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底层动员
——在才溪读《才溪乡调查》
1999年夏季,我从闽西恬静的上杭县城坐车北行约1小时,到达才溪镇。
1933年,才溪乡因在乡苏维埃选举、扩大红军及发展经济方面的突出表现,得到中央苏区及福建省苏维埃政府的嘉奖,被誉为“第一个模范区”。当年11月下旬,在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人民委员会主席任上正好两年的毛泽东,率领中央政府检查团,从红都瑞金出发,沿着汀江,步行数日,来到才溪,调查“乡苏”(乡苏维埃)工作,写出了《才溪乡调查》。
也许《才溪乡调查》的内容过于具体琐细,没有什么统领全局的宏论,所以虽名震一时,也未能入选“毛选”。在“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黄春开馆长送了我一册“文革”时期印制的已经泛黄的《才溪乡调查》单行本,使我得以在客所窗下淅沥的夜雨声中,经历一次“文景交融”的阅读。
一 革命也是“绘画绣花”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这是毛泽东在1927年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一句名言。而当我读了《才溪乡调查》之后,对苏区革命的底层动员的周密性有了具体认识。在此意义上,不妨说革命也是“绘画绣花”。
1934年1月22日,毛泽东在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大会上公开称赞才溪乡是“苏维埃工作的模范”。“模范”在哪里呢?“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地方”。让我们来看看才溪乡编织了一张何等细密的网。
1933年,才溪乡(上才溪和下才溪)共1026户,4928人。才溪乡是“扩红”(扩大红军)的先进乡,全乡16至55岁男子共1310人,出外参加红军的多达1011人。这样,才溪乡的常住人口只剩下3817人,几乎全为老弱病残和妇孺。但乡苏维埃还是下设了多达17个的常设委员会,分别为:扩大红军委员会、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慰劳红军委员会、查田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土地委员会、劳动委员会、山林委员会、逃兵归队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粮食委员会、备荒委员会、户口委员会、教育委员会、防空防毒委员会、水利委员会、工农检查委员会,每个委员会10至20人委员不等,有的乡委员会还下设村委员会。此外,还有工会、贫农团、妇女会、儿童团、互济会等群众组织。可以说,在当时的才溪乡,找一个与“组织”无关联的漏“网”之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年83岁的老红军林攀阶向我回忆道:“当时白天搞生产,每天晚上都有活动,经常是扩大会议,大家都感到忙得很。因为大家都有组织,没有闲散的人,基本上所有的人都被发动起来了。”
除了政权组织架构高度细密外,乡苏维埃对经济活动的安排也是事无巨细。因绝大多数青壮男子参加了红军,所以劳动力变得极为缺乏,为调剂劳动力,成立了劳动合作社与耕田队,以帮助红军家属和群众互助。需请工的,必须经劳动合作社委员同意,严禁私下请工,委员手下有一本劳动力登记簿,以便统筹。耕田队为5人一小组,10人一班,30人一中队,100人一大队,主要任务是义务帮助红军家属。才溪乡共有713户红属,占总户数的70%。群众如何帮助红属,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自带农具、饭包;群众帮助红属,不要工钱,红属帮助群众,每天二毛。此外,才溪乡还成立数十个油盐肉合作社、布匹合作社、豆腐糖果猪子合作社、贩米合作社、犁牛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对少货缺货时如何调剂及买进卖出价等都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虽然以才溪为代表的乡苏维埃组织程度已达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但为了防范行政范围过大而削弱社会动员能力,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划分行政区域暂行条例》,认为“过去各地各级苏维埃区域,特别是区乡两级,划得太大,管理不来”。因此详细规定:“处于山地的乡,每乡辖区纵横不得超过十五里,人口不得超过三千;处于平地的乡,每乡辖区纵横一般为五里,最宽不得超过十里,人口不得超过五千;市苏辖区,除城市范围外,包括附近周围两里的地方。”1933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中规定:“乡的全境之内,应按距离远近与居民多少划分若干村,但每乡至多不得超过五个村。”
