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验:全球化、社会转型与中国人社会心态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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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人价值观的当代变迁

社会变迁是兼具规律性和自主性的历史过程,不同社会的发展既会受到普遍规律的约束也会受到自身的独特性因素的影响,中国社会所经历的由传统向现代的变迁就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正进行着深刻的现代化改造,这种改造所推动的社会转型在很大程度上与欧美国家工业化之后的社会现代化过程相似,因而也契合西方社会变迁所表现出的共同规律。在西方,对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变迁规律的自觉思考促成了“西方社会科学的主要成就和基本规则的形成”;相应地,在中国,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自觉反思形成了“中国经验”的启示(周晓虹,2011)。无论是“西方社会科学”还是“中国经验”都是站在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立场上看待社会变迁。然而,在分析社会变迁的问题时,我们不仅应该考察规律性因素带来的影响,而且更应该看到中国社会发展所展现出的独特之处。中国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特性并不表现在宏观的“中国经验”之上,而具体地体现在微观的“中国体验”之上。“‘中国体验’——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时代13亿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所经历的巨大的震荡,他们在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上的变化。”(周晓虹,2011)我们希望从中国人民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发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方面”的变化出发,研究民众“精神世界的嬗变”。这种精神或价值的嬗变是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所独具的自主性议题,因而有助于我们深入地观察和思考中国社会的现状,并在事实的基础上总结出应有的理论图式,为中国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 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变迁与当代转型

在“中国体验”庞大的微观体系中,价值观念的研究是基础性和关键性的部分。价值观念不仅是“精神世界”的核心,也是社会行为模式和生活态度的基本来源。正如“中国体验”的两极化特征一样,价值观念的当代变迁也是不同观念冲突与融合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的颉颃、东方与西方价值观念的冲突、主流与小众价值观念的矛盾以及价值观念多元与共识的并存。

价值观作为频繁出现在现实或理论语境中的概念,其内涵和意义却并不明晰。一直以来对价值观的界定都存在论争、歧义和误读,“价值”“价值观”“价值观念”等概念也常常被等同看待并不加区分地使用,因而价值观问题逐渐扩大成无所不包却又缺乏明确指涉对象的领域,许多关于价值观的研究最终走上了庞杂却不审慎的道路。因此,在讨论价值观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其内涵稍加限定。

价值观是关涉价值问题的意识体系,牵涉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其中哲学领域对于价值问题的研究和论述起源甚早,可追溯至苏格拉底的“以人的道德问题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问题为中心课题”的“道德哲学”(张书琛,1998)。19世纪下半叶后,“德国哲学家洛采、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将价值和评价问题置于哲学的中心地位,构造‘价值哲学’,开启了被称为一般‘价值论’或‘价值学’的现代价值哲学时代”(孙伟平,2010: 78)。在价值哲学逐渐走上理论化道路的过程中,才开始出现我们所讨论的“价值观”“价值观念”等现代价值论的基本概念。

在价值哲学范畴内,价值观和价值观念是存在区别的。按照现代价值哲学的观点,价值观属于价值意识,是人的价值意识的组成部分(李德顺、马俊峰,2002: 229)。具体来说,“价值观是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改造世界、创造和享用价值的过程中形成并确定的相对稳定的观念模式,是人们以价值关系为反映对象,对人们的价值活动起导向和规范作用的社会意识”(陈章龙,1997)。也就是说,价值观是对一个个体、民族或社会的心态和思想观念的抽象归纳,是深层次的“元”和基础,对人们的价值选择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与此相比,价值观念则具体得多,价值观念是实在的、有迹可循的观念集,是价值观的具体化。

从不同角度看,价值观可以表现为几类不同的具体价值观念:从历史演化的纵向时间角度看,价值观表现为传统价值观念和现代价值观念;从全球话语和横向空间角度看,价值观表现为东方(中国)价值观念和西方价值观念;从整体和局部的重要性角度看,价值观表现为主流价值观念和小众价值观念。而我们本节所要讨论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变迁就是从现代化社会转型角度对价值观念变迁的考察。

1.传统价值观念的基本内涵

如上所述,我们所讨论的传统价值观念就是从现代化转型的历史变迁角度考察中国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具体而言,传统价值观念是指在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由社会个体所共同继承并持有的价值观念的集合,是在漫长的社会发展中传承下来的关于价值评价的现实观念系统。在现代社会快速变迁的过程中,传统价值观念扮演着传承过去、衔继未来的角色。

