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名家讲座:书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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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国书法的魅力

中国书法艺术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其影响正一天天在扩大,上个世纪50年代之后,逐渐引起了世界艺坛的兴趣。原因究竟何在?我想是否可归纳为两个方面来讨论。

(一)中国汉字的特色

1.中国汉字的民族性

(1)我们中华民族祖先,远在5000年前,即新石器时代末期,就开始创建我们自己的文字,既不是根据他人的初文来摹仿,也不是借鉴别人已有的文字加以改造,完全凭借自己的智慧,创建本民族的纪事工具,形成了一整套造字原则——六书关于六书的表述,其说不一,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提出:“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而许慎则在《说文解字》序中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今人大多从许说。——编者注,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依据这些原则来创造新字。

(2)和其他民族一样,已经创立的文字,总在不断向前发展。中国的文字走向了以形符表意;其他民族则作成标音字母,成为表音文字。表意文字的优点,在于能将不同语种的各民族,以及各民族的不同方言统一起来。由于汉字成熟较早,很快就成了中华民族的通用文字,一般习称中国字。尽管语种不同,方言多样,只要用汉字写出来,对方立即能理解是怎么回事。中国幅员辽阔,又是一个多民族大国,语言相当复杂。然而政令、通讯等方面能畅通无阻,中国字的表意性,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以本民族习用的文字,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高尚的艺术,只有中国才有。中国书法,不同于一般的绘画、摄影或雕塑等艺术。它们的形成与表现,带有普遍性,是从客观事物写实发展起来的。中国书法艺术却是从日用文字引导出来,经过发展、变化,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与特色。

以上足以说明中国书法艺术,为中国所独具,正是我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所铸成的。

2.中国汉字的二重性

汉字具有二重性,从草创之初,即已显示明白。汉字既是纪事工具,同时又具有美的成分(装饰性、艺术性)。凡是汉字出现的场合,在文字功能上已将内容表述清楚,同时也给人以视觉上的舒适感,得到精神的满足。中国字的这种二重性,是其他字种所不具备或较少的。

(1)实用性。文字的产生,本是为了记事,为通讯的手段而已,只是为了实用。远古神权时期,民智未开,总觉冥冥之中有某种力量在起作用,如太空、雷电、风沙、雨雪等大自然现象以及做梦等,对人有好处的,则称之为“神”;反之,则名之曰“鬼祟”。人们的心里总希望能得到好的生活,于是在丰收之时,或喜庆日子里,就谢神、祈福,不光是口头念,还用吉祥的文字写或刻在住处的树干上或岩石上;狩猎或播种时,还作些镇邪、驱魔的咒语,以求得打猎和种植的成功;闲暇欢乐之际,则歌之舞之以抒发内心的感受。将这些唱词用文字记下来,便是歌谣。时间一久,就成为习俗。往后又出现了路碑、村名、人名等,其所写之字,只是为了实用。通过经常的使用,书写的文字,令人看了产生一种美感,精神上得到愉悦。不过在当时,那是写字还是艺术,人们还没有细加分别的能力。

由原始的氏族公社走向奴隶制,即由石器时代进入了青铜时代。人类醒觉了,从兽群中醒觉过来了,于是人类智力日渐开化,生产力也逐渐有所提高,文化层次相应进步,民间习俗日益丰富多样。人们便从吉祥语、镇邪咒、命名及歌谣等模式中得到启发,渐次移用于家庭和楼台等建筑物上来,以雅语代替民间用语。当然还是实用的,唯文字书写中的艺术性已在加多。

其实,早期的陶文、卜辞,继起的金文、大小篆,秦汉刻石以及从战国、秦汉直到两晋的简帛、版牍等手写件,无一不是实用的东西,可其中确也含有不同程度的艺术成分。由于时代的距离,出现了不同的时代特色,便含有极大的艺术魅力,流传至今,除考古价值而外,在书法界便成了稀世之珍了。

(2)欣赏性。中国字因书写所显示的艺术性,很早就已出现,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因此有关祈福及歌谣等实用文字,既包藏有艺术萌芽,也就有了欣赏价值,它能满足人们的美感,解除人的疲劳。随后从这些民间习语分化而为较高雅的装饰点缀,欣赏性也就跟着在上升。

时代向前推移,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封建制替代了奴隶制,铁器代替了青铜器。生产力有了更大的提高,财富的积累日多,也更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统治者们为了纪功颂德,制作成不同形式的青铜器,铭文除了说明作器的目的而外,其书法艺术的欣赏性就更高了。

进入了铁器时代,生产又前进了一大步,在意识形态方面,也因生产关系的改变,而出现质的飞跃。人们的理解力和认识能力在飞跃发展,过去带迷信色彩的民俗,逐渐为富于浪漫色彩的神话作品所代替;而代表天和人之间联系的巫术,升华而成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其中对后世书法艺术影响最深远的有两大体系:一是为以“道”的概念认识宇宙的老庄哲学;二是经世致用的孔孟哲学。总之,由生活的幻想,经童话、神话而走向文学;对宇宙的认识,从巫术迷信,走向理性的思辨。

