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1919年2月的一个下午,在牛津市,沙逊的朋友奥斯伯特·西特韦尔(Osbert Sitwell)带他去见一个类型相当不同的、害羞的英国人——罗纳尔德·费尔班克(Ronald Firbank)。费尔班克因为不适于服兵役,对满是制服男人的伦敦感到不适应,就于1915年11月搬到了位于牛津市高街(High Street)的房子里居住,正对着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并在那里呆了4年。当沙逊在谱写进攻德军战壕的独奏时,费尔班克在这里自费出版了一系列短篇喜剧小说:在这些虚无缥缈的、尖刻的故事中,主角是好色的红衣主教们和古代的老年贵妇们。西特韦尔曾经探知,没有人给费尔班克做饭,他仅靠吃冷鸡肉生活,在两年之中,他只对他的打杂女佣和去伦敦的火车列车员说过话。西特韦尔和沙逊来见他的时候,费尔班克太紧张了,以至于不能安静地坐上几秒钟,而且他那含糊不清的一共也没几句的话根本就让人听不见。但是,沙逊却对他十分感兴趣,邀请他去自己那里喝茶。在沙逊的房间里,费尔班克拒绝了一盘松脆饼,但是“为了表示出礼貌的姿态……他慢慢地吃了一颗葡萄”。他的话很少,还不时地因喘气式的叹息和咯咯咯的笑声中断。
在此次会面后不久,费尔班克返回了伦敦,重新开始了他在战前的神出鬼没的生活,经常出席非公开的展览和首场公演。他似乎喜欢在公众场合把自己的害羞表演出来,并将其变成一个先锋派的行为艺术。因为他待在剧院里实在是太不舒服了,他就会变得极其显眼:他会在一幕表演的中间站起身来,或者是突然消失在他的座位上,实际上他只是把头探到了座位下面而已。他经常去古老的皇家咖啡馆(Café Royal)或埃菲尔铁塔餐馆(Eiffel Tower Restaurant),这些都是放荡不羁的艺术家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他在那儿从中午一直坐到午夜,草草地在笔记本上记下一些古怪的对话,喝可以不断续杯的白兰地,吃一薄片涂有鱼子酱的烤面包。服务员知道不能跟他说话。一次在皇家咖啡馆,当餐厅领班试图跟他交谈时,他竟然躲到了桌子底下。
图2-8 罗纳尔德·费尔班克。作为一名在那个时代就敢于公开身份的同性恋作家,他似乎喜欢在公众场合把自己的害羞表演出来,并将其变成一个先锋派的行为艺术。他定期搭乘飞机,从伦敦飞往南欧或北非,然后再飞回来,很认真地在《泰晤士报》的王室公告栏中公布他的旅行线路,虽然在伦敦或其他地方他都很少会客。
费尔班克各式各样的手势——长时间盯着自己的手孤芳自赏,挠头,使劲拽自己的领带,在以后看来,似乎都是典型的忸怩作态,“忸怩作态”(camp)这个词那时也才刚刚具有了其现在的意涵。他的涂了指甲油的指甲和搽了胭脂的脸颊透露了他的心思。但是,对于他的同时代人来说,这些怪癖似乎只标志着一种夸张的害羞。女人气的行为,早在其成为同性恋的同义词之前,就表示出令人瞩目的懒散和唯美主义了,是对男子气的、资产阶级的工作和商业价值的拒绝。费尔班克颇吸引眼球的害羞,而不是他的未公开宣布的同性恋取向,宣告了他与这个“直的”世界的分离。在他的小说《脚下的花》中,故事背景被设置在一个模糊的巴尔干半岛国家,“害羞”一词被以低沉的语调提及时,通常其保留有“同性恋”的意思。当“某夫人”(Lady Something)把她的女儿描述为“有紫罗兰的信念”时,“稀里诺希女王”(Queen Thleeanouhee)愤怒地回答道:“在我统治的地盘上,害羞是一种完全未出现过的特性……! ”