中国作为一个文化传承悠久的文明古国,历史所形成的民族痕迹清晰且深刻,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的身上所留下的印记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明显。正因为如此,传统文化对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影响弥足深刻。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基本上是由儒家文化发展而来,并且在多番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三大支柱性传统观念即家族观念、纲常礼序和敬重道德与学问。

首先是家族观念。中国社会是一个家族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社会组织以家族为单位,强调家庭的整体机能并压抑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才有古代文人所追求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哲学家冯友兰在形容中国的家族观念时曾说,“家族制度就是中国的社会制度”(金耀基,1999: 14),可见家族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影响之深刻。家族制度下形成的家族观念维系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忠孝为核心的家族观念对中国传统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尤为重要,甚至成为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核心要素。

其次是纲常礼序。与西方的“会社”(association)不同,中国社会由众多的“家族”组成。家族是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传承的最主要的载体,而传承的过程则由普遍的“祖先崇拜”情结所维系。“祖先崇拜”造就了尊老效古的传统,“老人”和“古人”成为传统社会的两个权威。西方社会在“会社”的基础上发展出普世的规则即法律,而中国社会在“家族”和“尊古卑今”的基础上发展出稳定的秩序即“纲常礼序”(金耀基,1999: 15~18)。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将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界定为“礼治”,认为乡土社会的中国是个“无法”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是教化后主动服从的成规(费孝通,1998)。中国传统的礼序观念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变为注重尊卑人伦、长幼有序的社会价值观念,忠孝有礼、重义轻利也成为传统价值观念的重要成分。

最后是敬重道德与学问。传统中国社会不仅依附于纲常礼序,而且对人伦也格外注重,因而形成了独特的人际关系体系即“五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是儒家所立的角色系统(role-system),而此角色系统是建立在‘身份取向’原则上的,亦即个人的行为由身份决定,特定的身份就有特定的行为。”(金耀基,1999: 26)正因为此,在纲常礼序的规范下,处在同一角色系统中不同身份下的个人都恪守自己的本分、尽好自己在角色系统中的职责。中国传统社会对个人道德的重视往往超出对个人能力等其他各种因素的重视,“有德”的人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好的声誉,所以说德性是传统中国人追求的首要价值之一。此外,传统社会对知识也格外尊重,“智者”(“有识者”)与“贤者”(“有德者”)共同构成了传统社会的精英阶层,“道德文章”成为衡量个人价值的普遍标准。道德与学问也是社会阶层转换的关键,科举制度和“君子”崇拜就是敬重道德与学问的传统价值观念催生的产物。

中国社会传统价值观念的三个支柱构成了传统价值观体系的基本体貌,在此基础上才逐渐演变出各种更为微观具体的价值观念。然而,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也对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集权体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权力的崇拜和对集体的维护也一直影响着各种琐碎的传统价值观念的产生和发展,在此我们不做赘述。

2.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变迁和当代转型

在中国文明延续数千年的过程中,传统价值观念虽然持续遭受着内外部的冲击,但始终未发生根本性的更迭。正如孔琳所言,其间虽然发生过玄学之辩、理欲之辩、义利之辩等争鸣与讨论,但并未根本性地触及传统价值观念的根基(孔琳,2002)。这种稳定的态势直到近代才有所改变,其中对其冲击最为明显的三个时期分别是五四运动爆发、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后。

鸦片战争尤其是五四运动之后,传统价值观念统一稳定的局面开始发生变化。西方文明的强势进入,摧枯拉朽般涤荡着传统价值观念的各个方面,儒家价值体系在西方文明面前的种种窘迫使传统价值观念出现了严重的危机。紧随其后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盛行以及新中国成立后主导价值观的推广,进一步削弱了传统价值观念的立足根基。

近代以来,传统价值观念一直在反复的“破和立”中寻求平衡。从五四时期的“破”到民国时期的“立”,再到马克思主义兴起时期的“又破”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又立”,传统价值观念以扬弃的姿态艰难生存着,也经历着坚守、变迁和当代转型。

传统价值观念的延续是文化延续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文化传承的同时,传统价值观念也得以坚守。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一方面反映出文化的力量在民族身上作用之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的变迁本身就是在比较中不断地选择和放弃。如果回顾上文所分析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三大支柱:家族观念、纲常礼序和敬重道德与学问,我们不难发现正是传统价值观念所独有的品质支撑着它在风雨中传承。

