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乐府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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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北朝乐辞的入乐情况

乐府诗不同于一般的诗歌文本,它的创制、使用及流播,其核心关节点在于是否实现了入乐入舞,入乐入舞既是乐府诗创制的目的,也是其价值得以实现的方式。乐府诗是否入乐必然关联到乐府音乐、乐府制度所可能施予的限制及影响。比如一首乐府诗虽然创制出来,却可能不被诏许使用,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乐府诗的流传及影响。乐府诗在创制、使用到流播的过程中,与音乐的结合方式又是极为具体、灵活的,致使乐府诗的生态呈现出复杂性。比如一首乐府诗在入乐过程中会对原辞进行加工,从而产生歌辞形态上的变化,又或衍生变曲,产生新辞。总之,音乐对乐府诗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从入乐的角度梳理北朝乐府内乐辞的使用情况,为我们估量其价值及影响,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 郊庙歌辞

北朝现存郊庙歌辞九十五首,包括齐武成帝时期五十五首,《隋书·音乐志》曰:“齐武成时,始定四郊、宗庙、三朝之乐。”北周四十首,各施用于本朝。后魏朝虽无郊庙歌辞创制,但实际在郊庙的礼乐场合却不乏类似于郊庙性质的歌辞用于演奏。这种乐歌包括如下三种:第一,中原古雅乐。正始四年春,太乐令公孙崇《请以高肇监乐务表》云:“乐府先正声有《王夏》《肆夏》《登歌》《鹿鸣》之属六十余韵,又有《文始》《五行》《勺舞》。”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3737页。又《魏书·乐志》云:“世祖(按太武帝拓跋焘)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魏书》第109卷,第2828页。这些古雅乐一直存于北魏乐府,其使用情形却不容乐观。由于南北战乱,宫悬乐器损毁及乐工艺人流亡,后魏乐府的雅乐建设一直未见成效。北魏历代君主忙于经营四方,开疆拓土,无暇于礼乐之事,直至孝文帝太和年间,命中书监高闾草创古乐,然而随着高闾的去世,雅乐建设的任务只好委派给公孙崇,苦心经营了十余年,仍然存在着体制舛谬、未合古义之弊。永平三年,太常卿刘芳请求重修。《魏书·乐志》载其奏书云:


大魏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古乐亏阙,询求靡所,故顷年以来,创造非一,考之经史,每乖典制。遂使铿锵之礼,未备于郊庙;鼓舞之式,尚阙于庭陛。臣忝官宗伯,礼乐是司,所以仰惭俯愧,不遑宁处者矣。自献春被旨,赐令博采经传,更制金石,并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诸曲。今始校就,谨依前敕,延集公卿并一时儒彦讨论终始,莫之能异。谨以申闻,请与旧者参呈。若臣等所营形合古制,击拊会节,元日大飨,则须陈列。既岁聿云暮,三朝无远,请共本曹尚书及郎中部率呈试。如蒙允许,赐垂敕判。”诏曰:“舞可用新,余且仍旧”《魏书》第109卷,第2833页。


宣武诏令刘芳、崔光等人修定金石乐律,造制郊庙乐舞,准备在元日大飨之时试用登歌、鼓吹等曲辞及金石乐器,但由于东平王元匡等各树朋党,争议纷纭,最终诏令不予施用。至正光年间,侍中、安丰王延明又受孝明帝诏监修金石,博探古今乐事,令其门生河间信都芳考算之,却因为战争等原因无所制造。加之永安末年胡贼入京,乐器尽焚毁。节闵帝普泰二年(532年),尚书长孙稚、太常卿祖莹再次营理金石,永熙二年(533年)二人上表论及古雅乐的使用情况:


自中原丧乱,晋室播荡,永嘉已后,旧章湮没。太武皇帝破平统万,得古雅乐一部,正声歌五十曲,工伎相传,间有施用。自高祖迁居,世宗晏驾,内外多事,礼物未周。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属二十三曲,犹得击奏,足以阐累圣之休风,宣重光之盛美。《魏书》第109卷,第2841页。


北魏朝在孝文帝之前并没有创制郊庙雅乐,而是间用从统万所获古雅乐,包括正声歌五十曲,孝文、宣武以后虽屡下诏令营修金石乐律,但终不能合于古制。到了永熙二年,只能演奏古雅乐中的二十三曲。郊庙用乐时只能列宫悬雅乐于四厢,作为一种摆设,实际上却以《真人代歌》或燕、赵、秦、楚之杂歌充当雅乐。

