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及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报告
研究解决农民失地保障问题,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问题。失地现象是伴随城市化和现代化而出现的,并且将长期存在。国际经验表明,当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30%以下时,即城市化初期,城市人口减少,征占土地缓慢;当城市人口比例上升到30%~70%时,进入城市化加速阶段,尤其城市化率在50%上下时发展最快。2008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45.6%, 1997~2007年的10年间,我国城市化率提高了1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城市人口增加两亿人,平均每年增加两千万人。这表明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加快发展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交通建设共征用农民2亿多亩耕地,按现价估值高达20万亿元,而农民从新征土地上得到的补偿总额不到5000亿元,形成了4000多万“三失”(即失地、失业、失保障)农民。农民与土地分离,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这是最大的民生问题。研究解决农民失地保障问题就是解决民生问题。在失地过程中,妇女的权益更多地受到侵害。因此,保护失地妇女权益已成为各级妇联在新形势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任务。为此,全国妇联权益部于2008~2009年开展了“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及生活状况问卷调查”。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农村失地妇女的生活现状和需求,以及她们对妇联和政府的要求和期望,为维护农村失地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本调查由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实施。
一 调查数据搜集方法
(一)问卷结构
问卷分为家庭问卷和个人问卷两部分。主要是考虑到两个因素: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在现有的家庭中,男女之间权利与责任是不对等的,家庭中分配的不均是导致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增加家庭问卷可以调查到在外打工等不在家的家庭成员的情况。
家庭问卷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的土地拥有状况,家庭的土地被征用及所得补偿款的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等。
个人问卷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拥有情况,土地被征用及征地后补偿安置状况,享受村民待遇的情况,以及生活的变化和所面临的困难等。
表1 调查内容
续表
续表
(二)问卷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及试调查
由于在征地及其补偿安置过程中,妇女土地相关权益问题非常复杂多样,为了保证问卷指标结构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在问卷设计前期,项目组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例如,聘请土地问题及其妇女权益问题专家组成专家组,召开专家座谈会,对个别专家进行访谈,在全国妇联信访处接待上访者,对失地妇女做现场观察和个案访谈,在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对男、女村民分别进行座谈等。
为了检验问卷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项目组采取电话调查的方式,在样本省进行了试调查,并到西安市未央区南康村进行了试调查。根据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修改问卷。
(三)问卷调查的抽样原则
问卷调查采取四层抽样:省级抽样、县-乡-村抽样、村内抽样和户内抽样。
1.省级抽样原则
根据5种失地类型选择5个省,即:
失地类型+经验:以浙江为例——城镇化过程失地+社会保障经验(侧重集体经济);
失地类型+经验:以江苏为例——城镇化过程失地+社会保障经验(侧重个体经济);
失地类型:以湖南为例——水库移民失地(支援国家建设的特殊情况);
经验:以广东为例——有别于全国的股田制失地安置措施,地方妇联抓住机遇从源头维权,实现制度上的创新;
经验:以陕西为例——有司法支持介入的失地补偿和安置。
2.县-乡-村抽样原则
省内抽取一个相对富裕的县(高于省内平均水平)和一个相对贫困的县(低于省内平均水平),代表省内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省内抽取的两个村至少有一个村是2006年5月以后批准征地的。
政策与安置措施:省内失地补偿安置政策具有多样性,看哪类政策模式最能代表该省的特点(如陕西省司法救济的政策模式)。另外,有些省是根据失地类型而成为样本省份的,因此政策措施也理应成为抽样的核心因素。
征地原因与失地类型:省内征地原因与失地类型具有多样性,看哪一类最能代表该省的特点。另外,有些省是根据经验而成为样本省份的,因此失地类型理应成为抽样的核心因素。
政策效果:各样本县、村或许还存在政策效果的不同(干部执行力、环境条件等),需要知道哪些原因会导致好的结果。
妇女政治参与程度高低:因为本次调查考量的是失地妇女的权益状况,所以,可以合理猜测妇女政治参与程度(如女村官所在的村,妇女自治组织影响力强等)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地方妇联的工作能力:这是决定调查执行质量的关键因素。
3.村内抽样原则
如果村里户数适当(<100户),则进行普查;如果村里户数比较多,则根据花名册随机抽取家庭。
4.户内抽样原则
家庭问卷是由调查时在家、对全家人的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填写;个人问卷是选择生月离调查日期最近的人在户内抽取一人进行填答。
二 问卷调查的抽样情况和样本回收情况
(一)抽样情况
实施中,实地情况未能严格按照研究设计进行抽样,例如湖南省的城北村和浙江省兰溪市黄店镇朱家村和太平桥村受城镇化建设影响较小,农民受征地的影响较小,对数据分析有一定的影响。
(二)样本回收情况
陕西、湖南、广东、浙江、江苏5个省总计回收问卷2943份,其中有效问卷2727份,有效率是92.7%。每个样本村回收问卷的情况见表2。
表2 各样本村回收问卷情况
三 主要发现
(一)家庭问卷中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家庭问卷中调查了每个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扩大了样本的信息量。
家庭成员的性别比例接近1∶1,年龄集中在21~60岁,婚姻状况中六成是初婚,主要收入来源是“打零工”、“集体分红”和“务农收入”,但每个省的具体情况不一样。
1.调查涉及的家庭成员
此次调查共涉及家庭成员9985名,各省的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各省调查到的家庭成员数
2.家庭成员性别比例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家庭成员中,男性的比例为50.8%,女性的比例为49.2%(见表4)。
