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得到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及人民的关注,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贸易与环境问题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WTO体制中的贸易与环境问题,有关专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由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相对较新,有些方面尚未得出明确的结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验证。同时,国际社会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也越来越多,这些争端不仅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全球环境保护。因此,运用法律手段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在环境保护与贸易之间关系的理论方面,国外学术界研究开始得较早,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国外学者提出了“贸易诱致型环境退化假说”、“环境库兹涅茨假说”、“污染天堂假说”、“向底线赛跑假说”、“波特假说”和“环境规制与FDI企业选址”等理论观点,从不同角度论证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上,国际上至今还存在许多争论,其中集中表现为自由贸易主义者与环境主义者之间的对立。
环境主义者指责多边贸易体制正日益成为环境保护的障碍,构成对全球环境的威胁。自由贸易主义者则认为,自由贸易并非是造成环境恶化的原因,相反,自由贸易有利于促进环境改善,因而是促进环境保护、提高环境标准的最好方式。可持续发展要求各国有效地利用资源,而这正是自由贸易所追求的。
综合来看,对于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近些年来西方学者主要就以下几方面的重点问题展开研究:环境保护对自由贸易的影响,自由贸易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WTO规则中的条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等。西方学者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协调环境与贸易之间关系的众多学术观点,主张建立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环境卫生检疫制度、环境进出口附加税、绿色补贴制度等国际贸易领域贯彻环境保护原则的法律制度,但另一些学者,尤其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对西方学者的上述主张提出不同观点,认为上述制度一旦实施无疑会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绿色贸易壁垒,将会引发各国之间激烈的贸易摩擦,从而破坏业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的WTO多边贸易体制。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十分激烈。但无论如何,争论双方均意识到,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WTO多边贸易领域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应当指出,尽管学术界对贸易与环境之间关系的问题尚未达成理论上的最终共识,但协调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已成为WTO面临的一项重要议题。
在贸易与环境保护的联系方面,WTO认为,环境政策对贸易的影响和贸易对环境的影响等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引起国际学术界重视。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社会开始高度关注经济增长对社会发展以及环境产生的影响。各成员方达成的建立WTO的马拉喀什协定前言就着重强调了可持续发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
2001年11月,WTO多哈部长会议决定,在成员方之间启动与贸易和环境有关议题的谈判。该谈判在为此目的而成立的一个“贸易和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CTESS)的指导下进行。在多哈部长会议上,WTO成员重申他们对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的承诺,并同意开始新一轮贸易谈判中包括贸易与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谈判。除了启动新一轮谈判外,多哈部长会议宣言要求WTO“贸易和环境委员会”(CTE)与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合作,在推动它的所有工作议题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三个主要议题,三个主要议题分别是:①环境措施对市场准入的影响以及多赢方式;②TRIPS协定相关条款;③为环境目的实施的标签要求。
WTO成员方普遍认为,环境和健康保护是合法的政策目标。然而,也应当承认为实现这些目标所设立的环境要求对国际贸易会产生负面影响。消除对市场准入担心的方案不是要弱化环境标准,而是要使出口商适应这些标准。
为了在确保市场准入和保护环境之间建立一种适当平衡,WTO成员方认为,应考虑以具有下列特点的方式设计环境保护措施:①与WTO规则相符;②包容性;③考虑发展中成员能力;以及④满足进口国的合法目标。应当强调的是,作为减少负面贸易影响的一种方式,吸收发展中成员参与设计和完善环境措施是必要的。同样,对发展中成员来说,在国际标准制定早期阶段有效参与是十分重要的。
近些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学者开始注重研究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律问题在内的环境问题,发表了许多论文并出版了相关的著作,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总的来看,我国对WTO中的贸易与环境关系问题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主要是针对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对单一的学术分析,跨学科的综合研究相对不足。虽然已经在各个相关学科取得很多成果,但是在理论上还需进一步深入,在实际中还缺乏可操作的协调环境与贸易之间关系的办法和有效运行机制。对中国环境与贸易今后的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大多也是针对某一或某几个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缺乏完整系统的发展战略,同时,对于国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WTO体制下的贸易与环境关系问题的研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生态科学所提供的自然科学为前提,立足生态学与环境经济学、贸易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的交叉渗透融合,通过对国际贸易中环境问题的系统分析,以及对有关国家国内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等的研读,从国际法学等角度对GATT/WTO多边体制环境问题的历史过程、基本特征、规则导向、司法实践等进行逻辑梳理和理论概括,重点揭示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政策以及规则导向。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应当采取的立场,从整体系统观出发构建发展我国绿色贸易的战略对策。
本研究报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重大研究课题,历时三年。为完成本课题,课题负责人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最新研究资料,并于2010年赴瑞士苏黎世大学访学,与该校许多学者就此问题开展交流。访学期间,拜访了位于伯尔尼的著名的瑞士伯尔尼大学世界贸易研究所、位于洛桑大学的比较法研究所,与多位欧洲学者展开讨论;赴位于日内瓦的WTO总部,同WTO“贸易和环境委员会”相关官员举行座谈,获取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最新资料,了解并掌握多哈回合谈判关于贸易与环境谈判议题的最新动态,受益匪浅。这些基础性工作对于顺利完成本课题发挥了极有价值的作用。
除了出访期间与国外同行交流、向人请教、收集资料、获取第一手信息外,在本课题进行期间,课题组还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中国法学会WTO法分会年会以及各种学术谈论会参会期间,就相关问题与国内学术界同行开展交流,课题负责人先后在《法学研究》《法学杂志》《北方法学》等国内法学学术期刊以及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等报纸上发表了数篇阶段性成果。在撰写最终研究报告过程中,又就多哈回合谈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商务部条法司等代表我国参加多哈回合谈判的官员展开讨论。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分析、研读国内外大量资料,归纳、总结从各方收集的信息、材料,展开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对策研究,最终撰写了本研究报告。
尽管三年来课题负责人为完成本课题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并努力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索,但由于自身能力和水平有限,最终研究报告尚有诸多不能尽如人意之处,还望学术界各位同仁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