第二,道武帝天兴年间辑集完成的《簸逻回歌》《真人代歌》田余庆认为,天兴年间为辑集代歌的年代。,这部分乐章数量不少于一百五十章。这些乐章的使用时间很长,贯穿于整个后魏一朝。由于《真人代歌》的乐章记录了北魏拓跋氏的成长发展历程,其性质相当于《诗经》中的雅、颂类乐歌,又是以本土的语言及音乐来演奏,故此《真人代歌》为后魏历代君主所重,一直沿用。即便在宣武帝时期,崔光等人依仿中原礼乐,重新创制歌颂君主功德的鼓吹曲辞,却也未被诏许施用,由此足以证明《簸逻回歌》《真人代歌》在北朝乐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第三,孝文帝时期由中书监高允等人辑集完成的《国语真歌》《国语御歌》,《魏书·乐志》载:“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不准古旧,辨雅、郑也。”《魏书》第109卷,第2829页。这部分乐歌的内容涉及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其重要性类似于《簸逻回歌》《真人代歌》,在乐府中的地位当然不容忽视。

《隋书·音乐志》《乐府诗集》关于北齐、北周郊庙乐辞均有记载,上文已述,兹不赘言。综上,北魏、北齐、北周三朝郊庙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详见表1-5。

表1-5 北朝郊庙乐辞创制使用情况一览表

二 燕射歌辞

北朝现存燕射歌辞三十四首,包括北齐“元会大飨歌”十首,北周庾信所作“五声调曲”二十四首。但北朝实际演奏的燕射歌辞却种类繁多。

后魏一朝,并没有创制燕射歌辞,但用于殿庭宴飨之际的本土歌乐《簸逻回歌》及《真人代歌》实际承担着燕射乐辞的功能。另外《乐府诗集》云:“孝文讨淮汉,宣武定寿春,收其声伎,得江左所传中原旧曲,《明君》《圣主》《公莫》《白鸠》之属,及江南吴歌、荆楚西声,总谓之清商乐。至于殿庭飨宴,则兼奏之。”郭茂倩:《乐府诗集》第44卷,第638页。兼用中原相和旧曲及江南清商乐辞。

北齐虽然创制了“元会大飨歌”施用于本朝,实际演奏的音乐种类也颇丰富。据《隋书·音乐志》记载:“杂乐有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然吹笛、弹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自文襄以来,皆所爱好。至河清以后,传习尤盛。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隋书》第14卷,第331页。表明西凉乐、鼙舞、清乐、龟兹、胡乐皆于北齐乐府内演奏。

北周的情形也不例外,《隋书·音乐志》云:“太祖辅魏之时,高昌款附,乃得其伎,教习以备飨宴之礼。及天和六年,武帝罢掖庭四夷乐。其后帝娉皇后于北狄,得其所获康国、龟兹等乐,更杂以高昌之旧,并于大司乐习焉。采用其声,被于钟石,取《周官》制以陈之。”《隋书》第14卷,第342页。除用本朝新创乐辞外,还演奏《康国乐》《龟兹乐》《高昌乐》。具体详见表1-6。

表1-6 北朝燕射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一览表

三 鼓吹曲辞

魏晋以来,鼓吹曲辞担当起各朝歌颂祖德、记述王朝创业历程的神圣职责,在礼乐建设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后魏自道武帝拓跋珪建国以来,始因循汉晋旧制,制礼作乐。然而直至宣武帝时期,侍中崔光等人确曾仿魏晋各朝创制过鼓吹新曲,这些鼓吹新曲当不会少于十二曲,惜新曲不曾被诏许使用。不难发现,北魏朝本土乐歌《真人代歌》就是歌颂先祖功德的乐歌,虽然北魏朝没有使用魏、晋那样系统的鼓吹新曲,但《真人代歌》其实一直承担着这样的政治使命。而《乐府诗集》唯一载录的鼓吹曲辞是裴让之的《有所思》,只是据汉旧曲创制的新辞。

北齐创制过成系统的鼓吹新曲,它们是《水德谢》《出山东》《战韩陵》《殄关陇》《灭山胡》《立武定》《战芒山》《禽萧明》《破侯景》《定汝颍》《克淮南》《嗣丕基》《圣道洽》《受魏禅》《平瀚海》《服江南》《刑罚中》《远夷至》《嘉瑞臻》《成礼乐》二十曲,惜歌辞不存。关于北齐鼓吹的使用,《隋书·音乐志》云:“(北齐)诸州镇戍,各给鼓吹乐,多少各以大小等级为差。诸王为州,皆给赤鼓、赤角,皇子则增给吴鼓、长鸣角,上州刺史皆给青鼓、青角,中州已下及诸镇戍,皆给黑鼓、黑角。乐器皆有衣,并同鼓色。”《隋书》第14卷,第331页。这些鼓吹曲辞不仅于北齐乐府使用,还以给赐的方式用于各边镇州郡。

