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土地:一种总体性社会事实的研究视角
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地不仅塑造着传统的社会形态,在以现代化为发展模式的社会转型历程中也起着无法替代的关键作用。特别是,20世纪的中国先后遵循着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和以现代化为目标的改革路径,因而也经历了从改造以土地生产关系为中心的革命到改造以土地经营制度为中心的改革的社会转型轨迹。可以说,土地问题贯穿中国社会转型的整个过程,并且牵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总体因素,而从各制度的相互关系上着眼,我们可以看到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但是对土地的讨论,主流话语往往集中在如何改造土地“物权”之上,将土地仅仅视为乡土社会中与其他生产要素等同的“物”(material),而忽视该特殊的“物”具有的总体性意义。将土地作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关键性的“物”,以及用总体性的视角看待土地问题,是理解中国社会文化独特性必须持有的研究预设,人类学所能给予的智识支持,就是延续整体观(holism)的研究方式,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及其现实诉求,“发现建构我们社会的一方人性基石”。
(一)莫斯的遗产:礼物与总体性
若要在一个具体的时空条件下研究土地所关联的各类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个面向,需要遵照人类学研究的“整体观”原则,将“物”置于具体背景中进行考察。莫斯对礼物的“总体性社会事实”的阐述,构成了本书理解土地之“总体性”的理论框架。莫斯对“物”的研究集中体现在《礼物》一书中,但并非所有的“物”都具有礼物性质。莫斯所关注的(礼)物将时空定格在非西方的原始社会或称古式社会(archaique)中,其目的却在于探索一种与现代西方社会共享的“正常的社会生活的原则”,其研究取向是围绕涂尔干学派的核心问题——“社会”何以持续存在以及如何建构团结纽带的维度展开的。通过对众多原始部落的“礼物”现象进行归纳,莫斯为涂尔干之问提供了经验材料。莫斯借助的是他人在太平洋诸岛、西北美洲地区所做的民族志资料,但经过深入比较与归纳,他提出了一种具有“总体性社会事实”(fait social total)的分析框架。例如,西北美洲基特林和海达两个部落及其所处地区,存在一种夸富宴(potlatch)的总体呈现体系(total prestation),这些生活在岛屿、海岸或落基山脉与海岸之间的富足部落,一到冬天便用接二连三的节日、宴庆和祭祀打发时间,在这种整个部落的盛大集会上,氏族、婚礼、成年礼、萨满仪式、大神膜拜、图腾崇拜、对氏族的集体祖先的膜拜,所有一切都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由仪式、法律呈现与经济呈现等组成的错综复杂的网络,这些总体性社会现象,能够同时展现出各种社会制度:宗教、法律、道德和经济。夸富宴呈现的“礼物性”是部落首领以财富的损耗来供养氏族,财富的展示和销毁以及盛大的宴会和赠予,都是对首领的等级与地位的确认,夸富宴是通过慷慨的馈赠来获取尊敬。马林诺夫斯基在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发现的“库拉”被莫斯看作一种大型的夸富宴,库拉的循环将所有部落、远航、珍宝奇物、日用杂品、食物宴庆、有关仪式或性的各种服务、男人女人等纳入到一个循环中。莫斯认为,从部落内部库拉制度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来看,礼物交换制度已经深入到了特罗布里恩德人经济生活、部落生活和道德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贯穿着一条兼容了由于义务或利益,出自慷慨或希图,用作挑战或抵押的送礼、收礼和还礼的持续之流。莫斯发现了“礼物”的三重义务,既是礼物交换体系的基础,不但出现在古式社会,而且还表现在同一社会的不同社会制度或社会活动中,它们“既是法律的、经济的、宗教的,也是美学的、形态学的”。这种莫斯称为“总体性社会事实”的特征,是经过“礼物”的透视和考察产生的一种社会理论。
莫斯指出,在古代社会中存在的“礼物”现象涉及大量互融在一起的社会事实,“总体的社会事实”的意涵是,它们(礼物活动)在某些情况下能够启动“社会及其制度的总体”,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当这些交换和契约所涉及的主要是个体的时候”,它虽然不能启动社会总体,却能启动“多种制度”。也就是说,这些事实同时具有重构社会整体的能力,能够把许多在逻辑上看似彼此冲突的人类需求,如情感的、道德的、契约的,统合于一体,虽然有些矛盾但在总体上相得益彰,这是一种“身体、灵魂与社会完全融在一处”的总体性现象。
