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道伦理的现代诠释
——从攘羊案、瞽膄案说起
摘要:孝道伦理不仅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更是华人文化圈中可贵的文化资产。随着资本社会发达、家庭结构转型,台湾社会老龄化问题严重,对孝道思想的重省与现代诠释,当有纠偏社会谬见、启引敬老爱人之思、敦促社会总体正视儒家文化的作用。本文透过《论语》 《孟子》中“父亲攘羊”“瞽杀人”二则案例,说明并分析传统礼法之纠结,试图透过生活化、现代化的经典诠释,指出这两个案例与现代法律规范之可兼容处,使经典焕发时代之光。面对当前敬老安养等世代问题,此孝道伦理、宽惠善良之思想基石,将是社会步向更文明进步的契机所系;而此文化教养,亦将成为启益当代社会的一个可能。
关键词:孝道伦理 文化教养 攘羊 瞽膄
一 前言:仁孝不二的儒学核心
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仁”,用现代化的话语来说,便是一颗温暖而善良的心,是一份对五常人伦的爱心、对世间万物的关心,更是对生活世界的参与和承担。仁道的实践,从亲亲、仁民、爱物逐步充扩,遍及万事万物,并不只是学问上的研究论述,更是每个人的现实日常,是生活可见、具体实践的,更是人们每天呼吸吐纳间必然涉及的。
《论语·学而》中,有子便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悌的伦常实践,是行仁的根本。特别是华人世界最讲求孝道,这份仁爱之心、生活之诚,施之于家庭,从亲情血缘的纵贯轴上看,是长辈对晚辈慈爱,晚辈对长辈尽孝;从横摄面上说,则是兄弟手足间彼此相敬互持,诚心友爱。正是因为这份家庭生活中的孝悌伦理,仁道得以实践、社会得以安和。可惜的是,随着现代化生活形态改变,都市生活奔忙竞争,“家庭”的意义变得更复杂多元,华人文化中,极其可贵的“孝道伦理”随着物质资本的快速变化,开始有些松动。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一提到中华文化,或谈经典、孝道思想,很容易就被贴上封建传统、老态保守的标签,殊不知,这些被误以为老派的刻板印象,正是一种落于“从众效应”(bandwagon effect)、“羊群效应”(herd behavior)的迷思。
当然,每个社会都有各种意识形态,作为形成“大众想法”或共识的基础,占有优势地位的意识形态,被包装美化为“中立”姿态呈现,间接使得其他与这个标准不同的意识形态,被视为异端、非主流,一般的普罗大众,于是不再讨论真实的情况究竟为何。一部分的有识者,懒得回应评述,落入“沉默螺旋”(spiral of silence);而随着大众起舞,跟从大众思想或行为者,则形成“多数暴虐”(tyranny of the majority)。无怪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学者提起,价值混淆导致理盲而滥情了。
事实上,任何一套思想论述兴起,都是为了回应当时的社会需求。以《论语》来说,孔子应答门人、弟子、时人之语,并不仅是一种知识的启蒙传递,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礼崩乐坏的时代里,提出一套提升人们生命质量的办法,使“郁郁乎周文”的文化生活得以真正成为日常。农业社会中,家庭宗族乡党是群聚活动最寻常的场域,故《论语》中,也多次就人们位处这些不同场域中的言行表现,提出说明。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论语·乡党》)便是此间最好的例子。孔子一方面“恂恂如”,温和恭谨,退让谦虚,像是个不擅长说话的人;另一方面又发言清晰有条理,流畅辩明。夫子的容止、语言态度之所以不同,便是一种因应环境、对象不同,而有的表现。他在乡党邻里中发言,面对的是宗族父老,自然应当谦逊温和,态度恭敬;而在朝廷议政,则需言论合理依道,但仍出语慎重,威仪谨饬。这说明,孔子在乡党中,敦睦亲族、守礼尽孝的一面;同时也指出,夫子之容色言动,在生活应对进退间,上致君、下泽民的一面。既敬孝侍奉乡党族老,亦务求克尽臣责,公正行化。
