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准则Ⅶ:CFA会员和候选人的责任★★★
2.7.1 准则Ⅶ(A):CFA会员和候选人的行为
1.原则
CFA会员和候选人均不得参与任何损害CFA协会名誉及信用的行为,亦不可损害CFA考试的信任性、有效性及安全性。
何老师说
准则Ⅶ(A)规范CFA会员和候选人的行为,包括日常行为和考场纪律。
CFA会员和候选人不能考试作弊,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能提供CFA考试的机密信息(如考题),不能利用CFA协会的关系为自身谋利,也不能提供误导性信息等。
该准则允许CFA会员和候选人发表关于CFA考试或协会的个人观点。
2.指南
·CFA会员和候选人均不得参与任何损害CFA诚信的行为,包括:
·在CFA考试或任何其他考试中作弊。
·违反CFA协会关于考场纪律的规章制度。
·向候选人或社会大众提供CFA考试的机密信息。
·忽视或设法绕开CFA协会为考试设置的安全措施。
·不当利用CFA协会的关系来实现个人或职业目的。
·在职业行为述职报告或CFA协会继续教育项目中提供误导性信息。
·机密信息
CFA协会严格保护CFA考试内容以及考试过程的诚信,且禁止候选人泄露考试中的机密信息。
·附加限制
候选人在考试中违反考试规定,如违反有关计算器、个人随身物品、候选人宣誓等规定,就违反了Ⅶ(A)。
·陈述个人观点
该准则允许CFA会员和候选人发表任何关于CFA考试或协会的个人观点。
3.案例
案例1:杰森是几个小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顾问,这些小公司希望可以让更多的投资者知晓。同时,杰森也是他所在城市的CFA协会分会主席。为了给客户特殊的方便,杰森只让他的客户公司在当地的CFA协会做演讲展示。
解析:杰森利用他在CFA协会的志愿职务,为他和他的客户谋取私利,损害了CFA协会的声誉,因此,违反准则Ⅶ(A)。
案例2:约翰是一名CFA考试的监考人员,他在考试前一晚看到了CFA LEVELⅡ考试的副本,并向两名考生提供有关考试的信息,以便使用该信息准备考试。
解析:和考试相关的信息在考前属于协会机密文件,不能向外界披露,约翰及两名考生都违反了Ⅶ(A)。
案例3:在完成Ⅰ级考试后的一周内,莉莉和其他几个人在论坛上开始讨论一些最难的问题,并尝试确定正确的答案。
解析:莉莉等人通过小组讨论有关正确答案的行为违反了准则Ⅶ(A),因为CFA协会认为所有考试题目和答案都是考生应该保密的内容。
案例4:弗兰克作为CFA协会GIPS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对GIPS准则进行编写、修改以及执行。作为执行委员会成员,他可以接触到一些GIPS的机密信息。他告诉他的客户,他可以用他的身份更好地协助客户遵守GIPS准则的变化。
解析:弗兰克正在利用他与GIPS执行委员会的关系来拓展客户,他暗示客户将使用机密信息来提高其客户利益时,弗兰克正在损害CFA协会的声誉和诚信并违反Ⅶ(A)。
2.7.2 准则Ⅶ(B):关于CFA协会和称号的引用
1.原则
在涉及CFA协会、CFA会员资格、CFA称号或考试候选人的引用时,CFA会员和候选人不能错误或夸大陈述其代表的意义。
何老师说
准则Ⅶ(B)规范CFA会员和候选人如何引用CFA协会和CFA称号。
2.指南
·如何使用CFA
·CFA是形容词,不是名词,所以“CFAs”是错误的表达。
·CFA三个字母必须大写。
·“通过CFA level I”的表达是错误的,可表达成“通过CFA一级考试”。
·C.F.A.是错误的表达,不能加点。
·个人不能根据CFA创造新的词汇或用法。
·CFA只能用于个人,不能用于公司的称号中。
·不能过于强调CFA的称号,不能加大或加粗CFA字体。
·不能引用通过CFA考试的预期时间和发证时间。
·通过从CFA三级考试,但还未收到证书的人士,不能使用CFA称号。
·在简历中引用CFA称号时,必须注明证书颁发日期并且注明CFA协会是授予证书的机构。
·只能在个人名片或信封上引用CFA标志。
·CFA、PHD和CPA的前后顺序不做要求。
一旦成为CFA会员,必须满足下列事项以保证会员资格:
·每年上交职业行为述职报告(professional conduct statement)。
·每年缴付会员费用。
·使用CFA称号
如果CFA持证之后未能满足持证人的要求,就不能再使用CFA称号。除非持证资格重新激活,才能称自己是CFA持证人。
·引用候选人资格
我们在注册了CFA考试之后和收到成绩之前可称自己为CFA候选人。
陈述一次性通过三级考试是可以的,因为陈述的是事实,但不可因此说明自己的能力高于别人或可以获得一个更高的预期未来投资收益率。
3.推荐的合规流程
·CFA会员和候选人应根据准则Ⅶ(B)的要求通过书面信息及附加指引向公司法律部、合规部、公共关系部和市场部进行宣传。
·CFA会员和候选人应鼓励公司根据准则Ⅶ(B)的要求建立模板,授权相关部门(比如合规部)对CFA协会会员、头衔、候选人的引用统一合规。
4.案例
案例1:AMA投资公司的一份宣传材料宣称,公司所有的合伙人都是CFA会员,并且一次性通过了CFA考试。这个宣传明显地将这一事实和AMA公司共同基金良好的投资表现关联起来。
解析:如果情况属实,AMA公司可以宣称公司所有合伙人都是CFA会员,并且一次性通过了CFA的考试。但这些事实不应该与投资表现联系起来,也不应该暗示公司员工有卓越的投资能力。暗示CFA会员投资表现更好,或是一次性通过了CFA考试的人相比没有一次性通过考试的人更加成功,都违反准则Ⅶ(B)。
案例2:在获得CFA证书5年后,莉莉辞去了投资分析员的职务,并开始了两年的环球之旅。在这两年之间,莉莉没有从事投资行业的业务,因此她没有提交职业行为述职报告,也没有缴纳会员费。在她结束旅行之后,她成为一个自我雇用的分析师,以独立承包人的身份接受业务。在没有提交述职报告和补交会费激活CFA会员资格的情况下,她就在新印刷的名片上写了自己是CFA会员。
解析:莉莉违反了准则Ⅶ(B),因为她不提交述职报告或没有缴纳会费,其CFA会员资格已经被自动暂停。因此,她不能继续使用CFA头衔。当她提交述职报告并补交会费和完成会员资格激活手续后,才可以继续使用CFA头衔。
案例3:查尔斯已经从他的公司退休,但他没有向CFA协会提交完整的职业操守声明,也没有支付他的CFA协会会费。然而,查尔斯设计了一张普通名片(没有公司标志),他继续在名字后加上“CFA”。
解析:由于他没有提交职业操守声明,而且停止缴纳会费,他的会员资格已被暂停,他必须放弃使用CFA抬头,但他仍继续使用,所以查尔斯违反了准则Ⅶ(B)。
案例4:琳达自2000年以来一直是CFA的持证人。她在与正考虑加入CFA考试的一个朋友的对话中,表示她从CFA考试中学习到了很多知识,许多公司也要求其员工成为CFA持证人。她建议很多想从事投资管理职业的人参加CFA考试。
解析:琳达的陈述符合事实:包括CFA考试提高了她的知识水平,许多公司要求CFA持证的评论均为事实,所以她的评论符合准则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