北周朝早期没有鼓吹曲,只是沿用南梁的鼓吹曲,《隋书·音乐志》云:“武帝以梁鼓吹熊羆十二案,每元正大会,列于悬间,与正乐合奏。宣帝时,革前代鼓吹,制为十五曲。”《隋书》第14卷,第342页。鼓吹曲使用于元正大会,说明鼓吹曲是在郊庙、燕射的场合使用的。直到宣帝时,才新制十五首鼓吹新曲,分别是:《玄精季》《征陇西》《迎魏帝》《平窦泰》《复弘农》《克沙苑》《战河阴》《平汉东》《取巴蜀》《拔江陵》《受魏禅》《宣重光》《哲皇出》《平东夏》《禽明彻》。

表1-7 北朝鼓吹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表

四 横吹曲辞

《乐府诗集》载录“梁鼓角横吹曲”三十四个曲调,七十首曲辞,通过辨析,属于北朝横吹曲的有三十二个曲调,六十六首曲辞。这些曲调、曲辞在北魏朝已经形成,流传至南梁,由南梁乐府加工保存,得以传之后世。

北齐魏收、祖珽各有《出塞》诗一首,北周时期王褒作有两首横吹曲辞,皆汉横吹曲。

表1-8 北朝横吹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表

五 相和歌辞与清商曲辞

中原相和旧曲在魏晋战乱以后流入江南,又作为孝文、宣武时代的战利品与吴声、西曲一起入北,北魏朝不辨中原旧曲与江南新声,笼统谓之“清商乐”。这些乐曲经周、隋世入唐,至唐代仍有不少曲目留存。据《新唐书·音乐志》可知相和歌辞有《清调》《蔡邕五弄》《楚调四弄》、相和歌平调曲、清调曲、《明君》《白雪》等曲。清商曲辞有《子夜》《前溪》《团扇》《懊侬》《长史变》《丁都护》《读曲》《乌夜啼》《石城》《石城乐》《襄阳》《乌夜飞》《估客乐》《常林欢》《三洲》《吴声四时歌》《雅歌》《上林》《凤雏》《平折》《命啸》等曲。依据所传十不一二的比例,北魏朝乐府内的相和、清商曲辞应多达二三百曲之多。

中原相和旧曲及清商乐辞虽然进入北魏乐府,但却并没有激发北朝文人的作歌热情。北魏唯中书监高允作有《罗敷行》《王子乔》,当与孝文帝以来相和与清商乐辞进入乐府有关。而北齐朝则尤喜挽歌,祖孝徵作《挽歌》,魏收作《櫂歌行》。北朝没有清商曲辞创作,说明它只是用于殿庭宴飨演奏之用。即便庾信等由南入北的文士创作也很稀少,这种局面当与北朝乐府音乐大环境有关,缺乏创制新曲新辞的动机与热情。

表1-9 北朝相和、清商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表

六 舞曲歌辞

舞曲分为雅舞及杂舞两类。雅舞曲的创制及使用向为历来君主所重视。先秦以来中原已形成文舞、武舞系统,以颂美君主的文德武治。道武帝创立乐府制礼作乐,乐府之内使用中原《文始》《五行》之舞,同时于皇始二年创制《皇始舞》,施于乐府。宣武朝曾重新议定乐舞之名,永熙二年,以《韶舞》为《崇德》,《武舞》为《章烈》,总名曰《嘉成》。北周恭帝元年制成六代雅乐舞。这些雅乐舞均无乐辞见载。留下乐辞的唯北齐有《北齐文武舞歌》四首。总的来看,北朝雅舞乐辞的创制及使用主要受中原雅舞的影响。

北朝使用的杂舞也主要来自域外。包括吴夷、东夷、西戎之舞,悦般国鼓舞,西凉《永世乐》等。北齐时创制新乐舞《兰陵王入阵曲》,后主高纬尤喜汉舞《窟磊子》,《旧唐书·音乐志》云:“《窟磊子》,亦云《魁磊子》,作偶人以戏。善歌舞,本丧家乐也。汉末始用之于嘉会。”《旧唐书》第29卷,第1074页。

