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以严正矩等八位作家为中心
摘要:今人柯愈春先生所著《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从清代诗歌(包括散文)文献学的角度来说,代表了迄今为止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最高成就。因此,以该书作为基准,对其中难免存在的若干舛误与疏漏进行订正与补充,从而使之尽可能地更趋完善,也就成了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同时,这些遗留下来的问题,其难度相对来说也是最大的。现在即根据平日读书所得,对其中严正矩、李森先、马之瑛、吴坰、周文在、钱馥、张骏、吴昌绶八位作家的有关问题予以订补,供作者及其他相关读者参考。
关键词:清诗 《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 《清人别集总目》 严正矩
在清代诗歌(包括散文)的文献学研究领域,世纪之交相继出版了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和柯愈春先生所撰《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两种巨著。两书均为16开三大册,各著录清代作家近两万人,别集约四万种。特别是《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以下简称《提要》),更可以说是后出转精,代表着目前该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
但不难想见,涉及这么多的对象,即以《提要》而论,这里面的各种疏忽、缺漏乃至错误,自然也是难以尽免的。并且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一般说来,其难度恰恰也是最大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订正和补充,正可以使两书更趋完善。特别是关系到《提要》本身以及日后《全清诗》《全清文》等内部排序的作家生卒年问题,更是解决一处是一处,完成一家多一家。因此,笔者主要就从生卒年入手,将所发现的有关问题陆续写成文字,相继分组发表,提供给编撰者以及其他相关读者参考。本篇取严正矩等八位作家,仍旧按照《提要》著录的先后立目排序,依次考述;有些同时涉及《清人别集总目》的问题,也附此一并予以指出。
一 严正矩(卷四,上册,第72页)
严正矩,《提要》定其生年为明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同时缺少卒年。
按严正矩的生卒问题,很早以前笔者大学同窗叶君远学兄撰写、与冯其庸先生共同署名的《吴梅村年谱》就已经很好地附带解决过。先是“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条,正文列有“严正矩生”,对应的注释[二]援引严正矩《涉园集》卷八《次韵酬进士程文载七夕见赠》五首之五自注“予以壬年生”等,并详加考论,确定“严正矩之生年当系本年”。再是清“顺治六年(永历三年、鲁监国四年)己丑”(1649)条,叙及严正矩与吴伟业(梅村为其号)的关系时,对应的注释[七]援引康熙《孝感县志》卷十八《人物》“皇清”严正矩本传,记载生平事迹十分详细,最末提到:“年七十二,以病卒于家。”如此依其生年下数,即可知严正矩卒于康熙二十二年癸亥(1683)。《提要》称《涉园集》“诗文止于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时年七十”,大概这个“七十”仅仅是一种泛言。
另外,严正矩的生日也可以考知。《龚鼎孳全集·定山堂诗集》卷二十一有顺治八年(1651)《辛卯长至后八日,为严子方公初度之辰,后吾始降一日》一题,盖为严正矩(方公为其字)四十岁整寿而作,该年“长至”(冬至节)后第八日为十一月十八日。龚鼎孳的生日为万历四十三年乙卯(1615)的十一月十七日,正早于严正矩一天。而严正矩生年——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的十一月十八日,换算作公历为12月10日。
《清人别集总目》著录严正矩,生卒年以及籍贯、科名等多有缺漏,则可以酌情补充。
二 李森先(卷四,上册,第72页)
李森先,《提要》推测其“约卒于顺治十六年(1659)”,并且“生年不详”。
按李森先的卒年问题确实复杂,现在逐年叙述于次。