奇怪的是,沙逊这样目睹过索姆河杀戮场的人,会觉得脆弱的、矫饰的费尔班克很有吸引力。或许他敬佩费尔班克炫耀自己害羞的方式,而不是像沙逊那样躲躲闪闪的,想要结束却又不敢结束与别人的交谈。费尔班克断然拒绝遵从任何的社会规则,这种以自己的方式行事的作风令人钦佩,尽管把他放到索姆河的战壕里他是无用的,但是他具有一种不同类型的执着。在国际旅行从逻辑上来讲还很困难的年代,这种看上去的社交无能却总能让费尔班克各处游荡,让他成功地与车站搬运工和旅馆员工进行商谈。在飞行还只是勇者专利的时代,费尔班克定期地搭乘飞机,从伦敦飞往南欧或北非,然后再飞回来,很认真地在《泰晤士报》的王室公告栏中公布他的旅行线路:罗纳尔德·费尔班克先生结束了在东方的长时间旅行后回到了伦敦,会在梅菲尔区西教堂街(West Chapel-Street)2号住上几周;罗纳尔德·费尔班克先生去意大利过冬了,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他将待在罗马的奥尔西尼宫(Palazzo Orsini)酒店。这些信息是给谁看的还不清楚,因为费尔班克在伦敦或其他地方几乎很少会客。
正如里弗斯曾经做的那样,费尔班克为沙逊正在着手研究的英国式矜持这种古怪状况贡献了更多的基本原始资料。T. E.劳伦斯(T. E. Lawrence)曾经说过,如果有人要他“选择一个理想的英国人供国际展览”的话,他会选择沙逊。沙逊出生于肯特郡的威尔德(Kentish Weald)并在那里长大,在马尔伯勒(Marlborough)中学和剑桥大学接受教育,作为一个乡村绅士和猎狐者,他当然看上去很像典型的英国人。但是,他也是个同性恋者,而且是个犹太人,带有波斯血统,晚年才皈依天主教。他极其渴望归属感,但是像许多害羞者一样,却从归属感的缺乏中获得了某种受虐式的骄傲。在沙逊的自我纠缠之中,也有作为一个作家对别人、对别人姿态的着迷。尽管在别人看来,他像是矜持的英国绅士的缩影,但是他也细心地去解剖这种身份的矛盾之处,比如在像费尔班克这样的人身上,害羞和自尊混合成了一种离奇的、带有一定行动能力的性格。
沙逊社交圈中的许多人也为这种英国式的矜持所折磨,并且像他一样,他们看上去仍然享受着光彩夺目的社交生活,混入到中上阶层的活动场所中,上流社会和艺术就此相逢。艺术家雷克斯·威斯勒(Rex Whistler)就设法让自己被时髦的伦敦女主人们邀请,有许多男人和女人爱上了他,尽管他几乎没有说过什么,也从未回信或接电话;他把工作得来的许多支票都弄丢了或是忘了将它们兑现。沙逊的另一个朋友——作曲家和艺术家伯纳斯勋爵(Lord Berners)也为极端的矜持所困,它使他不停地眨眼,窒息般地大笑,就像打不出喷嚏一样。关于他的害羞的故事,或许不足为凭,但也累积起来不少:比如说他开着他的劳斯莱斯外出时戴着面具,或者说他假装得了猩红热,让他自己占据了一整节火车车厢。与此同时,沙逊的朋友劳伦斯则设法既成为炫耀的隐居者,也成为一个奥林匹克级的交际者,伯纳斯说劳伦斯总是“背着身子出风头”。
沙逊似乎把学习如何成为一个英国人当成了他一生的工作,他的方法是观察别人如何做。“我希望我可以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选择一种社交的但又有些邪恶的、伊诺克·雅顿(Enoch Arden)式的态度,”他在1925年的日记中吐露心迹道。在丁尼生(Tennyson)的诗歌中,被以为已经遇难的伊诺克·雅顿十年后从海上回到家中,他从不向妻子透露他还活着,因为他是如此地爱她,任由她与另一个男人享受新欢。他在伤心中死去。沙逊一生中都在谈论他的“伊诺克·雅顿情结”:他想要置身事外,从暗处观察别人,就像是一个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