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的串门儿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8章 论萨克雷《名利场》(1)

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是英国十九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名利场》(Vanity Fair)是他的成名作品。车尔尼雪夫斯基称赞他观察细微,对人生和人类的心灵了解深刻,富有幽默,刻画人物非常精确,叙述故事非常动人。他认为当代欧洲作家里萨克雷是第一流的大天才。[1]

《名利场》描写的是什么呢?马克思论英国的狄更斯、萨克雷等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时说:“他们用逼真而动人的文笔,揭露出政治和社会上的真相;一切政治家、政论家、道德家所揭露的加在一起,还不如他们揭露的多。他们描写了中等阶级的每个阶层:从鄙视一切商业的十足绅士气派的大股东、直到小本经营的店掌柜以及律师手下的小书记。”[2]《名利场》这部小说正是一个恰当的例子。英国在十九世纪前期成了强大的工业国,扩大了殖民地,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当时讲究的是放任主义和自由竞赛[3],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社会分裂成贫富悬殊的两个阶层。新兴资产阶级靠金钱的势力,渐渐挨近贵族的边缘;无产阶级越来越穷,困苦不堪。萨克雷说,看到穷人的生活,会对慈悲的上天发生怀疑。[4]他对他们有深切的同情[5],而且觉得描写矿工和工厂劳工的生活可以唤起普遍的注意,这是个伟大的、还没有开垦的领域,可是他认为一定要在这个环境里生长的人才描写得好。他希望工人队伍里出个把像狄更斯那样的天才,把他们的工作、娱乐、感情、兴趣,以及个人和集体的生活细细描写。[6]他自己限于出身和环境,没有做这番尝试。[7]《名利场》里附带写到大贵族,但是重心只在富商大贾、小贵族地主以及中小商人——马克思所谓“中等阶级的每个阶层”。这是萨克雷所熟悉的阶级。

萨克雷于一八一一年在印度出生,他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他是个独生子,四岁时父亲去世,遗产有一万七千镑。他六岁回英国上学,按部就班,进了几个为世家子弟开设的学校。这一套教育不大配他脾胃。在中学他对功课不感兴趣,只爱读课外书籍;剑桥大学着重算学,他却爱涉猎算学家所瞧不起的文学和学院里所瞧不起的现代文学,他没拿学位就到德国游历,回国后在伦敦学法律。可是他对法律又非常厌恶,挂名学法律,其实只是游荡,把伦敦的各种生活倒摸得很熟。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再三责备自己懒散奢侈;他说回顾过去,没有一天不是虚度的。[8]

一八三三年冬,萨克雷存款的银行倒闭,他的财产几乎一扫而光,只剩了每年一百镑的收入。[9]这是对他的当头一棒,使他从懒散中振奋起来,也替他解除了社会地位所给予的拘束。像他出身于那种家庭,受过那种教育的人在当时社会上该走一定的道路,否则有失身份体面。他的职业不外律师、法官、医生、教士、军官;至于文人和艺术家,那是上流社会所瞧不起的。[10]萨克雷这时已经不学法律,正不知该走哪一条路。他破产后失掉了剥削生活的保障,可是从此跳出了腐蚀他的有钱有闲的生活,也打脱了局限他才具的绅士架子。所以他当时给母亲的信上说:“我应该感谢上天使我贫穷,因为我有钱时远不会像现在这般快乐。”[11]他几年后又劝母亲勿为他担忧,劳碌辛苦对他有好处,一个人吃了现成饭,会变得心神懒散、头脑糊涂的。[12]他从小喜欢绘画,决计到巴黎去学画。可是他不善画正经的油画,只擅长夸张滑稽的素描[13],这种画没有多少销路,一年后,他觉得学画没有希望,就半途而废。他做了《立宪报》(Constitutional)的通信记者。一八三六年他和一个爱尔兰陆军上校的孤女依莎贝拉·萧结婚。她性情和顺,很像这部小说里的爱米丽亚。《立宪报》不久停刊,萨克雷回国靠写稿谋生。他处境虽然贫困,家庭生活却很愉快,不幸结婚后第四年依莎贝拉产后精神失常,医疗无效,从此疯疯癫癫到死。这是萨克雷生平的伤心事。

