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研究:基于二元经济一元化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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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财政风险问题作为管理学和经济学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开始受到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较其他经济风险而言,财政风险更具隐蔽性(刘尚希,1997)和突然性(H. P. Brixi & A. Schick, 2002),因此传统理论并没有给予其足够的重视。早期多是从传统的收入、支出、平衡、管理的思路来研究财政风险的(Trehan & Walsh, 1988, 1991; Haug, 1991;Smith & Zin, 1991),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Hana Polackova Brixi和Allen Schick从政府“隐性债务”(Hidden debt)和“或有负债”(Contingent debt)这两个全新的视野审视财政风险,并以此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Fiscal risk matrix),从而首次实现了对政府债务全面的分析和评价(H. P. Brixi & A. Schick, 1998)。由此,学术界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才逐渐深入和系统起来。随着我国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财政风险问题也开始受到国内经济学界极大的重视,学者相继开始对财政风险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1.3.1 财政风险的内涵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学者开始逐步关注并研究财政风险相关问题。最早系统研究财政风险的成果是财政部1996年8月的《国家财政困难与风险问题及振兴财政的对策研究》。该报告基于财政稳定的角度,从财政风险影响因素(包括社会因素与经济因素)、表现形式等方面界定了财政风险:在财政发展过程中,因某种经济社会因素影响,给财政运行可能造成的波动和混乱,集中体现为巨额的财政赤字和债务危机。由于财政风险的表现形式为财政赤字和债务危机,控制赤字和债务规模自然而然就成了防范财政风险的核心。为此,国内学者大多沿着这一思路界定财政风险,并进行相关研究。随着对财政风险研究的深入,很多学者开始从诸多角度探讨财政风险的内涵,虽然至今仍没有一个公认的界定(刘尚希,2003),但根据研究角度详细梳理相关文献,财政风险主要基于四种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是净价值或政府资产负债。这种观点更多的是国外学者从该角度审视财政风险。例如,Hana Polackova Brixi和Ashoka Mody(2002)认为,资产、收入、或有负债三者之间的结构是影响财政风险的重要因素。当收支结构或资产负债结构严重失衡的时候,政府的净价值将受到严重影响,表现为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在政府净价值为负值的时候,由于政府拥有征税权,因此不会出现类似企业破产的现象。但是政府通过行使征税权增加纳税人的税负,改变净价值为负值的状况,为预算赤字和债务负担融资,同样也会付出巨大的成本,因为在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产生消极影响。正如Camara Neto和Vemengo(2004)、Damill et al.(2003)所言,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经济可能会因此产生其他风险。此后,国内部分学者也从这个角度进行了有意义的研究。例如,张春霖(2000)基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视角界定了财政风险的内涵,认为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实际上就是政府财政风险的一种重要反应。该观点本质上仍是从资产负债的角度论述财政风险。此后,武彦民(2003)、刘尚希教授(2004)也分别基于资产负债结构和净价值的视角,拓展了财政风险的内涵。

二是财政危机。该观点认为财政风险是各种原因导致财政收支发生结构失衡或总量失衡,进而可能对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造成损害,其本质是指各种原因导致财政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如杨小军(1999)、许涤龙等(2007)认为财政风险是指存在爆发财政危机的可能性或隐患。具体而言,是指赤字和债务不断膨胀,致使财政面临支付危机的可能性。丛明、何哲一(2001)认为,当一个国家的债务规模不断膨胀,并超过其经济社会的承受范围后将产生一系列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的全面危机和动荡,从而演变为财政危机。张明喜、丛树海(2009)以及丛明、何哲一(2001)等学者则将财政危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拓展,认为支付危机包括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国家债务剧增、全部或部分国家债券停止兑付、国际收支严重失衡等。