表4 家庭成员的性别比例
各省被调查到的家庭成员其性别比例也接近1∶1(见表5)。
表5 各省调查的家庭成员的比例
3.年龄集中在21~60岁
家庭成员的年龄集中在21~60岁以及16岁以下的儿童(见表6)。
表6 家庭成员的年龄分布
各省家庭成员年龄段的分布相差不多(见表7)。
表7 各省家庭成员的年龄分布
4.婚姻状况
家庭成员中“初婚”占63.7%,“未婚”占31.0%(见表8)。
表8 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
总体来看各省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结构相似,只有广东省“再婚”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样本省份(见表9)。
表9 各省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的比例
5.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来源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来源主要是“打零工”、 “集体分红”和“务农收入”,超过1/4的家庭成员没有收入来源。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是:“打零工”(24.5%)、“集体分红”(22.6%)和“务农收入”(16.7%)。有25.8%的家庭成员没有收入来源(见表10)。
表10 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来源
各省家庭成员的收入来源差别比较大。其中广东省“打零工”比例最低,仅为6.9%,“集体分红”的比例最高,为53.8%;湖南省和江苏省“务农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35.7%和32.3%;陕西省“集体分红”的比例相对较高,为41.4%(见表11)。
表11 各省家庭成员的收入来源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二)被调查家庭拥有土地和收入来源情况
此次调查的家庭中,有一半家庭现在已经没有承包地了,家庭的经济收入来源已经不是传统的务农收入,而是依靠集体及其征地安置,如“集体分红”、 “集体补助”和“养老保险”;或者自谋出路,如“个体户”、“打零工”和“房屋出租”。
1.五成的被调查家庭全部失地
在被调查家庭中,53.1%的家庭全部失地。其中陕西被调查家庭中全部失地的比例为91.1%,广东为84.8%,江苏为40.4%,浙江为33.2%,湖南为6.2%。
2.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的变化
征地后,“务农收入”的比例大幅下降,“集体分红”、“打零工”和“个体户”等收入来源的比例大幅上升。
家庭收入来源的变化,意味着传统收入方式被打破,农民依靠集体(如“集体分红”“征地安置”等)或者依靠个人技能(如“个体户”“打零工”等)来生活。土地征收后家庭的收入来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成员享受村民待遇的情况。
(1)征地前后被调查家庭收入来源变化较大的是“务农收入”、“集体分红”和“个体户”
征地前67.6%的被调查家庭收入来源是“务农收入”,而征地后这一比例下降到36.1%;征地前被调查家庭收入来源是“集体分红”和“个体户”的比例分别为8.8%和8.6%,而征地后这一比例分别升至27.2%和11.7%。征地后比例有所上升的还有“养老保险”、 “固定工资收入”和“房屋出租”等(见表12)。
表12 所有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家庭收入的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被征地后农民的经济收入是依靠集体及其征地安置,如“集体分红”、“集体补助”和“养老保险”;或者自谋出路,如“个体户”、“打零工”和“房屋出租”。
(2)陕西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变化比较大的是“务农收入”、“集体分红”和“房屋出租”
陕西被调查家庭在征地之前家庭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务农收入”(62.1%)、“打零工”(26.5%)、“集体分红”(13.4%);征地之后家庭的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集体分红”(59.5%)、“打零工”(47.4%)和“房屋出租”(34.6%),“务农收入”的比例仅占3.0%。征地之后比例上升的还有“固定工资收入”、“个体户”和“集体补助”等(见表13)。
表13 陕西省征地前后收入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陕西被调查家庭征地之后,收入来源依靠房屋出租的比例较大。
(3)湖南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比例变化不大
湖南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比例变化幅度不大。征地之前家庭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务农收入”(85.3%)、“打零工”(71.4%)、“固定工资收入”(13.4%);征地后家庭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务农收入”(74.4%)、“打零工”(68.4%)、“个体户”(15.2%)。“集体分红”“集体补助”“养老保险”等比例变化不大(见表14)。
表14 湖南省征地前后收入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湖南是劳动力输出大省,打零工一直是主要收入来源,在征地前后比例都为70%左右。
(4)广东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比例变化较大的为“务农收入”、“固定工资收入”和“集体分红”
广东省被调查家庭在征地之前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务农收入”(56.7%)、“固定工资收入”(39.6%)、“集体分红”(21.6%);征地之后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为:“固定工资收入”(71.7%)、“集体分红”(64.9%)和“养老保险”(34.4%)。“房屋出租”在征地前后比例变化幅度也比较大(见表15)。
表15 广东省征地前后收入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征地之后广东被调查家庭享受到的集体福利较多,如“集体分红”、“养老保险”和“集体补助”。
(5)浙江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比例变化较大的是“房屋出租”和“固定工资收入”
浙江被调查家庭收入来源中,“房屋出租”和“固定工资收入”的比例在征地后下降幅度很大,“房屋出租”从49.4%下降到11.1%,主要由于被调查的杭州市蒋家街道大多数村民正处于拆迁过渡阶段,目前大多在租房,还没有回迁,所以原本的房屋出租收入大幅下降。“固定工资收入”从35.1%下降到25.5%(见表16)。
表16 浙江省征地前后收入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由于抽样原因,浙江省兰溪市抽取的是一个受征地影响小的村,所以“务农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6)江苏被调查家庭征地前后收入来源比例变化比较大的是“务农收入”、“打零工”和“房屋出租”