萨克雷在报章杂志投稿很多,用了不少笔名。他出过几部书,都获得好评。[14]但是他直到一八四七年《名利场》在《笨拙周报》(Punch)发表,大家才公认他是个伟大的小说天才,把他称为十九世纪的菲尔丁。[15]他的作品从此有了稳定的市场,生活渐趋富裕。他觉得妻女生活还无保障,一部接一部地写作,又到英国各地和美国去演讲。一八五九年他做了《康希尔杂志》(Cornhill Magazine)的主编,这是他文名最高的时候。他早衰多病,一八六三年死在伦敦。他的小说除《名利场》以外,最有名的是《亨利·埃斯孟德》(Henry Esmond)和《纽康氏家传》(The Newcomes);散文最有名的是《势利人脸谱》(The Book of Snobs)和《转弯抹角的随笔》(The Roundabout Papers)。他的批评集有《英国幽默作家》(The English Humourists),诗集有《歌谣集》(Ballads)。他在诗歌方面也算得一个小名家,作品轻快活泼,富于风趣,而带些惆怅的情调。他的画也别具风格,《名利场》的插画就是他自己的手笔,可惜刻版时走了神气。[16]

那时候英国社会上对小说的看法很像中国旧日的看法,以为小说是供人消遣的“闲书”。[17]萨克雷因为自己干的是娱乐公众的行业,常自比于逗人嬉笑的小丑。[18]有一次他看见一个下戏以后的小丑又烦腻又忧闷的样子,深有同感,因此每每把自己跟他相比。[19]他也辛辛苦苦地逗读者嬉笑,来谋自己的衣食;他看到社会上种种丑恶,也感到厌腻和忧闷。萨克雷正像他形容的小丑:“那个滑稽假面具所罩盖的,即使不是一副愁苦之相,也总是一个严肃的脸。”[20]因为他虽然自比小丑,却觉得自己在逗人笑乐之外另有责任:“在咧着大嘴嬉笑的时候,还得揭露真实。总不要忘记:玩笑虽好,真实更好,仁爱尤其好。”[21]他把自己这类幽默作家称为“讽刺的道德家”,说他们拥有广大的读者,不仅娱乐读者,还教诲读者;他们应该把真实、公正和仁爱牢记在心,作为自己职业的目标;他以前准会嗤笑自己俨然以导师自居,现在觉得这行职业和教士的职业一样严肃,希望自己能真实而又慈爱。[22]他在《名利场》里也说,不论作者穿的是小丑的服装或是教士的服装,他一定尽他所知来描摹真实。[23]他又在其他作品里和书信日记里一再申说这点意思。[24]我们因此可以看到萨克雷替自己规定的任务:描写“真实”,宣扬“仁爱”。

《名利场》揭露的真实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萨克雷说,描写真实就“必定要暴露许多不愉快的事实”。[25]他每说到真实,总说是“不愉快的”,可是还得据实描写。他觉得这个社会上多的是那种没有信仰、没有希望、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或是骗子,或是傻瓜,可是他们很吃得开;他说,千万别放过他们,小说家要逗人笑,就是为了讥刺他们、暴露他们[26];所以这部小说把他们的丑恶毫不留情地一一揭发。这里面有满身铜臭的大老板,投机发财而又破产的股票商,吸食殖民地膏血而长得肥肥胖胖的寄生虫;他们或是骄横自满,或是贪纵懒惰,都趋炎附势,利之所在就翻脸无情,忘恩负义。至于小贵族地主,他们为了家产,一门骨肉寇仇似的勾心斗角、倾轧争夺。败落的世家子往往把富商家的纨袴子弟作为财源,从他们身上想花样骗钱。小有资产的房东、店主等往往由侵蚀贵族或富商起家,而往往被他们剥削得倾家。资本主义社会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道义,没有情分,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名利场》就是这样一个惟势是趋、惟利是图的抢夺欺骗的世界。[27]

这样的社会正像十七世纪英国作家约翰·班扬(John Bun-yan)在《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里描写的“名利市场”。市场上出卖的是世俗所追求的名、利、权位和各种享乐,傻瓜和混蛋都在市场上欺骗争夺。萨克雷挖空心思要为这部小说找个适当的题目,一天晚上偶尔想到班扬书里的名称,快活得跳下床来,在屋里走了三个圈子,嘴里念着“名利场,名利场……”[28]因为这个名词正概括了他所描摹的社会。中国小说《镜花缘》里写无国附近也有个命意相仿的“名利场”[29],正好借来作为这部小说的译名。