二 孝敬、孝养、顺服,概念不同
回到个人的家庭生活上,与家人相处,除了血缘及生活习惯形塑,还有天性自然呈现的一面。夫子更强调子女对父母行孝,最重要的不是“口体之养”,而是“和颜悦色”“敬事父母”。故他回答子夏问孝时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回答子游则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回复。同样皆是言孝,于子夏、子游却有不同的谈法,除了可得见夫子因材施教外,也可以发现,所谓孝养父母,不过就是寻常生活的关心、语气和顺、态度恭敬而已。但是为什么这些看起来平常的事情,必须特别拿出来讨论呢?这是因为,家人是我们天天见面、长时间相处的对象,因为亲近亲密,很容易就忘记“礼”的分际。工商社会中,时时需为工作奔波,职场带来的烦躁不耐,也很容易无意带给家人,夫子这段语录,正可提醒现代人,对父母及家中的长辈,需要多些关心、耐心,若仅是做到奉养父母,并不足以称孝。
当然,现代父母不但早已没有养儿防老之念,甚至不再奢望让儿女尽奉养之责,不过,这是另属于青年就业、经济产出与人才供需的问题,在此便不说了。传统经典之所以可贵,还在于它能跨越时代,焕发出不同的时代之光。特别是此处所谈的孝道伦理,放在今天快速老龄化的社会,也尤其重要。
“孝”字之义,依《说文解字》: “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金文“孝”字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唐兰谓“老”之本字,“子”搀扶之,会意。从善事父母,到子承老、搀扶老者,事实上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充扩、推爱过程,因爱敬自己的父母,推及身边所有的长辈。因个人逆溯血缘的根源,念及天下人皆有父母,因孝老、敬老之思,亲亲仁民的过程,谈老龄人口的社区在地化照护、老年长照财源的共同筹措,也就更有基础可言。
比较特别的是,《论语》中的“孝”常是勾连着诸德一起说,如:“孝悌”“孝敬”等,亦如《孝经、开宗明义章》曰:“夫孝,德之本也。”从“孝道”实践,谈孝敬、孝养、孝悌、致孝的行动指南,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显亲。虽然人们谈“孝”,总用“孝顺”一词,但在《论语》中,“孝”却无一处和“顺”字合说,因为孝子并不一定完全“顺从”“顺服”,而会对父母“几谏”(《论语·里仁》),一味地“顺从”,恐非夫子心目中的“孝道”。孟子也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由此可见,孔、孟所言之“孝”与“顺”,应不同于后世。孟子针对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的相处之道,提出他的看法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下》)仍是以父子亲情为首出,其次才是君臣间合宜平等的对待。
汉代以后的儒学,为巩固帝王政统,谈“移孝作忠”,事君如事父,先秦儒家所强调的“亲亲为大”,亦同时改换为“尊尊之制”。原先由“圣君”“圣王”,以道德修养为首出的要求,转换为“君圣”“王圣”,以权力、地位为核心的顺服,“君王”也就成为“圣人”的代名词。儒家所谈的孝道,也因之转成孝顺之道,以在下位者(或子女)的顺事服从为要件,故现代人常误以为,孝顺父母会沦于愚孝,是无知和盲从,不能不说是对原典意义把握未足所致。
三 伦理和律法的紧张拉扯——攘羊事件
当然,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虽是人人所欲追求,却未必是人人可获得的,若是不幸遇到了“不是(适)”的父母,该怎么办呢?事实上,《论语》《孟子》的原典中,早已发现了类似的家庭困局,只不过,解决伦理问题的发动者,不是父母而是儿女。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这一条是叶公向孔子提问。叶公告诉孔子说:他的家乡里,有个做父亲的偷了羊,他的儿子平日就是个遵守正道的人,父亲犯了偷窃罪,儿子就去做证了。孔子接着说:他家乡里的正直人,和叶公说的不同。人家是父亲为儿子遮瞒,儿子为父亲遮瞒,正直之道也就在其中显现了。
