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视域下的忠德观
——以唐代皇帝诏令为例
摘要:诏令作为一种以皇帝名义发布的行政命令,体现了皇权的意旨。在古代帝王的诏令中,作为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纲常伦理,忠德一再被凸显,成为诏令中褒奖、旌表的主要依据和劝勉、训诫的主要内容。忠德经过由两汉“三纲”确立到宋明理学纲常神圣化的中间过渡时期,在唐代帝王的诏令中被大量使用。其对象的广泛性、功能的多样性、内涵的单向性,都体现了封建皇权对忠德的认知和重视。唐代诏令中的忠德与唐代政治发展变化紧密联系,唐代忠德状况及其国家兴亡的历史教训启发了后世君主对忠德的强化,开启了宋明时期忠德神圣化的先河。
关键词:皇权 唐代 诏令 忠德
“三纲”被确立为君主专制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后,忠德一跃而成为首要的政治道德,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重要的内在约束和外在规制的双重作用,对维护君主专制的长治久安起到了加固剂的作用。那么,忠作为臣民道德,在帝王君主的眼中其内涵、功能和作用究竟如何?本文撷取唐代作为考察的段限,以唐代皇帝诏令为考察内容,来探究封建皇权视野下的忠德观。
一 忠在唐代诏令中的对象
作为乾纲独断、口含天宪的帝王,诏令发布的对象一般来说是除了皇帝以外的一切人。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即使贵为国储的太子在继位登基之前也是臣子。因此,在唐代诏令中,忠的对象除了常规意义上的臣子外,无疑也包括太子在内的皇族、外戚等皇亲贵戚一类具有特殊身份的臣子。
在以太子、皇子等皇亲国戚为对象的诏书中,内容往往含有对忠的要求。如唐太宗在《命皇太子知左右屯营兵马事诏》中先肯定太子李治“忠孝成德,志业光茂”,而后才是任命的内容。《玄宗幸普安郡制》中也先肯定太子李亨“忠肃恭懿,悦礼敦诗,好勇多谋”,随后才对各位皇子提出要求,即“咨尔元子等,敬听朕命,谨恭祗敬以见师傅,端庄简肃以莅众官,慈恤惠爱以养百姓,忠恕哀敬以折庶狱,色不可犯以临军政,犯而必恕以纳忠规”。在这份诏书中,唐玄宗是以太子李亨作为皇子们忠的典范,要求皇子们在断狱判案中要坚持“忠恕哀敬”的原则。唐代的封建分封目的就是要藩王效忠于中央政权。如天宝十五年《册汉中王瑀等文》明确指出:册封汉中王李瑀目的在于“以为藩屏,命尔忠良”,以“匡复社稷,勘定寇雠”。除了男性宗室,对于有利于李唐王朝的女性宗室,皇帝也会下诏褒奖其忠节。如《赐金城公主书》肯定金城公主,“远降殊方,厎宁蕃落,载怀贞顺之道,深明去就之宜。能知其人,而献其款,忠节克著,叹美良深”。针对皇族宗室以外的广大臣子的诏书中涉及忠的内容就更多了。在针对臣子的诏书中,有的直接肯定受诏者的忠。如对剖心沥肝为时任太子唐睿宗辩诬的太常工人安金藏,唐玄宗继位后,“追思金藏节,下制褒美”,称赞其“义不辞难,忠为令德,保佑君主,安固邦家,则必荷宠光之休,膺土宇之锡。安金藏忠义奉国,精诚事君。往属酷吏肆凶,潛行谋构,当疑惧之际,激忠烈之诚,突刃剖心,保明先圣。见危授命,沮奸邪之慝;转祸存福,获明夷之贞”。有的则给忠臣加官晋爵,在《加裴度司空制》中给裴度加官就是要“表忠节以励为臣”。有的则强调忠是人臣的基本义务,所谓“临难忘身,为臣之大节”。
除了针对臣子本人发布表忠诏书,还有一类是针对受封诰的忠臣家属的。如在赐予国夫人、郡夫人、郡君、太君、县君等“命妇”一类的封诰中,也常常提到忠,不过大多是从夫人教子佐夫使其子(或夫)成为忠臣的角度来说的。如忠武军节度使王蕴之所以“既孝而忠,委以节旄,遂成名将”,其主要得益于“其母赵氏贤以善训”,故加封赵氏以国夫人称号。又如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妻秦国夫人刘氏“内言必正,同奖自多,赞武幄之忠谋,保鱼轩之宠数,而茂贞宣力,守土在岐,以是加恩,用彰有礼。必使事君之节,相勉克终,则不狡宜尔室家,兼明报国”。葛从周的母亲宋氏受封也是因葛从周“实赖严明之训,以成忠信之名”。此外,“泽潞节度使刘悟妻冯氏,传芳茂族,作合良臣,成此忠贞之功,因于辅佐之力。……可封长乐郡夫人。”当然,封诰中涉及忠的并非绝对都是肯定妇人佐夫教子以忠的内容,还有直接肯定妇人之忠的,而这种情况往往是妇人直接参与保卫社稷的行动中。如在默啜反叛时,“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重安,如不褒升,何以奖劝?古玄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此外,还有针对忠臣后人的表忠诏书。对于为李唐王朝恪职尽忠的臣子,其后世子孙也可以得到封赠和追录。如《录崔玄暐嗣子张柬之嫡孙均授朝散大夫诏》中就是基于崔玄暐、张柬之等在神龙年间,“保乂王室,奸臣所忌,谪居炎海,流落变衰,感激忠义”,而授其后人朝散大夫职。徐有功之子也是因为徐有功在任时,能“坚守忠直,每抗回邪”,被录为恭陵令。徐有功之忠直,也多见于唐人及宋人笔记中。
有功耿直之士也,明而有胆,刚而能断。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争。尝与后反复,辞色愈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如是再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其子预选,有司皆曰:“徐公之子,岂可拘以常调者乎?”
