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对情报概念的重新审视
审视情报工作重心转移和情报机构转型的历史,重读谢尔曼·肯特的《战略情报》,可以深刻体会到:无论环境、对象和技术方法如何变化,情报工作的宗旨从未有过根本性改变,情报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决策,解决决策中的信息不完备的问题。针对目前情报界存在的对情报工作自身定位认识不足的问题,本书溯本追源,对情报概念进行重新审视,以重新认识新时期情报机构和情报工作的战略定位,更好地指导情报实践工作,并“不忘初心”,坚守“耳目、尖兵、参谋”的历史使命。
2.2.1 对情报工作自身定位认识不足
近年来情报界对情报界发展现状进行了反思。针对情报工作者大量从事“打杂”工作、IT界在情报界鸠占鹊巢等现象,部分学者认为,情报学“强调信息,疏忽情报,丢掉了情报本身价值。丢失了学科的内涵与本身的特色”(苏新宁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原有的情报定义难以明确情报的边界;二是在以互联网为主要情报载体的情报3.0时代,情报界技术方法和工具建设蓬勃发展,与情报学交叉的其他领域喧宾夺主。显然,技术方法和工具是情报的手段,不能代替情报研究。
一方面,当前情报界对情报定义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部分情报人员对情报学与其他学科的学科界限不甚明确,将情报工作与非情报工作混为一谈,不清楚情报“应做什么”与“不应做什么”,以致情报学界“以信息取代情报的现象十分普遍”。对此,情报界前辈包昌火早在20年前就提出,情报学研究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困境”,其中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把Intelligence作为构成情报学大厦的重要基石……(情报学)自觉不自觉地囿于科技系统、囿于文献信息,(情报学)研究高度和视野受到很大限制”。
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情报载体不断发生变化,情报学学科的技术依赖性越来越强,情报界技术方法工具蓬勃发展,情报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领域格外受情报界瞩目。相当一部分学者在没弄清“什么是情报”的背景下,匆忙开展学科交叉点等新兴领域(比如信息技术)的工作,并用新兴领域研究代替情报学研究。新兴领域的声音充斥情报专业领域,这些交叉领域喧宾夺主,情报学学科丢失了自身的研究阵地。这一点正如美籍黎巴嫩作家纪伯伦所言:“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忘了为什么而出发。”针对情报学研究领域这种舍本逐末现象,苏新宁指出,当前很多情报工作者是“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
情报学界出现这种舍本逐末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情报学界对情报工作自身定位认识不足,将作为情报手段的技术方法工具研究代替了对情报本身的研究。而其根源则在于对情报定义认识的模糊。可以说,正是对情报定义理解模糊,混淆了情报与其他领域的研究界限,情报界逐步忽视了本应进行的核心业务,主动或被动地失去了研究的主阵地。此外,情报业务工作重点在随时代发展而变化方面有所不足。钱学森在20世纪就把情报工作归纳为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又有很大区别的两方面的工作,“一个是搜集知识,一个是激活知识”。20世纪中叶,我国科技情报工作起步发展时,情报工作围绕的重点往往是在知识、信息的采集与编辑上面,这与当时我国情报工作的时代特点密切相关——当时我国信息极度匮乏,所以信息的采集是情报工作重点。而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信息不再匮乏,这时,情报分析能力成为工作的瓶颈,情报工作的重心应从搜集信息向激活信息转变,工作重点发生了变化。因此,情报界应正本清源,正视大数据时代情报工作面临的困境与现实威胁,从情报3.0工作实践出发,厘清情报定义、情报工作的根本和核心,以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2.2.2 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
如同“物理”“化学”“数学”等定义一样,“情报”的定义应是稳定的、成熟的,其研究对象也应是明确的、特有的,不应该随着时间、研究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只有从稳定的、成熟的情报定义出发,才能判断出哪些是情报的核心工作,哪些是情报领域与其他领域的交叉工作,哪些不是情报界应做的工作。这样的定义方才能发挥对情报学科和情报工作的指导作用。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吴晨生研究员对情报定义进行重新思考,提出“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未来确实有可能会(也必然会)出现基于人工智能的情报判读系统,但正如钱学森提出的,这种情报判读系统本质仍是基于人脑的开发和设计,只不过是将“人的经验纳入这个系统中去”,而这仍是人脑思维的产物。因此,不影响这个定义的正确性。