不管是高度的组织化还是行政区域的集约化,都是为了革命的需要——“使苏维埃密切接近于民众,使苏维埃因管辖地方不大得以周知民众的要求,使民众的意见迅速反映到苏维埃来,迅速得到讨论与解决,使动员民众为了战争为了苏维埃建设成为十分的便利。”明于此,我们便可以理解红军为什么要把支部建在连队,同时也可进一步理解基层政权只延伸到县级的国民党为何不得不撤离大陆。
革命固然不是绘画绣花,但“疾风骤雨”式的“打土豪分田地”并非“革命”的全部。通常总是当时社会上弱势团体的发动革命的一方,如果没有“绘画绣花”般的功夫,恐怕是断难成功的。这也多少修正了我自己原先所持的“革命观”。
二 “翻身”的喜悦
如何以最小的成本代价,急速有效地动员聚集起革命力量,这是任何清醒的革命家都必须首先面对的问题。在早年毛泽东手里,既无百万雄兵,又无万贯资财,但他拥有不费分毫便可册封予人“革命”的政治身份的策略。因此,他在1927年对湖南农民运动大加肯定——“农民有了组织之后,第一个行动,便是从政治上把地主阶级特别是土豪劣绅的威风打下去,即是从农村的社会地位上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这是一个极严重极紧要的斗争”。毛泽东自己坦白地说:“他们打翻了大小土豪劣绅在地上,并且踏上一只脚。他们在革命期内的许多所谓过分办法,实在正是革命的需要。”所谓“踏上一只脚”,就是让地主阶级“永世不得翻身”, “把他们打入另册”,不准其加入农会,“从此颜面扫地,做不起人”,地主阶级被“摈在农会的门外,好像无家可归的样子”,而掌握在农民手里的农会,则“变成顶荣耀的东西”。从此,历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农民,因拥有优越的政治身份而开始洋溢“翻身”的喜悦——“跑到乡村里去看过一遍的,你必定觉到一种从来未有的痛快。”
仅过了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定都瑞金。为了及时在苏区动员底层民众,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还是照样施展了确保民众政治翻身的策略。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写明:“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毛泽东随后发挥道:“革命的阶段,工农劳苦群众,用苏维埃这个武器去镇压敌人的反革命活动”, “我们自己的生活完全由自己管理着,我们现在是真正自由平等的,而对于敌人,却是镇压,却是专政”,“苏维埃给予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总之,苏维埃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权,就是为了让底层民众感觉到绝对优越于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政治地位,让民众时刻拥有“翻身”得解放的激情,从而“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动员民众以适应国内战争适应革命建设的机关”。有鉴于此,我们便可以理解当年苏区的苏维埃代表民主选举为什么并非流于形式而是“动了真格”。我们或许可以引申地说,如果民主选举仅仅是出于粉饰现实的需要,那么它必定流于形式;如果民主选举是出于动员民众的需要,那么哪怕是所谓的“素质低下”的民众,也完全可以把它开展得有板有眼有声有色。我们可以看看60多年前的才溪乡,在那群文盲居多的老弱病残的民众之间,如何演练了一场被毛泽东称为“苏区的选举运动的模范”的民主选举。
老红军林攀阶回忆说:“当时很多人都是文盲,乡苏很重视扫盲,因为如果不识字,就看不懂甚至听不懂《红色中华》报,这样不利于领会上面的精神,也不利于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才溪有一所列宁小学,是免费读书的。另外还有读报团,读书班。路边挂着很多字牌,让人认字。凡过路的先接受识字检查,先认几个字,能认的,就让他通过。”我问道:“大家都没什么文化,为什么还那么积极参加选举,为什么还懂得怎么参加选举?”林攀阶说:“嘿,谁会不积极参加呢?如果不参加选举,就等于是被打倒了。怎么选举?那都由县里派工作队到乡里教大家怎么选。”
1933年9月,毛泽东在“南部十八县选举运动”大会做了题为《今年的选举》的报告,说“有选举权和无选举的区分,是最重要一条”。当时,才溪乡将有选举权的公民名单及16岁以下尚未获得选举权的名单(因上一次选举未把16岁以下的少年列上红榜,这些少年因此大为不满,认为不能在红榜上无名)各发红榜一张,另将被剥夺选举权的发白榜一张,在各村公开张贴。许多人为自己能上红榜而感到扬眉吐气,当家做主的光荣感油然而起。同时还展开揭发,认为某人有问题,不该上红榜,有的人因此从“红榜”沦落到“白榜”。所以,有选举权及实际参与选举,乃是“政治身份”高人一等的集中体现,谁都不愿也不敢自动放弃它。