三是财政稳定。从该角度研究财政风险的代表人物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余永定(2000)。他认为财政稳定包含如下层面:第一层面,如果政府能够保持财政收支长期的平衡状态,则财政处于稳定状态;第二层面,尽管财政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无法达到收支平衡的目标,但是政府能够通过发行国债为财政赤字融资,则财政依然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第三层面,如果经济中存在某种机制,即使财政脱离稳定状态,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通过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使得财政状况依然能够恢复或者趋于恢复稳定状态,那么可以认为政府的财政状况处于稳定状态。

四是财政的“公共”特征。刘尚希(2003)从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和政府应承担的公共支出责任和义务两方面评估,认为当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不足以承担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和支出责任时,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可能受到损害。同时刘尚希教授(2004)认为,防范财政风险应从整个政府的角度来考察,从公共风险的防范着手,而不是仅从财政部门考察。因为财政风险是公共风险转化的结果,或者公共风险是财政风险的源头。丛树海教授(2005)在其著作《财政扩张风险与控制》中,基于财政风险的内涵,认为来自政治、经济、自然、社会等方面的消极影响因素会诱发国家在金融和财政(包括货币流通、银行信用等)等方面发生混乱和动荡的可能性。吴俊培教授等(2012)认为,财政风险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财政部门的风险。财政风险,还包括政治、经济、道德等在内的各类社会风险,实际上是社会风险的集中体现。

事实上,从公共风险角度去理解公共财政风险,是基于公共投票和公共选择的前提,即从“多数原则”角度去理解。因为社会公共的大多数都认为政府应承担私人风险最基本的支出责任,即政府应起到一个“兜底”的作用。但是,一旦这种政府偶然的救助演变为经常的救助,或者上升到法律的规定,那么这种“救助”或者“兜底”责任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共责任和义务。该观点事实上是基于政府职能演变的角度进行论述的。例如,历史上,贫困、失业等问题曾是纯粹的个人事情,在现代社会,这些都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需要政府给予最基本的救助。这种政府责任和义务的变化表明,一旦社会公众认为一些私人风险不再是单纯的私人风险,而是影响整个社会成员的公共风险,并由此形成一种共识,则这些私人风险成为政府“兜底”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早期有关财政风险的论述,仅从财政收支的角度去理解财政风险。虽然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该观点将财政看作企业财务状况来分析,把财政运行中的财政收支平衡看成财政风险,忽略了财政职能,即忽视了财政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工具,具有履行消除其他非财政收支风险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换言之,财政风险并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的财政内部活动与财政部门,它的产生和化解还具有典型的“公共”性质,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存在。经过了十年左右的研究历程,财政风险的认识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财政学的内涵也有了深刻的发展,从财务状况拓展到财政职能的范围来考察财政风险。事实上,正如Selowsky(1998)的研究结果,减少财政赤字或降低债务规模并不意味着财政状况的改善。因为除了财政赤字的减少以外,改善财政状况还应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财政风险仍可能会加大。

1.3.2 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

(1)基于经济发展的视角。该观点认为产生财政风险的重要原因是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各种经济建设项目。例如,Hildreth and Miller(2002)通过实证得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对未来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财政风险产生消极影响。从而得出地方政府债务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结论。马海涛、吕强(2004)认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主要特征在于放权让利,目的在于刺激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各级地方政府拥有类似于企业自我发展目标的经济主体。从而诱发地方政府通过各种经济建设项目,不断扩张财政支出规模,使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另外,曹信邦等(2005)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例,认为地方政府的借款和贷款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导致债务负担不断加重,从而得出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的结论。

(2)基于财政体制的视角。该观点认为预算制度及政府间财政分权导致财政支出扩张、财力减少,是财政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例如,Temple(1994)认为,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中,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并产生地方财政风险的直接原因是税收占融资的比例过低。Krol(1997)从预算的角度分析,认为预算软约束导致支出膨胀是地方债务风险形成的根源。Ter-Minassian和Craig(1997)则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将财政风险归因于政府间不合理的财政关系。这种不合理的财政关系包括政府间缺乏透明的转移支付标准和纵向以及横向的财政非均衡缺口等。郭琳、樊丽明(2001)指出,由于政府间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所形成的偿债意识缺乏和财政收不抵支,也就是刘尚希教授所言的“风险大锅饭”。贾康等(2010)从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角度研究,认为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实施任何一项宏观经济政策,都会给地方政府增加支出压力,从而导致地方政府被迫举借债务。

