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泥的肥田价值
无论是中国北部还是中国南部,农业最发达的地方都是冲积平原、河谷、旧河床、旧湖床的农田;这里能起到肥田作用的灌溉,与黄土草原并不相同,但是,即使不能说同样重要,也可以相提并论。在这里,灌溉主要依靠洪水泛滥完成。甚至今天,在中国北部地区也经常看到,夏季暴雨过后,洪水携带着泥沙从山上冲下来。于是,农民修建沟渠——如果工程较大则由政府承担——拦截携带泥沙的洪水,将其引入农田,实现灌溉、增肥和防洪的三重目的。
中国北部的大河,如泾水和渭水(陕西)、汾水(山西)、洛水(河南)和黄河,一路上都有携带泥沙的洪水汇入。因此,这几条河流几乎都携带着大量泥沙,然后通过沟渠系统将这种泥沙引入农田。黄河的泥沙含量平均为11%。中国古代的作家,按照前汉(前206—25年)时期张戎的估计,认为黄河的水和泥沙之比为10∶6。明朝官员潘季驯(1521—1595年),因治水成就和一部水利经典著作而名垂青史,他认为到了秋季,黄河的泥沙含量会由60%增加到80%。显然,绝不能把这些说法当作科学估计,它们只是为了强调而进行的书面夸张而已。然而,它们的确表明,黄河的大量泥沙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引起了中国当政者的注意。
有权威记载表明,在前汉时期,中国农民就知道了淤泥的肥田价值。公元前95年前后,白渠建成。白渠将含有泥沙的泾水引入今陕西省中部的大片农业区。当时,这一地区的农民为白渠大唱赞歌。有段歌词说:
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
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唐朝太宗(627—649年)和高宗(650—683年)时期,名臣长孙无忌曾经这样评价说:“白渠水带泥淤灌田,益其肥美。”明朝潘季驯曾经提到,黄河决堤的一个原因是有些农民为了淤灌农田偷偷挖掘堤岸。
关于河南省的颍水,1660年出版的《临颍县志》中有一段文字很有启发性。它是这样说的:
其源深而委小,夏秋淫雨,辄泛涨弥漫,溃决难防。然浊流一奔,所过即为沃野,西南之民多利之;正东、东北则受其害。或数年不决,地即硗,民伺其水弥,乃盗决,用肥其地。颍民谓是河有损益云。
近几年的一个例子发生在河南。1932年7月,由于洛水泛滥,出现了八十年来最严重的洪灾。洪水破坏了很多村庄,但在1933年小麦却大获丰收。再如,陕西同州的几百亩农田,在1932年也遭到洪灾,但庄稼同样获得了当地多年未见的好收成。
李协是一位重要的治水专家,也是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前委员长。他清晰地认识到了上述事实,建议修建沟渠灌溉系统;沉积在沟渠底部的淤泥,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挖掘,以保持沟渠深度,而挖出的淤泥则用来肥田。
出版于1887年的《山西通志》记载了两个有趣的例子,证明了淤泥在山西省的肥田价值。其中一个例子是大同县玉河的水通过沟渠灌溉农田,《山西通志》这样描述:“沙砾平滩,一二年间,淤成膏腴。”
1729年,清朝官员韩光基向皇帝呈送的奏折中提到了涑水,涑水发源于绛县,途经闻喜县、夏县、安邑县和猗氏县,最后注入黄河。在流经的五个县中,农民都利用河水进行灌溉。奏折中说:“涑水深浊。每当冻河开河之际,田亩一经灌溉,肥饶倍长。故愚民混行,私决堤堰,横筑土坝……”这几个例子十分清楚地说明了灌溉的双重作用。
在河北省,人们普遍认识到,永定河频发洪水带来的破坏,通常因为淤泥的肥田效果而得到补偿。在一次针对治水问题的著名讨论中,清朝的陈仪(1670—1742年)提到了永定河的“填淤肥美”,明确地说“秋禾所失,夏麦倍偿”。在一次针对永定河的讨论中,陈宏谋(1696—1771年)也提到,每次永定河水淹没农田,小麦的收成就会特别好。
1871年版的《畿辅通志》,从该通志较早的版本中,引用了一句很重要的话,这样评价永定河:“永定浊泥,善肥禾稼,所淤处,变瘠为沃,其收数倍。”在一封讨论浑河(桑干河支流)防洪问题的信中,方苞(1668—1749年)和顾用方表明,浑河流经固安县和霸州县时,河堤消失了,水面蔓延,达一两百里宽。十天左右,河水消退,田野布满淤泥,被农民称为“金铺地”。漳河的古代灌溉工程和肥田功能同样闻名遐迩,清朝声名显赫的官员孙嘉淦(1682—1752年)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一奏折也被收入《畿辅通志》中。