情报界经常将情报与信息混为一谈,以信息工作取代情报工作。基于“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可以很清楚地将“信息”与“情报”区分开——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而信息还没有经过人脑加工,所以不是情报。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人脑加工的信息,且明确了对谁有价值后,才是情报——情报是人脑思考和判读(而非条件反射)的结果。
情报的核心是产生判断的判读过程。其中,“判”是采集和筛选判读的对象及范围,即明确哪些信息或现象该“读”,哪些信息或现象可以忽略;“读”则是解读和洞察出隐藏在这些信息或现象背后的更深层、更本质的规律、变化及影响,从而形成判断。换言之,判读是对信息进行研判,找出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并读出其背后的规律、变化及影响。判读是情报生产的核心过程。而情报判读的结果是知识。也就是说,经过情报判读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知识,而且是有价值的知识。因此,也可以说,情报是人脑将信息转换为知识的过程,是人类学习、研究和发明创造的另一个维度的表达。在情报产品的知识维度方面,钱学森曾指出,情报是思维科学的一部分;从情报发挥的作用来说,情报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锐利工具。
情报具有价值性、目标性、相对性、个体性、知识性、传递性、实践性、时效性、预测性和保密性等诸多属性特征。其中,情报的价值具有相对性特征,即同一份知识或信息,对有些人具有价值,对另一些人则没有价值。同样,同一个判断,对有些人有价值,对另外的人则没有价值。也就是说,一个判断,对某些人是情报,对其他一些人则不一定是情报。情报的价值在于有价值的情报判断可以产生溢出效应——改变决策乃至行动。但是,即使没有实现情报溢出价值的判断,它也仍然是情报,即判断有价值即可,不一定苛求实现价值。
2.2.3 从情报定义看情报学边界与情报工作重点
从“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出发,一方面可以明确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及情报学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边界;另一方面,从这一定义出发,还可以阐明情报工作的核心和工作重点,厘清情报核心工作与情报非核心工作的区别,阐明情报生产线中各环节的重要程度。
(1)从情报定义到情报学
众所周知,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最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学科;数学是研究数量、结构、变化、空间以及信息的学科;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心理现象、精神功能和行为的学科。它们都有明确的研究对象。那么,什么是情报学?情报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依据“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情报学是研究人脑如何做出有价值的判断的科学。情报学只承认经过人脑判断的结果为情报(不包含神经反射的结果)。情报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而这个研究对象正是情报学与其他科学不同的地方。情报学的特殊性正是以判读为中心,最终得到有价值的判断。围绕“做出有价值的判断”这一情报工作核心建立起来的情报流程是相对固定的。舍弃“判读”这一关键环节而单独谈情报流程的任意环节,都是在借用其他学科、领域的理论方法,不一定有学科特殊性。
实际情况是,情报工作和情报思维方法已经日益广泛渗入其他工作,并用其他工作语言进行了表述。例如,习近平主席认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从情报学角度看,调查是信息采集,研究是分析也就是判读过程,即得出判断的过程,而调查研究的结果就是判断产生的知识。各门科学的发展都是对各自研究对象做出判断,并且这些判断是正确的才可能是有意义的(即有价值的)。而这些有意义的判断就以定理、定律等形式成为各学科的知识。而从情报角度看,这些判断也同时是情报意义上的判断,这些定理、定律从情报的角度看就是情报产品——知识。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人类思维科学的一部分,情报学是从另一个维度描述各门科学创新发展过程的科学。进而可以认为,情报学是从另一个维度描述知识增长过程的科学。
(2)从情报定义出发明确情报的边界
从“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出发,可以按照逻辑推理推导出情报要完成的各类任务。一般而言,可以从情报定义直接推导出来的工作,大多是情报的本职工作;可以从情报定义和其他条件直接共同推导出的工作,一般是需要情报学和其他领域交叉共同完成的工作。
