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俭与德共司马光(2)
与神宗的问答,可能就在这次上殿时——
神宗对司马光说:古代的君子,有的有学识但缺乏文采,有的有文采但缺乏学识,只有董仲舒和扬雄两人,兼而有之。卿既有文采,又有学识,还推辞什么?
司马光答:臣不能作骈文。
神宗宽容:那就像两汉那样制诏好了!
司马光很为难:本朝无此先例。
神宗表示疑惑:卿能举进士取高等,却说不能作骈文,为什么?
司马光疾步出殿,神宗派内侍追至合门,硬要司马光接受敕告。司马光下拜,但不接受。内侍催司马光入谢(接受任命后,向皇帝表示感谢),说圣上正等着先生呢!司马光进至廷中,仍坚辞。神宗让内侍将敕告塞进司马光怀里,司马光不得已才接受。
后来有一天,神宗问王陶:吕公著、司马光任翰林学士,合适吗?王陶答:两人,臣都曾有举荐啊;这样用人,还愁治理不好天下吗?
坚辞枢密 抵制新法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司马光为枢密副使,相当于负责全国军事工作的第二把手。
此时,王安石在告,就是请假在家。二月初一,河北安抚使韩琦上疏,神宗因为韩琦的奏疏,对青苗法终究有些怀疑。于是,王安石称病不出。
随后,王安石又请外任。翰林学士司马光草拟批答,说:“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优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意思是说如今你搞得天下沸腾,却要撂挑子,对你自己来说,当然很好,可是我呢,我找谁收拾这个烂摊子?
神宗打算重用司马光,曾征求王安石的意见,王安石坚决反对,说:“光外托劘(mó,劝谏)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预国政,是为异论者立赤帜也!”意思是说司马光托名劝谏,其实附下,谈论的都是反对变法的事,交往的都是反对变法的人,如果把他安置在身边,参与国家大政,那就等于为不同政见者树起了一杆大旗。等到王安石请假,神宗以司马光为枢密副使。
二月十二日当天,司马光即上《辞枢密副使札子》。我们从中知道,当天司马光先是接到合门告报,说已除任枢密副使;接着又有勾当御药院陈承礼传宣,令即日领受敕告。
二月十五日,司马光又上《辞枢密副使第二札子》。从中我们得知,当天神宗又命勾当御药院黎永德宣圣旨,令司马光即日入见。神宗似乎很着急,他大概要趁王安石请假造成既成事实,到时候王安石反对也没用了,可司马光迟迟不接受。
二月十九日,司马光再上《辞枢密副使第三札子》,先说人的材性各有所能有所不能,“人主量材,然后授官;人臣审能,然后受事”,因此“官不旷而事无败也”。接着历数自己入仕以来,曾辞免的与未曾辞免的任命,说自己辞枢密副使,并非如有些人想象,以为是“不慕荣贵”,或者“饰诈邀名”,而是“正欲辞所不能而已”。加之自己“素有目疾,不能远视”,近日以来,又“颇多健忘”,日常供职,“犹惧废阙”,何况以衰病之身,当此重任。
熙宁二年(1069年)闰十一月十九日,从条例司之请,差官提举诸路常平仓、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开始推行青苗法。当时全国常平仓钱粮,共计一千四百万贯石,诸路共置提举管勾官,凡四十一人。
在封建时代,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当时对付自然灾害的方法不多,靠天吃饭,收成很不稳定。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由国家来平抑物价:丰年谷贱,国家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在官仓里,等到灾年谷贵时,再把这些粮食平价出售。这样可以防止奸商、富户的囤积居奇。这种办法,就叫做常平法;专门用于储存平抑物价粮食的官仓,就叫做常平仓。广惠仓始建于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以前都是由官府出售。当时的枢密使韩琦建议,这些土地由国家雇人来耕种,所得专门用于救济境内的老弱病残,以及用于救灾。所谓青苗法,就是将常平仓、广惠仓的钱和粮食作为本钱,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国家向农民发放贷款,取利二分,就是收取20%的利息,收获后连本带息一并偿还。这种贷款以农民田里的青苗作为抵押,因此叫做青苗钱。
二月二十日,司马光上《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认为青苗法将可能导致民间的普遍贫穷,国家的投入也可能血本无归,并且,十年之后,国家有可能出现动乱。在提出请求之后,司马光动情地说:“如此,臣虽尽纳官爵,但得为太平之民,以终余年,其幸多矣!苟言不足采,陛下虽引而寘诸二府,徒使天下指臣为贪荣冒宠之人,未审陛下将何所用之?”意思是说如果废除条例司、追回常平使,臣余生即便做个太平之世的老百姓,也特感幸运。但如果不,陛下就是把我安置在两府,不过白白地使天下人指责臣贪恋荣华,对陛下来说,有什么用呢?