江苏省被调查家庭收入来源中,“务农收入”的比例从征地前的77.4%下降到了50.8%,“打零工”从51.8%上升到59.8%,“房屋出租”从8.6%上升到了18.5%。另外,“集体补助”和“养老保险”的比例上升幅度也比较大(见表17)。
表17 江苏省征地前后收入变化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三)个人问卷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个人问卷要求16岁以上的常住人口填写。此次被调查者的年龄集中在31~60岁,性别比例接近1∶1,文化程度是“初中毕业”的比例比较高,婚姻状况大都是“初婚”,主要的收入来源有“打零工”、“务农收入”和“集体分红”等。
被调查者的人口结构和实际农村劳动人口结构有些偏差,如年龄偏大,分省数据的性别比例不平衡等。年龄有偏差与调查主要在白天开展,年轻人工作或者外出打工,只剩年纪较大的人在家有关;性别有偏差有诸多因素,如女性习惯站在丈夫背后,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想法;访员也习惯让户主(即男性)填答问卷,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户内抽样等。
1.年龄集中在31~60岁
被调查者中41~50岁的比例最高,占26.1%;其次是31~40岁的,占23.4%; 51~60岁的占22.4%(见表18)。
表18 所有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
各省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相差不多(见表19)。
表19 各省被调查者年龄的分布
与各省农村劳动力的年龄分布相比,被调查者的年龄偏大,51岁及其以上的比例较高。这与调查期间年轻人外出工作或者在外打工,在家的多为年纪较大者有关(见表20)。
表20 各省劳动力人口年龄构成
2.性别比例接近1∶1
在被调查者中,女性占50.6%,男性占49.4%(见表21)。
表21 所有被调查者的性别比例
分省来看,除了湖南省和广东省被调查的性别比例接近1∶1外,其他几个省的男女比例都相差比较多,如陕西的男女比例接近1∶2(见表22)。
表22 各省被调查者性别的分布
陕西、浙江和江苏被调查者的性别比例和各省农村劳动力的性别比例有偏差(见表23)。
表23 各省劳动力人口性别构成
3.文化程度是“初中毕业”的比例最高
被调查者中文化程度是“初中毕业”的比例为35.7%,比例最高;高中及其以上的比例为16.0%,“没上过学”的比例为10.6%,可见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比较低(见表24)。
表24 所有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
各省被调查者文化程度的分布大体相同(见表25)。
表25 各省被调查者文化程度的分布
调查所涉及的5个省的劳动力人口教育程度见表26。
表26 各省劳动力人口教育程度构成
4.近九成的被调查者是“初婚”
86.3%的被调查者是“初婚”; “再婚”、“离异”和“丧偶”的比例总共为9.3%,比例较低(见表27)。
表27 被调查者的婚姻状况
在总体中这部分人的比例本来就很低,且我们在每个村不是普查,在抽样中这部分人有可能没有被调查到,导致被调查者中“再婚”、“离异”和“丧偶”的比例较低。
在各省被调查者中,均为“初婚”的比例最高。陕西和江苏被调查者中“丧偶”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7.1%和8.8%;广东“再婚”的比例比较低,仅为0.7%;湖南“离异”的比例比较低,为0.4%(见表28)。
表28 各省被调查者婚姻状况的分布
5.个人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是“打零工”、“务农收入”和“集体分红”
个人收入来源排在第一位的是“打零工”,占31.2%,排在第二位的是“务农收入”,占30.4%;排在第三位的是“集体分红”,占24.9%(见表29)。
表29 被调查者的收入来源
广东省被调查者个人收入来源中,“打零工”的比例最低,为8.4%; “集体分红”(62.6%)、“固定工资收入”(40.3%)和“养老保险”(27.6%)的比例相对较高。湖南省被调查者个人收入来源中,“打零工”(48.7%)和“务农收入”(64.5%)的比例相对较高,没有“集体分红”(见表30)。
表30 各省被调查者收入来源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6.近九成的被调查者的户口是“本村农业户口”
87.1%的被调查者是“本村农业户口”, 11.9%的被调查者是“非农业户口”,只有0.9%的被调查者是“外村农业户口”(见表31)。
表31 被调查者户口的情况
由表32可以看出,浙江省的被调查者中“非农业户口”的比例最高,为38.8%。
表32 各省被调查者户口的情况
(四)土地拥有状况
土地承包权与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男女两性土地拥有情况是否一致是判断女性权益是否受损的一个重要标准。
被调查者中有四成多的人以前有承包地,现在没有了,失地的原因大都是“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了”。有12.5%的人“从来就没有承包地”,其原因有很多种,如出生得晚、承包地已经全部被征用了、没有土地分了等。
分性别来看,女性“从来就没有承包地”和“以前有,现在没有”的比例稍微比男性高,平均拥有宅基地的面积也少于男性。女性因婚姻状况而失地的比例比男性高,如“结婚来到本村,原来村里将我的土地收回,现在这个村子不给土地”,“配偶是非农业户口/军人,户口无法迁出,村委不再给土地”。
1.总体情况
(1)四成多的被调查者失地
45.1%的被调查者目前依然有承包地,42.4%的被调查者“以前有,现在没有”, 12.5%的被调查者“从来就没有承包地”(见表33)。
表33 被调查者承包地拥有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在有承包地的被调查者中,有98.7%的人的承包地是在“本村”(见表34)。
表34 有承包地的被调查者承包地所在地
(2)失去承包地的被调查者中87.3%的人失地原因是“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了”
在“以前有,现在没有”承包地的被调查者中,87.3%的人是因为“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了”, 16.8%的人是因为“我已经转成非农业户口了,现在没有地了”(见表35)。
表35 失地的原因
2.分省的情况
(1)拥有承包地的情况
在陕西省被调查者中,“以前有,现在没有”承包地的比例最高,为75.3%;湖南该比例最低,为6.6%。湖南省被调查者中目前依然有承包地的比例最高,为91.3%;其次为浙江省,为65.8%(见表36)。
表36 各省被调查者目前土地拥有情况
(2)失地的原因
在各省失地原因中,都是“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了”所占比例最高。浙江省由于“我已经转成非农业户口了,现在没有地了”而失地的比例较高,为76.2%;江苏省该比例也较高,为23.9%。
只有在陕西省被调查者中存在“配偶是非农业户口/军人,户口无法迁出,村委不再给土地”的失地原因。陕西延安女户的问题比较严重。所谓“女户”是指配偶是非农业户口,自己是农业户口,结婚后户口留在本村,孩子户口跟随女性。延安“女户”的待遇明显比“男户”差。
只有江苏省存在“丧偶后,村里不再给我土地”的失地原因。湖南和江苏都存在“因为从外边来到本村,当时和村里有协议只落户,不分地”的失地原因。除了浙江省,其他几个省都存在由于“结婚来到本村,原来村里将我的土地收回,现在这个村子不给土地”而失地的被调查者(见表37)。
表37 各省没有承包地的人失地的原因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3.分性别的情况
(1)土地拥有情况——女性承包地在外村的比例比男性高