(3)基于管理制度的视角。该观点认为地方政府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包括债务审批、发行、使用、监管和偿还等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例如,Hackbart和Leigland(1990)就从债务发行和偿还等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地方政府缺乏严格的相应管理制度。国内学者郭琳、樊丽明(2001)也基于不完善的债务管理制度的视角,指出债务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以及缺少相应偿还机制、决策失误的责任机制和直接融资渠道等导致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发生。而Levine(2011)则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提出可以通过将债务新型号传达到信用评级投资主体和纳税人,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政府及时履行债务责任,从而达到降低债务违约概率。事实上,该观点也是基于科学的债务管理制度。

(4)基于政府行为视角。该观点认为地方政府作为“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财政风险。例如,Bienvenido Oplas(2008)指出,地方政府在财政上不负责任,这种不负责任形成一种规则,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的累积。Akai and Sato(2009)指出,如果中央政府成本分担或者财政救济一旦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事前激励相联系,就会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刘尚希、赵全厚(2002)认为,政府既是一个特定的公共主体,又是一个普通的经济体,具有过度举债的理性和非理性划分。安春明(2009)基于刘尚希、赵全厚(2002)理论,指出如果地方政府只作为一个普通的类似于企业的经济主体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忽略其特定的公共主体,就会将公共利益肆意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导致地方政府不顾国家利益而相互攀比举债。还有部分学者基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息不对称的视角审视财政风险。例如,崔治文等(2012)认为,地方政府因官员的政治升迁和“GDP锦标赛”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地方脱离实际,出现机会主义的非理性举债。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目标的不一致,也会导致地方政府盲目举借债务。

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除收入和支出方面之外,还包括诸多制度性因素。由于数据较少,难以定量描述,所以国内理论界大多基于定性的角度论述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定量分析相对较少。例如,胡锋、贺晋兵(2010)对影响财政风险的财政政策、政治和财税体制、财政预算制度、收入分配不均和老龄化、或有负债五个定性方面的指标进行了量化,采用1980~2008年的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货币供应量与财政赤字率正相关。地方政府的“GDP锦标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控制赤字率的过快上升,但也会导致地方政府以债务积累为代价实行经济增长。究其原因,财税体制不合理是财政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但该研究的缺陷在于,仅以财政部门债务风险(三种口径的赤字率,包括财政赤字率、政府收入赤字率、隐形赤字率)衡量财政风险。

1.3.3 财政风险的分类

提到财政风险的分类,我们首先会想到世界银行高级顾问、财政风险研究的代表人物Hana Polackova Brixi。Brixi于1998年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理论。该理论从政府责任及债务确定性与否将财政风险进行了分类:一是根据政府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将政府债务分为“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二是根据债务确定性与否,将政府债务分为“直接债务”和“间接债务”。因而政府债务包括“显性直接债务”“显性间接债务”“隐性直接债务”“隐性间接债务”。而传统的财政风险理论仅根据财政管理过程,以财政收入、支出、平衡为主线,并据此认为财政风险包括财政收入风险、支出风险、赤字风险或债务风险。仔细分析这些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划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存在部分重叠问题,如财政收入风险、支出风险本身就蕴含在财政赤字风险中;二是忽略了财政可能会承担的负债风险,该类风险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如公共实体、私营实体非担保债务的违约、银行破产指超出政府保险以外的政府救助。等。同时忽略了财政隐性债务,该类风险反映公众和利益集团压力的政府道义责任,如公共投资项目的未来日常维护成本等。尽管财政风险矩阵分析了政府债务的不确定性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了或有债务、隐性债务,使政府债务的内涵与实际更符合,但并不能对财政风险进行量化评价,或者对财政风险的大小进行量化。只有客观分析偿还债务的公共资源以及债务规模,债务的分析才有意义(刘尚希,2004)。

