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战后威权政治道路的选择与构建
(一)中东威权主义合法性支柱
中东威权主义形成的因素,或者说其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从理论上来说,一般包括三大“支柱”。第一根支柱就是所谓的“支配性权力”,主要是指目前世界经济对中东石油的广泛依赖,导致富产石油的国家凭借对其油气资源的开发和生产而获得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不仅指国家需要威权对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和开采,以保护国民经济,也包含着国家政权可以通过出售石油获得大量的石油美元从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国家发展水平,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可以实现“购买的合法性”。中东大多数石油产出国都属于这种类型,一般来说,富含油气资源而人口又少的国家所获得的威权政治合法性要大于那些资源相对贫瘠而人口又多的威权主义政体。
第二根支柱就是传统的价值观,体现为历史、认同、家族和王室、贝都因部族的遗产、传统和宗教。这一点在海湾君主国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约旦王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从其国名来看分别就带有明显的痕迹,“哈西姆家族”和“沙特家族”本身就是一种身份合法性的来源和标志;而沙特王国更强调其瓦哈比教义对伊斯兰解释的历史文化传统,此外它还以拥有麦加和麦地那双圣城,借此宣扬自己是伊斯兰世界的核心。包括卡塔尔、阿曼、阿联酋、科威特、摩洛哥等都是这样类型的威权主义政权。
威权政体的第三根合法性支柱即集体意识形态和发展战略,适应这些国家的主要是那些已经实行总统制的共和国,阿拉伯剧变前的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也门等国家都是如此。这些国家通过社会革命或者反殖民战争而建立威权政体。国家当时紧迫的任务是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此他们在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统一运动思潮等;这是一种国家主导的发展模式,在政治上实行一党制,政治精英来自中产阶级,大多出生军旅,很少进行大规模动员,总统大权独揽,通过强有力的军事统治实现国家统一和稳定。
此外,还有一个支撑威权主义的因素,就是个别领袖独特的个人魅力,所谓“奇里斯玛”型的领导人,不过很多学者把该因素纳入第三种类型,认为军人政权的强人政治就是魅力型威权政体的体现。其实,就领袖个人的作用来讲,中东各国发挥的作用并不一致。除了埃及的纳赛尔之外,还有约旦前国王侯赛因,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等。
以上种种中东威权政体合法性的构成并不是独立的,常常是几种因素交叉在一起,共同促成了威权主义合法性的来源和基础。比如海湾产油国既有对资源的“支配性权力”,也是传统价值观的捍卫者和得益者。对于埃及来讲,除了对资源的“支配性”权力稍显不足外,其他因素则完全具备,不过就其内涵却更富有自己的特色。
(二)海湾国家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
位于波斯湾沿岸的海湾六国,沙漠环境居多,历史上长期处于较为闭塞的封闭环境,各部族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历史联系,海湾诸国皆以强大部落控制的国家体制为特征,进入近代之后又延续了家族统治的政治制度,石油资源的发现和石油经济的繁荣,也是海湾诸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现象。“其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生活的突出现象,是传统部落贵族与王室力量对比的剧烈消长以及国家职能的不断完善和威权政治的逐渐强化。”海湾六国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经历的高度相似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其政治发展道路存在诸多共同点。无论是沙特、科威特、卡塔尔、巴林、阿联酋还是阿曼,传统部族势力在这些国家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家族统治成为海湾六国政治体制的共同特征,各自的家族会议也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为适应现代化改革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做出的种种尝试,诸如颁布宪法、设立内阁、议会选举、多党竞争等,无不处于家族的限定范围和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尽管如此,海湾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的长足进步,新旧生产方式的更替,传统农业经济结构的解体,无疑为海湾诸国现代化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部落家族虽然在这里维持统治,但其统治模式也依然不同于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威权统治,反映新兴社会阶层利益诉求的组织、社团和政党的形成,无疑将在未来海湾国家政坛上发挥日渐重要的作用,而统治家族在国内自上而下开启的民主化改革进程,也是其从传统威权政治向现代威权政治转型的过程。