从理念上说,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主要是对其独有品质的坚守,集中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传统价值观念的首要品质是注重集体,强调整体本位,在处理整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倾向于整体,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其次是道义为根。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核心,强调仁义道德,强调道义重于利益,《论语·述而》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就是重义轻利的直接体现。最后是价值观的统一或一元。自秦汉以来,中国社会就以稳定和统一为其发展的基础,国家的大一统反映在思想上就是社会价值观念的统一。统一的一元化价值观是数千年的专制和皇权形成的历史产物,但也因为顺应了国家大一统的政治诉求而长期存在。传统价值观念的这三大品质,在近代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中虽有所损耗但大体上均得以传承。

从现实上说,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是对个人生存方式的坚守,集中表现在人们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就内部来看,人们在处理个人与自我、家人、亲戚的关系上仍旧保留着浓重的传统价值观念的痕迹。在个人与自我关系上,现代中国社会的个人仍旧有典型的传统农耕社会价值取向,顺应自然、看重天命,金耀基曾借用勒纳(D. Lerner)的“闭固性人格”来形容中国人的这一性格特点,认为传统中国人的“自我”偏于循例重俗、被动闭缩,倾向于孤立和盲从,并且鲜有主动的参与行为(金耀基,1999: 38~39)。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上,传统价值观念仍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子女在父母面前仍坚守着孝道的本分,夫妇之间也仍保留着“相敬如宾”的夫妻之道。就外部来看,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秉持的价值取向即价值观也局部地保留着传统价值观念的印记。按照费孝通的观点,传统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的社会,传统中国人看重自己的社会关系,并且以亲疏程度来界定社会关系。“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基础是从农耕文化(家族)和儒家伦理思想(仁义)中发展起来的人情面子,即关系为重的价值观念。”(翟学伟、屈勇,2001)即便到了现代社会,人们依旧秉持这种人情面子关系网的价值观念,在职业发展、社会交往、人生规划等方方面面都凸显着“关系”的作用。除了人情面子,人们还坚持着以仁义为导向的伦理观。这种以仁义为核心的伦理观,既对社会公德的塑造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又对个人行为产生有效的道德约束。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时代,对“仁义”的坚守和对“道德”的推崇往往能够缓冲市场化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

但是,这种坚守也有着令人担忧的一面。现代化过程在某个层面上说也是社会法制化和公民化的过程,但是时下流行的许多传统观念与此相悖。仁义道德作为社会行为正义与否的判断标准依然是现代中国社会民众的普遍思维,比如在前些年的“躲猫猫事件”“药家鑫事件”等众多公众事件当中,网民和公众都以违背法理的姿态介入司法程序,以道义为标准对事件做出“公众审判”,进而影响司法独立性。这种仁义导向的伦理观往往是在对与己无关的事件中生效,形成了对“他者”行为进行道德绑架的局面。所以,我们应当对所坚守的传统价值观念进行审视,而非盲目地在传统价值观念和现代价值观中做出仓促选择。

3.传统价值观念的变迁与当代转型

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实质就是传统价值观念向现代价值观念的转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传统价值观念的坚守是隐性的,但变迁是显性的,具体反映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

在宏观上,传统价值观念经历了从政治取向到经济取向的转变,以及从传统价值观念一元主导向多元价值观并存局面的转变。首先,传统价值观念由政治取向转变为经济取向。“中国社会在传统意义上是一个伦理型的社会,但是伦理价值取向在中国人走过的历史长河中只能算是某一个阶段的价值取向,大略看来,中国人在两千多年的文明进程中经历及变换过的主导性价值取向先后有宗教意识取向、伦理取向、文化取向、政治取向和经济取向。”(翟学伟、屈勇,2001)传统社会的主导价值取向是儒家的伦理取向,在新中国建立之后转变为政治取向,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政治取向最为明显。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念又逐渐转为经济取向。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要求的提出,新中国建立以来对资本和市场的歧视逐渐消解,人们开始把经济上的追求作为正当的自由和选择。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加强,使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市场经济的福利,竞争也越来越大。过去的政治主导下的社会绝对公平被市场经济瓦解,自由竞争成为个人取得社会地位和物质保障的最好途径。传统价值观念逐渐由伦理取向和政治取向主导转变为经济取向主导,经济取向的价值观念逐渐占领了公众的价值观念领域。