古式社会中存在着“总体性社会事实”,且这种总体性是通过“礼物”而呈现,其呈现方式就是莫斯提出的“混融”的状态:
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亦将事物融于灵魂。人们的生活彼此相融,在此期间本来已经被混融的人和物又走出各自的圈子再相互混融:这就是契约和交换。
“混融”的观念体系通过一种物与精神的融通来实现社会的融通,土著社会的混融观念使得人与物的关系呈现神圣性,如“hau”的观念促使人与物结成一体,赋予礼物一种与人对等的地位,构成了“还礼”的社会动力根源。混融的“物”的流动,促成了人与人之间横向及纵向关系的维持和再生,“礼物”因而具有了本体论特征,具有了“总体性社会事实”之呈现的意义。
1.“物”在总体性社会的地位
“总体的社会事实”的发现,不仅使礼物研究与古式社会具有了重要的本体论价值,其认识论意义亦不可小觑。涂尔干引领的年鉴派汲汲于对社会这种“外在于个人的自成一体的存在”的阐释。涂尔干(迪尔凯姆)社会学的核心概念“社会事实”(fait social)指的是“存在于个人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那一类事实,正因如此,涂尔干的社会学倾向于将社会事实当作外在的“物”来研究。莫斯则通过礼物描画出了这种“自成一体的存在”的具象,并且不同于涂尔干将社会作为外在之“物”的思路,莫斯的研究主题已经从作为“本原”的社会转向了作为“中介”的符号和关系。在此社会不是作为“存在于个人身外,但又具有使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决定性存在,而是通过相互的(reciprocit)、具有明确规则的礼物交换而生成的。如此,物所具有的“礼物”性质成为具有核心意义的存在。
莫斯对物的意义的社会解释也具有认识论的启示,特别是他基于“社会事实”而提出的“总体性社会事实”概念,倡导在动态和总体中“通盘考虑整体,我们才有可能把握住社会与人对其自身、对其面对他者的情境生成感性意识的那一生动瞬间”。正如埃文斯-普理查德在《礼物》一书的导言中说的那样,古式社会中的交换是那些总体的社会运作或社会活动,需要“将其视为一种复杂而具体的实在,才能把握它们的意义”。总体性社会事实试图说明,所有研究都应该是“整体的研究”,要在总体性中理解“整体”现象,首先必须认识这些现象,即使为了研究的方便而不得不采用解析和抽象方法,但在此之后还是应该努力“把总体重新组合起来”。研究的目的不是观察分析部分或者碎片,而是总体,一个整体,确定其内部的协调关系,社会就是唯一的“总体”,但它十分复杂,幸好在有些情况下复杂性稍小而协调性易见,因此“总体”可以一目了然。“礼物”就属于这种情况,整个社会仿佛浓缩在交换礼品的宗教节日中。礼物并非仅仅具有物的物质性(实际上礼物包含很多非物质性的面向),而所有的“物”也并非都具有礼物的性质,莫斯所表述的古式社会中的“礼物”具有“总体性社会事实”的典范意义,由“礼物”引出的交换是社会整合的基础,这种社会具有的“相互性”是其社会性的可能条件。社会是一个动态的相互性体系,通过以礼物交换为原形建构起来的彼此混融的相互主体性,社会才能成其为社会。莫斯的交换模式启发了西方社会科学对“社会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持续研究,由其思想发源而来的“交换论”不仅在人类学对古式社会,而且在社会学对当今社会的构成问题上成为基础性的理论板块。
作为社会学年鉴学派的衣钵承袭人,莫斯对涂尔干的理论推进是非常彻底的。如果说涂尔干在回答“社会如何可能”这一根源问题时采取了“外在于人的自成一体”的实体论观念的话,莫斯则通过礼物揭示了社会源自基于人类心性、通过混融之礼物交换的社会构成过程,社会关系构成了莫斯为社会学打造的第二基础。在莫斯那里,回答“社会是如何可能的”不能如涂尔干那样认为社会是一种外在于个人的特殊存在,而是礼物所呈现的物质、权力、情感等“总体性”,是凝结在具体物上的总体性社会事实,莫斯讨论的混融(mélange)正是这种凝结的具体状态,也是以礼物为核心的总体性的具体呈现。
由礼物生发出来的一个讨论是,物如何具有礼物的性质。当然莫斯的礼物并非都具有物质性,如夸富宴中的声誉交换,但无论是库拉圈中的mwali和soulava,还是萨摩亚氏族首领交换的纹饰草席,抑或是夸富宴上消耗的食物,都首先是物质性的存在。正如莫斯所说,“一切——食物、女人、儿童、财物、护符、土地、劳动、服务、圣职和品级——都是可以转让和移交的”,但作为具有总体呈现意义的礼物,必须是人与事物、灵魂混融的存在,存在着一种既关涉物也关涉人的精神方面的持续交换。“混融”状态界定了一种人与物的浑然一体的关系,也是灵魂与物的浑然一体,而莫斯的着眼点更多的是在透过礼物考察交换关系的形式,落脚点是与这种人类交易相关的道德与经济,而礼物是后者的载体或呈现后者的读本。换言之,礼物所具有的混融状态正是“总体性社会事实”的凝结状态。