首先,在Brixi的“财政风险矩阵”理论基础上展开了详细的研究,并拓展了研究范畴。如刘尚希、赵全厚(2002)对直接负债进行了细化,认为显性或有负债包括其他公共部门的债务、国债、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等;显性直接负债包括乡镇财政债务、国债、欠发工资而形成的债务、粮食收购和流通中的亏损挂账等;隐性或有负债包括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政府对供销社系统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助;隐性直接负债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债务、失业救济负担。唐龙生(2001)根据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对财政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和财政应承担的程度为标准划分为三个层次唐龙生(2001)认为,第一层次主要包括由中央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和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和各种“准国债”,第二层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第三层次主要包括银行经营风险和国企财务风险。,该划分方式与财政风险矩阵划分十分相似。

其次,根据政府级次和预算体制层次,财政风险可分为中央财政风险和地方财政风险。其中,地方财政风险又可以分为四级财政风险,包括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财政风险。各级政府在事权和财权的划分上各有不同,各级政府的财力存在强弱之分以及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也不同,导致各级政府以及相应的财政风险的成因和表现方式等都不同。

最后,根据风险引发因素的环境,财政风险分为内部性和外部性财政风险。其中,内部性财政风险是受到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种不利因素引发的财政资源的浪费或者效率下降的风险。外部性财政风险则是受到财政系统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引发的财政资源浪费或效率下降的风险,这些外部性因素包括经济、政治、自然、技术、战争等。马骏、刘亚平(2005)根据“逆向软预算约束”理论解释中国地方政府为什么会主动累积各种负债,而在累积财政风险的过程中,将财政风险分为主动债务风险和被动债务风险,或者自我累积型财政风险和被动吸收型财政风险。同时,在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划分上,丛树海(2005)认为,主观性财政风险是指由各种主观因素引起的财政风险。这些主观因素包括体制风险、政治风险、管理风险、决策风险和技术风险等。相对于主观性财政风险而言,客观性财政风险则是指由各种客观因素引发的财政风险。这些客观因素主要包括经济运行风险、社会运行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战争风险等。

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财政风险,不仅是理论上的需要,而且是现实的必要选择。因为不同的风险,需要根据风险的成因,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进而对财政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1.3.4 财政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关系

根据对财政风险内涵的分析,我们发现最初在研究财政风险的过程中,由于其定义仅限于政府财政部门的债务风险,并且财政风险与政府债务紧密相连,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大多研究债务风险。例如,部分学者认为财政风险是未来出现政府支付危机的一种前奏反应(刘尚希,2003),是国家财政出现资不抵债或者无力支付的风险(张春霖,2000),集中表现为政府的债务风险(梅鸿、马骏,2003)。随着时间的流逝,财政风险研究不断深入,研究内容也不断全面,部分学者不再独立审视财政风险,开始逐步探讨财政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联系,为解决财政风险的防范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

1.3.4.1 财政赤字与国际贸易收支赤字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出现了贸易收支赤字和财政赤字并存的现象,引起了学术界极大的关注,并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双赤字”理论假说和李嘉图等价假说。

(1)“双赤字”理论假说

该观点认为,财政赤字与贸易赤字之间具有正相关性,并存在因果关系。Darrat(1988)、Abell(1990)、Vamvoukas(1999)以及Leachman和Francis(2002)等诸多学者探讨了财政赤字与国际贸易赤字之间是否存在“双赤字”现象,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传统“双赤字”理论,主要是根据财政赤字与国民储蓄之间的关系,分析财政赤字与贸易赤字之间的关系。

其中,M为进口,X为出口,NX为净出口,I为私人投资,S为私人储蓄,G为政府支出,T为税收收入,FED为财政收支。

从公式(1-4)中不难发现:①如果S - I保持不变,即私人净储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FEDNX之间存在等量的反向关系;②如果S大于I的增长速度,由于贸易赤字还取决于私人储蓄扣除投资(S -I)的缺口,因此财政赤字并不一定会产生贸易赤字;③如果S小于I的增长速度,财政赤字必定会产生贸易赤字,“双赤字假设”成立。通过结论②和结论③,我们发现,财政收支对贸易收支的影响,主要是取决于财政收支对私人储蓄和投资的影响。