这个案例,正显现出孝道伦理和法律主张的纠扰拉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家人犯了法,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该怎么办呢?自然可以选择坚决地捍卫法律、公义,如叶公所说的那名儿子,大义灭亲,告发父亲偷羊的事实。但对孔子来说,在一个重视礼法的社会中,家中有人触法,理当同感蒙羞惭愧,更要紧的是,与其挽救已然的错误,不如强化先备的伦常礼法。如果家里不幸有人犯过,还得斟酌是大过还是小错,以及犯错的动机原因,各方考虑周备后,再进一步行动。
站在孔子的观点来看,叶公所说“吾党之直躬者”,和他所提的正道,虽有不同做法,倒也不必解为“逆伦”之举。夫子提供给我们另一种观察及处理家庭事件的方法:“举发”父亲攘羊之过,真是所谓守持正义、诚实之举吗?父亲攘羊之举固然有错,但其情其罪,果真必须通过“告官”在公堂上解决吗?是否可先向父亲“几谏”后,厘清此事件的背后动机和过程,进一步向被侵害财产权的羊主人商量处议办法?“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一股真诚恻达,面对道德良心、人伦亲情的流露,既合乎道德,当然也是正直的了。讲读《论语》,正可进一步细察:“攘羊”事件提供给我们当今社会如何的开启和省思?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人为利益上的冲突纠纷,对簿争执,比起任何法律案件都要伤感情。孔子提出“隐”的概念,采取尽量和谐伦理亲情的角度,希望能在合乎礼法的基础下,维护家庭生活和乐,因为宗族家庭的相处,更重视发自内心的“敦睦礼让”,而不是外摄的“理法”规范。《易·杂卦》曰:“讼,不亲也。”大凡争讼,人与人必然恶言相向,也必然会造成感情上的疏离伤害。但这并不是说要人们规避法律当有的咎责,若能从人人自我要求、自我树立入手,要求自己的言谈举止合礼合法,如此上行下效,“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这类困境亦必然减少。
台湾的中小学老师,都会教导学生,若遭遇各种家庭暴力事件,可致电“113儿少保护专线”请求援助救济,寻求公权力对弱势予以保护。民法家事案件的调停处理,亦有别于刑事案件。此外,若近亲干纪违法,家人亦可依法选择采取“证人回避”原则,拒绝出庭做证。凡此,都可以说是法治社会中,为维护亲情伦理和法律裁断间关系的进步做法。何况,争讼的最终目的,并不在输赢结果,因为不论哪方胜诉,都必然有打输官司的一方。帮助可能产生诉讼的两方达成共识,获得双赢,或防患于未然或撤销告诉,亦是当今律师界所推崇的。诉讼的最高意义在“息讼” “止讼”, 《象传》曰:“终凶,讼不可成也。”争讼到底就是凶,反之,若各自放下坚持,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争讼不起(或不继续),才是最佳对策。
前揭“攘羊”事件之“隐”,由晚辈主动向受害方商议协调,便是一种非经由律师(古称“讼师”)、法院的解决途径,既维护了家人的颜面、家人间的情感,同时也让被攘羊者的权益得以补偿,是双赢两美的办法。此间,若是诠释经典时,曲解了原典之义,妄为说解,忽略经典的当代价值,自然是很可惜的事。
四 权位与亲情的两难困境——瞽瞍杀人的案例
另一个近似的例子,典出《孟子·尽心上》: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这一条,是孟子学生桃应向孟子的提问。桃应说: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天子的父亲杀人是重罪,皋陶担任士师,就是当时的狱官长,碰到这事该怎么办呢?孟子立刻回应说:“就捉起来啊。”这是就瞽瞍杀人的犯罪事实及皋陶作为狱官的职责来分析的。但问题就出在,这名罪犯背后还有个靠山,瞽瞍后台有个大人物是舜,他是当今的天子,桃应问话的潜台词是说,天子的父亲杀人,也“可以”“应该”抓起来吗?由孟子的旋即回应,可以发现,皋陶尽其士师的职分,本来是很正常而且应当的。因为不论从“尽心”或“尽责”的观点上看,皋陶之举,既不悖道德良心、不悖礼,更是执法者尽分守责的表现,桃应无须有任何顾忌,他内心的潜在纠结,不该是个问题,一切当秉公处理,“执之而已矣”。用我们当今的理解,便是天子之父犯法当与庶民同罪,此处并不难理解。