像这样的追录、封赠忠臣后人的诏令还有很多,其目的无非是“受禄者无忘于聿修,怀忠者使知其必报”。
唐代仍处于民族大融合时期,因此,唐代诏令表忠的对象不仅局限于汉族官吏,也包括在朝为官的少数民族。如对乌薄利的封赏就是因其“固守臣节”“忠恳咸到”。
此外,在皇帝诏书所表彰肯定的臣子中还大量可见宦官等内侍近臣。这种情况越到唐末越为突出。这与唐末宦官专权、把持朝政、玩弄皇帝于股掌之上的政治生态环境密不可分。这类诏书中屡见肯定内官“执忠事任”“并怀忠亮”的字样。特别明显的是当权宦官鱼朝恩一人曾多次受到厚赐,每次封赏都有相应的诏书,在诏书中也总是出现类似“国之纯臣,忠以事朕,竭诚宣力,义贯神明”的虚夸溢美之词。当然,宦官也并非皆为道德败坏的奸佞之人。“古者阉尹擅权专制者多矣,其间不无忠孝。”但总的说来,宦官乃是寄生在君主专制政体上的毒瘤。唐代中后期宦官开始介入政治并操纵朝政,挟持废立皇帝,擅杀大臣。有唐一代宦官中,除了玄宗时期的高力士、唐末的张承业等少数几个忠心耿耿外,大多为专权跋扈之奸佞。那些肯定宦官“忠诚”的诏书很多并非出自皇帝本意,或虽出自本意,但只是傀儡皇帝对宦官的心理依赖所致,因此其多大程度上代表皇权对忠的理解是值得怀疑的。
二 忠在唐代诏令中的功能
在一定程度上,忠几乎成为帝王诏书中所必须包含的内容,即使仅仅作为一种点缀和修饰,忠也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制手段,忠的功用是多元的,突出表现为两极化,即积极性功用和消极性功用。积极的主要是褒奖、旌表、慰劳、册封等;消极的则主要表现为训诫、贬黜等。此外,还有少部分介乎积极性与消极性之间的中性功用,如优答、劝勉等。表忠诏书的两极化特点体现了专制统治者所奉行的“为臣竭公忠之诚,朝尊爵赏;事君乖毗倚之望,国有典章。惟是二道,理所不废”的“两手抓”治理原则。
(一)褒奖功能
作为为专制政治服务的皇帝诏令,在弘扬传统忠君思想方面,其首要功能就是褒奖忠臣。在唐代皇帝诏令中,一方面指出对于“自家刑国,父忠子孝”者,“宜有褒崇,宠及兄弟”;另一方面说明之所以要褒奖“中卫社稷,外修疆事”的“忠烈之臣”,主要在于“教忠以报国,约礼以居丧”,即通过褒奖忠臣,进一步唤起臣子的忠君认同,起到教忠报国的效果。褒奖的对象不仅限于发布诏书时尚健在的臣子,而且包括已故忠臣及其后嗣:对已故的忠臣进行追赠,对功臣家属及其后人予以奖掖。如对在安史之乱时为国捐躯的大将李嗣业就大加褒奖,首先充分肯定其“植操沉厚,秉心忠烈……自凶渠构乱,中夏不宁,持感激之诚,总骁果之众,亲当矢石,频立勋庸。壮节可嘉,将谋于百胜;忠诚未遂,空恨于九原”的忠臣之节,继而表示“言念其功,良深悯悼。死于王事,礼有可加,宜赠裂土之封,用广饰终之义”,并赐其谥号忠勇。此外,因忠而获得追赠的还有“禀气淳和,执心忠顺”的同安郡王李珣、“植性谦和,执心恭懿,闻诗礼而禀训,用忠信而饬躬”的汝阳王李璡等。对于在节愍太子起兵失败后抚太子尸痛哭的低级官吏——永和县丞宁嘉勖,虽然其已死去多年,唐睿宗上台后还是下诏予以平反,肯定“宁嘉勖能重名节,事高栾、向,幽途已往,生气凛然。静言忠义,追存褒宠,可赠永和县令”。为了激励臣子效忠王朝,唐初的褒奖忠臣甚至包括已故前朝大臣。如唐高祖曾下诏褒奖隋朝大臣高颎、贺若弼、薛道衡等,褒奖依据就在于他们“抗节不阿,矫枉无挠”“怀忠抱义,以陷极刑”的忠节。对前朝忠臣不仅大肆褒奖,还重用其子嗣。如基于北齐忠臣崔季舒、郭遵、封孝琰等“志存忠谠,抗表极言,无救社稷之亡,遂见龙逢之酷”的忠节而对三人的儿子“量才别叙”,加以任用。北周的宇文孝伯也是因为“忠亮存心,贞坚表志”,而纳谏殉节捐躯,唐朝加授其孙宇文思纯为朝散大夫。对隋朝大臣豆卢毓、游楚客等也因“并标忠烈,其子孙令所司量材叙用”。在《录周隋二代名臣及忠节子孙诏》中,唐太宗道出了之所以褒奖和起用前朝大臣后嗣的原因,即在于这些先代忠臣对其所侍奉的朝廷始终忠心耿耿,“朕听朝之暇,颇观前史。每览名贤佐时,忠臣殉国,何尝不想见其人,废书钦叹”。基于此,才对“周隋二代名臣及忠节子孙,有贞观以来犯罪配流者,宜令所司具录奏闻”,予以赦宥。在贞观五年,唐太宗与臣子讨论“隋朝谁为忠贞”时,明确表示:“屈突通为隋将,共国家战于潼关,闻京城陷,乃引兵东走。义兵追及于桃林,朕遣其家人往招慰,遽杀其奴。又遣其子往,乃云:‘我蒙隋家驱使,已事两帝,今者吾死节之秋,汝旧于我家为父子,今则于我家为仇雠。’因射之,其子避走,所领士卒多溃散,通惟一身,向东南恸哭尽哀,曰:‘臣荷国恩,任当将帅,智力俱尽,致此败亡。非臣不竭诚于国。’言尽,追兵擒之。太上皇授其官,每托疾固辞。此之忠节,足可嘉尚。”因教所司,采访大业中直谏被诛者子孙闻奏。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幸蒲州,因诏曰:
隋故鹰击郎将尧君素,往在大业,受任河东,固守忠义,克终臣节。虽桀犬吠尧,有乖倒戈之志,而疾风劲草,实表岁寒之心。爰践玆境,追怀往事,宜锡宠命,以申劝奖。可追赠蒲州刺史,仍访其子孙以闻。
唐代为了褒忠而追赠先朝忠臣不仅仅满足于追赠北齐、北周、隋代等近世诸先朝忠臣烈士,甚至连远在殷商时期的比干都在褒扬之列。《太宗文皇帝祭比干文》肯定商纣时期忠臣比干“奋不顾身,有死无二”, “虽古今殊途,年代冥寞,式遵故实,爰赠太师,谥忠烈公”。
唐代中晚期,朝廷为了分化藩镇的势力,也通过提拔一些中下级官吏为藩镇节度使,来拉拢他们为李唐王朝效力。在这类任命诏书中也往往肯定被提拔者忠君卫国,如鉴于“某官某乙,出忠入孝,仗信抱义”,而“仍加副相,以重是行。勉树勋劳,式光宠擢”。又如基于“县官王某,出忠入孝,根乎至性”,而授予其魏博等州节度观察使的职务。以上两则受褒奖的都非名臣大官,其之所以受到提升,一个共同的原因是“出忠入孝”,忠孝成了朝廷破格提拔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二)劝勉功能
在皇帝诏令中,有的是把臣子效忠皇权作为提拔的依据,如前面所提到的《授军使邠宁节度使制》《授王某魏博节度使制》等任命诏书:而有的则是在任命臣子时勉励被任命者尽忠于王朝,如劝勉刘悟“勉持忠孝,以保家邦”。在《赐郭虔瓘等玺书》中,要求受诏臣子“当须戮力同心,尽诚报国,舍嫌窒隙,忘躯立事”。旌表忠臣就是为了劝励臣节。作为最高规格的中央文件,皇帝以诏书的形式褒奖忠臣,其劝勉的功能更为突出。如《授郑覃给事中制》指出提拔郑覃的目的在于劝勉忠。“亦欲天下闻之,知吾奖骨鲠之臣来谏诤之道也。可行给事中,散官勋如故。”《授李源左谏议大夫制》中更是直接点明:“夫褒忠可以劝臣节,旌孝可以激人伦,尚义可以镇浇浮,敬老可以厚风俗,举兹四者,大儆于时。”在褒忠、旌孝、尚义、敬老四者中将褒忠列为首位,足见皇帝对劝勉忠的重视。
(三)训诫、贬斥、除削功能
在君权、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里,忠是做臣子的首要义务和责任。因此,皇帝在诏书中也往往训诫做臣子的要忠于朝廷、忠于主上。如在《诫吴王恪勑》中,训诫吴王李恪要“外为君臣之忠,内有父子之孝。宜自励志,以勖日新”。而对不忠的臣子就没有训诫这么简单了,重者处死,轻者流放、禁锢等。李唐王朝创立初期,基于隋末乱世忠德陵替,为了巩固李家王朝统治,一再重申忠君理念。如唐太宗首先拿不忠于隋炀帝的隋朝旧臣裴虔通开刀。唐太宗曾对侍臣说:“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裴虔通,炀帝旧左右也,而亲为乱首。朕方崇奖敬义,岂可犹使宰民训俗。”并下诏书曰:
天地定位,君臣之义以彰;卑高既陈,人伦之道斯著。是用笃厚风俗,化成天下。虽复时经治乱,主或昏明,疾风劲草,芬芳无绝,剖心焚体,赴蹈如归。夫岂不爱七尺之躯,重百年之命?谅由君臣义重,名教所先,故能明大节于当时,立清风于身后。至如赵高之殒二世,董卓之鸩弘农,人神所疾,异代同愤。况凡庸小竖,有怀凶悖,遐观典策,莫不诛夷。辰州刺史、长蛇县男裴虔通,昔在隋代,委质晋籓,炀帝以旧邸之情,特相爱幸。遂乃志蔑君亲,潜图弑逆,密伺间隙,招结群丑,长戟流矢,一朝窃发。天下之恶,孰云可忍!宜其夷宗焚首,以彰大戮。但年代异时,累逢赦令,可特免极刑,除名削爵,迁配驩州。
同理,唐太宗对“罔思忠义,爰在江都,遂行弑逆”的隋朝旧臣宇文化及、司马德戡等及其子孙也实行禁锢政策,以行政命令形式终止了前代不忠臣子后嗣的政治生命。
