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所谓异地就医,简言之即在参保统筹地域之外的就医行为。这一情况,早在公费、劳保医疗时代就已存在。但在当时单位制社会管理模式下,数量极为有限,并未引发社会关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进入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双转型时期。飞速提高的城市化程度和速度带动各种资源在城乡之间、不同城市和地域之间频繁地迁移和流动,人口流动和迁移日益频繁和常态化。
特别是2009年新一轮医改后,我国在2011年基本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医保情况下,常态化的人口迁移与基本医疗保险以地市级为主的属地化管理之间的不适应加剧,使得参保者就医时参保地和就医地不同的现象日益频繁,异地就医服务管理需求不断上升,异地就医问题开始凸显。特别是,早期缺乏不同地区之间有效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协作,以垫付报销制为主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模式使得这一问题更加明显,参保者垫付难、报销难问题,难以稽核确认,从而出现骗保等问题,不断见诸报端。
从文件和实践看,实现异地就医的顺畅和有序是2009年以来新一轮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各项医改文件普遍涉及这一内容。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都提出“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发布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对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之后,各地积极探索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方法。为进一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并在答记者问时承诺2016年要基本解决省内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但是,从效果上看,当前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并未完全满足民众的要求,异地就医结算手续虽逐步顺畅但仍较复杂,监管虽有所改善但效果有限,各地平台的运行还不顺畅,有序异地就医的目标并未实现,“盲目”、“浪费”的异地就医行为数量过多,“亟须”的异地就医却因为部分管理服务机制短板而十分艰难。因此,存在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的需求。特别是当前各项研究中也缺乏对异地就医工作的总结、评估和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决定再次明确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作为医疗保障制度适应流动性的重要环节,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有必要对当前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的改革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