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职守:亟待建构的行政文化
中共中央日前发布《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意见》,指出活动“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关于解决对策,现在大家议论较多的是建章立制。制度建设固然不可或缺,但在制度建设之外是否还应考虑行政文化建设?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出版一个世纪以来,一直保持着巨大的影响力,原因就在于作者指出,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有序运行,依靠的不是章程,而是文化。文化建设之重要,由此可知。
韦伯所说的文化系指行业文化,即该行业从业人员的潜在共识以及建立在该共识基础之上的行为方式。行业文化作为一种作风导向,对从业人员构成了既有别于制度他律,又不同于道德自律的特殊约束力。如果将领导干部视为一个特殊的行业群体,那么这个行业的文化就是行政文化。行政文化内容丰富,本文着眼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即忠于职守。
忠于职守包括两个要义,其一是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其二是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说起来简单,要求也并不高,但真正做到并不容易,特别是在今天,很有大力提倡的必要。
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首先需要思想认识到位,明确何为“职守”,为何“忠于”。所谓“职守”,乃是“职位” “职务” “职权”“职责”四者合一,也即不仅是一个工作岗位,还有在这个岗位上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被赋予的权力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现在一些干部热衷于当官,其实热衷的只是那个“职位”,只是职位带来的权力、荣耀和利益,而忽略了在这个职位上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应当承当的责任。热衷前两者而忽略后两者,这是他们不能做到“忠于职守”的根本原因。
明确了“何为职守”,还要明确为何“忠于”。是谁设立了这些领导岗位,让干部们能够享受工作岗位带来的功名利禄?是谁赋予领导干部权力,让他们能够令行禁止、言出法随?不言而喻,都是人民。封建时代常常出现的“父母官”一词其实是过时、错位的概念,不是当官者“为民父母”,而是人民才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衣食父母”,是人民用辛勤劳动供养干部,是人民赋予干部们领导权力。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用出色的工作,用为人民排忧解难、谋取福利来报答人民,必须尽职尽责地把工作做好、做到位,让人民满意。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厚待和信任,这也就是“忠于”的原因。
领导职位越高,工作任务越繁重,手中权力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越重大。一个决策、一项措施甚至一句话,就可能决定对某个人的生杀予夺,也可能决定某城市的“拆迁改造”和庄稼的收成;可能影响社会的兴衰治乱,也可能影响历史的进步或倒退。认识到工作的艰巨和责任的重大,对每个领导干部来说,怎能不夙兴夜寐、孜孜矻矻地对待各项工作,怎能不小心谨慎、严肃惕厉地使用手中的权力?人非圣贤,不可能完全不犯错误,但是我们应该要求自己尽量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因为每个错误都会给国家、给人民造成损失和伤害,都会给民族的复兴、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所以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绷紧神经,告诫自己不能玩忽职守,否则就会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犯罪。
思想认识到位之后,“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位”自然就成为“忠于职守”的应有之义。然而在现实中,“做好做到位”何其难也!当年林语堂和鲁迅都曾指出,“差不多”主义乃是中国人最大的陋习之一,这种陋习至今仍存。这次运动重点整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其突出表现就包括凡事不认真,不求甚解,不以为意,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如果说,在农业社会或粗放式工业化时代这种作风的危害还不十分明显的话,那么在生产与管理均已智能化、信息化和高速化的今天则会造成极大恶果。做事不到位、“只求做不求好”与玩忽职守没有区别。细查各种事故频发的原因,因工作不认真、不到位造成的恐非少数。对于“差不多”主义的危害性有个算式:设一项工作含五个前后相接的环节,若每个环节都做到90%,表面看完成得“差不多”,甚至感觉成绩不错,但其实五个环节的工作效果就是0.9的5次方,等于0.59049,实际成绩是不及格。真正忠于职守,就要每个环节都认认真真做到位,争取做到100%,争取做到尽善尽美,而且在各环节交接时严格把关,如发现不到位决不放过。如能做到这样,我们的管理水平就会大大提高,各种事故就会大大减少。