以情报专家系统的构建为例,从“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情报定义出发,可以做出如下推导。
推论1:情报判读专家的选择是情报的本职工作
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出现(也必然会出现)非人脑的情报判读系统,但即使是这样,这类系统本质上是对人类思维的模拟,仍是人脑思维的产物。同时,建立情报判读系统时所倚仗的专家系统也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也会因主观因素存在着价值或立场上的偏差,会产生情报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情报判读专家的情报敏感度、知识结构、状态、意识形态等个体的差异会导致情报结果的不同,甚至是对立的。因此,情报判读专家的选择是情报的本职工作,也是情报的核心工作。
推论2:情报专家系统的构建需要情报领域与计算机领域合作完成
情报判读专家的选择是情报的本职工作,因此为了选择专家就要搜集专家信息。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搜集专家信息,并将专家信息存入数据库是情报业务开展的必经之路。因此,需要以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建立专家库系统,而这一工作是使用计算机技术完成的工作,需要情报学者和计算机专家共同完成,是情报和计算机交叉的工作,其中涉及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不是情报主业,但是是情报3.0时代的重点工作。
推论3:专家数据库软件开发等技术工作不是情报工作应做的事情
为专家搜索系统建设而进行的专家数据库软件的开发和设计,不能由情报定义和其他条件直接共同推导出,这不是情报工作应做的事情,是计算机领域的工作。
同理,依据“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还可以做出其他类似的推导。例如,可以判断出,对爬虫技术获取的信息内容的判读是情报学的研究范围;用爬虫爬取信息则是为判读服务,是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情报学领域,这个工作由情报学跟计算机科学共同完成;而研究爬虫技术本身则不是情报学范围的事情,是计算机领域的工作。因此,作为情报3.0时代基本工具的互联网爬虫技术,应是情报与其他领域人员共同完成的工作。
(3)从情报定义明确情报工作重点
情报工作是有组织地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加工、存储、判读并将判读结果传递给情报用户,从而实现信息、情报应用的业务活动。从“情报是人脑做出的有价值的判断”这一定义出发,可以推导出:以情报判读为核心,紧密围绕“判读”进行的情报工作是情报的核心工作。为了达到情报判读的目的,构建由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判读若干环节构成的现代情报生产线,开发出专用信息收集和挖掘工具、信息判别工具,对海量数据进行针对性的挖掘和可视化描述,从而将大数据转换成小数据,将情报人员从大量的劳动中解脱,将更多的力量用在情报判读并产生判断,是情报工作的重点。
情报3.0时代,充分体现了智能情报工具对现代情报工作的技术支撑。但是,应该强调的是,情报界不应让技术支撑喧宾夺主,情报界应认清新形势下的情报机构的战略定位与历史使命,将情报工作聚焦于“判读”这一重点,充分发挥情报“引导决策而不仅仅是论证、支撑决策”的作用。
2.2.4 信息技术对情报工作具有较大的塑造作用
虽然,情报界不应被技术支撑手段喧宾夺主,但不可否认的是信息技术作为第一推动力,与科技情报工作具有自然融合的天性,对科技情报工作具有较大的塑造作用。信息技术作为支撑手段,与科技情报工作高度融合的核心目标是使科技情报产品的投入产出系统更协调、更高效,在情报产品的质量、响应时间和成本之间达到平衡。
从广义上讲,情报业也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制造业。但与传统的制造行业不同,情报业的典型产品生产是通过数据采集加工、语义标注、挖掘分析进而进行预测的过程。大数据概念提出后,情报业面临更大的挑战。相对于较为规范的文献信息,大数据更零散、更原始、更复杂。这些巨量、快速、多样的数据存在明显的碎片化特征;不少数据仅仅停留在原始数据层面,并未成为真正的信息。这就要求情报人员具备获取和管理多来源的异构资源的能力,实现资源内容的重新组织和有效关联,加强信息组织方法与算法的创新研究,努力发现大数据信息资源中蕴藏的隐性知识和内在关系。情报服务的传统模式将会被彻底改变。如何将相关内容进行辨识、分析和重新组织,提交满足用户真正需求的情报产品,是情报人员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当前更应该积极吸收下一代信息网络、大数据、知识挖掘、自然语言、语义推理、人工智能、社会计算等领域的新技术,实现异构、异源资源的整合,完成情报的自动化交互、加工处理分析、协同服务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