另外,财政赤字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影响贸易收支。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在浮动汇率制度下,财政赤字增加会引起利率的提高,进而促进实际汇率的升值和资本的内流。而实际汇率的升值会促使进口增加和出口减少,导致贸易收支的恶化。国内外不少学者,例如,Clarida and Gali(1994)、Clarida and Prendergast(1999)、王胜和田涛(2013)王胜、田涛(2013)构建了包含汇率和财政赤字以及资产价格的IS-Philips曲线,在此基础上引入央行损失函数推导了最优利率反应函数,并利用中国的数据实证分析了汇率与财政赤字以及资产价格的变化对最优货币政策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财政赤字水平对于均衡利率的影响很小。通过实证分析了财政赤字对汇率的影响,以及汇率波动对国际贸易收支的影响(Rose, 1991; Wilson, 2001;厉以宁,1991)。但是将汇率纳入财政赤字对国际贸易收支影响的框架中去实证分析的文献较少。例如,Abell(1990)以美国1977~1985年的月度数据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表明财政赤字通过汇率和利率可间接影响贸易赤字,财政赤字对贸易赤字具有正面的冲击效应。国内学者许雄奇、张宗益和康季军(2006)运用时间序列方法,在贸易差额、财政赤字、利率、汇率及GDP五个变量系统内检验了中国财政赤字与贸易差额的关系,结果显示这五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协整关系,财政赤字、GDP对贸易差额具有Granger影响,财政赤字的增加导致贸易顺差增加。刘伟、胡兵和李传昭(2007)对财政赤字、贸易收支、实际汇率及GDP四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四个宏观经济变量间虽然存在复杂的影响机制和联系,但财政政策依然是国家调节贸易收支和汇率的有效手段。

(2)李嘉图等价假说

李嘉图等价假说认为,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等价或者相同的。因为政府债券的持有者可以一方面从政府手中获得债券利息,另一方面又将这些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用以支付为偿还债券本息而征收的更高税收。Barro(1974)对李嘉图等价假说进行了数学推理,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等价或者相同的。得出这一结论,事实上默认了在财政支出不变的情况下,减税对国民储蓄、经常项目和利率没有影响。换言之,财政赤字和经常项目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Barro认为财政赤字和贸易收支没有因果关系。此后Oudiz和Sachs(1984)、Barro(1989)、Miller和Russek(1989)、Evans和Hasan(1994)、Kaufmann和Winckler(2002)等分别基于政府和个人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利用政府跨时预算约束和永久性收入理论或生命周期假说,发现国际贸易收支和财政赤字之间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从而使李嘉图等价假说的合理性得到了证实。

1.3.4.2 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

各国学者对财政赤字是否导致通货膨胀主要有以下两个观点。

一是财政赤字容易引发通货膨胀。例如,Barro(1976)认为,财政赤字的增长速度如果超过了产出的增长速度,那么持续的财政赤字将以货币化方式引发通货膨胀。

Sargent和Wallace(1981)实证研究了利率和财政赤字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由于利息支付的存在,以国债发行方式弥补财政赤字,将比以货币发行方式引发更多的货币发行并引发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Hanahan和Klingebiel(2000)也证明了该研究结论:金融危机最后都给政府带来了极高的财政成本。Uribe(2002)采用VAR模型,对阿根廷20年财政赤字与零售物价指数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导致财政赤字的持续扩大,是货币过度发行并引发通货膨胀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阎坤教授(2002)认为,以弥补财政赤字为目的的国债超过一定发行规模,会对政府信用产生消极影响。但是政府在通过发行国债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时候,只有依靠增发货币(铸币税)才能筹集财政资金,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发生。