二月二十一日,司马光又上《辞枢密副使第四札子》,我们从中获知,当天神宗又派勾当御药院陈承礼传宣,令司马光即日入见。司马光说“臣仰烦圣恩重沓如此,虽顽如木石,亦当迁变”,然后说到自己的坚持,他说所以如此,是因为“荷盛德者必有以酬报,居重位者不可以无功”。当今为害天下的,唯有制置三司条例司,及诸路提举勾当常平、广惠仓使者。“若陛下朝发一诏罢之,则夕无事矣!”倘若以为是,请早赐施行;若以为非,则自己是“狂愚之人”。如今英俊满朝,却要提拔狂愚,使污枢府,“岂不为圣政之累也”。
二月二十二日,司马光再上《辞枢密副使第五札子》。由此可知,神宗当天再命勾当御药院李舜举传宣,令司马光即日赴合门领受敕告。我们读到司马光的不安:“陛下圣恩无穷,愚臣辞避不已。逮下之德愈盛,慢上之罪愈深。忧惶失图,无地自处。”他重申二十日的奏疏,说陛下若能施行,胜过任自己为两府大臣,而自己若得此言施行,也胜过居两府之位。但倘若所言无可采,“臣独何颜敢当重任”!
由“贴黄”我们知道,神宗曾命李舜举传圣旨,说枢密院“本兵之地”,各有职分,不应再以他事为由推辞。司马光说臣如今若已受枢密副使的敕告,即诚如圣旨,不敢再谈职外之事;但既未受恩命,那自己还是侍从之臣,于朝廷阙失,无不可言。何况所说两件事,都是去年已有上奏,因其无效,故而不敢当今日新恩。因此臣不算“侵官”,请圣明裁察。兼臣右膝下现生一疮,有碍拜起,不能入见,伏望圣慈再不差使臣宣召,臣只候膝疮稍愈,即“自乞入见,面奏恳诚”。
二月二十七日,司马光最后上《辞枢密副使第六札子》,我们由此知道,这一天神宗再派勾当御药院刘有方传宣、慰问,并问司马光计划哪天入见。司马光表示感激:“圣恩深厚,不忘微贱,存恤勤至。臣蝼蚁之命,无足报塞,惶恐无措。”然后,他说自己现在膝疮虽稍减轻,但尚未痊愈,仍然有碍拜起,所以也不知道可以入见的具体日期。不仅如此而已,自己近曾上疏,请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及追还诸路常平、广惠仓使者,但未听说朝廷“少赐采录”,只听说条例司“愈用事”,催散青苗钱“愈急”,内外人心“愈惶惶不安”,自己这种时候,“独以何心敢当高位”,所以“宁被严谴,未敢辄出”。听说古代国有大事,“谋及卿士,谋及庶民,参酌下情,与众同欲”,因此“事无不当,令无不行”,未尝有四海之内,“卿士大夫、农商工贾,异口同辞,咸以为非”,却“独信二三人之偏见,而能成功致治者也”。伏望将臣近所上疏宣示内外臣庶,使共决是非,“若臣言果是,乞早赐施行;若臣言果非,乞更不差使臣宣召,早收还枢密副使敕告,治臣妄言及违慢之罪,明正刑书,庶使是非不至混殽,微臣进退有地,不为天下之所疑怪”。
司马光表达得已经足够明白,除非废除新法,他不会就任枢密副使。三月初八,神宗又遣刘有方告谕司马光,令供职。当天,司马光入对。司马光说:臣自知对朝廷没有帮助,朝廷施行的,都与臣所说相反。神宗问:何事相反?