当然,这样以物质性的“物”来解析礼物的“混融”,实际是要独立出“物”在总体性社会事实中的分析地位,这样做并非没有道理,莫斯对礼物的研究要达到的深层目的,就是“建构我们社会的一方人性基石”,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将个人权利与物权、人与物截然分开的(相反的做法目前正在受到法学家们的批评)社会中”。这一对比充分表明了莫斯是在两种社会形态对比的维度上考察礼物所呈现的交换道德与实践,即在作为现代生活前身的古式社会中,物与人的关系呈现“混融”状态。物的性质是与灵魂混融,物是在与人的关系、部落的关系,乃至社会精神、道德的整体混融之下得以定义,因而具有礼物性质的“物”,可以成为窥探古式社会之“总体性社会事实”的对象与途径。
2.“物”的历程
莫斯通过“礼物”透视原始社会作为总体性的实在,构成了人类学“物”的研究的典范,“物”作为交换的对象或曰交换关系的形式。后续关于礼物的研究无不是或批评或深化莫斯的“礼物范式”, “物”性也不断得到强调。古德利尔区分了几种不同形式的物,显然,物是否具有礼物的性质,要看被使用的社会情境而定,并非天然就是礼物,或天然就是商品,同样具有物质属性的物品在某些时候是礼物,在另外的时候则可以是商品。显然,物的使用价值是由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赋予的,而某种具有关键作用的抽象之物,可以视作某种社会类型的表征。
莫斯塑造的礼物是一种体现在具体中的抽象之物,礼物研究中倾注了学术、伦理和政治的多重关怀,礼物也同样被视为一种“前现代”社会的“总体性”形式。与之相对,现代生活的“总体性”形式则是通过“商品”来表征的,商品社会与古式社会截然不同的是个人权利与物权、人与物截然分开的社会……这种划分是根本性的”, “他甚至构成了我们的所有权、让与和交换体系的一种条件”,这种交换体系是指市场中的商品交换。“礼物”与“商品”作为理解两类不同性质社会形式的抽象之物,两者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分,虽然都以交换论为其范式的哲学根基,但两类不同的物表征的却是不同类型的总体性社会事实。
“商品”作为社会关系的“凝结”(与莫斯的“混融”表述何其相似!),意指现代生活中由商品所呈现的社会整体性关联,商品交换是一种更广范围中的社会关联。在马克思主义的谱系中,这种社会关联具有阶级性,马克思对商品生产的强调,同样意在说明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为了说明一定的社会关系,商品性质总是通过某种物质承担者体现出来,而一定的物在使用或消费中实现其使用价值时,其本身的自然性也总是展现着一定的社会意义,表现出一定的社会制约。马克思通过对物质在现代社会中的具体样态——商品及商品拜物教现象的分析,揭示出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
莫斯试图建立一种社会类型的递进观,根据民族志资料,他将其历时性研究的起点标定在了原始或古代类型的社会,礼物所创造的联结是一种相互依赖关系;而在他所处的时代中,商品则体现出一种陌生人的交换关系。当然这种区分并不意味着完全对立的两种范式,礼物和商品交换的背后有着共同的精神(common spirit)。在萨林斯看来,礼物与商品固然具有类型对立的二元性,但二者还具有一种演化的逻辑,礼物经济和商品经济不应该被视为相互对立的两极,而应该是一个连续体的两个极点,从一个极点向另外一个极点移动的关键变量是“亲属关系距离”:礼物交换往往是在亲属之间进行的,随着亲属关系距离的延长,交换者变成了陌生人,商品交换随之出现。
实际上,古式社会与现代生活的分离这种进化论式的强调在莫斯那里体现得非常明显,作为一种“传统/现代”社会类型的对立图式,波兰尼、萨林斯等的礼物交换研究坚持了这种社会类型对立的分析框架,在古德利尔的礼物研究中,更是通过将莫斯对礼物的研究以及马克思对商品的定义进行了抽象和对立,提出了礼物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二元对立框架。虽然20世纪80年代的人类学家对古德利尔的礼物研究提出了很多尖锐的反驳,但对礼物与商品的区分仍然是典范性的,对二者的演化关系也是不言而喻的。
研究者将礼物与商品这两种抽象之“物”作为理解某种“总体性”社会的途径,问题在于,“物”自身的作用并非仅仅因其作为凝结社会关系进而可以作为“读本”透视社会,莫斯固然具有社会中心论的倾向,马克思的商品也重在理解一种生产的政治经济学,“物”本身需要从拜物教式的迷雾中走出来,回归到关于物自身的研究,正如阿帕杜莱尝试的一种物的人类学研究。物的世界并非无活力的、沉寂的世界,“我们必须追寻物自身,因为物的意义铭刻在它自身的形式、使用及其轨迹里,我们只有通过分析这些轨迹才能理解人的行为和算计激活(enliven)了物”,而非仅仅对物进行文化解释。物具有与人同样的社会生命,阿帕杜莱因而将商品视为物的生命史中的一个阶段,描述不同文化中物在商品化、去商品化过程中的“生命转折点”,同时展现以礼物、商品、艺术品以及圣物等多种形态存在的精彩纷呈的“物”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