1933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重新颁布了《选举法》,发出了《选举训令》,对于选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民登记、选举单位划分、候选名单的提出、选民大会的召开、选举委员会的组成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防止因选举单位的范围过大而导致选举者与被选举者的相互隔阂,《选举法》把过去以乡为单位改变为以村为单位进行选举。中央内务部及各省、县、区都开办了选举运动训练班,培训选举过程中的辅导人员。在选举前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才溪乡的夜晚热闹非凡,上面派来的选举辅导员及乡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各村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化装演讲、演新戏、开晚会、上选举课、贴标语、散传单等。才溪乡实行的是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超过应选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名单初定后即在各村张贴,民众(包括儿童)在各人名下注写意见,如“好”“不好”“同意”“消极”“官僚”等,不少候选人受到批评,有二十多人还受墙报批评,被批评的都是只知顾自己而不顾群众利益的。才溪乡的投票率达80%,只有因病、生育、担任警戒(因与才溪乡隔江相望的官庄为白区)和在合作社工作出外办货的人员未能参加。名为“投票”,但实际上是“投豆”。林攀阶回忆说:“像我们所在的下才溪发坑村,要从10个候选人中选出5个代表。男的都当红军去了,选民尽是老人、妇女。临投票时,让这10个人站成一排,背着手面向墙壁,每个人后面各摆一个碗。每个选民分5颗黄豆,同意选谁当乡苏代表,就往谁的碗里放一颗。得黄豆最多的5个人就是获选代表。”经过选举,上才溪乡75个代表中,前任代表53人中有21人当选,落选32人,新当选的占72%;下才溪乡91个代表中,前任代表73人中有50人当选,落选23人,新当选的占45%。从新当选代表的人数比例看,这场民主选举绝对不是现在人们所说的“走过场”。这种民主选举虽是出于战时社会动员的需要,但它仍然透露出一种强烈的信息,这就是:民主政治不光是由下而上争取到的,也是由上而下设计出来的。因为底层民众缺乏政治经验,所以他们在参与政治时需要种种引导和方便设施的辅助。民众因缺乏引导和辅助而缺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能力,是不能作为民主政治尚不具备社会基础的证据的。
三 抓生产促革命
毛泽东在才溪乡不辞劳苦做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苏区在大规模的“扩红”(扩大红军)之后,依然可以有效地进行社会动员,组织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粉碎一切机会主义者的瞎说……如像说群众不愿意当红军,或者说扩大红军便没有人生产了。”
老红军林攀阶说:“扩红是当时第一任务,人多才能打赢嘛!”但问题是像才溪乡这样百分之八九十的青壮男子都当红军去了,生产活动还能正常开展吗?这个问题在当年的苏区应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相信许多人(包括毛泽东)已意识到其严重性。
毛泽东说:“这样大数量的扩大红军,如果不从经济上生产上去彻底解决问题,是决然办不到的。只有拿经济上的动员配合着政治上的动员,才能造成扩大红军的热潮。”如果经济动员失败,民众就会厌战,即毛泽东说的“人民在长期的战争中就会感觉疲惫”,这样,刚在“政治身份”翻身的民众不一定能长久地持续他们的革命激情。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毛泽东把经济动员看得极为重要。
“打土豪分田地”是为了给民众经济上的实惠,但如果男人都参加红军去了,有田没人耕或耕不好,这实惠也就虚化了。如才溪乡在1929年革命暴动以后,许多田荒废了,粮食也减产了两成。因为妇女事实上已成为苏区的主要劳动力及社会主角,毛泽东为此大力倡导妇女解放。如强调“使女子的权利与男子同等”,要注意“妇女的当选”,使广大劳动妇女,能参加国家的管理。在才溪乡1933年10月份“乡苏”代表的选举中,女代表的比例高达60%。在政治及生产过程中,妇女都已经不止“半边天”,如上才溪留在村里的男劳动力69人,与女劳动力559人比,仅占11%,耕种只能主要依靠女子,上才溪有300位妇女可以用牛犁田,而在暴动以前只有30位妇女可以干这活。1933年12月11日,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嘉奖才溪乡时特别表彰道:“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妇女参加生产标志着生产战线的女英雄。”也许可以说,倡导妇女解放固然客观上打倒了封建社会的父权、夫权,但当年苏区乃至后来解放战争中的妇女解放运动,事实上是为了应付战时乡村大量缺乏男性劳动力而给生产带来的困难,希望女性因此挺身于生产及乡村社会生活舞台的前沿。