治水问题,在中国南方与北方,形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是都涉及控制水量与增肥土壤两方面的问题。在南方,不是排洪沟渠携带淤泥增肥农田的问题,而是排除多余积水、利用排干水的沼泽湖床耕种(主要种植水稻)的问题。
中国南方的大地主和富农,侵占湖泊河流,扩大耕地面积,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争夺名义上属于国家但尚未被任何人霸占的土地;第二是因为在湖床或者河床新开垦的土地暂时不用缴纳地租。
这种趋势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经济和政治问题,而这一问题自从南宋(1127—1279年)以来就一直特别明显。这些新开垦的土地十分肥沃,因此进一步加剧了这种趋势。这不仅仅是为了争夺免地租的公共土地,也是为了争夺肥沃的土地。关于福建省长乐县的滨闾湖,在1829年前后刊行的一篇文章中,明朝知县蒋以忠非常详细地描述了湖区的肥沃土地。他说:“顾湖堳多沃壤,可稼穑,岁收其入,较恒田足三倍,官且不税。豪奸睨其旁者,群攘而艺之。”这些开垦的肥沃“湖川田”,通常都用墙一样的堤坝围起来挡住外面的水。在长江流域下游(江苏、浙江、江西和安徽),人们把这种农田称为“围田”或“圩田”;在大湖区,特别是湖南,人们称之为“垸”。它们成为中国最富裕的农业区中最高产的土地的一部分。
对淤泥在中国农业中的地位,很多西方的杰出学者都进行过研究,并给予认可。罗德民教授曾测量过源自陕西省的山丘或者高原上的洪水泥沙含量。洪峰过后,他从三种不同的洪水中,选取了六种各为1000立方厘米的洪水样本,过滤后将淤泥用100℃的温度烘干,然后进行称量,结果发现泥沙含量为14%—22%。这位科学家的下列说法值得关注。他说:“这个数量令人惊讶。它说明每个季节,洪水都会从山上带下来数千吨的肥沃土壤。”
毫无疑问,正是这一土壤侵蚀过程,造成了中国山西省和其他省份的多石和贫瘠山脉以及山区的荒野。控制土壤侵蚀、保护灌溉水源的重要意义,下面的引文说得非常清楚。这段引文来自明朝学者阎绳芳于188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引文说:
正德前,树木丛茂,民寡薪采,山之诸泉,汇而为盘陀水,流而为昌源河,长波澎湃,由六支、丰泽等村,经上段都而入于汾。虽六七月大雨时行,为木石所蕴于流,故道终岁未见,其徒且竭焉。以故由来远镇迄县北诸村,咸浚支渠,溉田数千顷,祈以此丰富。嘉靖初,元民竞为居室;南山之木,采无虚岁。而土人且利山之濯濯,垦以为田,寻株尺蘖,必铲削无遗。天若暴雨,水无所碍,朝落于南山,而夕即达于平壤,延涨冲决,流无定所,屡徙于贾令南北,而祁丰富,减于前之什七矣。
然而,在强调控制土壤侵蚀的同时,要尽量把侵蚀掉的泥沙保留下来,通过建造和维护良好的沟渠和灌溉系统,将它们加以利用,变废为宝。马罗利(Walter Mallory)先生对中国北方防洪具有诸多实践经验,他的观察特别值得注意。他说:
洪水冲刷掉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补偿,因为洪水带来的泥沙沉积下来,会使土壤更加肥沃。灌溉可以起到这种改良作用,而不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因此灌溉的好处可以说是双重的。哥伦比亚大学的路易斯·A.沃尔凡杰(Louis A. Wolfanger)博士在评价中国的土壤状况时认识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特别是关于中国所谓的“持久农业”问题。他这样写道:
(中国)人几乎或者根本没有利用他们的山地熟土,……而是拥挤地生活在江河地区。洪水暴发会造成悲剧,但是这里的土壤年轻、新鲜、适合耕种,而且周期性地得以更新。由于大量使用肥料,天然高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那些洪泛平原之外的人居住在丘陵和低矮山野上,这里的山坡经过努力已经建成层层梯田。这里的土壤也会周期性地变成生土。通过侵蚀,土壤总是在自然状态中不断更新;如果人类使用土壤,导致其肥力降低,那么普遍使用肥料也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补偿。……中国人过去曾经拥有——而且显然现在仍然拥有——年轻、多产、未淋洗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