总体来说,男女土地拥有情况差不多,只是女性“从来就没有承包地”和“以前有,现在没有”的比例要比男性高一些(见表38)。
表38 承包地拥有情况——性别比较
女性承包地在“外村”的比例为2.4%,男性的比例为0.3%(见表39)。
表39 承包地所在地的情况——性别比较
在目前依然有承包地的被调查者中,男性平均拥有的承包地面积是0.87亩,女性平均拥有的承包地面积是0.73亩。陕西省和广东省男性平均拥有承包地的面积差不多是女性的两倍(见表40)。
表40 各省平均拥有承包地的数量——性别比较
男性平均拥有的宅基地面积是0.075亩,女性是0.063亩。只有湖南女性平均拥有宅基地的面积高于男性,其他几个省都低于男性(见表41)。
表41 各省平均拥有宅基地的数——性别比较
(2)失地的原因
男女失地的原因中排在第一位的都是“承包地全部被征用了”。
男性因为“我已经转成非农业户口了,现在没有地了”而失地的比例比女性要高。女性因“结婚来到本村,原来村里将我的土地收回,现在这个村子不给土地”和“配偶是非农业户口/军人,户口无法迁出,村委不再给土地”而失地的比例比男性高(见表42)。
表42 失地的原因——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五)土地被征用状况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征地过程中女性的权益是否更容易受到损害,受到损害的原因是什么。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两成的被调查者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原因大都是“征用的是村里的地,不是我个人的地”。女性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比例高于男性,只有女性才会出现因为婚姻而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情况,如“因为我已经出嫁了,虽然土地还在娘家,但娘家的地被征用了,娘家村委不给补偿”和“没有举行婚礼仪式,村里人不认可”。
拿到征地补偿款的人大都把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和储蓄,很少用于投资。有两成的被调查者不清楚自己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八成不清楚征地补偿款的项目,这两者中女性的比例都高于男性。平均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数额男性高于女性。
被调查者得到的安置措施包括转为城镇居民、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住房;男女被调查者在得到安置的内容上有差别。六成的被调查者对补偿、安置措施满意,其中男性满意的比例高于女性。
有一半的人不愿意转成城镇居民,原因是“转为城镇居民就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其中女性不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比例高于男性。
1.土地被征用情况
(1)43.1%的被调查者的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过
43.1%的被调查者的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过,50.6%的被调查者没有被征用过(见表43)。
表43 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情况
湖南省和广东省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的比例较低,陕西省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过的比例最高。湖南和浙江个人承包地/宅基地“没有征用过”的比例较高,这和抽样有关。陕西和广东“一直没有承包地/宅基地”的比例较高(见表44)。
表44 各省被调查者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情况
在广东省被调查的村存在着一直没有把土地承包给个人的情况。
男女被调查者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的情况相差不多。女性被调查者个人承包地和宅基地被征用过的比例为43.0%,男性为43.1%(见表45)。
表45 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情况——性别比较
(2)六成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被征用过
调查结果显示,60.1%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被征用过(见表46)。
表46 户口所在地土地被征用情况
陕西和广东省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土地被征用过的比例较高,江苏和浙江被征用过的比例较低(见表47)。
表47 各省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土地被征用情况
男女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土地被征用情况相差不多,女性为60.5%,男性为59.7%(见表48)。
表48 户口所在地土地被征用情况——性别比较
2.征地补偿款的情况
因为广东调查的地区都没有发放征地补偿款,所以此部分的计算不包含广东省。
此处的被征地人是指个人承包地/宅基地被征用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被征用的人。
(1)近八成被征地的被调查者拿到了征地补偿款
在被征地的被调查者中,有79.7%的人拿到了征地补偿款(见表49)。
表49 被征地的被调查者是否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情况
征地者拿到补偿款的比例最高的是江苏(93.6%),其次是浙江(91.4%)、陕西(69.7%)、湖南(69.4%)(见表50)。
表50 各省被征地的被调查者是否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情况
在被征地的被调查者中,女性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比例为23.9%,高于男性(见表51)。
表51 是否拿到征地补偿款——性别比较
(2)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原因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37.0%的人原因是“征用的是村里的地,没有征用我个人的地”(见表52)。
表52 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原因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原因中,陕西“因为我已经出嫁了,虽然土地还在娘家,但娘家的地被征用了,娘家村委不给补偿”所占比例为2.3%;浙江(94.4%)和湖南(60.3%)因“征用的是村里的地,没有征用我个人的地”而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比例也较高(见表53)。
表53 各省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原因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只有女性被调查者存在“因为我已经出嫁了,虽然土地还在娘家,但娘家的地被征用了,娘家村委不给补偿”和“没有举行婚礼仪式,村里人不认可”这样的原因。