二是财政赤字不是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美国货币学派代表人物弗里德曼(1982)认为,在货币供应增速极低的情况下,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方式弥补规模较小的财政赤字,并不足以引发通货膨胀,并得出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之间仅存在最松散的关系。Darby(1984)认为,在既定的预算赤字与某一范围内的货币增长率动态地保持协调的条件下,即使财政赤字有货币化倾向,也不足以引起通货膨胀。Ginnaros和Kolluri(1985)实证分析了10个工业化国家1950~1981年的数据,结果表明只有3个国家财政赤字货币化较为明显,其他7个国家的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国内学者李昌达和曹萍(1996)实证分析了中国1981~1994年的数据,表明经济增长、财政赤字、货币供应量与通货膨胀存在显著的滞后相关性,并且这种滞后期基本是一年。同时研究结果还表明引发通货膨胀的首要因素是经济增长,其次是货币供应量,而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之间的相关性很低。洪源和罗宏斌(2007)结合1982~1993年宏观经济运行中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的客观运行轨迹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显示通过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当财政赤字处于适度的范围之内,即使财政赤字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货币扩张效应,通过财政赤字引发的货币供应量增加也不足以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因此财政赤字不是通货膨胀产生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以上分析都是基于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模型(IS -LM模型),因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为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相对有效的分析框架:需要国家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当均衡收入低于充分就业收入时,仅靠市场的自发调节,不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是无法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由于IS -LM模型的原理是基于一套联立方程进行研究,但是它忽略了凯恩斯理论中投资、收入和储蓄的因果次序关系,模糊了凯恩斯理论的本质内容:投资决定收入,收入决定储蓄。因此,英国新剑桥学派则坚决反对IS - LM模型。事实上,在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中,利率并不十分重要。因为在收入创造过程中利率是由外生因素所决定的。但基于IS - LM模型分析,实际上暗含着将利率作为投资的主要决定因素。

通过分析财政风险与国际贸易收支、通货膨胀及金融风险的关系,我们发现:①采用各种不同的实证研究方法,以不同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体制作为研究背景,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②根据财政风险内涵的分析,较少有文献站在“公共”性质的角度,全面审视财政风险与各类风险的逻辑关系。

1.3.5 财政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研究

1.3.5.1 评估方法的分类

一是以财政赤字等直接负债衡量财政风险。由于最早关于财政风险的定义主要是研究收支平衡问题,即债务问题,所以关于财政风险的评估和预警的研究中最早也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法是对各种衡量财政风险的指标(如国债依存度、赤字率、债务率)进行综合分析,然后采用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对国债风险设置的警戒线的方法,对评估财政风险后得出的指标设置警戒线,从而实现对财政风险的分析和控制。随后很多学者对《马约》有关财政赤字率和债务负担率的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贾康、赵全厚(2000)认为,警戒线的各类指标只是一般经验性指标,不一定与其他各国的实际相吻合,决定了警戒线指标难以适用于各国债务适度规模的判断。张雷宝(2007)认为,《马约》只是欧洲共同体成员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判断准则。虽然《马约》设置的风险警戒线是对财政风险的某种度量,但该风险警戒线并不直接具备所谓国际警戒线的属性。因此,这一“国际警戒线”的实用性值得质疑。为此,理论上开始重新研判财政风险“警戒线”问题(倪红日,1999;刘迎秋,2001),并有部分学者对我国的警戒线进行了相关的定量研究(刘迎秋,2001;王宁,2005),但目前的研究对确定适用于我国实际的财政风险警戒线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是通过资产和负债存量及二者的差额(净资产)评估财政风险。帕伯罗·E.圭多提和曼摩汉·S.库莫(1993)认为,如果政府的净值为正,说明政府资产足以抵偿现有债务;如果政府净值为负,就说明政府已经资不抵债。投资者如果意识到这一点,政府就很难借到新债,将出现财政风险。随后,张春霖(2000)运用Stanley Fisher and William Easterly(1990)的政府预算约束经济学,认为一国政府债务的可持续,取决于该国政府现有的债务水平,如果按照某种模式继续举借债务,将致使政府无力支付或者资不抵债。丛树海、郑春荣(2002)做进一步探讨,提出结合二者的优点评价财政风险。随后洪源、李礼(2006)利用圭多提和库莫提出的资产负债框架,静态评价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对实现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应满足的条件进行了分析。

