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政策及其增长特征(1945~1950年)
二战严重影响了欧洲各国的经济增长。战争期间,欧洲国家的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毁坏,尤其东欧的一些国家,50%的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被毁坏。除英国、瑞士、保加利亚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外,在1945年,其他所有欧洲国家的工业生产水平均不及战前水平的50%,比利时、荷兰、希腊、南斯拉夫仅是战前的1/3,意大利、奥地利和德国约为战前水平的1/4。即使到了1946年春,欧洲各国生产总水平也仅是战前水平的2/3,其中希腊、芬兰、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的经济发展严重落后。因此,战后欧洲国家普遍面临严峻的经济重建任务,迫切需要新的经济理论和社会思潮加以指导。
一 “新”经济理论的基本内涵——凯恩斯主义及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结合
1929~1933年爆发了资本主义历史上最严重、最持久、最广泛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失业加剧,传统的经济理论已无法解释大萧条中出现的各种经济现象,更不能为摆脱危机提供“有效”的对策。就是在这种形势下,1936年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简称《通论》)。
在《通论》中,凯恩斯否定了传统经济学的观点,他提出以往传统经济学中所谓的均衡,是建立在供给本身创造需求这一错误理论基础上的充分就业均衡,这只适合于特殊情况。资本主义不存在自动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的机制,因此主张政府干预经济,通过政府的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消费倾向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从增加投资需求着手。投资的变动会使收入和产出的变动产生一种乘数效应,因而他更主张政府投资,以促使国民收入成倍地增长。《通论》在西方世界掀起了一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凯恩斯革命”,对战后欧洲国家经济重建和制定经济政策发挥了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建立在《通论》思想基础上的经济理论,与战前或1929年经济大危机之前的传统经济思想显著不同,因而被称之为“新经济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凯恩斯主义者将《通论》中的政策建议具体化,特别强调财政政策的作用,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包括消费、投资、出口、政府对货物和劳务的购买)、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为目标:在萧条时期要减低税率、增加政府开支实行赤字预算、增发公债、增加货币供应量、降低利率等以刺激投资和消费;在经济高涨时期则提高税率、控制政府开支、控制货币供应量增长、提高利率等,以遏制投资和消费。
二战期间,参战双方普遍推行“统制”经济;战后,这一政策为人们所厌恶。在凯恩斯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欧洲各国认为依靠传统的自由放任经济思想,无法指导战后欧洲经济和社会的重建与发展,“凯恩斯主义”成为指导战后欧洲国家经济重建与复苏的理论支柱。
在凯恩斯主义开始盛行之际,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在欧洲重建中也获得了广泛的民众基础。欧洲社会民主主义由来已久。民主主义思想是近、现代工人运动中流行的一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改良主义的政治思潮,各国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和工党的思想体系。“社会民主主义”一词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欧洲大陆的工人运动中。19世纪60年代,社会民主主义成为工人政党的纲领。主要代表人物有伯恩施坦、K.考茨基、E. F. M.德宾、H.德曼、H.拉斯基等。社会民主主义继承了近代西方自由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传统,并力图把两者结合起来。它强调不仅要争取和扩大传统自由民主主义在政治上的成果,而且要解决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剥削、贫困、失业等。他们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垄断的资本主义持否定态度,要求按社会主义原则改造资本主义社会,但反对把暴力和革命作为社会变革的工具。
二战后,社会民主主义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1951年社会党国际的纲领性文件《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第一次正式把“民主社会主义”作为政治纲领。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继续和发展,它被社会党国际社会所遵循。主要代表人物有:奥地利的B.克赖斯基、德国的W.勃兰特、瑞典的O.帕尔梅、法国的F. M. M.密特朗、英国的C. A. R.克罗斯兰。新的社会民主主义放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主张通过议会道路,平稳地进行社会变革;坚持政治民主必须与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结合起来。要求建立一种在社会监督之下的经济制度,通过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企业收归国有、国家调节宏观经济和私人垄断资本、实行福利国家政策、工人参加企业管理等措施,使经济为全社会服务。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深受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
