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与路径初探
摘要:实现“不想腐”是治理腐败的一个较高目标和境界。实现“不想腐”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可以从党组织和个人的视角分别进行探讨。从党组织的视角而言,“不想腐”是指中国共产党人在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的激励下,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政治觉悟的自我约束下,始终自觉地同各种腐败念想、欲念做最坚决的思想斗争,使党组织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从党员个体的视角而言,“不想腐”是指党员个体努力克服各种私欲与贪念,遏制从事腐败活动的动机、愿望和心理需求,完全不存在腐败行为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和行为倾向。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必须在党内法规制度上划分“不想腐”与“想腐败”的界限并明确具体标准。当前党员、干部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还面临着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意识淡薄,腐败亚文化盛行、政治生态被严重污染,家庭不良文化的推波助澜等挑战与难题。其破解路径在于党员、干部自觉用党性改造人性、克服贪念;用道德良知战胜内心贪欲;用廉洁文化取代腐败亚文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构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只有内外同向用功,党员、干部才会自觉抑制腐败动机,从而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
关键词:不想腐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斗争 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
作者简介:李斌雄,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共党史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江小燕,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这是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战略部署,也是当代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目标定位,标志着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已被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2016年1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三年来,我们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经过持续努力,到2016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目前,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那么,正风反腐如何实现由“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完全转变或三者同时并进,是全党和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学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众所周知,要想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必须加强党员干部主观世界的改造,使其自觉地克制各种腐败念想,真正从心底里排斥、厌恶腐败,从心灵深处不愿腐败、不想腐败,这才是治理腐败的一个较高境界。那么,什么是“不想腐”及其基本要求和规格标准?区分“不想腐”与“想腐败”的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是什么?当前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还面临哪些困境?如何选择实现“不想腐”目标的路径?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针对性。
一 “不想腐”的内涵、目标要求及具体标准
关于“不想腐”的内涵和目标要求及其具体标准问题,目前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尚未有统一的定论。但对“不想腐”的内涵及目标要求和标准问题的探讨,是深入研究“不想腐”相关问题的基础。关于“不想腐”的内涵,本文主要从党组织和党员个体的视角进行初步探讨。关于“不想腐”与“想腐败”的划分界限有根本标准与具体标准之分,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并不能一蹴而就。
(一)“不想腐”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目前,中共中央文献尚未对“不想腐”的内涵进行权威界定。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中指出,所谓的“不想腐”,就靠提高觉悟。王岐山指出:“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想腐’。”这都是从目标要求来讲的。综合分析党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所谓“不想腐”的内涵和目标要求大致是指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官德教育等,使其在思想上自觉拒绝腐败,主观上无腐败动机,在党性修养和官德品格上达到较高的为官境界。
目前学术界关于“不想腐”的定义,尚未形成定论。有部分学者对“不想腐”的内涵作了探讨。这里列举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学者认为,“不想腐”是理想信念坚定的体现,是宗旨意识牢固的体现,是思想道德防线牢固的体现。有学者认为,不想腐偏于强调主观认识,是因为权力主体道德高尚,严格廉洁自律,有腐败的机会却主观上不想腐败。有学者认为,不想腐是权力主体高度自觉的精神状态,以完全发自内心的、内化为信仰的精神力量为支撑,是主体坚持长期修身正心、道德自律所形成的信念和意志。有学者认为,不想腐偏于强调主观认识,在于发自内心的自觉和自我控制。学术界都倾向于从个人的内在精神状态、思想道德修养和官德品格上定义“不想腐”,认为“不想腐”是一种高度自律自觉的状态,是个体无腐败动机,有更高层次的人生追求与信仰,是新时期真正合格的好干部必备的可贵品质。
关于“不想腐”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可以从党组织和党员个体的视角分别进行探讨。从党组织的视角而言,所谓“不想腐”是指中国共产党人在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的激励下,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政治觉悟的自我约束下,始终自觉地同各种腐败念想、欲念做最坚决的思想斗争,使党组织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中国共产党历来与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它能够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从人类社会中消灭一切剥削,清除一切腐化、堕落的现象。“不想腐”的目标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最基本的思想底线要求,而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就必须始终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使自己在党魂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到底。共产党历来以追求清正廉洁而著称。