阿拉伯半岛广袤的内陆地区,部落传统的残存以及血缘联系的广泛存在,决定了沙特王国的家族政治特征,君主制度的强化以及政治体制的完善无疑是沙特王国政治生活的突出现象。阿拉伯半岛特殊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沿革,传统伊斯兰教的涉世性的延续,“沙特王国的现代化是在伊斯兰基本精神指导下进行的,同时传统的伊斯兰教和文化范式也伴随现代化战略的推进而转换,或得以相应的发展”。1932年,沙特王国独立之后,沙特家族便致力于政治机构的完善和确立君主制度。1953年,根据伊本·沙特临终遗愿成立大臣会议,作为沙特王国的内阁,负责国内外政策的制定,是最高的立法和行政机构,首相由国王任命。国家命脉处于沙特家族的直接控制下。长期奉行宗教立国和宗教治国的政治原则,导致沙特政治生活中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瓦哈比派宗教学说同沙特家族统治的广泛结合,构成了沙特王国的政治基础,瓦哈比派强调信仰至上的宗教原则,成为沙特王国整合社会的重要政治工具。随着石油经济的繁荣,社会逐步开放化,新兴社会阶层借助各种政治思想登上政治舞台,开始挑战现存政治秩序。为了应对挑战,沙特从20世纪60年代起尝试自上而下的改革举措,1962年,王储费萨尔颁布“十点纲领”,承诺筹建协商会议,制定基本法,实施宪政改革,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十点纲领”揭开了沙特自上而下的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序幕。到1992年,法赫德国王才正式成立了协商会议,颁布基本法,规定沙特实行有限的三权分立,国王仍是国家事务的最高决策者,国王有权决定法官的人选,协商会议的决议也须通过国王的许可才能正式生效。沙特王室的改革虽然旨在强化传统君主制统治和巩固现存秩序,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十分有限,基本法徒具宪法形式,国家协商会议仅具备咨询协商的功能,然而,这毕竟是沙特家族回应国内政治变革呼声,顺应现代化历史潮流的一项重要举措。
科威特是由萨巴赫家族于18世纪中叶创立的科威特埃米尔国演变而来的,18世纪末期,英属东印度公司将势力延伸至波斯湾沿岸地区,现代政治思想观念、科学技术的进步、工业化发展以及西方民主自由理念渐渐在科威特生根发芽。然而,特殊的地理位置、国内环境和国际背景使得科威特不得不在英国殖民地、奥斯曼帝国以及沙特之间不断周旋,由此也拉开了科威特近代历史的开端,直至1961年科威特在海湾国家中率先实现独立。独立之后的科威特仍处于萨巴赫家族的统治下,血缘联系仍是维系科威特各部族的强大纽带,科威特的家族会议成为科威特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科威特的内政外交以及埃米尔的人选,在权位继承问题上,延续传统社会的世袭制,拥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继的双重习俗。虽然设有内阁,却也长期处于萨巴赫家族的控制之下。随着石油的发现和石油经济的繁荣,科威特国内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巨大的改善,民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政治参与意识也随着高涨,民众政治运动也初露端倪。1961年的立宪会议选举,是为科威特新兴社会群体政治参与的首秀,迫使埃米尔颁布宪法,召开议会。无论是世俗的反对派政党还是伊斯兰主义者开始在议会框架内挑战科威特家族统治秩序,这构成了民众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
1971年,经过决定巴林主权归属的全民公决,巴林宣布独立,哈里法家族为巴林的统治家族,根据1937年颁布的宪法,巴林实行世袭君主立宪制。由于巴林浓厚的部族色彩,部族会议成为哈里法家族联结民众的重要纽带。近代以来,在国内商人、上层乌莱玛和工人阶级的推动下,巴林在政治民主化改革方面也颇有建树,政治改革的开端始于20世纪20年代,于英国殖民当局的“保护”下在行政、司法和财政等方面进行尝试。1923年,巴林的逊尼派民众召开国民大会,这是巴林历史上第一次民众参与政治;1953年,巴林各界民众组成高级执行委员会,1973年,巴林举行了第一届议会选举;2003年,巴林政府宣布赋予妇女以选举权。