二 国家部分干预主义——欧洲国家的经济调整方式
战后西欧各国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干预。政府部分干预主义主要体现在制定经济政策和发展目标、发布指示性计划、开展国有化运动等多个方面。
各国政府均采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工具来调控经济,但调控经济的手段因国而异:德国、比利时和意大利通常采用货币政策作为主要的调控手段,而英国则偏向于信贷和贴现率等财政调控工具。瑞典采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挪威与瑞典的政策基本相同。也有些国家主张采用计划经济,如法国最典型。法国强调政府投资计划和补贴、许可证等投资措施,并适时地采用进口控制和货币贬值手段。荷兰也采用了经济计划的方法,但更多地采用数量经济预测模型来预测经济和规划经济。
这一时期,西欧各国开始明确提出所谓的“魔力四角”目标: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和贸易平衡。但并非所有的国家将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的政策目标,各国提出的经济政策目标各有侧重:德国推行价格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以达到国际收支平衡为主要目标。法国则以经济计划为手段,追求经济增长目标,以牺牲货币稳定为代价。法国经济的总体发展形势不如德国,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国际收支失衡状况。英国主要依靠财政政策工具,不仅试图达到上述四大目标,还提出了第五大目标:即社会进步和公民平等。由于当时英国的经济形势比其他国家更加脆弱,这些目标是很难实现的,出现经济增长缓慢、通胀压力上升、国际收支失衡等问题。基本实现了充分就业的目标成为当时经济发展中的唯一亮点。
(一)“国有化”运动的发展和德国的货币改革
欧洲各国政府采取的多种干预手段中,英国的国有化运动和德国的强制性货币改革最为典型。英国长期实行私有制,但在私有经济中也存在国有经济的成分。英国最早的国有化企业为1906年自由党政府建立的英国港务局。二战之前,工党政府并未展开大规模的企业国有化运动,只是为了某些目的建立了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如1926年建立英国广播公司(BBC);同年为在全国地方电网之间分配电力,创立了中央电力委员会;1930~1940年期间,对帝国航空公司实行了国有化,建立了英国海外航空公司(BOAC)。
二战后英国工党政府上台执政,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成为英国战后初期欧洲国有化运动的积极推动者。1945年艾德礼工党政府颁布的一份政策性文件《让我们面向未来》,提出对一系列核心工业部门实行国有化计划,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为此,在1945年7月至1951年10月期间,艾德礼工党政府掀起了英国战后的第一次国有化高潮。1946年英国议会一致通过了3个国有化法令:英格兰银行国有化法令、电缆和无线电有限公司部分转变为邮政总局,部分转变为英联邦电信局,建立英国海外航空公司; 1947到1948年先后颁布了煤矿电力、交通和天然气国有化法规。当时实行国有化的企业和部门有:“约1500个煤炭矿井,煤气厂和供应系统,约1500家发电厂和输电系统,铁路、内海航运、港口、公路运输、民航、机场以及70多家钢铁厂等。”1951年10月工党大选失利,致使第一阶段的国有化运动宣告终结。
德国的币制改革是在战后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二战结束后,德国经济遭受战争的严重破坏,原料不足,食品奇缺。同时,通货膨胀十分严重,物价飞涨,马克形同废纸,导致政治经济形势的严重不稳定。创造新货币和建立新币制迫在眉睫,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币制改革的第一项法律《通货法》于1948年6月通过,同时通过相关的西柏林《货币条例》。这些法律规定,从1948年6月20日起发行新货币,即“德意志马克”即德马克(DM),原帝国马克等旧币从6月21日起不再流通,并规定每年居民的旧马克按10∶1的比率兑换60个德马克,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也按10∶1的比率兑换,但只能将其中的半数转入自由账户自由支取,另一半转入国家账户冻结。后来冻结存款中有70%作废,20%转入自由账户,10%被强制购买公债。币制改革后,联邦银行一直推行紧缩或偏紧的货币政策,有效地控制了社会总需求,排除了通货膨胀的压力,稳定了货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同时,放开市场,尽快取消价格管制,结果是供给迅速增加,生产骤然上升……西德经济迅速走上复兴之路。
(二)国家指导计划的酝酿和尝试
战后西欧各国政府恢复和重建经济的工作重心不同,因此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的偏好也不同。法国政府偏向采取国家指导计划。战后重建法国不仅仅是要尽快恢复经济,更要实现法国经济的现代化(modernisation ou decadence)。为实现这一目标,法国政府将一些大企业和大银行收归国有、大规模实行国有化后,政府还创新了干预经济的手段,选择了以经济计划化作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这些五年期的“指导性计划”与法国传统的统制(dirigiste)政治文化十分吻合。相比英国和美国,法国政府在调控经济和干预经济上,更多体现了中央集权的特性。