唐代贬斥臣子的理由虽然不尽相同,但大多涉及被贬斥者不忠的问题。如在贬斥宰相房琯的诏书中指出,房本应“效兹忠恳,以奉国家”,但交结大臣,“轻肆言谈,有朋党不公之名,违臣子奉上之体”,被贬为邠州刺史。对于正议大夫、京兆尹韩臯,朝廷也是给予厚望,“委之尹正,冀效公忠”,但韩臯却“奏报失实,处理无方”, “宜加惩戒,以勖守官”,贬其为抚州司马。王毛仲被贬也是因其“在公无竭尽之效,居常多怨望之词”。对于太子洗马刘纳言的除名,在诏书中明确指出其“自府入官,久淹岁月。朝游夕处,竟无匡赞,阙忠孝之良规,进诙谐之鄙说,储宫败德,抑有所由。情在好生,不忍加戮,宜从屏弃,以励将来,可除名”。事实上,就是因为刘纳言撰写并献给太子李贤《俳谐集》十五卷。这种笑话集在帝王眼里是“阙忠孝之良规”,无益于太子将来治国,因此刘纳言被贬官除名。在削除官爵的诏书中,除了刘纳言这样因“阙忠孝之良规”而被除名的,也有因忠而获得从轻发落的,如薛讷。唐将薛讷在与契丹人作战时,因指挥无方全军覆没,仅有薛讷等少数人突围出来。按律,朝廷本应对薛讷处死,但唐玄宗仅仅将其官爵削除。理由是薛“每欲资忠报主,见义忘身”,因此“特缓严刑,俾期来效,宜赦其罪”。
对于一些因不同原因而遭贬黜的官员,若其忠于王朝,则予以平反昭雪,官复原职。如在唐代宫廷之争时,刘幽求曾因依附李隆基而被贬封州,李隆基上台后肯定刘幽求“忠以成谋,用若投水。茂勋立艰难之际,嘉谟盈启沃之初,存谠直以不顾,为奸邪之所忌”,并予以复官及封赠。同样,薛崇简虽为李隆基政敌——太平公主的儿子,但他能“执心奉国,励节忘私,早辨忠邪,每有规谏,因被嫌嫉,加以鞭笞。事不见从,忠实可纪”,唐玄宗对薛崇简也是“复其官爵,仍赐姓李”。此外,身为靺鞨酋长的李多祚也因其对李唐王朝忠心,能“以忠报国,典册所称;感义捐躯,名节斯在”,唐睿宗上台后下诏平反,“可还旧官,仍宥其妻子”。苏安恒在武周时期亦效忠于李唐,后坐节愍太子事而下狱死,唐睿宗继位后,下诏平反,曰:“苏安恒文学立身,鲠直成操,往年陈疏,忠谠可嘉。属回邪擅权,奄从非命,兴言轸悼,用恻予怀,可赠谏议大夫。”
(四)优答、慰劳功能
君臣之间的往还诏书和奏章中,往往也会涉及忠的价值。特别是在对大臣的批答中,皇帝会对一些大臣许之以忠。如肯定韩建让“备见忠勤之效,莫非倾尽之心,允谓良臣,宜膺重寄”,称权若讷“资孝践忠,怀才韬义,讨论古今,皆据典章,循览所陈,再三嘉尚”。在批答性质的唐代皇帝诏令中,臣子被皇上誉为忠的不乏其人,如郭子仪、裴度、刘总、李德裕等,其中最突出的当属颜真卿。在优答颜真卿的几个诏书中,皇帝不厌其烦地大赞特赞颜真卿的忠。如:
德重才博,久而益彰,深竭忠贞,克著名节。
簪绂之端,名节素重,出镇藩翰,克效忠勤。
学行有闻,谋猷克壮,屡经寒岁,不改松筠。……委卿忠诚,俾当连帅,宜宏筹略,为朕缉绥。
卿才推翰苑,望重朝廷。昆弟成名,俱效忠节。
卿门传儒行,代挹公才,忠义在躬,干蛊从政。
明迈伟才,忠贞壮节,夙推公器,累践周行。
高标劲节,历霜霰而不渝;握镜悬衡,鉴人伦而式叙。是用特加命数,光乃纯臣,复银青之旧阶,鸣水苍之杂佩。
以上这些针对颜真卿谢表、让表等辞让文函而进行的批答,几乎无一例外都提到颜氏之忠,即使在《答颜真卿谢吏部侍郎批》中没有提到忠字,也充分肯定颜真卿为“高标劲节,历霜霰而不渝”的“纯臣”。在古代社会语境中,“高标劲节,历霜霰而不渝”乃忠贞之节;且忠臣不必为纯臣,纯臣必是忠臣。因此,皇帝许颜真卿为纯臣实际上也是肯定颜真卿的忠。
除了批答,还有一些慰劳性质的诏书也多肯定臣子的忠勤。如《慰劳李靖玺书》曰:“卿竭诚尽力,功效特彰。”《慰劳右武卫将军张士贵诏》亦曰:“闻公亲当矢石,为士卒先,虽古名将,何以加焉。况朕尝闻以身报国者,不顾性命,但闻其语,未闻其实。于公方见之矣。”《慰劳娄师德书》肯定劳“素积忠勤,兼怀武略”。对于像汉代卜式那样以家财助国者,皇帝更是大赞其忠。如唐德宗《还马燧家资诏》大谈“忠臣之事君也,愿隳家以奉国;良将之养士也,或均财以周惠”的忠臣品格,对马燧以资产分给战士激励三军的行为大加赞赏,为了“式表忠臣之节”,朝廷“令度支出钱,充给将士。其马燧家资,并却还之”,也就是从国家财政中拿钱返还马燧用于激励将士的个人家财。
(五)册封、任命功能
在册封李唐宗室、藩王和大臣时,也一再强调被册封者的忠心,并勉励其继续效忠尽节。如《封夔国公琳为嗣越王诏》中以越王李贞“执心不回,临事能断,忠节居多”,而封其侄孙夔国公李琳继嗣越王。这个越王李贞作为李唐宗室,曾起兵反对武则天,事败而死。在反对武则天占据李唐江山的政治斗争中,很多臣子都明里暗里忠于李家。如天官侍郎吉顼就因“兴复唐室”有功而受到唐睿宗下诏加官赏赐,曰:“曩时王命中圯,人谋未辑,首陈反正之议,克创祈天之业。永怀忠烈,宁忘厥勋,可赠御史大夫。”对于大臣的册封更是把忠作为重要尺度。