萨克雷不仅描写“名利场”上种种丑恶的现象,还想指出这些现象的根源。他看到败坏人类品性的根源是笼罩着整个社会的自私自利。[30]他说,这部小说里人人都愚昧自私,一心追慕荣利。[31]他把表面上看来很美好的行为也剖析一下,抉出隐藏在底里的自私心。他以为我们热心关怀别人的时候,难保没有私心;我们的爱也混杂着许多自私的成分。[32]老奥斯本爱他的儿子,可是他更爱的是自己,他要把自己那种鄙俗的心愿在儿子身上完偿。爱米丽亚忠于战死的丈夫,只肯和都宾做朋友;其实她要占有都宾的爱,而不肯把自己的爱情答报他。一般小说家在这种地方往往笔下留情,萨克雷却不肯放过。他并非无情,但是他要描写真实。有人说他一面挖掘人情的丑恶,一面又同情人的苦恼;可是他忍住眼泪,还做他冷静的分析。[33]萨克雷写出了自私心的丑恶,更进一步,描写一切个人打算的烦恼和苦痛,到头来却又毫无价值,只落得一场空。爱米丽亚一心想和她所崇拜的英雄结婚,可是她遂心如愿以后只觉得失望和后悔。都宾和他十八年来魂思梦想的爱米丽亚结婚了,可是他已经看破她是个浅狭而且愚昧的女人,觉得自己对她那般痴心很不值得。利蓓加为了金钱和地位费尽心机,可是她钻营了一辈子也没有称愿;就算她称了愿,她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萨克雷看了这一群可怜人烦忧苦恼得无谓,满怀悲悯地慨叹说:“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乐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34]这段话使我们联想到《镜花缘》里的话:“世上名利场中,原是一座迷魂阵。此人正在场中吐气扬眉,洋洋得意,哪个还把他们拗得过……一经把眼闭了,这才晓得从前各事都是枉费心机,不过做了一场春梦。人若识透此义,那争名夺利之心固然一时不能打断,倘诸事略为看破,退后一步,忍耐三分,也就免了许多烦恼,少了无限风波。如此行去,不独算得处世良方,亦是一生快活不尽的秘诀。”[35]萨克雷也识透“名利场”里的人是在“迷魂阵”里枉费心机,但是他绝不宣扬“退后一步,忍耐三分”,把这个作为“处世良方,快活秘诀”。

萨克雷念念不忘的不仅是揭露“真实”,还要宣扬“仁爱”。读者往往因为他着重描写社会的阴暗面,便疏忽了他的正面教训。他曾解释为什么这部小说里专写阴暗的一面。他说,因为觉得这个社会上很少光明;尽管大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事实确是如此。[36]不过他写的阴暗之中也透露一些阳光,好比乌云边缘上镶的银边。都宾是个傻瓜[37],可是他那点忘我的痴心使他像许多批评家所说的,带了几分堂吉诃德的气息。罗登原是个混蛋,但是他对老婆痴心爱佩,完全忘掉了自己,他不复可鄙可恨,却变成个可悯可怜的人物。他能跳出狭隘的自我,就减少些丑恶。爱米丽亚在苦痛失望中下个决心:从此只求别人的快乐,不为自己打算。她这样下决心的时候就觉得快乐。[38]她能跳出狭隘的自我,就解除了烦恼。都宾是个无可无不可的脾气,他为个人打算毫无作为,可是为朋友就肯热心奔走,办事也能干了。萨克雷指出无私的友爱使胆小的变为勇敢,羞缩的能有自信,懒惰的变为勤快。[39]他说,他写这个灰暗的故事是要揭出世人的痴愚,要大声疾呼,唤得他们清醒[40];同时他还企图暗示一些好的东西,不过这些好的东西,他是不配宣扬的。[41]因为他觉得自己究竟不是教士,而是幽默作家,所以只用暗示的方式。细心的读者可以看出他所暗示的教训:浮名浮利,一切虚空,只有舍己为人的行为,才是美好的,同时也解脱了烦恼,得到真正的快乐。萨克雷的说教即使没有被忽视,也不过是说教而已。至于揭露真实,他是又细心、又无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始终没有妥协。他熟悉资本主义社会,能把那个社会的丑态形容得淋漓尽致。有人竟把《名利场》看做“对当时社会的宣战书”。[42]可是萨克雷在赤裸裸揭出社会丑相的同时,只劝我们忘掉自己、爱护别人。单凭这点好心,怎么能够对付社会上的丑恶,萨克雷在这方面就不求解答。他确也鄙视贵族[43],有时也从制度上来反对统治阶级。[44]可是他没有像他同时代的狄更斯那样企图改革的热情[45],而且以为小说家对政治是外行,不赞成小说里宣传政治。[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