而桃应进一步追问:“那么舜不阻止皋陶吗?”孟子回说:“舜哪能禁止他呢?皋陶执法,本来就是执行国君交付他的职责啊。”换作我们现今的话来说,皋陶是执法的官员,舜虽贵为天子,也不应该阻挠下属执法,他不过是在执行公权力,所以本该逮捕瞽瞍。因为舜和皋陶是君臣关系,皋陶需忠君,也需忠于自己的职责;舜是君,要信赖委以权力的下属,“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臣相处,各自有其与身份地位相称之事及责任,礼与忠是相互平等对待,唯如此,君臣上下才能达成以义相合的相处。
“那么,舜该怎样做?”皋陶之问仍然是有潜台词的。他的意思是说,作为天子,必须捍卫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即使是父亲犯罪,也不能因之开罪枉法,但作为人子,自己父亲犯罪,既无法干预司法、代之受过,又很难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入罪,那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说:“对此两难的困境,舜应该像扔掉一双破鞋般抛弃帝位,一走了之,偷偷带父亲逃到天涯海角,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忘记要他治理的天下。唯如此,方能不损君臣之义,又能成全父子之亲,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这个个案,比起前文的“攘羊事件”,又复杂许多。因为其间不仅牵涉父子之伦,还有君臣对待、天子之责的问题。从君臣的角度上看,不论舜为天子,或皋陶为臣属,都算克尽了职分之伦。然而儒家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先父子后君臣,在父子和君臣的两难间,孟子主张先以家庭伦理为主为先,故他表示,“舜就放弃天下,视天下如敝屣吧!”这当然是一种极端困境下的不得已。放弃君位,是否天下就没人能管?没有后继者来治理天下了?当然不是。“人皆可以为尧舜”, “我欲仁,斯仁至矣”,人人都有机会成圣、成王,舜放弃了权位,自有贤能者可取而代之,但作为瞽瞍之子的舜,父子之亲却是彼此的唯一,是不能替代的,所以孟子主张,舜应“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当然,在这个争议案例中,有论者批评说:“为士者,但知有法,而不知天子父之为尊;为子者,但知有父,而不知天下之为大。”主张舜不应执守人伦亲情,以人伦为至为上。自然,在一般情况下,亲亲、尊尊并非不可兼得的,但得与不得或取舍此之理的判断在“权”。儒家讲求“守经通权”,若不可得兼的情势已然造成,仁义大道稳立之后,“行权”之举,就不会将“权”下坠为“权谋”“权术”;反之,仁道不立,“权”失所依,徒言大义灭亲或执说为谋公义大利,亦不过是操弄话语、癖爱权位的假象而已。生命中不乏艰难的选择,每一次选择,都标志着不同的生命层次和境界,孟子一再表示“君子三乐”中,“王天下不与存焉”,其想法,当是与此处相合的。
五 结语
对应于现代,谈孝道伦理之所以可贵,自是因为当代的家庭生活结构,已有更多变化,亲子教养,情感互动,可从经典中的孝道思想,获得更多滋养。由《论语·学而》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可进一步谈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外部社群,甚至社会天下的联结。当今的世界已是地球村,“世界是平的”,如果能培养青年人多一颗孝悌、友爱之心,在社会上立足,便能多一份柔软的心肠,多一份宽惠善良的言行。如此,网络上便能少些酸民,社群间的互动往来便能更健康顺畅。当然,为人父母或在上位者,更当自我警醒,做年轻一辈的好模范,亲亲之伦得以落实,社会便能少一份暴戾之气。