汉字因书写所表现的艺术魅力,有增无减,人们的欣赏力也跟着高涨起来,普及面十分广阔。

然而书法艺术始终是处于附庸地位,是为实用而服务的。直到魏晋,书法艺术才和写字分开,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不过汉字的实用性依然存在,这并不矛盾,它和那些因应用而附庸表现出来的书法美,有本质上的不同。大家要记住,中国书法总是和实用“形影不离”的。因为汉字是工具,无时无处不在使用着,总会随书写人的气质而带到书写中去,融入一些艺术成分是十分自然的。

然则中国书法艺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作如下之讨论。

(二)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

1.方块字的形式美——也可以说是有结构的形式美。中国字是用有弹性的兽毛笔,书写有搭配关系的方块字。每个字又都规限在同一近似方块形面积之内,这种方块形式是以其组成各概念符的位置、相互组合(搭配)所表现出来的,有十分丰富的内涵,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方块形而已。首先就有“外松内紧”和“内松外紧”两大类型;再就是下面所归纳的六种结构模式,对方块形的变化,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1)单体结构,只有一个概念符(或形符),如:日、月、水、火;

(2)左右结构,包括左中右结构,如:林、佛、谢、粥;

(3)上下结构,包括上中下结构,如:皂、灵、冀、鼻;

(4)覆盖结构,如:宝、宇、宙、客;

(5)承托结构,如:至、圣、孟、盖;

(6)包围结构,如:周、同、固、国。

这种结构因各字的组合不同,会出现千差万别的形态,也是产生结构美的因素之一。

说中国汉字是方块字,只是大致的概括,仔细考察一下,在四(五)大书体中,从只是一条线到扁(长)方、正方,直到长方形都有,以近似长方形的最多。它们的外形很接近黄金分割,有的则等同于黄金分割。这从几何学已经证明,是最适于视觉感受的一种形式美。上面所举那些只是一条线或扁长方等,并不是方形或长方形,只是在某些书体中为求齐整,也给予同样的面积,其实并未充满。如果在一幅作品中,千篇一律都是黄金分割型,也会出现呆板单调的局面,相应地穿插一些线条、扁长方和正方形等,以调剂整幅布局,更可起到寓变化于整齐的错落美。所以在书家手下,四(五)大书体中往往出现一些你意想不到的“出格”之笔。一方面是作者当时抒发其内心逸气,另一方面也是在于调剂布局之参差性。

2.概括性的意象美——早期汉字曾有过依物绘形的图画阶段。经过漫长的岁月,在频繁的写(刻)中,不断趋向简化,集群之间也取得默契。在先民智慧勤劳下,删繁就简,概括为一些简练的形符。又经过长期实践,再进一步抽象化成为纯线条式的概念符,这样就完全摆脱了外在物象的束缚,只用线条形成不同的抽象结构,这最宜于书法家抒发其心灵之感受,任其挥洒自如。凭他当时的情趣,而构成不同的意象,这是纯然出于作者内心的主观意识,所以中国书法属于表现型的抽象艺术。

到了魏晋,书法工作者又将汉字的组成,分解为八个基本笔画,即人们常说的“永”字八法,实际约为十个基本笔画。概念符已远离事物的形构,只剩下它所代表该事物的一个抽象概念。如“ ”成了“水”,再无流水的形象;偏旁成了“氵”,更是抽象了,由于长期的传习,只要一见到这两个符号,立即反映出是代表水,余类推。

这些概念符或基本笔画,在不同的书体里,不同的流派中,以及各书人手下的表现,都各不相同。因此,用这些概念符所组成的汉字,表现为不同作者的内在意象美,意象既不具体像什么,纯属作者一时的灵感或意蕴的表现,它将一些尘俗习尚理想化,把物质的欲念精神化。同时也是作者体现其个性、气质的良好载体,历代书家们都在这方面,倾注了毕生心血。

3.笔法的节奏美——用有弹性的兽毛笔书写汉字,不仅能从外形和结构上表达出形式美和意象美,还能从运笔过程中,显示出节奏美。这种美感是经过刻苦的磨炼而取得的,它能赋予笔触以苍劲、瘦硬、丰腴及遒丽等质感,也能体现奔放、沉着、雄浑、俊发、稚拙、古朴等笔意,总之,是阳刚美或阴柔美,或不同比例的糅合之美。如刚劲中含有婀娜,稚拙,绵里裹针,既奔放又藏妍丽等。如再夹以藏露、疾涩等技法和墨的浓、淡、枯、湿等,便可表现出多种内涵,使每一笔都具有生命力,似乎有血液在笔画中流转,能够将易于消逝的节奏感凝聚在纸素上,永不消失。而且令观赏者感到有了弦外之音或形外之象,也能让观赏者体验出动感,这正是笔法的高妙之处。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笔法中的节奏美,出现得比较晚。人们发现书法具有艺术美,是从它的形式美中体察出来的。如甲骨文、金文以及大量的版牍和简帛书等,几乎都是形式美,以后才显出意象美。直到魏晋时代,因书写工具之日趋完备才逐渐显示出笔法的意味。先是篆笔,隶变之后,又出现了隶笔起着生力军的作用。到了汉末和魏晋,笔法的研究日益深刻,中锋和侧锋正式运用了,悬针、垂露有了分别,运笔之疾涩等在书法艺术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除了书法家的努力钻研而外,与当时笔、纸、墨的制作日精,也是分不开的。工匠是默默无闻的英雄。