第一,最近刚刚见书的《清代方志序跋汇编》通志卷,“河南·(顺治)河南通志”处录有一篇李森先《河南通志序》,末尾署款:“顺治庚子孟春之吉,河南察荒监察御史李森先撰。”这里“庚子”为顺治十七年(1660),可见至少这年正月李森先还健在。王志民先生主编的《山东重要历史人物》“李森先”名下,生卒年标注为“? -1660,一说1659”,与此比较接近。
第二,王士禄《十笏草堂诗选》卷十所收均为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之作,其中有《挽李琳枝侍御方夫人,兼慰侍御》《出都,望西山,因怀琳枝侍御养疴碧云》两题。这两题后来又分别收在《十笏草堂辛甲集》卷二、卷六,初稿分别属于《辛丑春诗》《西辕集》这两个小集;《西辕集》据《十笏草堂辛甲集》卷首“总目”后记,可知为“辛丑五月以后诗”。这就是说,李森先(琳枝为其字)至少本年五月仍然健在。
曾见乾隆《掖县志》卷八《拾遗》所录王士祯(禛)《池北偶谈》关于李森先的笔记两条之一,叙曰:“李森先……起河南巡荒;将擢卿寺,而以哭临世祖死矣。”按照这个说法,李森先应该就卒于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具体在世祖顺治皇帝谢世后不久。但是,通行本《池北偶谈》,对应的卷六“王李”条,有关文字却是“寻内擢卿寺,而李不幸死矣”。并且顺治皇帝谢世的具体时间在正月,而李森先至少五月还健在,相距已远,因此也不可能是“以哭临世祖死”。
第三,已故邓之诚先生的《清诗纪事初编》卷一“赵士春”名下录其《保闲堂集》卷八《东海李琳枝按吴半载,忽被急征;洒泪攀车,真盈万指。读其到部诗有“空携满袖吴民泪”之句,辄缀杂言,用申纪赠》一诗,并在其后添加了一段很长的按语,相当于李森先的小传,而其中叙曰:“卒于康熙壬寅,年五十四。”这个“壬寅”为康熙元年(1662);同时据此逆推,还可以知道李森先出生于明万历三十七年己酉(1609)。虽然这个说法的原始出处未详,但想来邓先生一定有依据。而在目前的情况之下,这个说法应该是最值得采信的。
附带关于《清诗纪事初编》,卷六“上官鉝”名下还从其《诚正斋文集》卷八录有一首《哭李琳枝》,可以想见邓先生对李森先的关注。另外,从扬州大学黄媛媛同学的硕士学位论文《孙一致研究三题》附录之三孙一致《世耕堂诗集》内,曾读到一首《吊李琳枝侍御》。可惜这两首挽诗,写作时间都不明确。不过,《哭李琳枝》叙及李森先“一旦浥露殒厥身”之前的“世祖特诏陟清卿,满朝相庆公举措”,与前述通行本《池北偶谈》所说“寻内擢卿寺,而李不幸死矣”正相一致;《吊李琳枝侍御》尾联“旅榇凄其萧寺冷,乌号古柏断人肠”,则与前述王士禄诗歌所说李森先此前“养疴”北京西山碧云寺互有关联。而如《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李森先本传》最末称其“寻命察荒河南……未讫事而卒”,则显然不符合事实。
此外,乾隆年间卢见曾辑《国朝山左诗钞》,卷五“李森先”名下曾经引到一篇《李侍御传》。这本来应该是比较原始可信的李森先传记,只是不知其全文是否还保存于世,其中是否有关于生卒年的记载。
三 马之瑛(卷四,上册,第72页)
马之瑛,《提要》已定其卒年为清康熙八年己酉(1669),而生年尚缺。
按方文《方嵞山诗集·嵞山集》卷八所谓“七言今体”有一首《马倩若举第五孙,柬此(予外甥也)》,开头两句云:“君年长我一岁耳,六子五孙何太多!”方文生年明确,为明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即可知马之瑛(倩若为其字)出生于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
四 吴坰(卷九,上册,第227页)
吴坰,《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缺生卒年。
按吴肃公《街南文集》卷八《叔父季野先生文集序》、卷十六《叔父季野先生墓志》二文,以及《街南续集》卷一《告叔父季野先生墓》等,都是为吴坰(季野为其字)而作,其中墓志末尾记载有生卒时间:“叔父生万历庚戌十一月廿三日,拒(距)卒时年五十三。”这里“庚戌”为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该年“十一月廿三日”已经是公元1611年1月6日;其卒年,则为清康熙元年壬寅(1662)。王士禛《居易录》卷四“《梦华子遗集》一卷,吴坰字季野著”云云,大抵就是参考吴肃公诸文而来;但称吴坰“顺治末,客死燕中”,这个提法并不准确,实际已经是“康熙初”。
《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著录吴坰的别集,分别以《梦华子遗集》与其别名《吴季野遗集》立目,版本同为《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八十二集部别集类存目之九“著录”本。但是,此集在《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中未见影印,近年问世的《中国古籍总目》也没有著录,很可能已经遗佚。因此,按照《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只著录现存别集的原则,本条最好应当予以删去。