封郭子仪为汾阳郡王,首先肯定郭子仪“久勤启沃,载竭忠谠”的忠臣本质;封卫伯玉为城阳郡王,也主要是因其“公直不挠,智谋尤深,忠厚可移,文武是宪”;封辛京杲为晋昌郡王,则为彰显其“公忠立节”;封韩建为昌黎郡王,也因“其有功宣于宗社,德被于生灵,立扶危定颠之勋,展安祖建储之力,忠诚贯天地,贞节伏鬼神”;封钱鏐为吴王则因其“定衰救乱,素存忠义之心;济世经邦,夙擅英雄之志”;至于长孙无忌、房玄龄、尉迟敬德、杜如晦等的受封皆因“夙参谋谟,绸缪帷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对于近臣、侍郎等岗位的任命更是突出忠的原则,只有对皇帝忠心耿耿才能被擢为近臣。如张庭珪被任命为黄门侍郎是因其“文儒秀士,謇谔忠贞”;马怀素被任命为左散骑常侍是因其“静专动直,资忠履信……可左散骑常侍,仍每日入朝侍读”;郭晞被任命为左散骑常侍亦是因其“文武成器,公忠亮节”;归登被任命为右散骑常侍主要原因也是其“朴忠沉厚,心无适莫”。总之,尽管册封的对象和职位不同,被册封的官阶品级也不同,但共同点都集中在劝忠奖忠上。通过册封诏书来激励臣子“见机效节,诚固于危途;秉义怀忠,福生于死地”,在封建帝王看来,“忠乃善藏之府……敬惟能保之躯。”册封忠臣的目的就是通过“行爵继禄,显忠遂良”,收到“勉力在公,倾心报国,服我休命,无望恪恭”的效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临难忘身,为臣之大节;念功加赠,经国之常典”。
三 忠在唐代诏令中的内涵
唐王朝诏令中不遗余力地宣扬“义不辞难,忠为令德,保佑君主,安固邦家”“一心尽忠,百志归正”等,都无非是为了维护君主专制,鼓励臣子为皇室效忠。对于臣子之忠的内涵,唐代诏令也有相关阐释和解析。
(一)尽心竭力
与忠之本义相一致,唐代诏令对臣子之忠的内涵首先就突出全力以赴、尽心竭力的效忠精神。在封建帝王眼中,“忠于事主,信以庇人”是臣子的绝对义务。作为臣子就应坚持“忧边之诚,所怀必尽,奉上之道,知无不为”的原则,具体而言就是要“捐妻子,冒白刃,忠于许国,勇于忘家,贡先见之明于群疑之际”。唐代诏令无疑是鼓励臣子“食禄忧政”“忠公事主”。臣子事君一刻也不能放松,时刻都要尽心竭力,所谓“事君之节,贯忠贞于四时”。对于“尽忠训旅,推美奉君”者则大加褒扬,号召臣子“以忘身殉节为任”, “忠尽君亲,一其精诚”。
(二)公忠体国
尽管在中国古代家天下的体制下,作为社稷的代表,君王往往与社稷重叠,忠君就是忠社稷,但受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理念影响,传统政治伦理在强调忠君的同时,更重视臣民对社稷的尽忠,极力强化公忠体国的观念。唐代诏令中就一再强调“勉竭公忠”, “竭忠劳而许国”。对于“忠卫社稷”和“以身许国”者必加褒奖,大肆肯定那些“常竭力于公门,每推心于王室”的忠臣,“顾惟公忠,朕所嘉尚”,着力引导臣子“惟专报国之心,以洽奉公之道”。特别是在藩镇割据加剧、中央政权集权统治受到威胁时,唐代君王更希望唤起臣子公忠体国的热情。从任命节度使的诏书中屡见“秉义纳忠,谅存乎体国”“翼翼有致君之道,兢兢怀许国之忠”等殷殷希冀,可见唐代君王对李家王朝社稷的担忧和对臣子忠于社稷的期许。
(三)谏诤匡正
在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中,臣对君要像子对父一样,除了恭顺服从外,还应有匡谏义务。正如父有争子一样,做臣子的也要做一个为了社稷、为了君王而勇于谏诤的争臣。因此,谏诤匡正也就成为忠德题中应有之意。历朝历代的明君都积极鼓励臣下进谏,特别是唐代出现了历史上纳谏如流的开明君主唐太宗。唐太宗纳谏的故事在《贞观政要》和正史、野史中记载很多,不一一赘述。值得肯定的是,唐太宗纳谏的传统对有唐一代的君主产生了深远影响。史载,唐初的纳谏明君除了唐太宗,还有唐高宗、武则天等。中唐时期的唐玄宗、唐肃宗,晚唐时期的唐宣宗等也都能继承唐朝君王纳谏传统,虚心纳谏。当然,很多君王在开明时能积极纳谏,在昏庸时则蛮横拒谏。如唐玄宗早年纳谏而成就开元盛世,后来昏庸起来不能认真听取大臣关于安禄山必反的忠告,终致天宝年间天下大乱。但不管怎样,鼓励臣子谏诤在唐代君王那里是一脉相承的。唐高宗曾曰:“隋炀帝拒谏而亡,朕常以为戒,虚心求谏。”武则天虽不乏武断,但仍能听取狄仁杰、徐有功、姚崇、宋璟等的忠谏。唐德宗在诏书中鼓励“宪官谏官常参官,每政事错综,仰面折廷争,无有所隐。宪司弹奏,一依贞观故事”。唐代诏书中,常见“有犯无隐,名教之攸先”“事君有犯而无隐,奉国以公而灭私”“夫臣事君则忠,后从谏则圣”“谋而必忠,言则无隐”等鼓励谏诤之语,并将鼓励谏诤与君子之德联系在一起。“夫不吐刚而诌上,不茹柔而黩下者,君子之事也;践霤必绳,登车无屈者,正人之务也。”