1946年1月3日,法国政府颁布了关于《规定在六个月内制定法国本土和海外领土的第一个全面经济现代化与投资计划》的法令,创立了由法国国家中长期计划工作的创始人让·莫内领导的计划总署,负责制定法国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国家计划,即莫内计划。第一个计划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和目的:旨在削弱德国的经济实力。这一计划支持外国对鲁尔地区的能源实行控制,着重发展和加强法国的重工业基础。计划重点放在能够带动所有经济活动的基础产业部门,包括煤炭、电力、钢铁、水泥、农业机械和运输等六个行业。第一个计划为实施马歇尔计划提供了条件,引导马歇尔援助投入法国政府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这些重点发展的行业多数直接受政府控制,1946年法国的煤炭、电力和铁路已经实行国有化了,同时政府还控制了银行资金,四大主要商业银行也均被国有化了,并建立了专门机构:现代化设备部(le fond de modernisation et d'équipement)负责计划实施中的资金管理工作。
(三)社会市场经济和社会福利国家原则的基本确立
早在战时,弗莱堡大学的一些教授就拟订了战后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框架和政策实践方向。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是在战后大背景下逐渐发展并完善的。1945年德国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作为战败国的德国不得不面对战争结束后任人宰割的局面。在行政管理上,德国不允许成立中央政府。行政管理权分别由占领国控制;在经济上,德国要最大限度地赔偿和弥补战争给同盟国造成的损失。这个时期战胜国奉行的是肢解和削弱德国的政策。战争破坏使德国经济处于瘫痪状态,短短两年,由于商品严重匮乏、通货膨胀、黑市泛滥,德国经济秩序一片混乱。
为调整经济秩序,德国理论界围绕着德国未来经济社会体制展开了大讨论,最终形成了两种基本主张:民主社会主义者主张未来德国实行一种计划经济模式,经济自由主义者主张改变自国家社会主义统治时期以来的管制经济,选择一种市场经济模式。在战后席卷全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最初更多的人主张推行市场经济模式。此后冷战格局初见端倪,西方国家企图将西占领区变成抗衡社会主义的前沿阵地,对德政策由肢解、削弱变成为扶持和支持,西方占领国在德国依靠的社会力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自由主义者渐渐占了主导地位。由英美占领当局任命的双占领区经济部部长,也就是德国的“经济奇迹之父”路德维希·艾哈德主张推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至此,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开始运行。
按照欧肯(W. Eucken)、艾哈德(L. Erhard)、米勒 - 阿马克(A. Muller-Armark)等创始人的设想,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有其自己一套理论和方法,既不同于凯恩斯主义,又有别于古典经济学,也不简单地等同于新自由主义”。……“至于艾哈德本人,则把社会市场经济归结为‘自由+秩序’。他写道:‘社会市场经济建立在自由和秩序原则的基础上,它们结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自由不可能存在于那些没有稳定秩序的地方,在那里,自由有堕入混乱的危险;而秩序也不可能存在于那些没有自由的地方,在那里,秩序很容易导致残暴的强制。’尽管对联邦德国社会市场市场经济的说法有如此这般的差异,但是,在根本问题上他们都还是一致的。这些根本之点,在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理论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构成了他的理论与核心内容,这主要包括:经济自由、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经济政策的具体目标以及达标工具,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含意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等等。”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推动西欧各国重视发挥国家的社会功能。在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欧洲各国政府意识到应该重视和发挥国家的社会职能,在英国等国家的福利制度建设的影响下,战后社会福利制度原则被西欧国家普遍接受和广泛推崇。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福利国家”最早在英国创建并得到发展。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教会组织的慈善济贫活动。20世纪初期,英国失业及贫困人口数量激增,社会福利事业最早由民间发起。随后英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法案。英国剑桥学派的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通过“收入的均等化”达到增大社会福利的目的。1936年凯恩斯发表的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成为二战后英国发展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理论依据。1941年,坦普尔大主教在《公民与教徒》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福利国家”的概念。1942年,伦敦经济学院院长威廉·亨利·贝弗里奇发表《社会保障及相关服务》报告,为1945年工党上台执政颁布的一系列以国民保险制度为核心的法案提供了重要依据。贝弗里奇明确提出:“保护国民免于大规模地失业——这必须确定无疑的是国家的职能,就像国家现在保护国民免于来自国外的威胁和来自内部的强盗和暴力的威胁一样。”这种共识构成了欧洲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一,由政府出面提供与个人及家庭收入相应的最低收入保障;第二,政府有责任帮助个人和家庭抵御社会风险(如疾病、老龄和失业)可能带来的危机;第三,政府保证所有的国民个人(无论其社会地位的高低)享受尽可能最好的、不确定上限的社会服务。