另外,根据有关介绍,此集具体所收均为散文。而如施念曾、张汝霖合辑《宛雅三编》卷五录有吴坰一首五言律诗《泛舟青溪》,则可知吴坰同时也是一位诗人(另可参见下文“分韵”之类),并且确实还有零星作品传世。
附带关于《提要》卷四及《清人别集总目》著录的吴錂,其《浮筠轩遗稿》有《寄弟坰》《春首邀徐山甫、麻天为、吴公璜、弟季野、侄肃公游响山,雨不克赴,留酌浮筠轩,分韵得“一先”》《徐山甫广支(文)招游响山,同孙直公、刘尺木、梅枝生、弟季野、侄雨若,限韵“亭”字》二首等题,可知吴錂、吴坰为兄弟。上及吴肃公所撰吴坰墓志,末尾叙及“予王父”“季布公生五子,予父居仲,叔父其幼也”,同时其上文屡次称吴錂为“四叔父”,则可以进一步知道在胞兄弟中,吴錂、吴坰分别排行第四、第五(最末)。因此,像施闰章《施愚山集·诗集》卷二十四《吴季野、若金见过,因同哭亡友祖洲》一题,以弟居兄(吴錂字若金)前,显然不妥。已故袁行云先生《清人诗集叙录》卷四吴錂小传“考集中诗,兄坰字季野”云云,明确称吴坰为“兄”,则更加错误。
又,吴錂生年不详,卒年则大致可知,但有分歧:《提要》依据《浮筠轩遗稿》卷末康熙五十三年甲午(1714)其子吴参公跋所说“先君子见背,于今四十有七年”,推定为康熙七年戊申(1668),这是按头尾计算。《清人诗集叙录》称“康熙六年(丁未,1667)卒”,依据应该相同,而采用的是净减的方法。仅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两种说法很难说谁对谁错,可以暂时并存。至于《清人别集总目》定为清顺治六年己丑(1649),则很可能是把《清人诗集叙录》的“康熙”二字看作了“顺治”。
另外,陆心源《穰梨馆过眼录》卷四十《紫云出洛图卷》,录有吴錂题辞:
花底秦宫画里身,意态犹疑写未真。千年莫恨毛延寿,若更真时妒杀人。宛上吴錂题。(“若金”朱文)
这里的诗歌为七言绝句,《浮筠轩遗稿》未收,可以作为补遗。
五 周文在(卷二十三,上册,第594页)
周文在,《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著录“(其)子周春校辑”的《香山诗评》一卷,并且作者缺少生卒年。
按周春《耄余诗话》卷四第一则,叙及本家族诗学情况,其中《再题绝句六首》之二云:
先子韶年翰墨场,惜无片纸贮缃囊。
诗评仅有香山集,能使刘冯尽走僵。
自注说:
先君子诗稿毁于丁丑(乾隆二十二,1757)之火,仅存《长庆集选》二卷,载郡邑志艺文。春同先兄谨辑《香山诗评》一卷,桐城张樊川(裕荦)祭酒夫子撰序,谓不减方虚谷(回),而出刘须溪(辰翁)、冯钝吟(班)之上。
从这里可以知道,《香山诗评》乃是周文在为唐代白居易(香山为其号,著有《白氏长庆集》)诗歌所做的评点,而并非其自撰诗歌别集。今人蒋寅先生《清诗话考》上编《清诗话目录》之二《清诗话待访书目》,就明确列有此书,并且全文引用过《耄余诗话》的这条自注。《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依据已故孙殿起先生《贩书偶记》卷十五集部别集类“雍正至乾隆”之属著录,而《贩书偶记》本来应当归入卷二十诗文评类“诗评之属”才是。而《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称周文在“号香山”,则显然都是由书名误解所致。按照《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的体例,周文在此条应当予以删去。
另外,周文在生年不详,卒年则可以考知。《耄余诗话》卷九所录周春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六十生日述怀,兼以辞祝四首》,其二颈联上句“一官竟抱终天恨”自注说:“丙戌赴粤西,丁亥闻先君讣。”这里“丁亥”为乾隆三十二年(1767),周文在当卒于此年。
六 钱馥(卷三十二,上册,第863页)
钱馥,《提要》已定其卒年为嘉庆元年丙辰(1796),而“生年不详”。
按江庆柏先生编著《清代人物生卒年表》有钱馥完整的生卒年: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至嘉庆元年丙辰(1796),亦即享年四十一岁,依据分别为钱馥《小学庵遗书》卷四《书胡生元仁重装画卷后》、卷首阮元序。有关考证过程,此前江先生曾经写入《清人诗文集作者生卒年续考》“钱馥”条:
一般书目均知卒于嘉庆元年(1796),但忽略了其《书胡先(生)元仁重装画卷后》的那句话:“乾隆岁在壬辰,余年十七。”(卷四)此年为乾隆三十七年(1772),是其生年为乾隆二十一年(1756)。