司马光答:臣说条例司不应设,又说不宜多派使者干扰监司,又说散青苗钱害民,岂非相反?
神宗说:都说不是法不好,只是所派非其人而已。
司马光说:以臣看来,法也不好!
神宗强调:原敕不令强行摊派。
司马光说:敕虽不令强行摊派,但使者都暗示令摊派。如开封府所辖十七县,只有陈留县令姜潜张榜公布,听任自来,请就发给,终无一人来请。由此看来,其余十六县,恐怕都不免摊派!
神宗敦谕再三,司马光再拜,坚辞。
王安石已于二月二十一日复出治事,推行青苗法,更加坚定。神宗暂时还无意废除新法,所以不再坚持。司马光第六次辞免枢密副使之后不久,得旨听许。
三月十七日,知通进银台司范镇被免职。当时,韩琦极论新法之害,诏送条例司分条辩驳;李常请罢青苗钱,诏分解辨析。范镇全部封还。诏五下,范镇坚持如初。司马光辞枢密副使,神宗许之,范镇又封还诏书,说:“臣所陈,大抵与光相类,而光追还新命,则臣亦合加罪责。”神宗令再送范镇行下,范镇又封还,说:“陛下自除光为枢密副使,士大夫交口相庆,称为得人,至于坊市细民,莫不欢庆。今一旦追还诰敕,非惟诏命反汗,实恐沮光谠论忠计!”(反汗,出尔反尔。)
政见不同 宁可外任
熙宁三年(1070年)四月以后的一系列任免,显得颇为反常。
四月初八日,御史中丞吕公著以言新法不便,及吕惠卿奸邪、不可用,出知颍州(治今安徽省阜阳市)。吕公著与王安石“素相厚”,王安石曾说:“吕十六(吕公著排行十六)不作相,天下不太平。”后来举荐吕公著为御史中丞,又说吕公著有“八元”“八凯”之贤。我们知道,相传古帝王高辛氏有才子八人,称为“八元”;高阳氏也有才子八人,称为“八凯”。可是半年不到,吕公著不赞成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又说吕公著有“欢兜”“共工”之奸。我们还记得,此前河北安抚使韩琦曾极言青苗法不便,神宗不听。孙觉当时对神宗说:“今藩镇大臣如此论列而遭挫折,若当唐末、五代之际,必有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者矣。”吕公著与孙觉都有一副好胡须,都是美髯公,神宗只记住了美髯。时间一久,就错把吕公著当成了孙觉,曾对辅臣们说,公著上殿,言朝廷挫折阻挠韩琦太甚,将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王安石就以此莫须有的罪名,将吕公著贬出。
四月十九日,以前秀州(治今浙江省嘉兴市)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李定,字资深,扬州人,早年受学于王安石。登进士第,任定远县(今安徽省定远县)县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1069年),因孙觉举荐,召至京师。李定初至京师,先去拜谒了谏官李常,李常问:你从南方来,老百姓以为青苗法怎么样?李定说:都认为很好,没有不喜欢的。李常告诫:朝廷上下正争论此事,你别这样说。李定立即跑去跟王安石讲了,并说:李定只知说实话,不知京师却不许。王安石大喜,立即推荐上朝应对。神宗主意始定。王安石让李定知谏院,宰相说以李定的资历,没有这种先例。改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都认为这不符合程序,拒绝起草任命文件。诏谕数四,坚持不肯。最终,三人以屡违诏命,被免去知制诰,时称“熙宁三舍人”。