始终恪守“不想腐”的思想底线和道德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分内之事,是应尽职责,是必须坚持的行为规则,是合格的共产党组织的检验标准与试金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系统地阐述了共产党是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同时,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始终站在革命运动的最前列,起先锋战士的作用,“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中国共产党必须将维护、实现和发展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在服务人民、造福百姓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而利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和小集团利益的行为都是可耻的,都是与中国共产党为民务实清廉的追求格格不入的。正如《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可见,从性质和宗旨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一心为公、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与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政党,也是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而不想腐败的廉洁型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所有组织都必须以此为活动的标尺。
从党员个体的视角而言,“不想腐”是指党员个体努力克服各种私欲与贪念,遏制从事腐败活动的动机、愿望和心理需求,完全不存在腐败行为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和行为倾向。中国共产党是由8800余万党员构成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要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需要从提升党员的修养与觉悟入手。为此,中国共产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该准则规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常言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党员必须自觉克制内心的贪欲,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宗旨观念,用党性克服人性中的阴暗面,用崇高的道德水准战胜内心的贪欲,才能破除心中“想腐败”的各种私欲与杂念。
(二)“不想腐”与“想腐败”的划分标准
目前学界关于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标准问题,尚未有统一的定论,但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要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需要8800余万党员身体力行地去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及欲念的侵蚀,只有党员干部能在思想上自觉地抑制腐败动机,才能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为此需要给党员、干部划定“想腐败”与“不想腐”的界限与标准。从主观方面,区分“想腐败”与“不想腐”的根本标准是看个体能否坚守并自觉践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愿不愿意克服自己不正当的欲望,能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凡能心甘情愿克服并战胜自己的私欲,并在实际行动上大公无私、全心全意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不止、服务不止的党员干部就是不想腐败的。党员、干部今天愿意克服并战胜自己的私欲,全心全意为广大工农群众谋利益,他今天就是不想腐败的;但是如果他明天不愿意克服自己不正当的私欲,不愿意为党和人民谋利益,或者为了满足个人不正当的私欲反过来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他就是想腐败的。总之,判断一个党员干部是否想腐败,从理论上而言,关键是从其思想和行为上进行判断。在思想上,看其是否心甘情愿克服并战胜自己不正当的私欲,尤其要求个体在去除自己不正当的私欲时,必须坚决彻底,从而保持思想纯洁并在思想上完全入党。在行为上,看其是否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为人民服务上必须是全心全意,任何三心二意或半心半意都是不达标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想腐败,只能通过他的行为去判断他的动机。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所指出的:“就个别人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愿望和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因为人们无法具体准确衡量一个人的思想状况,只有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或行动去判断一个人的思想动机,一个人的行为通常受到其思想意识的支配。凡是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面对公私利益矛盾时,能做到大公无私、先公后私的党员、干部就是不想腐败的,而选择先私后公、损公肥私的所谓党员干部,肯定是想腐败的。
新形势下,关于区分“不想腐”与“想腐败”的具体标准和实现“不想腐”的具体规格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党员、干部是否具有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唯有心怀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在各种私欲与诱惑的考验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第二,是否具有公私分明的价值理念,指引自己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公私分明是廉洁从政的道德底线,是党性要求,习近平认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因此,只有具备公私分明的价值理念,坚持一心为公、廉洁奉公,摆脱私欲的党员干部方能做到不想腐。第三,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情怀。只有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砥砺高尚情操,才能不断深化“不想腐”的思想境界。第四,是否具有不为物累的道德境界。康德曾说:“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要实现“不想腐”的目标主要靠党员干部的自律,而提升其自律能力,需要唤醒其内心的良知,做到此心光明,才不会陷入“心逐物则迷”的旋涡而不可自拔。只有做到不为物累、去除贪欲,才能牢固树立不想腐的信仰。第五,是否具有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正确荣辱观。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厌恶排斥腐败,以贪为耻、以廉为荣才能自觉遏制腐败动机,从而达到不想腐。
