,吸收了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某些要素,同时又把解释社会学的东西吸收到他自己的生活世界理论中。在这里,他试图把宏观的社会分析即社会系统的分析,与微观的分析即生活世界的分析结合起来。在《交往行动理论》中,他从微观的分析开始,最后达到了对于资本主义总体现象的宏观分析。应该说,他的这个努力,符合现代社会理论研究的基本趋势,这就是把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相结合的基本趋势。他通过生活世界的理性化过程的分析来说明社会的结构化趋势,从而说明了宏观的社会结构与微观的个人行动之间的东西。当然在他那里宏观的社会结构与微观的个人行动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历史的关系,而不是社会结构内部的逻辑关系。而问题在于个人的社会行动和社会系统之间究竟有什么内在的逻辑关系,宏观的社会结构和微观的个人行动除了历史性联系之外,究竟有没有其他的关系?这些问题在哈贝马斯那里并没有得到解决。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恰恰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吉登斯的社会概念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概念。但是,吉登斯的社会概念更重视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他也把社会交往的概念纳入他的社会概念中。他所提出的结构化理论就是解决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理论。吉登斯认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素。第一,系统与场所,这里的场所是指“社会空间”或者“领土”,而系统则是社会中的在场的要素和不在场的要素的结合。在这里,吉登斯特别强调,这里的系统不应该在功能主义的意义上被理解。对于他来说,系统不能仅仅被看作是在场要素的功能总体,而且是在场与不在场要素的相互交织的结果,也就是“社会互动绵延中在场与缺场的相互‘交织’”。第二,互动的人们对社会空间拥有各种合法的权力。比如,具有利用环境获得食物、水、住所等权力。我们认为,这是吉登斯对于社会概念的理解中一个最有创意的要素。对于他来说,社会不仅仅是互动着的人群,而且还包含着人们利用社会空间的合法权力。而这种权力上的差别实际上也就导致了人们在社会空间中位置的差别。他借助于对权力关系的这种理解来解释社会中所出现的阶级和国家等现象。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他吸收了马克思的思想。这就是社会中存在着由权力关系差别所引发的阶级关系。第三,社会成员的实践活动按照一定的制度性的方式结合在一起(institutional clustering)。而这种制度性的结合是通过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来维持的。第四,社会成员具有一定的认同感,把自己看作一个共同体中的成员。如果把这几个要素结合起来,那么社会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中活动的人们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力关系,他们按照某种制度性的方式而结合在一起,都把自己看作是从属于一个共同体。或者说,社会是这样一个共同体,其中的人们在这一定的社会空间中按照制度性的方式进行着实践活动,并由此维持或再生产新的权力关系。在这里,我们看到,吉登斯不是像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那样从政治、经济、文化的宏观关系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把社会看作是这三个要素的结合体,而是从人和人之间在一定的社会空间中的活动以及他们之间的活动方式来理解社会,并分析社会空间中的权力关系。在这里,我们沿着这个思路来进一步理解社会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