(一)祖父母节是当代孝道思想的体现
台湾的教育部门自2010年8月29日,发起并推动第一届“祖父母节”(Grandparents Day),更于2011年将每年8月的第4个星期日定为“祖父母节”。盼望落实传统家庭伦理与品德教育,唤起人们对亲情、孝道及敬老尊贤家庭伦理的重视,稳定不同世代的互动关系,培养尊老、亲老态度,进而建立无年龄歧视之社会。事实上,祖父母节的概念起源,最早来自波兰,1964年,波兰便订定每年的1月21日、22日为祖父母节。其后是美国,西维吉尼亚州长Arch Moore于1973年宣布5月27日为该州的祖父母节,其后卡特总统于1978年正式立法通过劳工节(每年9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为祖父母节。不同地区的祖父母节日期虽然不一,但民众都会借着那一天,特别表达对祖父母的感激,学校也会举办庆贺活动。
中国台湾地区因应社会变迁及世界时势,正式订定祖父母节,起步虽不算甚晚,但相较于许多国家或地区来说,该节目仍不受社会普遍重视。总体倡导不足、文化气氛差异,加以社会大众对孝道感恩观念日渐淡薄,都是其中原因。事实上,若能从欢庆节日的角度切入,运用各种社群平台、社群媒体,启发年青一代对前辈老人的感谢感恩,谈敬老孝道的实践,应可获得不错的效果。
(二)孝道伦理是老人安养的基石
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时,称为“老龄化社会”;若达到14%,则是“老龄社会”;达20%,则称为“超老龄社会”。据统计,台湾逾65岁的老龄人口在2017年达到14%,台湾成为“老龄社会”;到了2026年,台湾65岁以上人口,会占全体总人口的20%,届时,台湾将直接进入“超老龄社会”,换言之,每4~5人当中,就有一位老人;到2040年,可达30%, 2051年更将高达37%。
台湾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远逾欧美许多先进国家或地区。由于城市中的小家庭生活模式,祖父母与子孙的感情变得疏远陌生已是常态。谈孝道思想,不仅包括个人家庭中的父母祖孙关系,还包括年青一代对社会上普遍长者、老者的尊重礼让,更是因应台湾目前老龄社会问题的一服良药。谈对老人的身心保护、心理社会适应、教育及休闲、经济安全、健康维护、生活照顾,都需要奠基在孝道伦理之上。台湾因长期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农业县市人口老龄化情况又比都会区严峻许多,推动老人相关安养照护的具体措施,如果寡乏形上价值的精神支持,又遑论资源整合之相与互助?
年青一代常被批评为“草莓族”“水蜜桃族”,事实上,不论“草莓”或“水蜜桃”,都是大人们“惯养”出来的,呵护太过,不敢言教。动辄便说年轻人“玻璃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刚健不息的积极性、具备容受力的青年。讲宽容,总是要求他人对自己的孩子宽容;谈道德,则是以道德要求他人为君子,于己则是以不被查到违法事实为限度。
(三)提升文化教养方可立足全球
想想看,生命如四季递嬗,每一个人都有垂老、衰休的一天,提升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关注,发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宽泛来说,也是为自家积德修福。如果每个家庭中的父母,能先不急着当“孩子的朋友”,先从个人“好好为人父母,好好为人子女”开始,尽其父母、子女之责,扮演好父母的角色,生养、教育自家的孩子,做好晚辈、孩子的模范,孝养、孝敬长辈,慎终追远,同时要求后辈实践敬事祖父母之行,时日积久,养成习惯,习惯成自然,这份关于自家血缘的逆溯,便可通过教育典模的形塑,渐次成为自然。
儒学教育、人文教养,是百姓日用而不知之教,社会的文明进步亦当系于此。全球化时代来临,只有文化教养的能量,是独步全球的唯一可能,孝道思想则是总体儒学文化的源泉,华人文化之优异殊秀,亦在于此,身为华夏文化传人的我辈无当念念,是为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