要实现“不想腐”的目标,必须明确地在党内规章制度上划分“不想腐”与“想腐败”的界限和具体标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提出了8条具体的标准,其中以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能否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作为划分标准。凡是能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凡是能做到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凡是能做到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凡是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凡是能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凡是能做到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凡是能做到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凡是能做到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凡是能符合上述这些具体标准、要求的党员、干部,就能自觉遏制腐败动机,自觉远离腐败,真正做到“不想腐”。反之则是充满私欲,思想政治觉悟偏低,在思想上还未真正入党,实则是一名经不起党性考验和现实考验的不合格的党员、干部。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实现“不想腐”的目标具有层次性,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层次性呈高低之分。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最高层次的标准是真正具有共产主义觉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在党的历史上无数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就是最好的证明。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中间层次的标准是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较低层次的标准是还不具备较稳定的社会主义觉悟,在面临公私利益的较量或外界的诱惑时,仍需要做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终能努力战胜自己不正当的私欲,做到克己奉公。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在面临公私利益的选择和博弈时,或者面临社会诱惑时,也会进行思想斗争。如果自己不正当的私欲在思想上占了主导地位,就会滋生腐败念头,从而与“不想腐”绝缘。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在面临公私利益矛盾或社会诱惑时,根本不在思想上心理上与之做斗争,他们在利益权衡过程中“成全”自己的私欲,因为他们在思想上已经完全蜕化变质了,已经麻木了,连普通人的觉悟都不及,最终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现实生活中,那些被查出的腐败犯罪案例便是此种状态的真实写照。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实现“不想腐”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主观世界的改造,唯有内外用功,才能使党员干部自觉克制“想腐败”的冲动,使其在“不想”上下真功、使实劲,最终达到“不想腐”的目标和境界。
二 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所面临的障碍和困境
实现“不想腐”触及党员、干部的精神层面及灵魂深处。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党员干部树立起“不想腐”的坚定信念信仰,在短时间内很难收到立竿见影的功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表明,目前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意识淡薄;社会腐败亚文化盛行,政治生态被严重污染;一些家庭腐朽文化的推波助澜等因素都是党员、干部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所需要克服的难题与障碍。
(一)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意识淡薄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习近平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精神支柱。应该充分肯定,当前大多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意识淡薄给党员、干部实现“不想腐”增添了重重障碍。查看中央纪委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中的“忏悔录”,可以看到深刻的、令人警醒的大量反思案例。如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忏悔:“由于不注重学习,信仰逐渐淡薄,失去了理想,没有了方向。多年来,党内文件是看过就丢,根本不放在心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更是放在书架上当摆设,束之高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我当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根本没有理解组织上的良苦用心。”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主任于少东在其忏悔录中分析了自己的“罪之源”:入党动机模糊,世界观没有得到净化。工作和学习之余很少系统学习和领悟党的基本知识,从入党到今都没有认真进行“如何当一名合格党员”的深入思考,以为搞好本职工作就是做好党员的最好表现。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一些落马贪官逐步堕落的“罪之源”警示人们,任何党员、干部倘若理想信念坍塌、党性修养缺失、党的意识淡薄,就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打开了走向腐败的缺口。“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正是党员、干部在思想上首先变质,没有理想信念的支撑,没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从而在贪欲面前失去了抵抗力与自制力,在思想上具有了想腐败的强烈动机,进而在行动上随之“一泻千里”。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充满了思想斗争。因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信仰,崇高的党性修养与强烈的党的宗旨意识,自觉抑制腐败动机,从而拒腐败于千里之外。
(二)腐败亚文化盛行,政治生态被严重污染
从社会文化环境和政治生态状况看,党员、干部要达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与挑战。党员、干部不仅自身的主观世界要被改造到忠诚纯洁,关键是在面临外部不良环境的考验下,尤其是在“腐败亚文化”的侵蚀下,依然能保持“我心不动”,才能真正达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自觉远离腐败,真正做到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在现实生活当中,部分党员干部没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在思想上没有真正入党,不能被称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一些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没有改造好,在面临各种诱惑时,缺乏政治定力,不能把持自己,导致公权私用,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完全失控,从而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
