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与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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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结构/制度范式

一 涂尔干的研究范例

涂尔干和马克思的宗教研究体现出了一定程度上的共通性,即结构/制度分析的社会学范式。

涂尔干的方法论思想在其《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涂尔干,1995)一书中有集中的论述,在他的其他著作中,涂尔干也严格地贯彻自己结构/制度分析范式的方法论主张。具体来说,他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具有“物”的特点的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尽管看似无形,但是具有某种强制性。作为科学的社会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客观地把握社会事实的特点和影响。

在他所进行的实质研究中,涂尔干对于图腾制度的研究无疑集中体现了这一方法论原则。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us Life)一书中研究了澳大利亚图腾制度的基本形式,并将其作为研究其他宗教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在分析图腾制度的时候,涂尔干认为图腾制度之所以能够具有使人们敬仰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力量,是因为其背后存在另一个事物,而这种被涂尔干称为“图腾本源”的事物就是社会本身(Durkheim, 1912 [1995])。换句话说,人们向图腾表现出崇敬恰恰是对社会表现出崇敬。而这些部落中灵魂的观念本质上代表了一种社会属性,代表了某种氏族成员的身份。换句话说,灵魂不死则意味着氏族永存。而部落仪式的作用就是通过种种机制延续和维持这种社会的神圣性。

可以看出,涂尔干的宗教分析是一个宏观的分析,他将宗教纳入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并确定了社会和宗教体系之间的关系——社会强化了宗教图腾的强制力。涂尔干开创了结构/制度分析的先河,后来的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 Brown)以及托马斯·F.奥戴(Thomas F. O'Dea)以及珍妮特·奥戴(Jenot O'Dea)(1990:4~37)的研究都受到了涂尔干结构/制度分析范式的影响。

二 马克思的研究范例

马克思的学说相对于本书所列举的其他学者而言更为庞杂。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宗教研究在马克思的整个学说体系中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即使如此,这并不妨碍马克思在宗教研究中贯彻自己的方法论主张。很多学者将马克思的研究范式归为一种批判论的范式(Lincoln & Guba, 2002:163-188)。诚然,马克思的研究中比较特别的一点在于,他的社会学思想更多的是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他的研究中充满了追求人类解放的个人价值倾向,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消除人们的虚假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从而帮助人们在物质与精神上都得到真正的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的理论的确是批判主义范式的典型代表,他的研究更多地带有今天学者们称为“公共社会学”(public sociology)的特点。但是,正如前面所讲,本书所要分析的宗教研究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研究,在去除马克思的价值判断和政治理想以后,下面的分析仅仅探讨马克思在宗教社会学中的事实性分析,而不涉及诸如人类解放、共产主义等意识形态判断。

具体而言,集中体现马克思方法论思想和宗教研究思想的论述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1972: 1~30)和《法哲学批判导言》(Marx, 1844 [1978]:53-65)。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初步确定了自己的分析范式,强调了生产结构对社会所起的主导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决定了社会的发展进程,所有上层建筑都是受到经济基础制约的。鲍勃·米尔沃德(Bob Milward)(2005: 65~72)将这种关系总结如下(见图3-1)。

图3-1 马克思的结构/制度分析框架

资料来源:米尔沃德(2005: 65-72)。

在这个图示中,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描述了特定的经济结构的成因,而经济结构决定了社会意识以及政治、法律等社会机制的特征。在这样一个分析框架之下,马克思具体阐释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过程。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而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与自己的产品以及个人的种群生活产生分离从而形成一种异化(alienation)的劳动。马克思的宗教研究正是基于“异化”这一概念。

基于这样的方法论倾向,在《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宗教问题进行了批判。在这里,马克思吸收、借鉴了路德维希·费尔巴哈(Ludwig Feuerbach)(1953)的思想,认为宗教是个人的某种产出物,人们信仰宗教并把自身的优良品德都赋予神灵,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在崇拜自己创造的东西,即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信仰的“异化”。但是马克思比费尔巴哈有所超越的一点在于马克思将宗教异化和阶级的虚假意识联系起来,认为宗教作为虚假意识为社会的统治阶级服务并且麻痹了被统治阶级(包尔丹,2005: 180~181)。也就是说,思想领域的异化为劳动、经济领域的异化进行了辩护,使得劳动者安于现状并采取某种纯粹的避世主义态度。因此,被统治阶级为了获得自身的解放需要在经济基础层面上进行革命,而这种革命势必带来思想领域的变化和对宗教异化的激烈批判。

尽管马克思的分析范式充满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但是在对宗教以及其他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马克思的基本研究路径还是十分明确地区分了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并将宗教现象纳入上层建筑。换句话说,马克思的宗教分析更多地可以归为一种结构性分析,划分出经济和宗教各自的领域并确立二者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三 结构/制度范式的特点

通过对涂尔干和马克思方法论学说以及宗教实质研究的梳理,我们可以总结出涂尔干与马克思的结构/制度分析范式的共通点。

第一,在研究对象上,他们都主张寻求一种体系化的解释,或者称之为一种整体论的解释,即将一个分析对象纳入一个更为宽广的社会背景中,并寻求这一对象和其他背景事件的关系。在涂尔干那里,这种关系体现为宗教与社会的互动;而在马克思那里,这种关系体现为经济基础和作为上层建筑元素之一的宗教以及宗教和不同上层建筑元素之间的互动。

第二,他们在各自研究中所共同寻求的关系往往是一种功能性以及因果性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往往带有某种规律性(law-like)特点。也就是说,无论是涂尔干还是马克思,他们都认为自己的研究结论揭示了人类社会所存在的某种规律性的特点。涂尔干认为自己的研究将宗教定义为一种社会事实,由此寻找到了宗教和社会之间的“真正”关系。马克思更是认为宗教和经济基础的互动具有某种超越历史特殊性的规律性特点,虽然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宗教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基本关系仍然如故。

第三,在对待宗教这一现象的时候,他们各自的结构/制度分析范式都强调了一种“唯实论”态度。涂尔干的研究自然如此,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宗教本身是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这种实在性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活动对于社会整体意识的反映上面。而在马克思那里,尽管他在价值取向上批判了宗教是一种虚假意识、是统治阶级用来迷惑人民的工具,但是他并不否认宗教本身是具有独立性的。甚至有学者(包尔丹,2005: 194)认为,马克思后来对于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也恰恰借助了宗教的宣传甚至动员功能,将自身的学说发展成为一种类似于某种信仰的东西。这些都表明,在本体论上,结构/制度分析范式认为宗教是有独立性的。

第四,在研究方法上,涂尔干和马克思都是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早期开创者,因此,其具体的研究方法往往不是十分鲜明。但是通过分析二人的实质研究可以发现,他们在研究方法上确实存在共通的地方。具体而言,他们认为,为了更好地分析宗教现象,在方法上首先需要进行的是结构分析。只有确定了社会不同类型的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研究者才能够进一步探寻宗教和其他社会组成部分之间的互动规律。为了达成这一点,涂尔干引用了大量的人类学研究,而马克思则对历史事实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这是两人在方法论层面上表现出来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