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一 概念界定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
(1)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概念最早是在1993年山东省农委的专门调查组向山东省委、省政府提交的《关于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初步设想与建议》报告中提出的,即按产业来组织和发展农业。在此之后,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张皓若在全国农业产业化座谈会上提议按照产业化组织发展生产,实质就是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原则下,对农业主导产业和产品,按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经营原则,实施多层次、多样式、多元化组合,发展具有特色的产业。它既是把现代农业和农民引向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人民日报》社论中对农业产业化的定义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对区域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论农业产业化》,1995)。在学术界,农村产业化被界定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农业。牛若峰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认为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将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联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是农户分散的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主要形式。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几年中在政府的扶持下取得了不错的发展。早在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 3号)中就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全国选择一批有产业基础、有区域优势、有市场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各地也要抓好做好这项工作,以此带动农村致富和经济发展。”之后,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和要求,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 8号)。《意见》指出,扶持重点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并且提出了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标准和政策。为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情况,在2010年又印发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 11号)。
(二)新型农民的概念、特征和培训需求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带来的问题是务农农民的数量急剧减少、供需失衡、劳动力素质下降,并由此引发了“明天谁来种地”、依靠谁来发展现代农业等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及中央的重视。培育新型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1.新型农民的概念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成为新型农民的核心含义,新型农民一词也很快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和讨论。张鹏和郭建新(2008)认为在当前国情下,新型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同时又具备经营能力、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张春莲(2008)以产业链为依据从经济学视角提出新型农民是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动机,以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等为主的农民。还有学者认为新型农民是指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一代农民群体(程亚平,2011)。高建民(2008)在注重区域性的基础上,认为新型农民是具有农业户口、与土地有着天然联系、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社会劳动者。综合以上众多观点,本研究所指的新型农民首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背景下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农民,其掌握了从事农业生产各环节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其次他们充分进入市场,具备市场经营能力,以此区别于传统农民。
2.新型农民的时代特征
(1)有文化。新型农民需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等,这是发展现代农业、适应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其知识水平及科学文化素质直接影响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步伐。通过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教育,提升他们接受新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从而培养大量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这有利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并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懂技术。新型农民需要具备吸收新的科技理念和学习实用技术的能力。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新型农民必须及时更新自己的技术,随时掌握与农业相关的最新科技知识及实用技术,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只有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些懂技术的新型农民经过政府及社会的职业培训及引导,必将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
(3)会经营。新型农民需要拥有一定的在现代农业发展及市场经济下的经营管理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成为必然。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新型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基础上,面对市场,农民必须具备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意识,在产品经营和市场运作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避免增产不增收、农产品难卖的问题。
3.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
职业农民一词较早由美国人类学家埃里克·沃尔夫(Eric Wolf)提出,在他看来不同于传统农民(Peasantry)主要生产的目标是维持生计、自给自足,职业农民(Farmer)的主要生产目标是充分地进入市场,为市场提供农产品,将农业作为产业,追求报酬的最大化(程伟、张红,2012)。2005年农业部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中提出了“职业农民”这一词。
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实际产业进行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市场规则来获取收益,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曲建勋,2005)。郭智奇(2011)则认为职业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并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水平、专业生产技术以及较强的自我实现能力和市场经济的意识。周稽裘(2012)在研究中把职业农民定义为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达到相对的水平后出现的一种新型职业群体,是现代农业内部分化的结果。他提出了职业农民是农民自身分化的必然。在职业属性、素质水平和收入程度这三点之外还有获取社会尊重这一特质,这是职业农民区别于传统农民的很重要的一点。新型职业农民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还必须具备市场主体性、高度的稳定性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现代观念三个条件。市场主体性就是要主动进入市场,向市场提供农产品;高度的稳定性是将农业作为终身事业,全职来对待;职业农民在从业时必须做到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负责,而不仅仅是像传统农民那样对家庭负责。本研究认为,职业农民与新型农民本质上是一致的,职业农民就是有素质的新型农民,不存在一般的职业农民与新型的职业农民之分。
4.新型农民的科技培训需求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综合素质仍然很低,不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民素质的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民,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当务之急。我国农业的发展相对于工业是比较落后的,要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至关重要。对农民进行农业科学技术的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政府引导和项目支持下,多元化主体开展了大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取得了显著的培训效果。然而,由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和新知识、新信息的快速传播,社会需要具有新技术的新型农民,而新型农民的培育产生了对农业科技培训的新需求。我们需要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集约化经营,促使农业产业化尽快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三)农民培训和农民科技培训体系
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而农民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以,农民的教育与培训不仅仅是“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育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要充分发挥现代化投入要素在农业中的作用,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相配套的农业制度和改造传统农民(农民的现代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始终是最大的社会群体,广大农民也是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
从教育学的视角来看,农民培训属于非学历教育,是职业培训的一种,与现代农民内部结构的变化相一致(阎登科、舒志定,2014)。农民培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培训是指包括农民职业培训、道德和生活教育、法制培训等在内的综合的系统培训,涉及农民生活工作和发展的诸多方面,从全方位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狭义的农民培训主要是指针对农民实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的非农技术培训和农业技能培训。农民科技培训是农民培训的主要形式之一,指农民为适应就业、发展或其他需要而以一定的方式(包括现代技术的运用)进行的有关知识、技能、行为和态度的一种短期教育投资,目标是提高职业技能进而为社会生产提供劳动力资源(李静,2007)。本书所研究的农业科技培训是围绕区域主导农业产业,由政府、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农民协会等各类组织提供给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知识和技术,培训内容涵盖农产品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目的是通过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实现现代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许多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证明,农民培训要想长足发展,需依靠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完善的农民培训体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多元化的培训机构就已在发达国家形成,主要体现在:其一,不同等级的农业院校相继而生,专门用来提高农民素质;其二,企业组建教育培训机构,这种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例如美国的“双元制”;其三,各种形式的农民协会开始服务于农民教育培训;其四,形成农业科研、推广和培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多元化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体系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农民培训体系,但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原有的培训体系面临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境。张淑云(2011)基于河北省梨产业的发展,构建了以农户合理需求为导向,市场运作为基础,政府主导、多方主体协同治理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吴锦城(2011)鉴于农民教育需求的多样性,提出以政府供给为主体、以农民参与为主要决策形式、以服务农民教育的社会企业为平台、以农民内在教育需求为目的、以社区理念教育为主线的农民教育供给模式。马云启(2012)在博士论文中提出包括政府主导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和市场引导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在内的需求导向的农民科技培训机制。上述研究都关注了传统培训体系与市场经济的不匹配,以及多元化供给主体和机构的出现,但是没有能够在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之间寻求到一种均衡的机制。本书将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构建既发挥政府公共性、集中性的优势,又利用市场的回应性强、效率高的特点,综合两个主体、两种手段优势的合作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