三是通过公共债务与经济规模、公共资源流量和存量三个方面分别对财政风险进行了对比评价。由于财政风险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存在,它的产生和化解具有典型的“公共”性质,在分析的过程中利用公共资源解决财政风险,体现了“公共”的性质。例如,刘尚希(2003)认为,在评估财政风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政府应承担公共支出的责任和义务及其能利用的公共资源。按照这个思路,刘尚希、赵全厚(2002)采用Brixi(1998)的风险矩阵,对我国的债务进行了分类,并对各类债务的规模进行了估算,认为我国财政风险目前仍处于可控范围内,但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随后,单大栋等(2005)按照刘尚希、赵全厚(2002)的研究思路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我国财政风险在三个方面较为突出:一是在公共资源存量方面,国有资源的使用不尽合理并且经营效益低;二是在公共资源流量方面,虽然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政府仍面临许多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三是在政府承担的显性支出和隐性支出方面,包括国有企业改革将增加政府的支出压力、国有金融机构的不健康运行增加财政隐性支出责任、社会保障支出压力大、政府担保的潜在支出压力大等。

1.3.5.2 评估指标的分类

目前国外已有少数国家和地区,从各个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了一套财政预警指标系统。例如,新西兰通过的“财政责任法”,充分考虑或有负债,并对其进行核算和报告的监控体系。美国俄亥俄州通过的“地方财政紧急状态法”,依据现金流量和显性直接负债的信息来建立的监控体系。我国有关的财政风险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步较晚,虽未建立起财政预警系统,但理论界做了有益的尝试。

第一,直观分析法。直观分析法主要是简单地采用能够直接反映债务风险的指标,包括赤字率、债务率、国债依存度等,对财政风险进行评价。例如,马栓友(2001)利用财政风险矩阵,测算了我国公共部门债务,指出政府总债务占GDP的比重已相当高,特别是国内债务负担率非常高,财政潜在的风险已经很大。也有部分学者在借鉴Brixi(1998)风险矩阵的基础上,提出了适用于我国的财政风险分析框架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对冲矩阵。例如,曾纪发(2002)建立了包含经济总量、财政总量、显性财政风险和隐性财政风险四大类指标的财政预警监督体系。陈共(2003)借鉴Brixi(1998)的风险矩阵,分别对风险矩阵中描述的四大类债务占GDP的比重做了初步分析,最终计算出政府综合负债水平。

第二,先行指标法。该方法主要是在直观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相关先行指标对财政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例如,顾海兵和徐刚(1993)研究财政预警系统框架,根据预警的逻辑关系顾海兵和徐刚认为预警的逻辑关系或者先后顺序为:确定警情、寻找警源、分析警兆、预报警度。,构建了一套警兆指标体系。武彦民(2004)分别选取了8个间接关联指标和8个直接关联指标,构建了财政运行状态评价指标框架,并据此评估了我国目前的财政风险状况。

张志超(2004)构建了财政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评估了我国的财政风险状况。指标体系来源于财政系统内部变量和外部环境变量两个方面。其中,财政系统内部变量包括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国债依存度、国债负担率、财政赤字率、国债偿债率和或有债务规模。财政系统外部环境变量包括经济增长速度、物价波动幅度、失业率、产业结构、企业亏损面、国民受教育水平和经常项目赤字占GDP的比重。祝志勇、吴垠(2005)进一步发展了财政风险的研究方法,将制度因子纳入财政风险分析框架,构建了市场化指数、财政分权指数、国有化率和交易费用率四个制度在内的财政风险影响因素模型。先行指标法相对于直观分析法,有了较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不再仅仅局限于政府债务,而是综合考虑其他影响政府债务的相关因素,使研究更加全面、结果更加客观。