(四)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开端
战后欧洲各国陷入了经济凋敝、政治动荡和社会动乱的困难中,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无法达到重建和复兴欧洲的目标,欧洲各国只有联合起来。1946年9月,温斯顿·丘吉尔在苏黎世大学发表了题为“欧洲的悲剧”的著名演说,拉开了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序幕。为了通过恢复贸易来促进经济复苏,美国与西欧国家在战后的最初几年中,创立了三个重要的经济组织:关税贸易总协定、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构成了实现欧洲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基本框架。为了推动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入实质性阶段,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根据让·莫内的建议,于1950年5月9日提交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舒曼计划”。这一计划得到了德、意、荷、比、卢国家的支持与赞成。1951年4月18日,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和德国签署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巴黎条约,欧洲煤钢共同体成为第一个具有超国家性质的欧洲经济一体化组织,正式开启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
三 各国恢复经济的措施及其成效
这一时期,政府推动了高投资(公共投资)和低消费(私人消费)、鼓励出口和控制进口,以及积极发挥马歇尔援助计划的作用,这些政策有利于企业利润的积累。雇员在分配中所占比重受损的政策,对该时期欧洲经济增长的作用最大。
首先,所有国家均以扩大投资、抑制私人消费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投资的具体措施:包括放宽贷款手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吸引储蓄。政府成为最大的公共投资者,例如,战后英国和法国均推行了国有化运动,或者政府通过各种中介渠道进行公共投资。在1947~1951年期间,法国政府的公共投资占了总投资的30%。还有一些国家,政府投资比重占到了总投资的50%左右。
其次,通过改善对外贸易状况来拉动经济。战后的最初三年,西欧国家的贸易赤字超过了50亿美元,而战前这一赤字额为20亿美元。在1946~1950年期间,欧洲与美国之间的贸易赤字占了贸易总赤字的3/4。为了扭转美欧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欧洲各国政府均采取了刺激出口、限制进口的政策。1949~1951年对美国的出口高于战前水平,但仍低于1925~1929年的水平。
第三,马歇尔援助计划成为推动战后欧洲经济重建的重要资金投入。马歇尔计划于1948年4月正式启动,1951年并入共同防御援助计划(Mutual Defense Assistance)。援助资金的重点也从军事转向经济,为欧洲国家进口商品和服务提供急需的外汇支持,尽快帮助欧洲国家复兴经济。马歇尔计划下的欧洲复兴计划总额为133.65亿美元,其中55.39亿美元用于采购食品和农产品,61.67亿美元投入采购工业品和其他服务。这些资金对欧洲经济联合体(OEEC)成员国解决对外贸易逆差以及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和工业生产能力、解决商品等供应短缺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1947~1949年期间,联邦德国57%的进口依靠外国援助,尤其是在1948~1949年,外部提供的援助约占联邦德国国内总收入的5%左右。
在上述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下,战后欧洲经济重建工作颇有成效。从战后到1950~1951年期间,欧洲经济几乎保持恢复和增长态势。整个西欧在1945年之后的最初两年时间内,经济呈现快速恢复态势,到1947年,除了奥地利、意大利、法国和荷兰,其他国家的工业生产水平已经超过了战前水平。受不利气候的影响,当时农业的发展相对滞后。1947年和1948年,食品和原材料的短缺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到了1950~1951年,所有国家的工业生产能力高于战前的1/3,瑞典和丹麦工业生产能力恢复更快。(见表1-1)
表1-1 战后初期西欧国家工业(1937~1938=100)和农业生产增长指数(1934~1938=100)
资料来源:United Nations,“Economic Survey of Europe in 1950, ”p.43;“Economic Survey of Europe in 1951, ”in Derek H. Aldcroft, The European Economy 1914-2000, 4th Edition, Routledge, 2000, p.118。
相比西欧各国,战后东欧国家的经济恢复要缓慢得多,因为二战对东欧国家的破坏更大。战后多数国家的工业生产能力只有战前水平的一半左右,农业生产停滞。几乎全部食品需要依靠外部救济。东欧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改变了产权所有制,国家成了经济的主导力量。在1946~1949年重建时期,东欧国家开始没收私人财产,例如进行土地改革,制订2~3年的重建计划等等,在1949年,除了农业以外,各国的大企业、大银行、保险、贸易等全部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