正由于书写工具之制作日趋完善,我国四(五)大书体到魏晋已经成熟。又适逢我国当时政治腐败,导致西部、北部少数民族内移,因而形成南北纷攘。统治者们只顾其权力私欲,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顾。于是老、庄思想,佛教、道教与儒家学说相互流行,平民安于佞佛乞道,上层士大夫之流不问政治,趋于清谈玩世,这一思潮很快也波及书法界。他们浸润于孔孟之弘博兼济的思想,也接受了老庄的无为哲学,重神遗形,还深受荆楚文化的浪漫主义影响,因而以解脱物象束缚之后的草书为手段,着重自身内在的意象为主,逸气奔放,挥洒自得,终于将书法和实用服务,彻底分开,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于是欣赏的层次也就分向两途:

(1)民间和一般书写工作者,大致以形式美为满足,而且不易理解意象美和笔法美及其在书法艺术方面所起的重大作用。于是以形式美为主流,致力于笔画的整齐、棱角等的方峻,行幅的安排距离的式度,又还注意墨色的光洁,遂成为乌、方、光为特色的馆阁体。

(2)上层知识分子和书画工作者,除了对作品要求有好的形式美而外,更注重的是意象美和笔法美,即有笔墨功底的上乘之作。进一步还更要求有书卷气的作品,这是除有笔墨功底之外,需要深厚的学养,包含有情景交融,诗一般的意境的作品。

上述两种不同的书法表现,其差别只在于目的不同。前者是以实用为主,后者则是艺术的追求。两者日渐拉开了距离。

(三)黑白魂

中国书法艺术的本质,是用有节奏的笔法,组合概念符,构成黄金分割比之形式美,以表现作者内在世界的意象美,属于重在表现的视觉空间艺术。如果和她的姊妹艺术——绘画和音乐相比较,则可发现:绘画是有物可像,又有色彩的烘托以强化对比,则更显具体,容易为视觉所接受;反之,音乐则抽象而模糊,但它有明确的节奏和不同的基调,易于诱导不同的情感,而为听觉所接受。

书法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早已离开事物的具体形象,抽象化而为概念符。比之绘画,既不具体,又无色彩的渲染,仅只墨的黑色和纸绢等的白色或对比度较差之黄色等,形成强烈的黑白对比。它扬弃了自然的色相,纯以作者自我之体验,着意挥洒,以表现其意象而已。它高度抽象概念化,其形象已显得十分模糊,与音乐很贴近。可它却是无声的,唯它能凝结时间上不同的节奏感,听不到,而可通过视觉来感知。因是用线条作为表现的手段,则较易于流逝的旋律稍为具体。但书法艺术不及绘画和音乐那么易于感受,其所表达的对象不具体,只是概括性的抽象符号,所谓“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却有时间上的节奏感,这和音乐很接近,音乐随时间而流逝,书法则能用抽象符号,将节奏和情感的强度固定在受体(石、纸、帛等)上,长久保存,这又和绘画相似。

由此可见,从表达感染力来说,书法不及绘画或音乐那样强烈,也就不易于被一般人所接受。因之,书法欣赏比之其他艺术的品鉴要难,原因前面已经提过,即它太抽象,而且无声无象。但从表现的手段来说,却有其独特之处:不用色彩,仅只墨和纸的运用,能显示多层次、多色彩感的效果。从有限的(约10种)基本笔画,进行不同的搭配,可以体现儒家雍容平实、弘博兼济的天人观与中和之节,也可以表现老、庄哲学的无为自然观和精神的超脱以及荆楚文化的热情奔放之浪漫主义色彩。它虽属视觉的空间艺术,却能凝结流动的节奏,所以说书法是无声的音乐,或凝固的旋律。它能在单个形式中,反映普遍,如仅写一个“龙”字或“寿”字,即可体验笔意及作者的丰富情怀;在有限的时空里,能赋予无限的意蕴和情操。作者将其意志和性灵皆寓之于书,重在意象的表现,以抒发胸中之逸气。

希腊学者西蒙尼得斯(Simonides)曾说:画为不语诗,诗是能言画。

北宋张舜民说: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

“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这是苏轼对“诗佛”王维之诗、画的赞誉。唐宋以来的诗人,常蕴有美丽的意境,而一些画师的作品中,多富于诗意,大都令人体味无穷,意境深远。

一幅好的、成熟的书法作品,是一帧画,也是一首诗,能将人们的精神导入一种超自然的境界,令人有洗去一切尘嚣之想。它虚实相生,疏密两宜,在黑白两色强烈的对比下,情景交融,透露出诗一般的意象。它朴素无华,天然雅澹,体现出高洁的神韵,是抒情写意,是中国人生哲学的折射。这就是中国书法艺术,结合时代气息的东方精神——黑白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