汴州刺史倪若水曾上书谏止朝廷派人在江南大批捕鸟,对此唐玄宗虚心接纳,并手诏答曰:“朕先使人取少杂鸟,其使不识朕意,将鸟稍多,卿见奏之,词诚忠恳,深称朕意。卿达识周材,义方敬直,故辍纲辖之重,委方面之权。果能闲邪存诚,守节弥固,骨鲠忠烈,遇事无隐。言念忠谠,深用嘉慰,今赐物四十段,用答至言。”晚唐时期的唐宣宗曾赐给皇舅郑光两个庄园并予免税,引起宰臣的反对。唐宣宗采纳宰臣的意见,下诏肯定曰:“尔等每于朕匡救,必尽公忠。亲戚之间,人所难议,苟非爱我,岂尽嘉言!庶事能如斯,天下何忧不治?有始有卒,当共守之。”对于敢于驳还不当滥赏的给事中崔罕,唐宣宗手诏褒奖曰:“有事不当,卿能驳还,职业既修,朕何所虑?”尽管有时君王也不免回护被弹劾者,但这丝毫不影响其对忠直匡谏臣子的肯定。如唐中宗时,宗楚客专权,监察御史崔琬弹劾之,并提出将宗楚客等下狱案问。唐中宗虽然未予批准,但仍在给崔琬的诏书中大肆肯定崔琬忠直,并鼓励其发扬这种风格。“卿列霜简,忠在触邪,遂能不惧权豪,便有弹射。眷言称职,深领乃诚。然楚客等大臣,须存礼度。朕识卿姓名,知卿鲠直,但守至公,勿有回避。”
值得注意的是,在任命担任谏议、监察之职的官员时,忠往往成为重要的选人用人标准。如“右拾遗张方回精神不爽,时人呼为 ‘痴汉子’。每朝政有失,便抗疏论之,精彩昂然,进不惧死。明皇帝以为右拾遗,曰:‘张方回忠贤人也。'”这种以忠为选任标准来任命谏官的组织原则在此类任命诏书中有非常充分的体现。
古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而事君有犯无隐,故能献可替否,从谏则圣。
谠言义色,实谓忠臣。宜廻纠逖之任,俾超谏谕之职。
朝廷具位之臣,得直言天子过失,太平之基也。矧司我谏议,列吾轩墀,启乃心而沃我心,尽尔言而攻我过,眷求之道,时惟难哉。
谏官近密,必择正人,忠谠之言,期于无隐。可左拾遗。
廷诤之臣,惟直是举,欲与之志,官以道彰。
对于忠诚的谏臣,君主不仅予以肯定,而且加官晋爵。如“将士郎、守起居舍人庾道蔚,善行必备,重价无对。尝自侯府,升为谏臣,每直言而尽诚,不违忠而偶意”,鼓励李文儒“宜尽忠谠,以酧宠遇”。
四 诏令中所见唐代忠德观之特点
当然,唐代君王诏令中所提到的忠臣并不都是忠臣,有的甚至是史上有名的奸臣,这种情况或是皇帝被奸臣迷惑,或是对强藩重镇的羁縻需要,或是对跋扈宦官的依赖惧怕,归根结底,是由唐代政治状况特别是唐中期以后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的政治生态环境所决定的。抛开这些不论,从唐代诏令中,透过君王的视角,我们不难发现唐代忠德观变迁的特点。
(一)在君主专制下虽更多地强调臣子对君主尽忠,但也具有双向度的君仁臣忠的内涵
在唐代,“忠为令德”的观念已经为社会所普遍认同,教忠资敬之道被朝廷所大力宣扬。“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人之言,信不虚设。”在鼓励“父教子忠”的社会氛围下,君王更注意引导臣子自觉认同效忠皇权,报效君王。
忠必尽于君臣,情可断于昆弟。
约以奉己,忠以报君。
纳忠事君,强学济吏……敬事忧国,始终端诚。
苟怀报上之心,宜显为臣之道。
在片面强调臣子忠君报上的同时,君王也明确表示,“忠臣孝子,朕不敢忘”。还对君臣和合之道进行阐释,“君臣之道,钦若从乂,师保之寄,人具尔瞻,必在耆德,共康庶政”,并引孔子的双向度君臣关系理论,大谈“古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人执信,臣人执忠,忠信允叶,邦家乃乂”,申明君臣关系在于臣对君的辅佐,同时君也有赖臣的支持。所谓“云因龙兴,龙非云无以施膏泽;臣由君用,君非臣无以播皇猷”。这就明白地表达出对忠臣的期待,同时也肯定了君臣双向义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二)对待忠孝关系存在以孝资忠的忠孝一致性,但也不乏夺情起复的忠之至上性
从忠的起源上,忠出自孝,但随着汉代确立“三纲”的正统地位后,忠一跃而成为最主要的、最核心的臣子政治道德。但即便如此,在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里,忠与孝是分不开的,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这在唐代诏令里也有大量体现。唐代诏令一再宣称:
忠孝是立身之本。
为子为臣,克忠克孝,臻于二德,在理一邦。
本孝克家,资忠体国。
既孝以事父,必忠以事君,忠孝存焉,君父一也。
孝于家,忠于国,故出则秉旄钺,入为执金吾。
在任命李景让为襄州节度使时,依据就是“以尔事亲既孝,于我必忠”,认为“不有至孝,谁能尽忠?”唐代诏令还将忠孝放在整个封建道德体系中进行考量,认为忠孝是令德的基础,是仁义的根本。所谓“忠肃孝恭,资其令德”“移孝资忠,本仁祖义”,强调孝的目的无非是希望臣子移孝于忠,尽忠事主,“秉孝爱以承家,挺忠直而事主”, “孝以为政,每用因亲;忠而立诚,所期尊主”,并深入发掘忠孝和谐的道德美学价值,认为:“忠为令德,孝乃天经,义著君亲,道存爱敬,其或兼者,可不美欤!”以此唤起臣子对忠孝道德的自觉认同和全身心践履,即“一推心则忠孝两全,以奉公为本”,对于“累代以勋劳报国,殉节忘生;一门以忠孝承家,推心济物”者大加褒扬。
不过忠、孝道德的二元化,“往往导致现实社会和生活实践中的忠道与孝道的矛盾”。也就是说,“理论上的忠孝一体在现实生活中必然是忠臣孝子不可得兼甚至截然对立,必然是 ‘忠臣不得为孝子’”。对此,唐朝统治者在强调忠孝一致性的前提下,特别凸显委质为臣后应尽到忘家忧国、忠重于孝的单向的、绝对的忠君义务。“策名委质,非无古人之训;移孝为忠,宜在诤臣之列。”应该说,对于忠孝两难时的处理,唐人是有所取舍的。如王义方在弹劾权臣李义府前曾禀告母亲说:“奸臣当路,怀禄而旷官,不忠;老母在堂,犯难以危身,不孝。进退惶惑,不知所从。”王母曰:“吾闻王陵母杀身以成子之义,汝若事君尽忠,立名千载,吾死不恨焉。”这种认识是符合君王对臣子首忠次孝的要求的。在忠孝两难时,忠具有至上性和优先性,这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而且统治者还以夺情起复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从史籍中记载的《起复张重政诏》《田布起复宁远将军守右金吾卫大将军诏》等诏令中可见,唐代夺情起复现象并非个例。面对通议大夫行内侍省张建方的乞求守制之请,诏令虽肯定“古之孝子,有为祖母而行服三年者,虽有异于礼经,而见称于史笔。系尔至性,过绝常流。欲追昔贤,信为高行”,但话锋一转,以“自东西汉以后,南北朝以来,大臣夺情,固已多矣。盖以代更文质,事有变通。若皆徇私怀,则谁当王事?”为由,且指出张建方“职业至重,委藉方深,宜达奉上之规,用叶得中之理”,而加以起复。在唐代特别是唐末乱世,一方面,朝廷由于政治军事的需要,往往强行夺情起复丁忧的臣子。正如学者所概括的,“终唐之世,武人依例夺情,文官亦援例起复,而守丧者终制者,寥寥无几,数人而已”。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忠的基础,对于丁忧期间不恪尽孝道者,则加以训诫和贬斥。如昭义节度使卢从史因担心丁父忧而失去兵权,以征讨王承宗的名义要挟朝廷对自己下诏起复,后被唐宪宗识破心机而被贬官。贬官的理由之一就是“不思报国之诚,每设徇身之计。比丁家祸,曾无戚容,行弃人伦,孝亏大性”,这种“奸以事君”的行为不仅有亏人伦孝道,更是对忠君道德基础的侵蚀。在忠孝两难时,朝廷的做法往往是以国事为重,以忠为重,但同时注意保护忠的根本,不给一些阴谋家以忠的名义破坏孝的机会。
(三)君王对忠德的褒扬和期许往往与政治上的危机度呈正比
正如“忠”字最早出现在礼坏乐崩的春秋时期一样,历代君王对忠德的频频褒扬也往往出现在政治危机加剧、皇权需要臣子效忠的特殊历史时期。唐代诏令中忠字比比皆是,但不同时期对忠的阐扬力度和重点并不相同,体现出与政治危机强弱程度相同步的趋势。如在初唐时,政治清明,有关忠的诏令不外乎是鼓励忠谏和表彰北齐、北周、隋朝等先朝忠臣及其后人。而安史之乱后,朝廷大肆旌表以身许国、精诚事君的臣子则与当时政治军事需要分不开。特别是唐代后期政治腐败,宦官当权,藩镇割据,为了巩固中央集权,挽救李唐王朝覆灭的噩运,晚唐君王大量加封节度使,并在一系列任命节度使的“制”中,一再以忠相勉励,甚至对一些强藩豪帅赐以带“忠”字的名字,并赐以丹书铁券,希望以此换得他们尽忠唐室。“朕每览国史,见忠烈之臣,未尝不嗟叹久之,思有以报”道出了皇帝对忠臣的期待和厚望。当11岁的李存勖随父亲李克用觐见唐昭宗时,唐昭宗抚其背曰:“儿将来国之梁栋,勿忘忠孝于吾家。”表达出对藩将忠于唐朝的殷殷期望。