男性因“征用的是村里的地,没有征用我个人的地”而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比女性高(见表54)。
表54 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原因——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3)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人的基本信息
在4个省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陕西的比例最高,为52.8%,湖南为31.3%,浙江最低(见表55)。
表55 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在各省的分布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59.5%是女性(见表56)。
表56 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性别比较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80.9%的人是“初婚”, 7.2%的人是“丧偶”(见表57)。
表57 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的婚姻状况
在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人中,女性“再婚”和“丧偶”的比例都要高于男性(见表58)。
表58 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性别与婚姻状况——性别比较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35.9%的人“是本村村民,与外村村民结婚”, 29.1%的人“是外村村民/城里人,与本村村民结婚”(见表59)。
表59 没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的联姻状况
“是外村村民/城里人,与本村村民结婚”,女性的比例高于男性;“是本村村民,与外村村民结婚”的比例男性高于女性(见表60)。
表60 结过婚的被调查者联姻状况——性别比较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96.0%的人是“本村农业户口”, 0.4%的人是“外村农业户口”(见表61)。
表61 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被调查者的户口比较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只有女性存在是“外村农业户口”的状况(见表62)。
表62 户口状况——性别比较
在有配偶,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78.0%的人配偶是“本村农业户口”, 16.8%的人配偶是“非农业户口”(见表63)。
表63 有配偶,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配偶的户口状况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女性中,配偶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的比例为25.6%;男性配偶是“非农业户口”的比例仅为4.5%(见表64)。
表64 配偶户口状况——性别比较
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其收入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打零工”(35.1%)、“集体分红”(27.9%)和“务农收入”(19.5%)(见表65)。
表65 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的收入来源
在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的收入来源中,“打零工”、“个体户”和“固定工资收入”的比例男性高于女性,“集体分红”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见表66)。
表66 收入来源——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4)超过八成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不清楚征地补偿款的项目
在八成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18.0%的人清楚征地补偿款项目,82.0%的人不清楚(见表67)。
表67 是否清楚征地补偿款的项目
陕西省被调查者不清楚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最高,为92.3%(见表68)。
表68 各省对征地补偿款的了解情况
女性不清楚征地补偿项目的比例要高于男性(见表69)。
表69 对征地补偿款项目的了解情况——性别比较
(5)在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16.2%的人不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
在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有14.0%的户主不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不是户主的人此项的比例为19.3%。而户主填答家庭问卷时,只有5.0%的人不清楚家庭总共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可见被调查者家庭的概念很强,而个人的概念很弱。在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中,男性有13.6%的人不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征地补偿款,女性此项的比例为18.8%。
在4个被调查的省份中,江苏省拿到征地补偿款的被调查者不清楚自己拿到多少补偿款的比例最低,为6.6%,其他省的比例都超过了10%。
在拿到征地补偿款的4个省中,男性平均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数额是2.198万元,女性是2.071万元,男性高于女性。浙江省拿到的征地补偿款平均数额女性(7.020万元)高于男性(5.910万元),其他3个省都是女性低于男性(见表70)。
表70 各省平均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数额
家庭成员中,男性平均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数额低于女性。男性平均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数额是0.654万元,女性是0.702万元。各省家庭成员平均拿到征地补偿款数额如表71所示。其中,浙江省的家庭女性成员平均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数额比男性要高。
表71 各省家庭成员平均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数额——性别比较
从各村的情况来看,城北村和朱家村没有征地补偿款,因为征的地很少,补偿也很少。剩下的几个村男女被调查者得到的补偿相差不多。由于城北村和朱家村的情况,导致了总体补偿款和各省两性征地补偿款相差比较大(见表72)。
表72 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数额——性别比较