人情社会是“腐败亚文化”滋生的土壤,那些被“腐败亚文化”侵蚀而最终倒下的党员干部,是由于自身的主观世界没有被改造到合格,没有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加之我国是个人情社会,在“人人求我、我求人人”的人情社会环境下,坚持原则被视为“不近人情”,被视为“异类”和不合群。在熟人的感情拉拢下,一些党员、干部“碍于情面”或“身不由己”加入各种“圈子”。异化的人情关系网侵入公权力领域,往往导致人情寻租或人情贪腐,最终导致政治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在外部不良环境的诱惑下,部分党员干部没有经得起私欲和各种人情关的考验,从热衷于被人围猎,到积极迎合甚至主动沉醉于金钱、权力及声色的围堵中而无法自拔。如河南省社旗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曹栓在忏悔录中说道:“我放松了对原则的坚守,把朋友小圈子、人情看得特别重。可我由于没有正确对待和把握人情而任其泛滥,把人情凌驾于原则之上。过于迁就人情,甚至被情面牵着鼻子走,最终因不守规矩造成底线失守,公权力滥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领导干部始终逃不过人情关这道障碍而被卡在其中,在各种关系网的冲击下,开始屈服于诱惑。结果一步陷下去,就越陷越深。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时发现,政商勾结、政商勾肩搭背的情况十分普遍,在外部“腐败亚文化”的侵蚀下,有些党员干部的腐败动机愈演愈烈,最终在思想上完全背叛了党组织,从而与忠诚纯洁清廉的可贵品质无缘。这种不良的外部环境,一方面使党员干部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面临巨大诱惑与障碍;另一方面这种不良外部环境起到了“照妖镜”的作用,将言行不一、经不起考验的不合格党员干部“淘汰出局”。党员干部唯有自觉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方能始终守护内心的一方净土,真正达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
(三)家庭不良文化的推波助澜助长贪欲
家风反映作风,家风体现政风。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家和万事兴”。能否保持良好的家风,对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至关重要。大量案例证明,一位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背后,必有一位“廉内助”“贤内助”时刻在提醒自己拒绝腐败,远离腐败,方能保全家幸福。相反,部分腐败官员的背后,必有“贪内助”的“功劳”。新华社曾播发一篇相关新闻报道,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往往可以看到‘贪内助’活跃的身影,薄熙来、文强、张国华等人的腐败堕落,与其妻子的暗合支援、推波助澜密不可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党员干部的家人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往往成为自己最大的软肋。很多党员干部没有管好自己的家属,并在思想上无力抵御家人满足私欲的乞求及鼓动,如果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修养不够,党规党纪意识淡薄,就难免会在亲情的左右下,在思想上发生动摇变质,由“不想腐”演变成“想腐败”。为了自己亲人所谓的幸福,实则是不健康的私欲与虚荣心。如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在忏悔录中说道:“为儿子留点财富的想法成了自己的心愿,为此对金钱的追求也日渐增多。钱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怪东西,如果心灵不纯,想过多地占有它,必被它毁掉。”这是一个腐败官员内心的真实写照,因为爱子心切,为了给儿子多捞取不义之财,从而萌发腐败动机直至最后走向绝路。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在主观世界上很难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全因一个“贪”字和“私”字在作怪,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一个人一旦无法战胜自身的私欲与贪欲,加之受到腐朽家庭文化的影响,在“贪内助”与爱子心切的内外夹攻下,而无法克制其腐败动机,直至完全卸下拒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这也是党员干部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重大难题,正所谓“破心中贼难”。
三 实现“不想腐”目标要求的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表明,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要求要靠高压惩治腐败、筑牢制度“笼子”、强化党性修炼和巩固理想信念,这几种方式同时并进又有所侧重,逐步形成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其中,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需要内外同向合力用功,才能收到成效。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内功的修炼,主要靠党性改造自私人性、德性战胜贪欲,以破心中贼;从外用功一方面靠营造廉洁政治生态,用廉洁政治文化取代腐败亚文化的侵蚀,使党员干部能够在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中,使心灵得到净化与熏陶;另一方面建构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保障党员、干部正当权益,使其无后顾之忧而无须腐败。如此内外同向用功,党员、干部才会自觉抑制腐败动机,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才有现实可能性。
(一)锤炼党性改造自私人性
一些党员干部“想腐败”有深层次的人性根源。从人性来看,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人都有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天性;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因是追求个人私利。柏拉图就曾认为人的灵魂是由理性、意志和欲望三部分组成,人本身就有贪利的本性。基于剥削制度社会里的事实,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人生下来就有好利的本性、嫉妒不平衡心理及耳目之欲。正是人的这些不正当欲望促使腐败动机产生。可见,一个人一旦被自身的自私贪利的本性束缚住,就很难克制腐败动机。党员干部唯有以党性改造自私人性,才能从谋取自身私利的低俗人生境界中解放出来,从“小我”中解脱出来,站在党和国家的立场上活出“大我”,为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甘愿舍弃“小我”的党员干部,才不愧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习近平多次谈到,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在任何时候,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党组织,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党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记自己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并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从而更好地为组织和人民服务。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党员干部应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心中装满国家和人民的党员干部,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如果党员干部能自觉地坚持党性修炼,并用坚强的党性克服人性的自私贪利邪念,就能拒腐蚀永不沾。具体而言,每个党员必须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用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去同自己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意识进行斗争;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去同自己的各种非共产主义的世界观进行斗争;用无产阶级的、人民的、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去同自己的个人主义思想进行斗争,克服乃至肃清腐朽堕落的思想意识,从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真正拥有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道德和品质,从思想上自觉抑制腐败动机,真正做到“不想腐”,把自己锻炼成一个纯洁先进的模范党员干部。
(二)道德良知战胜贪欲