这确实值得相信。
附带关于前及周春《耄余诗话》,卷四也曾叙及钱馥生卒年:
门人钱馥……不好为时文,年三十外即弃去不应试。嘉庆丁巳,云台先生闻其名,令人劝其应试,而生坚不肯出,不愿一衿也,时颇高之。未几病卒,年甫四十三。
这里“丁巳”为嘉庆二年(1797),且据“年甫四十三”逆推,钱馥生年也相应提早到了乾隆二十年乙亥(1755),与上引其自述不合。特别是卒年,上及阮元(云台为其号,一般作芸台)序毋论,钱馥儿女亲家陈鳣《简庄文钞》卷六最末一篇《祭钱广伯文》开头就说:
维嘉庆元年十一月壬寅朔,越二十二日癸亥,姻愚弟陈鳣率子、门下,缌服婿箕,谨以清酌庶羞之仪,致祭于清故处士钱君广伯亲家之灵。
因此,钱馥(广伯为其字)绝对不可能迟至嘉庆二年“丁巳”(1797)才谢世。这样综合起来看,《耄余诗话》关于钱馥生年、卒年以及享年的记载,应该都是错误而不可取信的。
另外,关于钱馥的享年,《提要》称“卒年四十余”,这不误;而《清人别集总目》著录钱馥,称其“年未40而卒”,则显然与实际不符。
七 张骏(卷三十二,上册,第876页)
张骏,《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缺生卒年。
按前及周春《耄余诗话》,卷末有张骏跋,署款说:
维道光十三,岁在癸巳(1833),重阳前三日,受业张骏拜手谨跋(时年九十有三)。
据此逆推,可知张骏出生于乾隆六年辛酉(1741)。
又,《提要》曾叙及张骏“卒年九十四”。如此依生年下数,张骏乃卒于道光十四年甲午(1834),亦即写作该跋文的次年。
附带关于张骏家乡今浙江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纂的《海宁典藏》下册“书画卷”,“乡贤手泽”部分收有一帧张骏行书轴,署款说:
癸巳长夏日,书于培兰山馆,应午庄二侄属。九十三老人荔园张骏。
这里关于年龄的记载,与《耄余诗话》该跋文完全相同,可以互证。但《海宁典藏》所附的“作者小传”,于张骏生卒年标注为“1740~1834”,这是不熟悉古人按虚龄计年岁的传统习惯,而犯了净减的错误。其他所见各种人物辞典,涉及张骏也都是如此。
另外,《提要》等书每每称张骏“字荔园,号信裳”,而按之《耄余诗话》卷五所说“门人张廷琮……族叔骏,字信裳,号荔园”,可知字与号刚巧被颠倒了。又《提要》还曾叙及张骏某集有“周松霭序”,则“周松霭”最好即改称“周春”(松霭为其号)。
八 吴昌绶(卷五十四,中册,第1875页)
吴昌绶,《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定其生卒年为清咸丰六年丙辰(1856)至民国三年(1914),享年五十九岁。
按上海大学清民诗文研究中心2015年7月“清代诗学文献研究与整理”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同名论文选集,所收上海博物馆刘向春先生《红蓝印本系列之三〈松邻遗集〉提要》一文,有两条友人关于吴昌绶(松邻为其号,字伯宛)谢世时间的具体记载。一是孙雄为《松邻遗集》内《松邻文集》而撰的提要,说:“昌绶……卒于民国十三年甲子季秋,年五十六。”二是别本吴昌绶《梅祖庵杂诗》刊刻者吴定的跋文:
去年秋,伯宛遽归道山,感怆不已。……乙丑嘉平,丹徒吴定识。
这里“乙丑”为民国十四年(1925),其“去年”也正是“民国十三年甲子”(1924),可以互证。
除此之外,刘先生该文所引吴昌绶本人和其他友人的不少相关作品,也一再可以反映吴昌绶的卒年下限乃在民国三年(1914)之后。同样按照这个思路浏览《松邻遗集》卷首目录,例如“诗·三”亦即卷七内《丁巳十月,式之举第一孙,再用前韵寄贺》《戊午修禊,即以“江亭”二字为韵……》两题,“诗·四”亦即卷八内《壬戌可园春禊,分得“气”字》一题,依次作于民国六年(1917)、七年(1918)、十一年(1922),也都可以佐证民国三年(1914)为非而民国十三年(1924)为是。
至于吴昌绶的出生,假如依据上引孙雄语逆推,那么应该是清同治八年己巳(1869)。但已故朱彭寿先生编著《清代人物大事纪年》“同治七年戊辰(公元一八六八年)·生辰”著录有吴昌绶:“五月十四日生。”这里连生日都得以知悉(公历7月3日),相对来说自然更为可信。如此,吴昌绶的享年则为五十七岁。
另外,《提要》本条凡“松邻”都写作“松粼”,不知何故。
作者简介
朱则杰,男,文学博士,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国际文化学系教授、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从事清代诗歌研究,曾出版《清诗史》《清诗考证》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