(6)失地农民补偿款的主要用处是日常开支和储蓄,用于投资的比例很小
85.2%的被调查者将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家庭生活支出”, 47.8%的人用于“供子女读书”, 31.1%的人用于“看病”。用来“建房/购房”和“存入银行”的比例也比较高,用来“缴纳社会保险”、“投资”和“作为创业资金”的比例相对较低(见表73)。
表73 征地补偿款的用处
浙江省被调查者的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社会保险”、“投资”和“存入银行”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省份(见表74)。
表74 各省被调查者征地补偿款的用处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男性把征地补偿款用来“建房/购房”、“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创业资金”和“投资”的比例高于女性(见表75)。
表75 征地补偿款的用处——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3.安置情况
(1)近六成被征地的被调查者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满意
在被征地的被调查者中,有近六成的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满意,其中19.8%的人“满意”, 39.1%的人“基本满意”; 24.5%的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表示“不满意”(见表76)。
表76 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是否满意
广东被征地的被调查者“满意”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的比例最高,为28.9%;浙江“基本满意”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的比例最高,为63.4%;湖南“不满意”的比例最高,为50.8%(见表77)。
表77 各省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的满意情况
男性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的总和为59.7%,女性为58.3%,男性的比例高于女性(见表78)。
表78 对征地补偿、安置措施的满意状况——性别比较
(2)得到的安置排在前三位的是“转为城镇居民”、“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住房”
被调查者得到的安置排在前三位的是“转为城镇居民”(17.5%)、“购买社会保险”(14.8%)和“提供住房”(11.0%)。有59.2%的被调查者没有得到安置(见表79)。
表79 得到安置的情况
浙江的被调查者“转为城镇居民”(86.9%)、“购买社会保险”(45.6%)和“提供住房”(43.7%)的比例最高,没有得到安置的比例最低,为12.1%。广东省的被调查者“购买社会保险”和“投资入股”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2.4%和27.6%(见表80)。
表80 各省得到安置的情况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男性“到村办企业上班”和“提供贷款支持创业”的比例要高于女性,女性“组织外出打工”和“没有安置”的比例高于男性(见表81)。
表81 得到安置的情况——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3)五成的被调查者“不愿意”转为城镇居民
53.1%的被调查者“不愿意”转为城镇居民,19.3%的被调查者“说不清”是否愿意转(见表82)。
表82 是否愿意转成城镇居民
广东省被调查者“不愿意”转成城镇居民的比例较高(79.8%),浙江“愿意,且已经转为城镇居民”的比例最高(75.5%),湖南“愿意,还没转”的比例最高(21.9%)(见表83)。
表83 各省是否愿意转成城镇居民的情况
女性被调查者“不愿意”转成城镇居民的比例比男性高(见表84)。
表84 是否愿意转成城镇居民——性别比较
(4)不愿转成城镇居民,六成是因为“转为城镇居民就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
在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被调查者中,61.5%的人因为“转为城镇居民就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 49.9%的人因为“政府没有很好的安置,转为城镇居民后,没有收入来源”(见表85)。
表85 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原因
广东省被调查者因“转为城镇居民就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而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比例最高,为84.6%;湖南省被调查者因为“政府没有很好的安置,转为城镇居民后,没有收入来源”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比例最高,为73.9%(见表86)。
表86 各省被调查者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原因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调查结果显示,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原因男女被调查者相差不多(见表87)。
表87 不愿转成城镇居民的原因——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六)广东省土地入股情况
土地入股是被征地农民利益实现的一种比较新颖的形式。本次调查主要是了解农民股权实现的方式和农民对土地入股前景的看法。男女拥有股份的情况是一样的。股权实现方式主要是“没有被安排就业,但有分红”,超过一半的人认为现在股权的收益方式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现在觉得这种方法也不错”,对于土地前途的态度是“不担心,现在挺看好的,万一有事会有人管”。女性对土地前途表示担心的比例高于男性。
1.93.8%的家庭成员拥有土地入股的股份
在被调查的家庭成员中,有93.8%的人拥有土地入股的股份(见表88)。
表88 拥有土地入股股份的情况
男女被调查者拥有股权的比例都是94.0%(见表89)。
表89 拥有土地股份的情况——性别比较
2.75.5%的被调查者股权实现的方式是“没有被安排就业,但有分红”
调查结果显示,75.5%的被调查者股权实现的方式是“没有被安排就业,但有分红”, 18.8%的人是“被安排在土地入股的经济组织中就业,且有分红”,还有“一次性买断股权,脱离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方式(见表90)。
表90 股权收益实现方式
在被调查者中,“被安排在土地入股的经济组织中就业,且有分红”的比例男性高于女性(见表91)。
表91 股权收益实现的方式——性别比较
3.85.7%的被调查者是采用“按年分红”的分红方式
在被调查者中,85.7%的人“按年分红”, 36.8%的人“按月分红”(见表92)。
表92 分红采取的方式
在分红的被调查者中,“按月分红”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按年分红”的比例男性高于女性(见表93)。
表93 分红的方式——性别比较