一个党员、干部,之所以“想腐败”,其源头在于内心的贪欲,贪欲滋生腐败念头。党员干部的思想领域要想不被“杂草”侵占,就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因此,要注重用道德教化的方式,使党员干部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唤醒其内心的良知,从而自觉泯灭私欲,打消腐败的念头,即用德性战胜贪欲。古人认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所以要“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良知是社会道德的基石,人的心中存有天理良知,党员干部亦不例外。因此,通过加强道德修养,提升其道德水准,唤醒其内心的良知,来克服内心的贪欲,如此才能破心中贼,因为破心中贼主要靠自律,主要靠内心良知的觉醒与感悟。正如王阳明所言:“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腐败如同做贼一般,有腐败念想,想腐败的人如同是想做贼的人,他虽然想做贼,但其内在良知还是知晓做贼是为人人所诟病的。因此,为打消党员干部的腐败念想,需要加大道德教育的力度,丰富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时效性,使其道德水准不断提高,从而用自己的德性管住内心的贪欲,加强自我约束与自我塑造,使其主动打消各种腐朽的不光彩的念想,进而保持清正廉洁。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终的目的是通过这些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水平与政治觉悟,使其明是非知荣辱。此外,在对党员干部加强道德教化的过程中,应充分运用执纪审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尤其要在腐败官员忏悔录中受到警示,使忏悔录成为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以克制内心贪欲的“清醒剂”,使部分在德性与贪欲之间犹豫不决的党员干部,从腐败官员痛彻心扉的忏悔声中惊醒,从而更加坚定自觉地用道德良知战胜贪欲,以达到王阳明所阐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的境界。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都知道腐败行径是可耻的,但还有部分党员干部知道却做不到,就不是真知,缺乏自控力,无法在腐败念想萌发之时,将其扼杀在摇篮里,反而放纵自己的言行,这就是没有致良知,没有做到知行合一,最终酿成悲剧。因此,党员干部在发现自己内心萌发腐败念想之际,就应加强自控能力,用道德良知战胜内心的贪欲,唯有如此,才能距“不想腐”的境界又近了一步。
(三)廉洁文化取代腐败亚文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良好的从政环境对于官员抑制腐败动机,保持清正廉洁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如果官员的从政环境污浊不堪,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忠诚老实的好干部就会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被排挤,常常吃亏,反而投机钻营者却顺风顺水。这会严重打击忠诚纯洁好干部廉洁从政的积极性,使其走向反面。因此,要认真实施党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力争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在面临“腐败亚文化”的侵蚀时,党员干部应坚持党性原则,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党员干部应按照习近平对好干部的要求,将自己塑造成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模范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兢兢业业、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从而用自己的正能量不断消除“腐败亚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高压惩治腐败和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和不能腐的约束效应,努力构建廉洁文化,以消除“腐败亚文化”的侵蚀,积极营造廉洁政治生态,其目的是逐步让整个社会风气发生根本性转变,社会风清气正,会使腐败失去滋生的土壤。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需要通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和不能腐的约束效应,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从而使其在良好外部从政环境的熏陶下,磨炼意志、提升人生境界,从而抑制腐败动机,这样我们离“不想腐”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
(四)建构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使其无后顾之忧而无须腐败
要党员干部达到不想腐的境界,需要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这是实现不想腐的保障之一。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必须首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党员干部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人,也需要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求,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更高的追求。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过分重视精神激励而忽视物质利益的沉痛教训,邓小平尖锐地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时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不可能效仿西方国家的高薪养廉,但结合按劳分配的原则,随着GDP的增长适当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收入水平,广泛推行退休廉洁保证金,运用物质利益杠杆,激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积极性是现实可行的。但是,在呼吁构建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的同时,不能陷入过度追求功利的旋涡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中指出:“那些大贪巨贪,最后不就当了一个财物保管员吗?就是过了个手,最后还要还财于民、还财于公。不要做这些事情。”党员干部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应努力保持先进性,乐于奉献,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决心,有了这颗心,就能自觉远离腐败,真正达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
总之,实现“不想腐”的目标要求,是一个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的过程。改造主观世界,主要靠提升人的觉悟,使其在“不想”上下真功、使实劲;改造客观世界,主要是为实现“不想腐”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唯有全体党员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客观世界,我们距离实现“不想腐”的目标才会越来越近。此外,实现“不想腐”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昨日不想腐败,未必今日就不想腐败;今日不想腐败,不一定明天仍然不想腐败。因此,实现“不想腐”永远在路上。共产党人要不忘初心,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定力,久久为功方显成效。
原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