萨尼家族统治下的卡塔尔于1971年宣布结束英国殖民统治,获得独立国家地位。根据1970年宪法,卡塔尔实行君主立宪制,埃米尔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司令,卡塔尔的埃米尔由萨尼家族推举产生,1996年埃米尔·哈利法宣布废除推举埃米尔权威继承体制,实行父死子继制。值得一提的是,1970年的宪法中承认法官的独立性,这在当时无疑预示着司法独立的发展方向。1995年哈马德埃米尔即位之后开始了其政治改革,修改宪法,1999年举行了卡塔尔历史上的首次议会选举,2003年全民公投通过了“永久宪法”,给予妇女选举权。
1971年,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富查伊拉在内的7个酋长国成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实行酋长制基础上的联邦制,由各酋长国酋长组成最高会议来作为国家权力的核心机构,此外还设有总统、联邦内阁和议会,各酋长国拥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而在外交和国防方面则须保持一致。长期以来,由最大的酋长国阿布扎比的酋长担任总统,在阿联酋内部也存在着各酋长国同阿布扎比主导的联邦制国家之间关于权力分配的斗争,然而,联邦的权力无疑呈现强化的趋势。
阿曼缘起于18世纪中期的马斯喀特素丹国,赛义德家族在阿曼实行绝对的君主制统治,素丹在阿曼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掌握政治、外交、国防和财政大权,有权否定议会的任何决议。1981年成立的协商会议,按照阿曼国内的教派人口划分席位,1993年,赋予妇女参加协商会议的权力。但协商会议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也无立法权,仅能就社会经济领域的问题践行协商权力。尽管协商会议权力有限,但这无疑是民众政治的初步实践。
从总体上看,海湾国家的核心权力仍掌握在各自统治家族的手中,传统的血缘政治统治制度在海湾六国中长期延续,由统治家族控制的形式各异的核心权力机构——家族会议或是大臣会议——控制着国家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统治、世袭制,以及强人政治等表现形式的集权与独裁成为该地区的政治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由家族政治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实质上是各自政府为了应对日益崛起的民众政治的挑战,加强威权统治和巩固现存秩序的举措。颁布的宪法皆以家族统治为核心,有宪法之名,无宪法之实,经过选举产生议会和内阁权力有限,根本无法限定王权实施民主,加上国内反对派派系众多力量分散,海湾国家民主化进程十分缓慢。尽管如此,海湾国家经济社会的进步,民众政治运动的发展,还是冲击着这些国家的威权统治基础,自上而下的改革为民众政治参与提供了基本的途径和形式,也在其威权统治中打开了自下而上的政治改革的缺口,这些都标志着海湾国家的统治基础已不同于以往。
(三)西亚各共和国的政治发展道路
西方列强在中东地区的殖民统治,将欧洲世俗民主制也带到了伊斯兰世界,为了改变受压迫凌辱的殖民地位,中东的很多国家也开始由传统的“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国家模式缓慢地向世俗民主国家转变”。不同于海湾国家普遍实行的君主制统治,西亚国家,如土耳其、约旦、伊拉克、伊朗、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等都实行的是共和制。
二战之后彻底取得独立地位的伊拉克和叙利亚,实行议会制和共和制。两国独立初期的历程十分相似,都经历了议会民主制时代诸多政党的政治角逐,而后进入一党制统治模式的框架。两国在共和国初期,皆颁布临时宪法,举行议会选举和政党政治,诸多政党之间围绕权力归属展开激烈角逐。1968年,伊拉克复兴党在同伊拉克纳赛尔主义者的较量中取得胜利,开始了复兴党政权的统治时期。而在叙利亚,阿萨德于1970年发动政变,进入了阿萨德统治的时代。“家族政治、教派政治和政党政治的三位一体以及军人政治浓厚色彩则是阿萨德独裁政权的突出特征。”1980年,萨达姆政权颁布议会选举法,议会实行一院制,成立由政府主导的伊拉克民族阵线,作为同其他政治派别协商合作的政治组织,武装力量由复兴党政权掌控,政府长期奉行国家资本主义和国有化的经济发展战略,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工业化进程。叙利亚方面,阿萨德也宣布实行绝对总统制,议会一院制,成立复兴党主导的民主进步阵线,整合其他的政党组织。然而,伊拉克自20世纪80年代初战火不断,先是长达八年的两伊战争,而后是海湾战争,直到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萨达姆政权被推翻,伊拉克备受战火摧残的社会和经济长期处于萧条状态。美国主导的伊拉克政坛不断尝试建立政治民主化的制度,2005年的大选可谓伊拉克战后政治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公正自由的选举和新宪法草案的通过揭开了伊拉克历史发展新的一页。叙利亚的阿萨德政权集教派政治、政党政治、军人政治和家族政治多位一体,阿萨德时期的叙利亚的威权政治发展到了极致,巴沙尔上台之后,纵观叙利亚的历史走势,其威权政治无疑呈现出日渐衰败的迹象。
