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与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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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概念的方法论辨析

一 对三种范式转型思路的评价

通过第二节的分析可以发现,关于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有三种不同的主张:沃纳主张以研究对象的转移为判断标准,即范式转型是从以欧洲为中心转移到以美国为中心。依阿纳康奈的范式转型主张强调的是经济学的理性人模型对于目前的宗教社会学研究所具有的统一化的功能,即理性选择范式能够用逻辑性强的一套理论系统整合不同的经验现实。因此,依阿纳康奈的范式转型可以称为从分散的经验研究到理性选择统一模型的转变过程。杨凤岗的范式转型概念相对于前两者更为基本,他坚持的是实证主义的研究取向,认为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需要从以往的非“科学化”的针对教义、文献的研究解放出来,通过实证的社会科学研究进行今天意义上的宗教“社会学”探索。故而,杨凤岗的范式转型概念更多的是在谈从非实证研究过渡到实证研究的过程。

正如前面的研究目标中所陈述的,本研究希望能够对范式转型问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探讨,这种探讨是在基础性的方法论层面上进行的,而不是就具体研究发现进行分析。笔者这里借助马斯特曼对于库恩范式概念的发展,将已有的三种范式概念分别纳入哲学元范式、社会学范式以及工具范式中。诚如马斯特曼所展示的,元范式是一种哲学思辨层面上的探讨,这种探讨主要是指一种最基本的视角和方法,或者称之为“原则”(principle)。这一原则是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的最初假定。基于这种标准,笔者认为杨凤岗的范式转型概念是属于这一层面的。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在社会学建立之初就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的研究取向的分歧,即以孔德和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与以韦伯为代表的诠释主义之间的分歧。在这种分歧下,非实证主义的研究取向往往被认为无法与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相一致,从而和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经验研究产生了距离。所谓的人文学科的宗教研究往往就属于这一范畴。杨凤岗所谈到的宗教的实证研究恰恰是在最根本的研究取向层面上提出了宗教社会学的一个范式性问题,他所认为的从非实证到实证的范式转变也是在一个哲学性的原则层面上为宗教社会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倾向性判断。

在确定了这一基本倾向以后,依阿纳康奈的范式概念才具有了现实意义,笔者这里将依阿纳康奈的讨论归入一种社会学范式的层次上。关于社会学范式,前面已经探讨过。结合马斯特曼和瑞泽尔的思考,社会学范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区分了不同的学术共同体,或者说,在不同的共同体内部形成的一个共享的研究习惯和学术成果。不同的学术共同体或者学术传统在这些方面存在差异。基于这一定义,笔者认为依阿纳康奈所主张的理性选择范式基本上可以纳入社会学范式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理性选择范式既能够在学科的层面上(基本上)区分社会学和经济学不同的领域,也可以在社会学内部的不同研究传统之间起到显著性的区分功能。以理性选择范式为指导的研究者们往往被纳入一个学术共同体中,而他们所共享的研究习惯和假设则基本上是理性人的模型。

对于沃纳的范式转型概念,笔者认为他主要是从研究对象的角度出发来探讨的,而他最终所要回答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理论框架来理解宗教在美国的兴盛局面,也就是如何通过另外一套理论系统来阐释原来世俗化传统无法回答的问题。从马斯特曼的理论出发,沃纳的视角是希望能够为一个具体的研究问题找到一个“解答”。因而,沃纳的范式概念更多的是从工具范式或者构造范式的角度来阐释的。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笔者利用马斯特曼的理论讨论了沃纳、依阿纳康奈以及杨凤岗三位学者对于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的阐释并将他们纳入一个理论系统中,但是这种对不同范式的相互区分并不是绝对的。沃纳的主要注意力放在美国经验的理论阐释上,但是他同时也谈到对于美国经验的研究中,理性选择的范式比较具有解释力。而采取理性选择范式的学者诸如依阿纳康奈也是在最基本的哲学元范式上坚持了杨凤岗所讲的科学的、实证的宗教社会“科学”研究,即一种经验性的社会学研究之路。同样,杨凤岗在进行自己的研究的时候也十分关注美国与中国的宗教现实,并尝试采取理性选择范式下的宗教市场理论进行解释(例如三色市场模型)。他们对范式转型的论证处于不同的层面,有着不同的抽象层次,因此,在进行研究的时候,三者的交叉是不可避免的。