4.55.3%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享有的股权收益方式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现在觉得这种方法也不错”
在被调查者中,55.3%的人认为现在享有的股权收益方式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现在觉得这种方法也不错”; 24.1%的人认为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其实自己不是很愿意”;14.7%的人认为是“自己选择的,很满意”(见表94)。
表94 是否满意现在享有的股权收益方式
认为股权收益方式是“自己选择的,很满意”的比例男性(19.1%)高于女性(11.2%);认为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其实自己不是很愿意”的比例,女性(27.0%)高于男性(20.7%);认为是“当时村里规定的,只能有这样的选择,现在觉得这种方法也不错”的比例,男女两性差异不大(见表95)。
表95 对现在享有的股权收益方式是否满意的情况——性别比较
5.近五成被调查者对土地入股的前途“不担心,现在看挺好,万一有事会有人管”
在被调查者中,46.9%的被调查者对土地入股的前途“不担心,现在看挺好,万一有事会有人管”; 53.1%的被调查者对土地入股的前途是担忧的,其中38.1%的人“担忧,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15.0%的人“担忧,也在为以后做一些打算”(见表96)。可见被调查者在土地入股上很被动,对政府有很大的依赖性。
表96 是否对土地入股的前途担忧
女性对土地入股的前途“担忧,但是也没别的办法”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见表97)。
表97 对土地入股前途担忧的情况——性别比较
(七)被调查者享受村里福利的情况
村集体成员会享受村里的一些待遇,比如集体分红、到村办企业就业、参加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等,这是农民权益的一种形式。男性在村办企业就业的比例高于女性。九成被调查者没有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男女参加职业培训的内容不同。
1.34.4%的是有集体分红的,且也已经拿到了
62.6%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村的“村集体/村委会没有分红”, 34.4%的被调查者村集体“有分红,拿到了”,只有3.0%的被调查者是村集体“有分红,没有拿到”(见表98)。
表98 被调查者拿到户口所在村村集体/村委会的分红的情况
在村集体“有分红,没有拿到”的被调查者中,女性“初婚”“再婚”“丧偶”的比例比男性相应的比例要大(见表99)。
表99 没有拿到集体分红的被调查者年龄和婚姻状况的分布情况
(1)分省情况
从分省的情况来看,湖南、浙江和江苏有超过90.0%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村的“村集体/村委会没有集体分红”,陕西和广东有5.0%左右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村“有分红,没有拿到”(见表100)。
表100 各省被调查者拿到分红的情况
(2)分性别情况
女性“有分红,拿到了”和“有分红,没有拿到”的比例都高于男性(见表101)。
表101 拿到分红的情况——性别比较
在“有分红,没有拿到”的人中,女性占了59.3%,高于男性(见表102)。
表102 没有拿到集体分红的被调查者的性别比例
在各省“有分红,没有拿到”的被调查者中,陕西省没有拿到分红的女性(66.7%)是男性(33.3%)的2倍多;广东省没有拿到分红的女性是男性的近3倍(见表103)。
表103 各省没有拿到分红的情况——性别比较
2.近五成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地有村办企业,但没有在村办企业就业过
46.3%的被调查者户口所在村有村办企业但没有在村办企业就业过,15.3%的被调查者在村办企业就业过,38.4%的被调查者的户口所在村没有村办企业(见表104)。
表104 被调查者在村办企业就业的情况
广东省的被调查者在户口所在村的村办企业就业过的比例最高,为25.2%;江苏省被调查者中没有在村办企业就业过的比例最高,为61.2%(见表105)。
表105 各省被调查者在村办企业就业情况
男性有17.5%在村办企业就业过,高于女性(13.2%);没有就业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见表106)。
表106 在村办企业就业的情况——性别比较
3.近九成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
86.7%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13.3%的被调查者参加过(见表107)。
表107 参加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的情况
在参加过政府培训的被调查者中,有61.1%的人认为参加的培训“大部分学了都有用”, 30.4%的人认为“一些有用,一些没用”(见表108)。
表108 参加的培训是否有用
在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的被调查者中,接受培训最多的依次是:计算机(19.7%)、家政(19.1%)、种植(18.8%)和养殖(15.1%)。还有23.4%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其他的培训,如西点制作、会计、酿酒、驾驶、电工等(见表109)。
表109 参加的培训内容
浙江省被调查者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的比例最高,为30.3%(见表110)。
表110 各省参加培训的情况
在湖南省被调查者中,有73.6%的人认为培训的“大部分学了都有用”,陕西省和广东省参加过培训的被调查者对参加的培训最不满意,认为参加的培训“大部分都没有用”的分别为18.9%和11.1%(见表111)。
表111 分省看培训的内容是否有用
广东省参加过培训的被调查者参加“计算机”和“厨师”培训的比例最高,浙江省参加“家政”培训的比例最高,湖南省参加“种植”和“养殖”培训的比例最高(见表112)。
表112 各省参加培训的内容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在参加过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的被调查者中,女性占14.6%,男性占12.0%(见表113)。
表113 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性别比较
在认为培训“大部分学了都有用”的被调查者中,女性占57.4%,男性占66.2%(见表114)。
表114 参加的培训是否有用——性别比较
在参加培训的内容方面,男性参加“维修”、“种植”和“养殖”培训的比例高于女性,女性参加“厨师”、“计算机”、“家政”和“缝纫”培训的比例高于男性(见表115)。
表115 参加职业培训的内容——性别比较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八)拥有保险的情况
保险是农民生活保障的一种形式,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的被调查者没有办理养老保险,超过90%的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1.将近七成的被调查者没有办过养老保险
67.9%的被调查者没有办过养老保险(见表116)。
表116 是否办过养老保险
在被调查者中,广东省办过养老保险的比例最高,为84.4%;陕西省办过养老保险的比例最低,为5.9%(见表117)。