其次,传统价值观念由一元价值体系转型为多元价值体系。在古代中国社会,由于国家统一和政治权威稳固的要求,儒家主导的传统价值观念始终是主导和主流,一元局面稳定,很少动摇。新中国建立之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念取代儒家价值观念成为主导和主流,一元局面依旧没有改变。直到改革开放之后,价值观多元化的形势才日渐明显。大一统的一元价值观开始消散,原来处在边缘的价值观念也逐渐登台,社会价值观念呈现复杂多元的局面。“大一统价值观的解体与崩溃,意味着社会公共价值的失落和在哲学、政治、宗教、道德、文化等精神生活层面发生了严重的分裂,社会不再具有普遍的共通的价值和伦理标准。思想与精神呈现空前的自由与活跃,新的多元的价值观迅速崛起。”(蔡毅,2011)

在微观上,传统价值观念的变迁更为复杂和琐碎。归纳来说,主要包括文化层面的从整体到个人、经济层面的从道义到利益、政治层面的从权威到法治和从民享到民主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文化层面上,从整体到个人。传统价值观念变迁在微观层面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由原先的整体本位到现在的个体本位。在传统价值观念中个人的个体性往往是被忽视甚至摒弃的,但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现在,传统价值观念只关注作为整体的国家,集体的价值取向在经历着现代化变迁的中国已经越来越难生存,个人的个体性日益被强调和重视。个人主义价值观念认为,“一切价值都以人为中心,即一切价值都是人所体验到的;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存在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一切个人在道义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被当作他人谋求利益的手段”(杨明、张伟,2007)。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不仅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契合了经济取向价值体系的轨迹,而且强化了个体的意义,凸显了个人的作用,因此受到热情的追捧。

第二,经济层面上,从道义到利益。在上文我们谈到,中国传统价值观念中的三大支柱之一就是敬重道德和学问。道德或言道义在传统价值观念中处于核心地位,孔孟的儒家之道最主要的内容就在于向民众阐释仁义道德。而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价值观念经历的由传统道义到利益的转变更直接地说是非功利价值观念到功利价值观念的转变。当价值领域中经济取向的价值观念占领了支配地位后,个人主义兴起并泛滥。经济取向的价值观念强调经济利益的重要性,把经济上的功利性内容作为重要的价值标准,而个人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利己主义,强调个人的物质利益。市场经济不同于传统中国社会的自然经济,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有很大差别。中国传统经济形式普遍强调道德诚信,依借个人的自我道德约束来规范个人行为,市场经济是契约社会的产物,强调以法律规范为社会行为的准绳,在社会共同的法律规范之内并不苛求个人的自我约束,因此道德的效用并不明显。所以,当中国社会经历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时,传统价值观念也经历着由道义为本向利益至上的转变。

第三,政治层面上,从权威到法治和从民享到民主。传统价值观念在政治层面上不鼓励政治参与,认为参与公共事务只是少数人的特权。因此在传统价值观念中,中国人秉持的是一种阿多诺所言的“权威性人格”,权威性人格,由德国学者阿多诺提出的人格类型,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形成的特殊人格。具有这种人格特征的人,一方面无条件服从权威,另一方面又靠欺负弱小来夸耀自己的力量,以使别人把他当成权威。对于传统中国社会而言,阿多诺的权威性人格表现得十分明显。认同并妥协于权威。然而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废弃传统权威统治的过程,强调法治和参与。因此传统价值观念在经历现代化转变的过程中也开始从崇尚权威发展到尊重法律。现代社会的中国人虽然在法治观念上仍不成熟,遵纪守法的价值倾向却很明显。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已经超出对权威统治的认同,把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准则也日趋成为普遍的共识。除此之外,在政治层面上,传统价值观念也由民享转变到民主。

除了以上三个层面,传统价值观念在微观上的变迁还有很多表现,比如由精神化、理想化的价值倾向转变为务实具体的价值倾向,世俗的价值观念在社会行动中地位不断提高。再比如,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对学问和知识的敬重也在社会转型中受到质疑和侵蚀,“知识无用论”或“读书无用论”反复地被社会所讨论。

传统价值观念在现代社会中所历经的坚守和变迁,事实上正促成了其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当代转型。这种转型虽然遭遇各种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是社会价值观发展的必经之路。总的来说,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当代转型是多元价值观角力的过程,是对传统权威价值观念质疑和反思的过程,也是现代价值观念形成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