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项目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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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与任务

2.1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新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用水观念和用水方式,把水资源节约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把“节水减污、节水减排”作为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按照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调配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建立“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管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2.1.2 基本原则

1.立足全局,与南昌市水资源格局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南昌市的水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要求,构建南昌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定符合南昌市实际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节水目标,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实现“三个结合”(即: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实现水量供应有保证、水质改善有实效,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2.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相协调的原则

正确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等各种利益关系。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紧密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以保护生态、节水减排、低碳经济为重要战略构想,从水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的角度界定南昌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以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间的关系,将南昌市打造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先行区。

3.统一管理,优化配置,措施全面,城乡协调原则

把节水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建立统一科学的用水管理体系,实行包括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和回用在内的全过程节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处理好农业、工业、服务业、城镇节水的关系。

4.制度创新,规范取水用水行为的原则

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制度创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5.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与社会各层面密切相关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内容涉及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全面规划的原则,避免单纯以水论社会,以节水替代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水利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指导下,立足地方,由南昌市政府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制定试点建设总体规划,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在建立相关保障机制的前提下,集中解决农业、工业、生活节水等一系列问题。

6.管理为本、制度为根、措施配套、分工协作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因此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把水资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水资源管理和消费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全民参与的节水机制,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机制,逐步发挥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多部门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全面实现试点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