从舞曲乐舞的创制及使用来看,雅舞系列主要受中原乐舞的影响,而杂舞多使用本土外的乐舞。

表1-10 北朝舞曲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表

七 杂曲歌辞

《乐府诗集》北魏杂曲歌辞七首,补录六首,计十三首。北齐杂曲歌辞八首,其中四首为补录,北周杂曲二十首。但仍有不少杂曲歌辞存在于北魏乐府中,其使用情况也较为复杂。为明晰起见,将杂曲歌辞情况列表如下(见表1-11):

表1-11 北朝杂曲乐辞创制及使用情况表

从北朝乐府乐辞的使用情况可得出如下观点:第一,北朝乐府创制的歌辞,有施用与不施用两种情况,不施用者则基本上不产生影响,影响于后世的多为施用于乐府的歌辞。入乐之辞又分为仅施于本朝的,如北齐、北周所造郊庙、燕射、舞曲等辞,产生的影响仅局限于本朝。另有不限于本朝使用的歌辞,如《真人代歌》、横吹曲辞及《无愁曲》等杂曲歌辞,时间从北朝延续至唐,空间由北及南,影响之深远皆非前两种乐辞能及。第二,北朝通过战争、外交等关系吸收不少本土之外的歌乐舞辞,这部分乐辞非北朝创制,但它们通过北朝乐府这一环节继续实现价值,产生影响。这部分乐辞又可分作两种情形:其一,进入北朝乐府表演,其曲调、乐器、相关乐人及其艺术形式得以完好保存,流传后世。如中原相和旧曲,就是依赖于北朝乐府才得以留存。其二,不在乐府表演,如崔九龙因怕古乐府杂曲失传,收编古杂曲近五百曲,但有的已不知其意,只能记其声曲折,至于如何演唱,是否入乐也颇值得怀疑。第三,由于民族性格、文化习俗及音乐、语言、审美风尚的差异与隔膜,北朝乐府一贯使用的是具有本民族特点的乐歌乐辞。如《真人代歌》在朝廷郊庙、宴飨,各边镇鼓吹中兼用,而对于按照中原礼乐所创制的郊庙、鼓吹等新曲却下诏废止,这说明北朝统治者的好尚对于乐曲乐辞入乐传播的影响不可忽视。与此同时,尽管北朝以博大的胸怀吸纳了不少中原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歌乐,但由于文化的差异,这些歌乐在北朝并没有衍生新的生命力。如中原旧曲及清商曲辞,新曲、新辞的数量都不多,而且多是王褒、庾信等入北文人所作。出于同样的原因,北朝所辑录的歌集《真人代歌》《国语真歌》《国语御歌》及古杂曲等,能在南朝的文献中记存的亦属百不遗一,其中语言、文化的隔膜差异当是重要原因。

综合以上关于北朝乐府诗的统计、补录、入乐等情况,北朝乐府诗的数量具体为:郊庙歌辞九十五首,燕射歌辞三十四首,鼓吹曲辞三十六首,横吹曲辞六十七首,相和歌辞十二首,清商曲辞一首,舞曲歌辞四首,杂曲歌辞三十三首,总计二百八十二首。此外,尚有无法确切估量其数目的乐歌,如《簸逻回歌》《真人代歌》等。同时,北朝乐府当中还融汇了各国各类的音乐,如西凉乐、龟兹乐、高丽乐、高昌乐、疏勒乐等,反映出北朝乐府的繁盛,为隋唐的乐府音乐发展奠定了基础。郭茂倩《乐府诗集》著录北朝乐府诗的主要来源为《隋书》《古今乐录》。北朝的乐府诗主要依赖南朝乐书及隋书得以保存,从相关的历史文献记载中确能感知北朝乐府曾经的繁盛,但已不能补录出流失乐辞的确切数量及具体乐辞文本。

从各朝的分布情况来看,后魏一朝应该是北朝乐府发展的关键时期,大量的乐舞、乐辞、乐器通过北魏乐府得以辗转存留下来,形成了北朝乐府音乐的基本格局,亦为南北朝乃至隋唐时期的乐府发展奠定了基础。北魏循依周礼建立国制及孝文帝以来推行的汉化政策,为南北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北齐、北周两朝郊庙乐辞、鼓吹曲辞、杂曲歌辞等的创制当以北魏为借鉴,自北齐开始,至北周一朝为盛。但总的看来,北朝仍以胡戎伎乐为主。郊庙、鼓吹主要用于国家礼制之需,而北齐后主以来唯赏胡乐。北齐、北周两朝乐府歌辞的作者仅限于汉族人士,随着王褒、庾信等人的入北,北周的郊庙、燕射、杂曲、相和等歌章数量在北朝中占有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