约旦是目前新月地带诸国中唯一实行君主制的国家。根据1952年颁布的宪法,约旦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并有权任命议会上院的议员,下院议员选举生产,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实行多党制,实际上议会选举和政党政治完全处于国王的控制中。侯赛因国王(1952~1999年在位)当政期间,一度实行党禁,唯一的合法政党即国王创建的约旦国家联盟。1987年,约旦成立国家协商会议,作为发表不同政见的论坛,然而不久又被解散。1991年,约旦通过了国民宪章,规定在君主制政治体制内,将扩大议会权限和民众政治参与,解除党禁。1992年又通过政党法,确立多党制。约旦自上而下的政治民主化改革,是侯赛因国王迫于国内外压力,也是为了继续维持君主制统治和稳定社会秩序而推行的有限的改革。然而,它毕竟开启了约旦民主化进程的开端,约旦的政治生活已经出现了日益多元化的趋向。
土耳其、黎巴嫩两个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议会民主政治,在践行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方面走在了中东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前列。1923年10月,土耳其共和国成立,土耳其成立之后的历史,经历了从凯末尔个人威权统治到议会民主制的过渡。1924年大国民议会颁布宪法,宣布实行共和制,大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总统则是国家权力的核心。1923年,凯末尔创建共和人民党,作为凯末尔进行威权统治的政治工具,在肃清国内异己势力之后,1925年,土耳其进入了一党制时代,1935年,共和人民党召开第四次大会,会上完整阐释了以“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领袖”为核心的凯末尔主义,凯末尔时代的威权统治到达了顶峰。然而,二战后土耳其内部的政治裂变逐渐加剧,威权统治出现危机,从共和人民党中分离出民主党。1946年7月,土耳其举行议会选举,这次选举不同于以往,由执政党和反对党共同参与,通过竞选来角逐议会席位,虽然这次选举共和人民党再次赢得了大选,但无疑标志着土耳其一党制的终结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再次启动,土耳其开始向多党制发生转变。在1950年的议会选举中,民主党成功赢得大选,“实现了多党制基础上政权的和平更替,民众的选择成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来源,这在土耳其民主化进程中具有开创性意义,初步确立了土耳其的民主政体”,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的途径。宽容的政治环境和民主化的提高,使土耳其的各个政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世俗政党诸如正义党、救国党、民族行动党、新土耳其党、土耳其社会主义党和土耳其工人党,等等,伊斯兰复兴主义的政治组织也不在少数,伊斯兰民主党、民族行动党、救国党、繁荣党、民族秩序党等,此外还有很多土耳其政府不承认的伊斯兰政治组织,如穆斯林兄弟会、真主党、圣战组织、土耳其解放军等。经过50多年的多党制实践,土耳其的多党制渐渐走向了成熟,从集权统治到议会多党制的政治实践无疑标志着土耳其政治民主化的长足进步,政党政治依然成为土耳其民众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在土耳其多党制的政治实践中,军方曾三次接管政权。然而,“军队领导人从来也没有把自己视为他们国家的永久终结者的角色……一旦他们迫使他们执掌权力的丑恶现象进行了纠正,他们就会退出权力舞台,而回去履行他们正常的、本分的军事职责。”军方的适时干政,不但没有打断土耳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反而在执政党面临诸多困境时,成为推动土耳其民主化进程的有力杠杆。1926年,黎巴嫩脱离法国的委任统治,宣布成立黎巴嫩共和国,实行总统制和多党制,国内特殊的社会结构决定了黎巴嫩政治强烈的教派色彩,马龙派、德鲁兹派、希腊东正教和什叶派诸多政党围绕权力归属的激烈角逐,成为黎巴嫩政治生活的突出现象,黎巴嫩也由此成为诸多阿拉伯国家中政治环境最为宽松的国家。然而,始于1975年的黎巴嫩内战彻底打破了国内的政治平衡,外部势力的干预更是加剧了黎巴嫩国内的矛盾对抗,黎巴嫩国内的动荡局势一直持续到1989年签订的塔伊夫协定和1990年奥恩政权的垮台。根据塔伊夫协议,黎巴嫩议席依然由基督教徒和穆斯林平分,总理和内阁对议会负责,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
