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体熟人社会及社会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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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再思考

——《崖口资料汇编》序

“去集体化”是在20世纪80年代所塑造的“改革”的意识形态之一,以至于现在要是到哪里说能否搞集体经济,地方官员一听就会皱眉头。检讨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有人说可以“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我倒想通过简单讲述珠江三角洲上的一个集体经济的村庄崖口村的个案,看看可否来个“具体肯定”。

今天中国各地都还存在部分集体经济性质的村庄,但由于受到意识形态的限制,这些具有化石意义的村庄,并没有得到客观的研究,如果哪位学者研究了这一类村庄,就会很容易被贴上中国语境下的“左派”标签。连地方在任领导人也避之唯恐不及,不敢贸然前往考察,生怕有违“政治正确”,这对社会主义中国来说,是极其不寻常的现象。

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有些运作正常尚在赢利的企业也“被破产”。在80年代农村改革的过程中,也是类似。不过,有些村庄的社员经过集体大讨论,从各种切身利益考虑,不愿意分田到户,这样的村庄,大都是集体经济管理及运作良好的村庄。位于珠江出海口并与珠海隔海相望的中山市崖口村在1980年并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为了死抱“社会主义”的信条不放,不是为了政治理念,而是为了如何活下去:在大批青壮劳力“逃港”“逃澳”的情况下,面对广袤的农田,大部分家庭根本无法以单门独户的小农生产的方式经营农业。经过夜以继日的大讨论,绝大多数社员不愿意“分田到户”。30年来,崖口遵循并成功实现了“按劳分配”原则,没有使“按劳分配”原则沦为“平均主义”或者“吃大锅饭”,其关键在于:崖口的农地资源丰富,只要投入劳动,就有保证“按劳分配”的足够产出;崖口不仅不从农业中榨取利润,反而以其他收入补贴农业的从业者。

少数能够延续到今天的集体经济村庄,其成功的原因有几种。一个就是在管理上非常精细、非常到位,集体经济是管理出来的。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参与编辑了三大册《崖口资料汇编》,发现崖口村的管理是非常精细的,今天很多大公司的管理细则也不一定能够超过它。崖口村在各个不同时期,制定出不同的分配细则,我们可以看到集体经济作为一个制度其实也可以是非常有灵活性的,有调整的空间,有回应的力量。崖口村的启示在于,集体经济制度的失败,一是内部管理粗漏。再一个就是按劳分配的原则得不到贯彻,如果多劳无法多得,就不可能有劳动积极性,这可以说是资源制约导致的问题。还有就是当时工业对农业的提取太厉害,农民干了一整年,最后可能大部分收成都得交公粮。

崖口村因为至今还坚持“集体所有,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而被国内外媒体称为珠三角最后的“人民公社”,其中有猎奇的视角,也有讥讽的口吻。在此,崖口被标签化了,也被意识形态化了。

改革是为了破除束缚发展的意识形态,而崖口人自觉自愿、因地制宜地做出的符合村庄发展利益的独特选择,反倒被某些以反“意识形态化”自许而事实上又带上新的“意识形态”有色眼镜的人视为拖了“改革”的后腿。崖口只好将“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引为座右铭,坦然应对来自外界的误解乃至指责。

只要抛开意识形态的框框,就可以发现崖口的个案价值。在我国广大农村整体上已告别“人民公社”制度的30年之后的今天,崖口的成功实践可以使人们稍稍平心静气地检讨“人民公社”失败的原因。

从崖口的成功实践,可以反观“人民公社”在我国广大农村失败的真正原因:人地矛盾突出,农业产出无法满足“按劳分配”的需要;工业过度榨取农业,加剧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的产品短缺。这两条原因导致“按劳分配”原则无从体现,导致“平均主义”,从而难以真正实施管理,并进一步导致生产积极性和效率低下。可以说,“人民公社”的失败,并不可以同时证明集体经济制度的失败。1980年至今的30年来,崖口在集体经济制度的框架内,不断因应社会的变化,灵活地调整集体分配,恰好证明了集体经济制度的发展空间与潜在活力。

今天我们来看农村已经很不一样了,土地很多都没人愿意去种,就不存在多劳无法多得的问题了。再一个以前是国家工业提取太厉害,今天有很多资源要下村,但下不下去,下就下到基层干部去了,他们有想法去做事情但是做不起来。当年使集体经济产生危机的外在资源因素,今天已经改变过来了。这时,是不是可以重新考虑集体经济的社会意义?

在“去集体化”成为新的意识形态的今天,我们应该警觉于心智的再度偏狭,应该对人类所创设的、凝聚了先贤智慧的各重大社会制度怀有基本的敬意与理解,不必“因人废言”或者“因人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