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困惑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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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证分析:基于河南省固始县的调查数据研究

一 方法的选择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规模经营与规模经济的关系图”为依据,从成本—效益理论出发,探寻河南这一粮食主产区农业规模经营的合理区间。

二 实证调查对象的选取和分析

固始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豫皖两省交界处,北临淮河,南依大别山,县域面积为29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140万亩,总户籍人口为173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150多万人,常住人口102万多人,辖3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47个村、93个社区,是河南省第一人口大县、第一农业大县和第一劳务输出大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业释放的劳动力蜂拥奔向城市务工,在随后的30多年时间里,固始县农村劳动力不断外流,人数也急剧增加,到如今,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60多万人,特别是1997年以来,外出农村劳动力融入大中城市、站稳了脚跟后,开始成批带走亲朋邻里,甚至带走整村、整组剩余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河南劳动力输出第一县——固始县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就出现了雏形:家里没有了足够的劳动力,农民开始将土地委托亲友耕种。随着土地收益的增加,农村开始出现了一部分流出户将土地租赁给不外出务工农民耕种,并且超出了亲友之间租种范围,在承租对象的选择上基本采取了市场行为,并且这部分非亲友之间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在全县范围内日益增多。据固始县农地流转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6月中旬,全县耕地流转面积为831587.961亩,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近60%,流转耕地5000亩以上大户6户,1000~5000亩的为66户,500~1000亩的为61户,100~500亩的为365户,50~100亩的为2039户,50亩以下的为36583户。

本文旨在研究农业规模经营问题,因此根据调查户的耕地情况,把农户按照所经营的耕地面积分成了5组:50亩以下、50~100亩、100~500亩、500~1000亩和1000亩以上。为了分析不同规模的效益,对生产函数模型Q=ALαKβHγ进行改进,引入了表示土地规模的虚变量,来说明在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投入既定的情况下,不同的生产经营规模对收入的影响。

改进后的模型为

ln(TR)= c +αln(labor)+βln(land)+γln(fee)+D1+D2+D3+D4

其中,TR是总收益,fee是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和雇工等的费用,D为不同规模组的虚变量,数量要比规模组数少1个,本研究将50亩以下组作为对照组。D的取值如下,

Dl= {1, 50~100亩;0,其他组别};

D2= {1, 100~500亩;0,其他组别};

D3= {l, 500~1000亩;0,其他组别};

D4= {1, 1000亩以上;0,其他组别}。

αβγ分别为劳动力、耕地播种面积、物质费用的弹性系数。每组的生产弹性系数之和是规模报酬系数RTS

RTS>1时,规模报酬递增,产出增加的比例大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当RTS=1时,规模报酬不变,投入增加的比例等于产出增加的比例;当RTS<1时,规模报酬递减,投入增加的比例大于产出增加的比例。

三 模型估计结果

从规模报酬系数来看,耕地在50亩以下规模的农户,规模报酬系数是0.91,小于1,说明其边际收入小于边际投入,也就是说投入增加的比例大于收入增加的比例,有扩大经营规模的空间;耕地在50~100亩、100~500亩两个规模组的规模报酬系数都是大于1的,分别为1.18和1.24,表明其边际收入大于边际投入,报酬是递增的;500~1000亩规模组的农户的规模报酬系数为1,说明投入增加的比例等于收入增加的比例,规模报酬是不变的;1000亩以上规模组的虚变量出现了负值,且规模报酬系数不但小于1,而且还小于0.91,这表明其边际投入大于边际收入,出现了规模不经济的状况,这说明农业经营规模过大(见表2-1)。

表2-1 模型回归结果的部分数据

四 案例分析

1.案例一

固始县某粮食种植大户,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至今已在县域内七个村流入耕地15320亩,涉及农户2300户,亩均流转金为水稻600斤/年(折合人民币约780元/年),年需支付流转金11949600元;由于耕种面积广大,该种植大户固定用工120人,年需付工资400万元;农忙时节,季节性用工近13000人次,需付劳务费90余万元;投资600万元建设了办公生产综合场,含粮仓、办公楼、职工食堂、机库等,占地约30亩,还配备了配电设施、无塔供水装置、现代化办公设施等;投资910多万元购置了大型推土机、挖掘机、插秧机、秸秆还田机、育秧机、开沟起墒机、播种机、撒化肥机、农用汽车、排灌、植保等机械260余台(套);还投资2200多万元,在四个村实施了土地平整;投资1000多万元,对农业生产路、渠、桥、涵、闸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硬化升级改造;投资300万元,开挖十万方大塘5口。这样计算下来,该种植大户先期个人一次性投资已达5000多万元,年支付用工费近500万元,年支付流转耕地租金近1200万元。而该种植大户的年收获情况是:秋收水稻约1000万斤,折合人民币约1100万元;夏收小麦、油菜等农作物折合人民币约400万元。这样一年的农业总收益还不够支付一年的土地租金和用工费,先期的投资,机器的折旧,银行贷款的利息,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的费用和各种消耗、损耗的费用成了该种植大户负担不起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到目前,该种植大户已呈现的问题:①农业种植的热情和积极性正在消退;②管理方式原始,缺少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管理方式;③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④春秋两季种植水稻和小麦近3万亩,经营规模过大,影响土地产出率和农业亩均效益的提高。

2.案例二

农业规模经营的另一种模式——托管模式。河南省封丘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隶属新乡市。农业托管模式在封丘起步并不早,始于2012年3月,当时只是小麦托管模式。但到2013年5月,这种模式迅速扩大到全县6个乡镇中32个行政村,已有600多户农民与某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托管协议,土地托管面积达到12000多亩。其具体做法是:农户根据自愿原则,与合作社签订协议,把粮食种植的全部环节交给合作社托管。在整个过程中,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农产品归属权不变。托管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全托。从种到收,全程服务,实行“六统一”——统一耕种、统一供种、统一浇水、统一打药、统一施肥、统一收购。农民只需要每亩缴纳970元托管费。二是半托。实行“三统一”——统一播种、统一打药、统一收购。农民需缴纳托管费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5元。到目前该合作社已托管耕地1.2万亩。通过托管的方式,农民托管小麦每亩单产提高150斤,单价提高0.05~0.1元,每亩至少可以增收200元,节约成本100多元;合作社统一收购粮食,麦季每亩获利50元,1.2万亩利润60万元。托管模式,一方面采取集中化、规模化、机械化连片作业,通过集中采购种子、化肥、农药,实行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大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种粮成本。另一方面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能安心在外务工,这不仅解决了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且也降低了农民的机会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从上述的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完全可以实现,但到底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应该由实践来检验,如果单纯地只以土地流转的方式来实现土地的连片集中不一定是最佳选择,这是因为规模大了,承包者自己干不了,必然要雇人耕种和管理,不可能像小规模农户一样精耕细作,人工成本大大增加,亩均产量和亩均效益都会下降,管理不善,还会造成亏损,最终造成农业种植者和流出耕地者双方利益受损,严重的还会影响粮食产量,固始县的案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农业托管模式,在实践中证明是一种可以实现多方共赢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因此,在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过程中,仍然要坚持精耕细作,做到追求规模效益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