至此,本研究所希望达成的第一个目标已经完成了。通过结合马斯特曼对于范式的多层次划分,本书将关于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的三种典型观点进行了方法论层面上的区分和归纳,从而对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问题进行了一般意义上的学理探讨。

从图2-1所展示的基本关系可以看出宗教社会学现有的三种新兴范式的内涵及其关系。

图2-1 三种范式转型理论的关系和递进

首先,杨凤岗的元哲学层面上的实证研究确定了基本的实证性的研究习惯和态度。随之,依阿纳康奈的探讨在社会学范式的层面上确定了理性选择范式的价值,而这种确认是在杨凤岗所谓的实证研究的元假设之下进行的(因此箭头更大)。进一步,沃纳的范式概念希望能够为美国的宗教实践寻求一种理论解释,而这种解释的很多研究(如斯塔克等人)则采取了一种理性选择的社会学范式,从而探讨了美国的宗教信仰“市场”(因此箭头较小)。在这个意义上说,杨凤岗、依阿纳康奈以及沃纳对宗教社会学新范式的论证形成了一种递进关系,而且这样的一种递进关系恰恰体现出了马斯特曼所论证的三种范式的发展过程。至此,本书将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的这三种典型观点纳入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中来。

二 方法论反思:世俗化是否是一个研究范式?

通过上面的分析,本书对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问题进行了学理层面上的探讨。在下面这一部分的分析中,笔者希望能够从方法论的角度对世俗化问题进行再思考,并讨论世俗化是否是一个范式这一问题。

世俗化作为一种范式是沃纳提出来的,其核心是解决欧洲经验中的宗教式微现象。笔者这里的问题在于:世俗化是否能够作为一种工具范式而存在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它能否进一步抽象成为像理性选择范式那样的社会学理论范式,甚至进一步抽象成为宗教社会学领域中的哲学元范式呢?笔者认为从马斯特曼的三种范式概念的角度来看,世俗化在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或者可以称为工具范式。但很多情况下,关于世俗化的讨论并不足以成为一种工具范式,更不是社会学范式或者哲学元范式。

其一,非常明显的一点在于,无论是工具范式、社会学范式还是哲学元范式,其重要特点在于其提供的是基本的学术思考原则,而且这种原则是先于理论而出现的。可以说,从严格的概念界定角度来看,马斯特曼的三种范式概念和实质研究是“绝缘”的。但是世俗化却有所不同,它作为一种研究视角的同时也代表一种研究结论、一种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描述(Smith,1966)。这就和严格意义上的范式概念有了一个基本的区分。但是如果从一种研究视角的角度出发,世俗化的确给研究者提供了一套理论工具以解决实质研究中的视角问题。正是因为如此,很多持有世俗化视角的研究者努力探求宗教何时灭亡等问题。他们之所以会提出这些具体的研究问题,原因在于这些学者共享着一套基本的研究假定或者研究分析路径:宗教的世俗化。在这个意义上,世俗化或许能够称得上是一种工具范式。尽管如此,很多研究还是表明世俗化很难作为一种视角而发挥作用。在大量的经验研究中,学者们所谈论的世俗化并不是一种视角,而是一种前文所述的对欧洲历史和现代化过程的描述(即使这种描述在今天看来或多或少缺乏事实依据)。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世俗化就缺乏方法论的范式含义了。

其二,即使作为一种研究视角,世俗化也存在很多争议。范式作为一种研究取向和规范,本身自成系统,即不同的研究范式有相应的本体论、认识论假定和方法论偏好。反观世俗化这一概念,学者们利用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对它进行了解答和辨析,然而,世俗化本身很难说构成了一套系统化的方法体系。因此,如果要讨论并且细化世俗化理论中的不同视角和观点,则世俗化很难被称为一种工具范式。

