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三个关键
——中国经济年会(2014~2015)述要之九
【摘要】
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认为,全球创新驱动时代已经来临,创新驱动明显体现为某些产业的迅猛发展,建立创新驱动型国家是我国顺应潮流趋势的战略决策。创新驱动是系统工程,应围绕科技发展、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进行。
一 全球创新驱动时代来临
全球工业化和信息化时代尚未结束,与此同时,创新全球化时代已经来临,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创新频率上升、周期缩短,这些现象已具有普遍性。全球发达国家正引领这个趋势,创新驱动发展成为世界共识。
创新驱动明显体现为某些产业的迅猛发展,并且部分产业已出现大量创新驱动特点,这部分产业主要在集成电路、显示技术、无线技术和电子商务领域。在此大背景下,某些行业中的创业企业发展速度惊人,比如谷歌、腾讯、阿里巴巴和京东等,这些企业从极为弱小到初具规模,再到成为全球著名企业,速度惊人、规模惊人,对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超出人们想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非我国不得已而为之的对全球发展趋势的被动适应,而是基于战略远见的主动选择。主动觉醒强于被动适应,创新驱动是我国今后长期发展的必备特征和必经之路。
二 如何认识创新驱动
创新驱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国各类主体从各个角度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方可达成;需要观念、理论、制度、管理和文化领域的全面创新予以综合支撑。其中观念创新是基础,更是贯穿创新驱动全程的理念保证。实现创新驱动需要系统性的全局安排,但不能依赖国家意志完成,创新驱动需要企业界乃至全社会形成强烈创新意识方可达成,各展其能方可实现。
需要强调的是,创新驱动并不等同于科研驱动。科研驱动主要指财富转化为新知识的过程,而创新驱动则更强调将财富转化为新知识和新知识转化为财富的完整过程。创新驱动的内涵更为广泛。要清醒地认识以往科技创新与当前创新驱动的联系与区别。创新驱动包含科技创新与开发,相比科研驱动增加了直接促进经济发展、建立新经济发展模式、建立新商业模式和新经营管理机制的新要求和新特征。创新驱动进一步突出强调了创新对全局发展的驱动作用。
三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三个关键
首先,技术转移促进科技发展。以往我们相对看重发展科研,现在我们要完善发展技术转移,通过技术转移强化企业在创新驱动中的主力军作用。在技术转移方面,我国已有巨大进步,技术合同成交额从1984年的7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7469亿元,增长超过1000倍。技术交易额超出技术研发投入额表明,科研工作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目前,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约有两万家,其中包括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369家。此外,我国北方、南方和东部地区还建立了技术转移服务中心,这些为技术成果转化发挥了中坚作用。
其次,培育原创企业与产业。中国未来30年的增长源于原创产业发展。要成为经济强国,必须拥有一批原创型企业,为此,我们要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环境。我国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创新孵化器,提供158万个就业岗位,有200多家企业和机构主要服务于孵化工作,政府、金融机构和媒体对于孵化工作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思路是,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由产业集群支撑新兴产业,由创新型产业和企业作为创新驱动载体,承担创新驱动使命。除了创新孵化器,我们还建立了大量国家高新区,截至2013年末,国家高新区总计已达120个,覆盖了52万家企业和1462万就业人口,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达10万人。我国已在北京、上海、武汉和深圳设立了国家自主创新试验区,下一步拟在成都和西安设立创新试验区,使其成为创新驱动的试验田。
最后,明确创新型国家标准。我们探索制订了国家创新指标体系。研究表明,美国、日本、韩国、以色列等是创新先进国家,我国创新水平与自身综合国力不相符,需奋起直追。在建设创新驱动系统工程中,尊重、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是根本。
(咨询研究部王冠群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