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满洲部族与其他“旗人”划一
高宗弘历钦定《通谱》是满洲部族认同的一部“法典”。它将满洲民族共同体内成员作了严格的界定,以彰显“首崇满洲”的等级观念。
《旗军志》记述:
我国家自太祖高皇帝创业,以上圣起东垂,用兵威兼并傍小国。及太宗文皇帝,抚有全辽,臣服朝鲜,百度渐举,爰立八旗,曰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每旗析三部,以从龙部落,及傍小国臣顺者子孙、臣民为满洲;诸漠北引弓之民,景化内徙者,别为蒙古;而以辽人、故明指挥使子孙,他中朝(即明朝)将众来降,及所掠得,别隶汉军。
乾隆四年(1739年)四月二十七日,高宗在《御制〈八旗通志〉(初集)序》中指出:
太祖高皇帝,龙兴东土,创造鸿基,肇建八旗,以统满洲、蒙古、汉军之众,规模宏远,立极万世。太宗文皇帝,继绪膺图,遐迩率服,输诚归附者,云集景从,咸隶旗籍,以固根本。
从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满洲民族共同体主要由三个部族人组成,即满洲、蒙古、汉军,三部隶属旗籍者,统称为“旗人”。《通谱》确定了满洲部族成员的姓氏,为该民族共同体的核心。满洲部族人是旗人,但旗人不一定都是满洲部族人,其中是有严格规定的。满洲上层社会的自我认同意识一直很强。如前文所言,原本隶满洲正黄旗的山西按察使虔礼宝,入觐未能以清语应对,令降为汉军正黄旗人。将是否会说满语作为划定满洲部族人的标准,这充分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满洲民族文化的捍卫,希冀将其文化特质发扬光大。
嘉庆六年(1801年)三月,给事中尹壮图奏称:“满洲子弟宜于十五六岁以前,专责熟读经书,讲明义理。俟心性融澈,精力完固,再责以骑射翻译,更易为力。”仁宗颙琰予以批驳:
尤属纰缪!本朝家法,以国语骑射为重。从前定鼎之初,满洲人才,并未娴习汉文,不能汉语,而建功立绩,勋业昭然。此时设尚有人,区区教匪,早已殄除。是今日满洲风气,实不如从前之务勤本业。而尹壮图乃以翻译一道,必先通晓汉文,易于明透。伊并不知清文义理,为此瞽论。况满洲国语,本应不学而能,而骑射亦须童年练习。若如尹壮图所言,必俟十五六岁以后,始行学习,安能精熟?朕方谆谆以国语骑射,为国家根本,屡经训饬,尚恐未能尽副朕望……(尹壮图)复行渎奏,更张本朝家法,本应治以妄言之罪。但朕正当求言之际,不肯以言罪人。著伊桑阿将原折掷还。
他将保持民族的“国语骑射”,视为“国家根本”,是不能更张的“本朝家法”。在满洲部族认同上,仁宗的态度极其鲜明。
自清朝初期起,满洲、蒙古、汉军的关系越发密切,彼此之间通婚,多元文化进一步整合,使三者融为一体,满洲部族与旗人视为等同。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八月,秋审人犯。山西巡抚蒋兆奎奏报“佈兰殴毙济成”一案,拟议出现差错。因佈兰与济成同系正蓝旗,误以被殴之蒙古济成,亦属满洲,照例拟入情实。经查此案原判错误,应改为缓决。高宗弘历明确地指出:
向来定例,满洲杀死满洲例文,本未妥协。自应以旗人杀死旗人,载入条例,则蒙古、汉军皆可包括,况此例不过严禁旗人相杀之意。虽入情实,数年以来,朕酌其情不勾,改为监候者甚多。今该抚误会例意,以被殴之济成系属蒙古,误拟情实,请改为缓决。试思八旗俱有蒙古、汉军,岂蒙古、汉军独非旗人?而满洲杀死蒙古、汉军,竟可毋庸抵偿,如是异视,岂公道乎?
他将蒙古、汉军与满洲视为一体,皆以“旗人”对待,写进八旗条例,在司法等权利上,一视同仁,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蒙古、汉军的地位。这就说明,从乾隆后期始,更加确认,凡是编入八旗之人,不分满洲、蒙古、汉军,均视为“旗人”,即满洲人。这样满洲“同化”了纳入本部族的其他民族,使他们“满洲化”。然而,在清代社会里,满洲部族人与其他“旗人”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旗人家庭,尤其是文化家族之间联姻,加强了彼此文化的认同。以恩华编著的《八旗艺文编目》所录作者名号为例,《清文小学集注》作者顾八代,字文起,伊尔根觉罗氏;《筹算浅说》作者瑞诰,字凤纶,博尔吉特氏;《槐厅载笔》作者蒙古法式善,原名运昌,诏改法式善(汉义为奋勉),字开文,号时帆,一号梧门,又号陶庐,自署小西涯居士,乌蒙吉氏,又作孟氏,奉诏姓伍尧氏;《梅崖诗集》作者汉军李基和,字协万,一字梅崖,号梅江。再以《编目》所载的满洲完颜氏家庭为例,第一代文学家恽珠,出身汉军,嫁给麟庆之父廷璐为妻。她编辑《红香馆诗词集》、《国朝闺秀正始集》等诗集,成为清代著名的文学家,对未曾写过诗词而后成为了文学世家的完颜氏家族产生很大影响。其后,麟庆又娶汉军出身的才女程孟梅为妻,对该家庭文学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这就表明满洲民族共同体成员之间广泛接触必然会加速文化的相互认知。
满、蒙、汉多元文化的融合,促进了满洲民族共同体的巩固,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以利满洲的可持续发展。《通谱》、《辑要》、《氏族略》、《氏族志》所载满洲姓氏,并将蒙古235姓、高丽43姓、尼堪247姓直接纳入满洲姓氏内。此外,《八旗通志》(初集)卷一至十七首列《旗分志》,依次记载八旗满洲,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佐领;八旗蒙古,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佐领;八旗汉军,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佐领。尽管八旗蒙古、汉军佐领编制较之满洲偏少,但《八旗通志》编纂说明,从雍正初期始,八旗蒙古、汉军已正式纳入“旗人”之列。高宗钦定的《满洲名臣传》立传者633人,其中满洲461人,蒙古36人,汉军136人。事实证明,此时的满洲已将蒙古、汉军融合一体。清末盛昱编辑《八旗文经》六十卷,共收录197位旗人的作品,其中满洲107人,蒙古18人,汉军72人;《八旗艺文编目》编入旗人作家近800人,其中满洲557人,蒙古227人,汉军123人。从文化融合的视角上看,晚清时期八旗蒙古、汉军人员已经完全被视同满洲,成为一个民族整体。
在满洲民族的认同上,“钦定”四部谱系典籍无疑具有“法典”意义。高宗屡次“降旨”编纂本民族志书,目的是强化本民族自我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伴随着满洲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文化趋同,经过一段较长历史时期的磨合,本部族与其他“旗人”逐步融为一体。而面临着满洲整体日渐“汉化”的棘手问题,高宗则采取编纂《通谱》,提升满洲民族自信心,以“祖宗家法”名义,加大贯彻“国语骑射”的力度,竭力阻止“汉化”,这样就形成了一股以皇帝为代表的满洲贵族集团抵制“汉化”的强劲势力。历史证明,随着满汉文化交融的深入,清朝统治集团所采用抵制“汉化”的举措越发难以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