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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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省内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发展历史

我国省内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发展经历了两个明显的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未建立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平台阶段

这一时期的大致跨度应从各地建立职工医保制度起到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

这一时期内,各省对于省内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缺乏统一部署。当时,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最主要的模式是垫付报销模式,即参保者在异地就医需要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异地就医,个人先行垫付费用,事后持相应票据回参保地报销。这一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异地就医行为监管难,费用报销审核难,管理成本高、效果差,异地就医人员垫付费用高、报销周期长,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较重,等等。

垫付报销制的种种缺陷使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机制改革日益迫切。参保人方面:一是垫付报销制下,看病难、报销难;二是就医地、参保地待遇和政策不同,导致异地就医贵,负担重。医保基金监管方面:一是异地就医未纳入信息系统网络监控;二是难以核对病历和票据的真假;三是费用未纳入总额控制,管理风险大。

当然,当时许多地市和县(区)通过自发的方式探索各种模式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模式。主要模式包括: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其他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直接实现信息系统连接的点对点模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就医地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委托就医地经办机构代为提供报销服务的委托报销模式。这一时期也有省级层面统一部署的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的尝试,如福建省自2001年采取持卡报销模式,很快就出现了异地刷卡的问题,因此福建省从2002年就开始探索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成为最早实现省内联网结算的省份。

(二)第二个阶段:快速推进和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阶段

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快速扩展,特别是人口流动日益常态化,异地就医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好异地就医问题,结合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央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启了省内异地就医的新时代。2009年人社部和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流动就业人员的异地就医问题;提高医保统筹层次,解决城市范围内所辖县(区)异地就医问题;推行省内联网结算,解决省内不同城市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鼓励区域经办协作,探索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之后,各省都开始推动省内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工作。按照人社部社保中心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末,省内异地就医层面,22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8个省份启动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