表117 各省被调查者是否办过养老保险的情况
在被调查者中,31.8%的女性办理过养老保险,32.4%的男性办理过养老保险(见表118)。
表118 办养老保险的情况——性别比较
2.超过九成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92.5%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7.8%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劳保医疗”, 1.4%的被调查者“没有医疗保险”(见表119)。
表119 办理医疗保险的情况
在被调查者中,湖南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为97.2%;浙江省参加“劳保医疗”的比例为21.7%,明显高于其他省(见表120)。
表120 各省被调查者办理医疗保险的情况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男性、女性办理医疗保险的情况差不多,只是女性办理商业医疗保险的比例比男性稍微高一些,男性办理劳保医疗的比例比女性高一些(见表121)。
表121 分性别办理医疗保险的情况
注:表中数据为应答人数百分比。
(九)需求
由于城镇化建设,交通方便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由于土地被征用了,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被打破,面临收入低、就业困难、养老没有保障、医疗报销率低、子女教育花费大等困难,要求政府提供就业机会和就业培训,建立农民养老保障机制,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增加在教育上的投资等。
1.近七成的人认为生活较征地之前变好了
69.3%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较征地之前变好了,其中32.1%的人认为“变好了”, 37.2%的人认为“稍微好点儿”(见表122)。
表122 生活水平较征地之前的变化情况
广东省被调查者认为生活比征地之前“变好了”的比例最高,为47.9%;湖南省被调查者认为生活比征地之前“变差了”的比例最高,为22.2%(见表123)。
表123 各省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土地被征用后,被调查者认为生活“变好了”,男性与女性的比例均为32.1%(见表124)。
表124 分性别生活水平变化的情况
2.城镇化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生活水平提高了,交通方便了,之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被打破了
被调查者对失地后生活变化的表述如下。
(1)生活水平提高了。如: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房屋宽了、道路宽了,生病有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农活没有了,休闲时间多了;自在自由了,舒服,有钱分;路好走了;子女上学的条件好了;家里的吃住条件好了,家中有电器了;在经济上稍微宽裕一点了,生活富裕了,年底能给大伙分点钱;生活质量提高了;生活宽裕,市场繁荣;挣钱的机会多,只要勤快,就能挣到钱;提供就业机会较多;实施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的面貌大有改变,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较前提高了许多。
(2)交通方便了。如:最大的变化是交通方便了;街巷被整理得比过去好;道路改建更新是好现象;马路宽,绿化好;外岀方便。
(3)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被打破。如:原来靠地生活,地没亏过我,吃的有保证,现在没地了,生活无依靠;小菜都要买,只付出,无收入;没有土地后,没有自己务农的固定收入了;最大的变化是什么都要掏钱买,可没有经济来源;赚钱难、花钱快、物价高;征地之前每年都有收入,现在一次性得到(补偿)后没有保障;征地以前,靠种地生活有保证,现在没啥保证了,病看不起;感觉越来越不为农民(着想);吃的、穿的、用的都得买。
(4)住房条件变好了。住上楼房,条件好了;有住房了,还可以出租。
(5)医疗卫生条件好了。如:卫生条件好了、清洁了;医疗有了一定的保障,以前看病借钱看,现在有农村合作医疗,看病负担相应减轻了一点;医疗得到保障。
(6)政策好了。政策好了,赚钱的路子多;政策活了,交通方便了。
(7)就业压力大,收入少。转到城镇最大的变化是工作岗位竞争太激烈;难找工作,收入低下;收入少、支出多,严重逆差。
(8)物价上涨,影响生活。物价上涨太快,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物价上涨,生活困难。
(9)环境污染严重。污染严重,空气质量受影响;环境污染,空气差,交通不便。
(10)对治安褒贬不一。治安好,管理好;治安差,环境差。
(11)其他。如:思想观念解放了;基础建设好了。
(12)劳务输出。劳务输出是最大的变化。
3.现在的困难主要集中在收入、就业、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问题上
被调查者现在的困难是收入少,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存在困难。被调查者的表述如下。
(1)挣钱较难。如:挣钱太难,家庭负担较重;挣钱办法太少,增收难;收入太低,致富门路少。
(2)缺少资金。如:物价提高快,收入水平跟不上;物价高,花销大,日常消费大;自己年龄大了,儿女又给不了多少钱,缺少资金;房屋征收给了8.12万元,建房用21万元,困难真大。
(3)就业困难。如:中年女性找工作难,没有收入,没钱用;无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没有就业机会,生活困难。
(4)子女就业困难。如:子女就业问题有待解决;子女就业难。
(5)养老成问题。如:希望有养老补助或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希望能上调一些,物价上涨太快。
(6)无钱看病。如:医保满足不了个人需要,报销比例低;钱不够用,想看病没钱;有病在身,无经济来源,无条件医治;医疗卫生状况依然严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医疗保障做得不完善;物价太高,没有稳定的工作,医保不健全,老百姓看不起病;有病人却无条件医治。
(7)子女上学学费太高。如:子女上学费用高,收入低;子女入学缺少资金;家里老人没人照顾,自己身体不好,子女读书需要钱;小孩读书开支大,导致家庭收支不平衡。
(8)土地太少。如:土地全部被征收后,没有了基本生产资料,失去了衣食之源;田地太少,住房紧张,如不打零工,饭都吃不饱;宅基地紧张;人多田少,粮价低、物价高。
(9)生活没有保障。如:自己和儿子没有保障;有后顾之忧,不知道以后怎么办;目前还有生活费,不出两年生活问题都很难解决;没有事做,没有经济收入;无生活来源。
(10)住房成问题。如:房屋被拆,又无宅基地安排,住房困难,更谈不上宅基地环境美了;住房有点紧张;住房条件比较差,经济上存在一些困难;无住房,无经济来源。
(11)其他困难。如:业余时间没有什么活动,只能打牌,太单调;生活不丰富多彩;老年娱乐场所缺乏;公交车还不够多。
4.农民最大的需求是增加收入
——被征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收入少,生活没有保证。对此他们希望能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拥有养老保险金且提高养老保险的标准。
——希望增加培训机会,筹建一些培训学校,解决失地农民缺乏技能、缺少培训门路的困难。
——希望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