尽管妇女的作用被突显出来,但“扩红”毕竟会给农业粮食生产带来影响,从才溪粮食调剂局(后改名“粮食合作社”)的运作情况,可知当时粮食的紧张情况。毛泽东做了如下的详细记述:“调剂办法:每年向群众买进谷米,比私人买的少收二升,如私人每元一斗七升,调剂局只收一斗五升。卖出时,先卖给红军家属,后卖给困难群众。但群众是否困难,要经过乡代表会调查通过。卖出时,也不照当时市价,仅照买进价格略除耗失。……红军家属无钱的,群众特别困难的,可以借给,割禾后照数归还,不取利息。每年收谷出谷工作完了,由乡苏通知群众,举出代表,向调剂局负责人算账,并发公告。每年秋后收谷子量入谷仓,用乡苏长条标封。春夏出谷一次二次不定,由群众决定,群众需要了,即开仓,由群众购买。”因为经济紧张,所以,对贪污浪费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的干部一律严惩不贷。毛泽东说:“应该使一切苏维埃人员明白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与革命事业,是苏维埃会计制度的原则。”
在毛泽东看来,关心民众经济生活,大力发展生产,乃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革命动员。他说:“如果我们单单动员人民进行战争,一点别的工作也不做,能不能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呢?当然不能。”“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末,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在这里,乡苏维埃民主选举的另一个作用被发挥出来了,那就是凡有选举权的人都可以密切监督检举控告苏维埃工作人员的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或组织群众检查突击队和工农通迅员,形成监督网;或组织群众法庭,法庭有权判决开除工作人员等。像才溪乡民主选举中上届代表的大比例落选,都是因为选民不满他们对民众关心不够,谋自己利益而不谋民众利益。
当时苏区的经济建设虽然被作为一件极端迫切的事情加以强调,但其毕竟是服从于革命的需要。如果这一价值取向没变的话,则可以想象在革命成功以后,经济建设很有可能为了继续服从“革命”的需要而被放在次要的位置。虽然在60多年前毛泽东曾说过“在现在的阶段上,经济建设必须是环绕着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的。革命战争是当前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事业是为着它的,是环绕着它的,是服从于它的……只有在国内战争完结以后,才能说得上也才应该说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但在1949年革命取得成功以后,毛泽东并没有严格履行他自己的这一诺言。
在1949年人民当家做主“翻身得解放”之后,毛泽东发动了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接着便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把苏区时期的那种“经济上的组织性进行了很高的程度”的计划经济模式照搬过来。他的本意也许是为了急速提高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无奈运动失败,且碰上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此前许下的新旧社会两重天的诺言犹如开出的巨额支票因无力兑付而沦为空头。“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所指向的美好蓝图只能画饼充饥于一时,而蓝图破碎之后便只能通过“文革”免费赠予人民一顶“革命”的表明高人一等的政治身份的帽子。
为防止社会不满情绪转向新政权,毛泽东只好再次选择他熟悉的革命时期的社会政治动员,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发动“文革”,为人民指出新的敌人。每个人必须及时地在运动中重新寻找革命的“政治身份”,以免被打入另册。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调动人民的政治激情,“政治身份”方面的非革命范围必须相应扩大,除“地富”之外,还有“反坏右”等“牛鬼蛇神”,结果人人自危,只好以最激烈的方式相互揭发,以确保自身“政治身份”的不断正确。“文革”事实上让许多人再次“翻身得解放”,毛泽东也以此化解了人们对物质生活困顿的不满。
在此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一系列“左”倾政策的陆续出台,并非由于作为领袖的毛泽东个人一时的错误认识所致,而是革命胜利之后,不得不采取的社会动员策略。这样说并不是想为毛泽东的错误开脱,而是为了揭示革命成功的另外代价,即除了牺牲无数革命先烈之外的同样高昂的隐性代价——极“左”政策给国家和民族造成的严重灾难。在国家经济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民安稳过着贫穷的日子并继续确认革命的合法性。所以,巩固“革命”的“胜利果实”也许要付出比取得革命战争胜利还要深远的代价。为了避免继续付出代价,的确需要告别“革命”。
(感谢“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黄春开馆长、才溪镇党委宣传干事王瑞溪、老红军林攀阶提供资料并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