1.3.5.3 财政风险评估和预警的技术手段分类

随着交叉学科的流行,学者们开始将其他学科类的各种测量工具运用到财政风险的评估和预警上来。

一是指数合成法。指数合成法是依据历史经验对每个指标设置预警区间,然后对每个指标进行简单的算术求和,得到预警指数。例如,丛树海和李生祥(2004)从财政内部、外部和抵御风险能力三个方面分别选取了40个、30个、8个指标,从而构成了一套预警指标体系。同时分别选取了12个指标和8个指标编制成衡量和预警财政风险的外部合成指数及内部合成指数,形成财政风险预警指数。

二是主成分分析法。在层次分析法方面,专家的经验判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主成分分析法有效避免了这一缺陷。例如,胡晓敏(2006)建立了若干警兆指标和综合危机指数,对样本进行聚类分析。在此基础上,利用因子分析法,对警兆指标进行因子提取,最后分别利用判别函数和Logistic建立预警模型。

三是财政风险层次组合模型。该方法利用层次组合模型,根据财政风险或影响因素按层次划分并赋予不同的权重,评估了我国的财政风险状况。例如,马恩涛(2007)遵循丛树海和李生祥(2004)的研究思路做了预警,但指标筛选的方法和指标合成中权重的确定比较主观。刘谊等(2004)在建立财政风险预警过程中,在指标的权重和得分上,利用专家的经验判断给予评价,然后利用层次分析法进行评估。

四是采用BP神经网络和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基于神经网络的财政风险预警系统。例如,张明喜和丛树海(2009)选择46个直接或间接反映财政风险的指标,构建了基于神经网络的财政风险预警系统。

1.3.6 文献述评

上述研究表明,财政风险自从成为研究的热点之后,其内涵、产生的原因、分类、与其他风险之间的关系、财政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等理论不断完善,不再仅仅局限于财政部门风险,而是基于“公共”的性质分析财政风险,并从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财政职能、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制度、管理制度、政府行为、权责分离等角度全面研究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防范。但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有研究在三个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国家某种政治、经济、社会体制重大改革对财政风险的影响。有关该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第一,转型期过程中的财政风险研究,这类研究相对较多。例如,吴俊培等(2012)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视角,研究“双向改革”双向改革是指,一方面政府对企业“放权让利”,以利于形成市场机制,另一方面这是政府重塑调控经济的手段,以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对财政风险产生的影响,并认为探索和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化解财政风险的根本出路。第二,经济波动时的财政风险研究。例如,李心源(2010)从积极财政政策的视角,研究结构性减税和赤字财政政策对财政风险产生的影响。刘尚希(2012)则从城镇化的视角,指出城镇化对我国财政体制带来的“五大挑战”,并提出财政风险的防范建议。事实上,国家某种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重大改革,远远不止这些内容。例如,当前较为热门的二元经济体制改革等。刘尚希教授(2012)也有相关研究,在二元经济一元化过程中,资源的重新配置不仅包含资本,而且包含人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

二是关于财政风险的“公共”性质问题。目前,理论界基本认可财政风险的“公共”性质,即财政风险不仅包含政府部门债务风险,而且应包括政治、经济、道德等在内的各类社会风险,财政风险实际上是社会风险的集中体现。但是鲜有文献研究政治、经济、道德等在内的各类社会风险如何“体现”在财政风险上,即各类社会风险如何转嫁为财政风险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是财政风险与宏观经济有关,财政风险的容量究竟有多大,这涉及风险对“潜在生产能力”的挖掘。然而,“潜在生产能力”并不是一个常量,科学技术的进步、制度安排的改进都会改变“潜在生产能力”。这表明,要在数量指标上对财政风险预警是有困难的。另外,由于宏观经济随时在波动,因此财政风险的评估、预警和防范就注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这也注定了财政风险的评估、预警机防范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