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保土壤肥力,科学应对土壤侵蚀
在2011—2015年期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建立土壤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与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国家——省——县三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与完善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筛选一批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壤污染控制实用技术,开展一批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初步探索与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投融资渠道与投入机制,推动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满足本省土壤污染防治需求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和政策,根据湖北省不同区域特点及土壤防治区划,建立湖北特色的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尚在修改中,而且国家标准考虑的是全国范围内的土壤环境指标和特点,其具有普适性和指导性,但湖北省作为国家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为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对土壤环境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应在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1995)》基础上,结合我省土壤的实际现状,增加具有区域性生态环境意义的指标,制定湖北省土壤环境标准。
湖北省已从生态文明建设高度提出了“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构建了“两型”社会建设和鄂西生态保护蓝图和思想,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武汉城市圈内人口稠密,城市集中且工业发达,也是重要污染源和土壤污染问题较集中地区。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大冶重点污染区、化工企业遗留地区域土壤环境问题突出。西部山区是长江、汉江、清江上游,是重要的水源地,也是重要的矿产业基地,同时也是土壤生态脆弱区和水土流失区。江汉平原及周边和武汉一下沿江平原是人口密集区,也是湖北省重要的工农业主产区。为切实有效保护土壤环境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迫切需要建立湖北特色的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转变,形成持续改善的土壤保护长效机制。
到2015年,将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实际,加快湖北省土壤立法进程,组织修订土壤环境保护的地方标准、地方性政策框架和配套制度。针对我省土壤钒、镉等元素背景值较高的特点,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湖北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的影响,立法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和管理;对于土地功能的重大调整,严格相关规划及项目环境准入,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内容;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土壤污染问责纠错制。
(二)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将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列入环境保护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土壤环境管理结构和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国土、农业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土壤污染环境管理机构和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国土、农业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监测监管制度。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常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土壤环境监测方案并落实。逐步建立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
从机制、体制、政策、机构、人员和监管配置等方面加强土壤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协调体制和机制。将土壤保护作为重要环境要素纳入环保日常工作,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污染防治监察机构队伍、能力和工作机制。在能力建设基础上加强对前述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监督,在监管中提高监测监察和监管能力。逐步将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当地政府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城考内容。
要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和预警体系。针对土壤污染问题,综合各方面研究成果,识别主要问题和主要污染源,分析污染成因和变化趋势,评价环境风险,结合土壤监测和其它相关监测网络数据进行预警预报。近期工作以预测为先导,总结本次调查组织和管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土壤环境监测机制,在科学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将土壤监测纳入常规环境监测中,论证、核实国家级、省级背景点,选定常规监测点位,制定或落实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落实相关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经费。
(三)加强土壤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湖北省土壤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且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治理难度大。针对上述主要污染问题,利用我省科研实力雄厚的技术优势,研究开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在内的单项或综合污染防治技术。一是组织土壤保护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广泛开展对外技术交流,支持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使用。二是结合农业发展总体布局,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区域适用性研究,筛选出关键防治技术,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科研示范,为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省用对土壤污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加强技术推广。深入开展科普教育,进行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全社会保护土壤的意识;发挥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等机构和组织的作用,提供土壤修复专业技术服务;发展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技术替代原用技术,鼓励农民自愿或通过政府奖惩措施推动采用有利于土壤保护的新技术。
(四)加强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示范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开发,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和设备研发。提高产业化水平。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支持建设一批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根据湖北省土壤调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土壤环境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如江汉平原、江汉油田、大冶矿区),开展污染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实施一批重点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为在更大范围内修复土壤污染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五)重点区域
湖北省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用湖北省土壤环境背景保护区、黄石大冶市矿区及用色金属冶炼加工、江汉平原粮棉产区、江汉油田采油区、大型采矿区荆襄磷矿、孝感黄麦岭磷矿区等。
1.土壤环境背景保护区
《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显示,目前湖北省的背景点区域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工业或建设用地的增加等原因,原“七五”背景点已成为城市或城市周边,或受工业企业或建设用地影响,不能再做为背景点;二是原“七五”点位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明显变化(如退耕还林),或表现为元素含量明显变化。在“十一五”的湖北省土壤调查报告中,背景点区域相较于“七五”期间其综合超标率达38.7%,主要超标因子是钒、镉、锰、镍、硒、DDT和多环芳烃。与“七五”相比,湖北省背景点A层土壤(表土层)砷、铜、氟、汞、锰、镍、铅、硒、锌含量均无显著变化,但是镉、钴、铬呈显著变化,其中镉为上升,钴、铬为下降。镉、钴、铬变化率分别为+19.9%、-3.76%、-4.64%。三是由于“七五”定位条件限制,原背景点位已难以辨识。所以,应重视这些背景点区域的保护。
2.江汉平原
《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显示湖北省主要的土壤污染是镉、钒污染和DDT的污染。其中重金属污染主要集中在鄂西北(十堰)、黄石以及荆州相关县市在内的江汉平原,有机物污染也集中在江汉平原耕地。因此,土壤污染给湖北省的粮食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显示,镉的污染用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长江汉江的洪泛区有着密切的联系。钒元素本身的高地球化学背景值和钒矿和伴生矿的开采与钒的污染有着密切的关系。江汉平原DDT的主要来源不是工业DDT,而可能是使用了含有DDT的杀虫剂如三氯杀螨醇的结果。
3.大冶
《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显示大冶下陆、铁山、铜绿山等矿区和有色冶炼企业造成了区域内土壤普遍受到砷、镉、汞、铅等重金属元素的污染,东西港河流域水体、土壤、农产品均已被污染,对生态及人体健康构成污染风险,东西港河流域不适宜居住、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必须指出的是调查中发现大冶东西港河流域生产农产品样品镉元素受污染比例高达96.7%。因此,对该区域土壤进行修复或者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来避免土壤污染带来的安全与风险显得非常重要。
4.江汉石油开采区
《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显示江汉油田土壤中石油烃总量超标率达22.6%,达重度污染的比率为7.8%;无机污染物镉、镍、钒的超标率分别达到52.2%、28.7%、32.2%;江汉油田土壤中DDT总量超标率24.3%。值得注意的是江汉油田地处江汉平原,是我省“粮仓”,油田区也是农田区,土壤受到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的复合污染。油田污染具有明显的污染源特征,即油井周围污染严重。江汉油田开发近50年,采油井为2100口左右,每口油井占地面积为2~4亩,另外,至少井台及其周边20米的土壤受到污染,虽然也有井场周边100~200米范围遭受石油烃污染,最保守估算,江汉油田至少有12000~15000亩土地受到油田开发的影响。随着部分已常年开发的资源枯竭使油井废弃和新区块的开发都将不可避免会使更大面积的土壤受到石油的污染。
5.化工企业遗留地
《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报告(2006—2010)》结果显示,近几年,城市改造中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问题凸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原武汉长江化工厂遗留地锑污染问题是我省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问题中典型代表。此外,《湖北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中确认武汉汉阳的赫山地块(原武汉农药厂所在地)为严重DDT和六六六污染化工厂企业遗留地,需要立即治理。我省是全国化工重地,除了本次调查涉及的遗留地之外,还有不少现存遗留地或已列入规划即将迁出的遗留地(如襄阳市襄阳区小清河化工区)。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问题隐患大,问题突出,应重视并加强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