伊朗巴列维王朝时期实行君主独裁制,礼萨·汗国王被逼退位之后,君主政治一度被削弱,出现了诸多社会群体角逐议会席位的多元民主局面。1953年的政变结束了短暂的自由主义时期,巴列维国王再次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重建礼萨·汗时期的威权统治,国王凌驾于宪法和议会之上,宪法和议会也就形同虚设,巴列维国王还成立由政府主导的两党制,为其君主独裁统治添加了民主化点缀,但他又建立安全情报机构萨瓦克严格控制反对派的任何政治活动。巴列维王朝政治统治的基本模式即世俗政治、君主政治和集权政治三位一体。1979年,阿亚图拉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国王的统治,宣布废除君主制,实行共和制,这场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革命不是宗教传统势力同巴列维王朝世俗政权的对抗,而是民众政治借助宗教形式对抗君主独裁专制统治,进而实现社会公平的深刻政治革命,它反映的是伊朗国内民主与专制的激烈对抗,巴列维王朝的灭亡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伊朗政治民主化进入了新的阶段。霍梅尼当政初期,伊朗全面的伊斯兰化成为其社会的突出现象,为了弥合教俗诸多社会势力的矛盾,同时也是为了1980年爆发的两伊战争中取得胜利,以霍梅尼为首的什叶派教法学家主导的伊朗政坛出现了威权主义的倾向。然而,这种威权倾向只是源于霍梅尼奇里斯玛式的领袖形象和当时国内外环境的客观需要。1989年伊朗颁布了新宪法,确定了教俗的二元体系,限定了法基赫的权力范围,赋予民选总统更多的权力,强调议会的独立性。后霍梅尼时代,伊朗的现代化进程又有了长足的进展,议会地位的提高,不同政治派别在议会的激烈角逐,下层民众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妇女也不再满足于仅仅扮演传统社会母亲和妻子的角色,逐渐走向社会,进入学校,甚至步入政坛。
(四)北非国家政治道路的选择
自“七月革命”建立共和国之后,埃及从纳赛尔当政到穆巴拉克时代,经历了从共和制形式下的集权主义统治到逐渐开放、自由的现代威权政治发展道路,从一党制过渡到了有限多党制,“这一变化过程不仅反映着当代埃及政治发展的基本走向,也体现着当代埃及民主化进程的初步发展”。纳赛尔当政期间,面临着争取埃及民族解放、建立独立民族国家和整合社会的艰巨任务,纳赛尔主义适应了当时埃及现代化进程的客观需要。根据1956年颁布的宪法和1964年的临时宪法,规定纳赛尔总统作为国家最高决策者的地位,议会和内阁只能依附于总统,排斥民众的政治参与,政府操纵的解放大会、民族联盟和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相继作为唯一合法的政治组织,成为纳赛尔政权排除异己和控制民众的政治工具。萨达特上台之后,为了适应新的国内环境和国际形势,开始对纳赛尔时期的集权统治进行改革,再次启动了埃及政治民主化之路,释放政治犯,强调保护私有制,致力于政治的非军事化,推动埃及由一党制向多党制的转变,政治生活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尽管如此,由于多元化改革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形式,决定了民众参与政治的局限性和脆弱性,多党制的政治模式也是在政府的严格控制范围内。穆巴拉克时期应时代需求继续深化自由主义改革,政治氛围进一步宽松,放开推行多党制和议会选举,推动司法独立,诸多反对派政党在穆巴拉克时代参与议会选举,构成民众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然而,穆巴拉克统治时代的埃及并未真正实现政治民主化,而是继续维持其现代威权统治,执政的民族民主党在议会中处于一党独大的地位,一方面通过立法限制反对派参政,或指责一些反对派威胁国家安全支持恐怖主义进而实施高压政策;另一方面,通过政府操纵的非官方组织、媒体等中间机构来对抗反对派。
1912年,意大利宣布正式吞并利比亚,彻底将利比亚变成了自己的殖民地。意大利在利比亚的殖民统治激起了利比亚民众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二战中意大利的战败为利比亚的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创造了机遇。经过斗争,1951年12月,伊德里斯·赛努西国王宣布成立利比亚联合王国,利比亚王国实行君主制和松散的联邦制。的黎波里、昔兰尼加和贝达都拥有各自的议会、司法系统和行政机构,这样联邦政府权力过于弱小,地方政府的权限却过于庞大,显露出明显的自治倾向。这种松散的联邦体制一直持续到1969年,以卡扎菲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发动政变,推翻了伊德里斯王朝的统治,成立了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利比亚历史由此从君主制转向共和制,揭开了利比亚历史新的一页,开始了现代威权政治的建构。卡扎菲执政期间,拒绝仿照西方或者东方的政治体系,而是以《绿皮书》和第三世界理论为指导,成立总人民大会、人民委员会以实现卡扎菲宣扬的直接民主,然而,实际权力却牢牢掌握在卡扎菲控制的革命委员会手中。1973年卡扎菲发起民众革命,废除现有法律,清除异己势力,发动群众参与政治活动,消除一切官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场革命大大增强了卡扎菲一直试图建立的“魅力型统治”。然而,其内部部族基础之上的分裂与斗争一直存在,“从本质上看,利比亚现代化发展动力并未超越传统威权主义的范畴……利比亚政治危机本质上仍是卡扎菲利益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