不久,御史陈荐上疏,说李定任泾县(今安徽省泾县西北)主簿的时候,得到母亲仇氏的死讯,隐匿不为服丧。诏下江东、淮、浙转运使调查,奏说李定曾以父亲年老求归侍养,没说是为生母服丧。李定辩称不知自己为仇氏所生。曾公亮认为李定应当补服。王安石力主李定出任御史里行。于是陈荐又被免职。改任李定为崇政殿说书,御史林旦、薛昌朝都说,李定不孝,不宜居劝讲之地,并认为王安石有罪,章六七上。王安石又请免二人。李定不自安,请求解职。最终,李定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
五月初二日,司马光上《论李定札子》,我们从中得知,当时宋敏求等已多次封还“词头”,数日以来,外间都说朝廷已因此撤销了任命,但当天又有传闻,说有札子行下舍人院,令必须草拟。司马光担心此举会让朝臣们变得苟且,会塞绝言路。在“贴黄”中司马光又补充说,国家破格用人,自无常法,但必须要让众人心服才好。臣与李定素不相识,不知其品行才能如何,陛下若确知其贤,“何不且试之以渐,俟其功效显著,众皆知之,然后不次擢用”,到时候谁说不行?何必今日与臣下力较胜负!“殆非人君广大之体也”。此时的神宗皇帝,像是被绑架了一样,全由王安石说了算。
四月二十三日,以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雅善”王安石,两人关系不错,而且,谢景温的妹妹嫁给了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算是姻亲。
当初,王安石屡劝神宗独断,神宗遂专门信任他。苏轼曾为开封府试官,策问进士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何也?”王安石看了很不高兴。苏轼此前曾多次上疏,论时政得失,王安石已大为不快。当时诏举谏官,范镇举荐了苏轼。谢景温怕苏轼作了谏官会对王安石不利,就弹劾苏轼,说当年苏轼的母亲去世,他归蜀服丧,多占舟船,贩运私盐、苏木。这相当于倒卖国家专营物资,为当时法律所禁止。朝廷派人缉捕艄公、船夫,却查无实据。苏轼觉得很受伤,不久,乞外任,遂出判杭州。
大概正是这些不寻常的任免,促使司马光做出决定,离开京师。
八月初八日,垂拱殿奏对,司马光请知许州,或西京留司御史台、国子监。
神宗说:卿怎能外任,朕正要重申前命(指枢密副使的任命),卿且接受了。
司马光婉辞:原职臣且不能上任,请求外补,又哪敢当得提拔?
神宗问:为什么?
司马光答:臣绝不敢留。
神宗沉吟良久,说:王安石素与卿友善,卿为何猜疑?
司马光说:臣是素与安石友善,但自安石执政以来,抵触甚多。今违逆安石如苏轼等,安石完全抛弃操守,陷以酷法。臣不敢避削黜,苟全操守。臣与安石友好,岂如吕公著?安石举荐吕公著时说什么?后来诋毁他又说什么?不过同一个人,为何前是而后非?肯定有一种说法不真实。
神宗说:安石与公著关系密切,如胶似漆,但至其有罪,不敢隐恶,这说明安石极公正啊。
神宗又说:青苗法已有显著成效。
司马光说:此事非,天下共知,只有安石之党以为是罢了。
神宗转而言他:苏轼不好,卿错识了人。鲜于侁在远地,苏轼传给他奏稿;韩琦赠银三百两他不要,却贩盐及苏木、瓷器。
司马光认为不可能:凡批评人应先弄清他的意图,苏轼贩卖所得,岂能多过赠银?安石一向恨苏轼,陛下岂不知?以姻亲谢景温为鹰犬,攻击苏轼,臣岂能自保?不可不早去。而且苏轼虽不好,岂不胜过李定?李定不服母丧,禽兽不如,安石却喜欢他,要用为台官。
从这段对话来看,司马光大概认为,与其遭到攻击被迫离开,不如趁早自请外任。
九月二十三日,延和殿奏对,司马光再请许州及西京留台。
神宗问:必须许州吗?
司马光答:臣哪敢必须,只要稍近乡里,即臣之幸。
神宗又问:西京怎样?
司马光又答:恐非才士不行,不过,若朝廷差遣,不敢辞。
然后,拜谢而退。
已经在讨论具体去向。从以上对话来看,当时神宗曾打算让司马光去西京留台任职。
但很快有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