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其难度绝不亚于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位,但这同样是“忠于职守”的应有之义,而且在今天具有遏制腐败、抑制不正之风的特殊意义。
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首先要反对官场盛行的“唯上”之风。治理腐败和渎职行为,严惩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阻断;严惩施行于恶果产生之后,阻断则可避免其产生;两相比较,显然阻断才更符合“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真谛。“阻断”应设置于权力运行过程当中。如果把权力运行系统之外的干预称为横向阻断,把权力运行系统内部的干预称为纵向阻断,那么从我国现状来看,横向阻断的设置一时难以完备,纵向阻断则尚可期待。所谓纵向阻断,其实就是在上下级之间有所制约。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和渎职行为通常发生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而他们这些行为,不可能完全“保密”或“隐蔽”到权力链条中各个环节都无法察觉的程度,任何一级干部渎职逾权甚至违法乱纪,只要与之有工作关系的上下级干部不是“视而不见”“得过且过”,这些行为就能够被阻止。
问题在于,上下级常常是“视而不见”的。其原因就在于“唯上之风”,这是实现纵向阻断的最大障碍。所以要建构优良的行政文化,反对“唯上”必须先行。首先是要改变干部选拔机制不健全、不民主的现状,不能由上级领导的个人好恶决定干部的任免升降,否则,如何讨上级领导欢心就会成为下级的首要考虑,就会上级交办的事情无论对错好坏一律办,而上级也会把“听话”“能办事”甚至专门擅长办上级想办而不便办、不敢办的私事当成选用干部的标准。克服“唯上”之风,就是要提倡忠于职守而不是忠于上级,做好本职工作而不是仅仅做好上级交办的事情,让老百姓满意而不是仅仅让上级满意。作为上级,不能把“听话”“好使”能办事作为选用干部的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察干部工作成果要有历史的眼光和宽阔的气量,有时敢于向上级说“不”的干部可能恰恰是好干部。
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还要反对“人情文化”和“乡愿”陋俗。很多干部工作努力认真,自身清正廉洁,却也犯了渎职、违纪的错误,究其原因,就是克服不了“人情文化”和“乡愿”陋俗。这些干部不是没有是非之心,也不是没有发现问题,甚至不是不想抵制,只是得不到心理的支撑和舆论的支持,担心这样做只会落得于事无补、于己有害的下场,于是睁一眼闭一眼,甚至顺水推舟,助纣为虐。“请托”作为国情的一部分,古已有之,于今为烈,无处不在。对于社会上的“请托”之风,短时间内恐难存杜绝之想;但是领导干部之间的请托、干部亲属的请托,即使不涉及腐败,也是以权谋私,制造和扩大社会的不公平和权力的不正义,影响极为不好,因此必须杜绝。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仅凭干部的个人操守来拒绝请托,难免招致“不近人情”“六亲不认”“不明事理”的骂名,使干部们陷于两难困境,稍不坚定便成为随波逐流的“乡愿”。然而如果让“忠于职守”成为为官的最高准则,不忠于职守便会令干部身败名裂,这样请托者自然会三思而行甚至望而却步,即使请托者仍不识相,被请托者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如此一来,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都可大为减少,有利于遏制腐败,杜绝徇私舞弊的职务犯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已经包含忠于职守的内容,但当下官场普遍存在的玩忽职守、亵渎职守的现象说明,“忠于职守”的意识并未真正树立起来。本文提出构建“忠于职守”的行政文化,就是建议把“忠于职守”四个字鲜明地标举出来,作为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重要对策之一,列入国家公务员和各级干部的考核标准,要求干部把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口号落实到忠于职守当中,通过不断宣传教育和树立典型,使“忠于职守”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所有干部的行为准则,同时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和风气。粗率敷衍、渎职腐败等行为仅仅发生在个别干部身上,败坏的却是整个国家的形象,腐蚀的是国家权力。顾炎武说“士大夫之无耻,是为国耻”,说的就是官员无行会使公民失去对国家的信任。国家与所有社群共同体一样,都是“信任的制度化客体”,公民不信任国家,就会把信任转向家庭、朋友或利益小集团。古罗马史学家塔西陀说过:“权力得不到正确行使,久而久之,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后来即使正确行使,也不被人们相信。”这种危险被称为“塔西陀陷阱”,值得我们的为政者警惕。国家失去公信力,是极为有害和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