其三,作为科学研究指导的范式,本身要求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即能够在应用上与不同的经验研究搭配起来,而世俗化理论目前的一个最大困境就在于对其普适性的质疑。沃纳和戴维分别从美国和欧洲两种不同的视角指出了世俗化理论在适用上的局限性。即使是在欧洲社会内部,越来越多的经验研究也证实了不同国家情况的复杂性。而且在那些长期被认为是非常世俗化的国家中,人们的宗教活动或者宗教性(religeosity)并没有真正地减弱,而只是换了另外一种方式表达而已(例如很多西方国家的宗教参与者不再常规性地参加集体性的教会活动,而是转向一些个体性的宗教实践)。到了今天,已经很少有学者再去坚持世俗化所具有的范式效应,而是转去观察每一个国家的基本情况,然后提出相应的理论解释。正如英国社会学家格蕾丝·戴维(Grace Davie)所说,现在宗教社会学比较重要的在于勾勒出每个国家的情况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地图”(map)。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世俗化在大部分的研究中并非一个工具性范式。

因此,从方法论的层面上讲,认定世俗化是一种范式是存在一定困境的。究其原因,在于世俗化理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既可以被作为一种基本的看待问题、寻求解答的视角,又可以在经验研究中同欧洲的现代化进程以及中世纪的历史结合起来。正是因为世俗化本身结合了基本研究取向和具体的实质研究结论,笔者认为,如果在方法论上谈论世俗化,我们仍然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界定,分清是作为实质研究结论与经验发现的世俗化还是作为工具性范式的世俗化。当然,在很多具体的研究中,很难做这样的区分,但我们仍然需要做出努力。

三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上面的各个章节解决了一个基本的问题,即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究竟是在什么层面上发生的。通过分析沃纳、依阿纳康奈和杨凤岗等学者的研究,笔者将他们的范式转型思想纳入马斯特曼对于范式的三种层次的区分中。

但是到此为止,对于范式问题的分析并没有结束。正如瑞泽尔在谈论范式概念的时候所指出的,具体到社会学这样一个社会科学学科来说,范式的含义终究是要落在马斯特曼所理解的“社会学范式”这一层面上的。同时,作为区分不同学术共同体的规则和习惯,社会学范式本身起到了连接哲学元范式和具体的工具范式的作用。因此,本研究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将主要在社会学范式这一层面上进行讨论。换句话说,下面所讨论的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将集中于依阿纳康奈的研究,即宗教社会学经历了一个因为理性选择范式的兴起而带来的范式转型过程。正如前文所述,依阿纳康奈认为宗教社会学中以往的经验研究过于庞杂从而难以被统一到一个系统化的理论体系中,而理性选择范式则提供了这样一个潜在的整合框架。

但是,考察依阿纳康奈的范式转型思想可以发现,他所讨论的范式转型集中强调了理性选择范式对宗教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统一性上,而对于理性选择理论之前的范式却言之不详。也就是说,如果从社会学范式这个层次来考察依阿纳康奈基于理性选择范式的范式转型讨论的话,他的贡献在于告诉我们新的范式是什么,但是却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旧的范式以及新旧范式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因此,依阿纳康奈的讨论从方法论层面上来看并不完整。这本身并不能归咎于依阿纳康奈本人,因为他的很多关于范式转型的讨论是在他的具体的经验研究过程中阐发的,因此他并不需要具体论述之前的旧范式是什么。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究竟什么范式才是理性选择范式出现之前的旧范式呢?在理性选择范式进行经验研究的“统一化”之前,宗教社会学研究采用的社会学旧范式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里的答案并不是世俗化,因为之前我们已经论述过世俗化在很多时候并不能称得上是一种社会学范式,而最多在沃纳的研究那里可以称为一种工具范式。同样的道理,这里的答案也不会是非实证研究,因为实证和非实证的范式差异是集中于元哲学层面上的,不是集中于马斯特曼或者瑞泽尔所理解的社会学范式层面上的。所以,为了探讨理性选择范式出现之前的旧的宗教社会学研究范式,本部分研究需要对宗教社会学的已有经验研究进行系统的回顾,而回顾的目的就是要区分出一种或者几种不同于理性选择范式的学术共同体的规范和习惯,而从这些规范或者习惯转移到理性选择范式(就是依阿纳康奈-瑞泽尔意义上的范式转型,也是马斯特曼社会学范式意义上的转型)。在本部分研究下面的章节中,笔者将通过系统梳理理性选择范式之前宗教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基本特征,并探讨这种范式转型过程中新旧范式之间的关系,即回答本部分研究最初提出的问题二和问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