尽管唐代中晚期帝王通过弘扬忠,对藩镇节度使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仍没有换来藩镇的忠心,更无法扭转李唐王朝衰落的颓势,有时甚至事与愿违。如被唐昭宗赐以铁券并被期望“披攘凶渠,荡定江表,忠以卫社稷,惠以福生灵”的钱鏐最终并没有起到卫社稷的目的,而成为新的割据势力。而赐名全忠的更未必忠,而恰恰成了唐王朝的掘墓人,如朱温朱全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朱温不仅被赐名朱全忠,而且还被赐以“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称号,而最终灭亡唐朝的恰恰就是这位“回天再造竭忠守正功臣”。
尽管唐代皇权褒忠并没有真正起到号召忠臣保卫李唐社稷而使之得以不坠的目的,但客观评判,唐代褒忠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团结忠臣义士、捍卫皇权的作用。如平定安史之乱中兴名将郭子仪就是一位积极响应皇权对忠君道德的号召而认真践行为臣之道的忠臣。有学者分析中唐平叛诸将中唯有郭子仪得以善终的原因时曾指出:“这固然与唐室抑制地方势力、加强中央实力、强化统兵将帅的措施有关,但更与郭子仪个人的性格、修养和对忠君的理解以及待人处世之道有关。”并肯定“郭子仪全心全意地忠诚于唐室,不管自己兵权在握还是处于厄境,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动摇朝廷,变换皇帝,也没有对皇帝有任何怨愤之情,更不会去做违反政策的事情”。这种对唐皇室的绝对效忠心理不仅在郭子仪这样的权臣大将那里是一种无可动摇的信念,而且通过唐代科举制进一步播衍、浸润到读书求仕的士人骨子里,并进而渗透、弥漫到广大民众中,以至于连普通百姓都自觉认同忠于李唐王室。这也是安史之乱后在藩镇割据、农民起义打击下,唐王朝又能存活一百四五十年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夫之曾将安史后唐祚不坠的原因归之于东南地区的财赋支撑。岑仲勉认为这个因素是次要的,“中唐得以不倾者,其主因实在大多数农民对唐作消极之支持,另一方面对野心军将不作积极之支持,故乱事无法扩大”。而广大农民对唐朝的“消极支持”和对野心军将的“不积极支持”,无疑都是正统忠君观念由官僚、士人层面而传播影响到广大民间所致。史载,朱泚在谋反失败逃跑时曾问路于田父。田父曰:“岂非朱太尉耶?”源休止之曰:“汉皇帝。”田父曰:“天地不长凶恶,蛇鼠不为龙虎,天网恢恢,去将何适?”言讫,遂亡其所在。这里面尽管有神化的成分,但以一个“田父”的口吻将朱泚比作成不了“龙虎”的“蛇鼠”,代表了广大民众对反叛者的鄙视和不合作态度,体现了正统的忠于李唐观念之根深蒂固。
综上所述,尽管诏书很多并非皇帝亲笔所写,但基本体现了皇帝的旨意。透过诏书中对忠德的肯定和褒扬,不难看出在皇权视域里,忠德已经成为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和臣子最根本的道德准则。从唐代诏书对忠的表述也不难发现,自两汉将“三纲”抬高到国家意识形态、将君为臣纲推至“三纲”之首、将君臣一伦拔高到群伦之要的地位后,忠德逐渐趋向于片面的忠君。经过魏晋南北朝到隋唐,忠德在理论上并没有大的发展,基本延续了春秋至两汉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唐末的政治危机及其对忠德的呼唤说明,深化忠德理论、强化君主专制集权已经成为封建君主的当务之急。经过残唐五代乱世之后,宋包括其后的各王朝都十分注意吸取历史教训。特别是宋朝和明朝为了巩固君主专制统治,在政治上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在思想上发展了宋明理学。通过理学的论证更全面深入地完善了“三纲”思想体系,凸显了忠德作为“天理”的神圣性、至上性、万世不易性。忠德在先秦时期所保有的对一切人和一切事尽心尽力的原教旨精神逐渐被稀释和冲淡,而臣民单向度忠君这一绝对义务一再被凸显,忠德彻底沦为统治者加强君主专制的工具和钳制臣民的精神枷锁,并通过鼓励臣子自觉践行忠德将臣民彻底变成君王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