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故事二
三司使班在翰林学士之上1。旧制,权使即与正同2,故三司使结衔皆在官职之上3。庆历中,叶道卿为权三司使4,执政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时,移权三司使在职下结衔5,遂立翰林学士之下,至今为例。后尝有人论列,结衔虽依旧,而权三司使初除6,合门取旨,间有叙学士上者,然不为定制。[031]
注释
1 三司使:宋代官制之一。三司是宋代的最高财政机关,掌全国贡赋,长官为三司使,地位崇高,权力仅次于宰相,有“计相”之称。班:即朝班,古代中央官员上朝时站立的位置。
2 权使:宋代“权三司使”本称“三司使权使公事”,简称“权使”。虽带“权”字,仍是正式官称。凡官阶较低者而领三司使的,不称三司使,而称“权三司使”。
3 结衔:官衔的写法或称呼方法。宋代的结衔次序一般的写法顺序为馆职之前书官名(寄禄官),官名之前书特别差遣。
4 叶道卿:叶清臣(一〇〇〇至一〇四九),字道卿,北宋长洲(今苏州)人,官至权三司使。
5 职下结衔:即把官衔写在馆职之后,降敕时叶清臣的结衔是“起居舍人龙图阁学士、权三司使公事”。(按:此据《宋史》卷一九五《叶清臣列传》,《宋史》未见“三司使权使公事”一词。又张富祥译注本:“移权三司使在职下结衔”,意指移“三司使”三字于“权”字之下,遂使“三司使权使公事”之称变而为“权三司使”。如此则使“权三司使”的地位又低于“三司使权使公事”一等。)
6 初除:新任命。
译文
三司使的班位在翰林学士之上。从前的制度,代理的官员便是跟正职相同,因此权三司使与三司使一样,结衔时都写在官职的最前面。庆历年间,叶道卿出任权三司使,当时的执政者中有人想打压叶清臣,于是降敕时把权三司使的官名移写在其馆职名翰林学士之后,结果排班时就排在翰林学士之下,到现在成了惯例。后来曾经有人提出讨论,虽然结衔依旧未变,不过权三司使履新到合门领旨时,其结衔权三司使偶尔会排在翰林学士之前,但不成为定制。
宗子授南班官1,世传王文正太尉为宰相日2,始开此议,不然也。故事,宗子无迁官法3,唯遇稀旷大庆4,则普迁一官5。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缘大礼乞推恩6,使诸王官教授刁约草表上闻7。后约见丞相王沂公8,公问:“前日宗室乞迁官表,何人所为?”约未测其意,答以不知。归而思之,恐事穷且得罪9,乃再诣相府10。沂公问之如前,约愈恐,不复敢隐,遂以实对。公曰:“无他,但爱其文词耳。”再三嘉奖。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11。更数日,当有指挥12。”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屡自初除小将军,凡七迁则为节度使,遂为定制。诸宗子以千缣谢约13,约辞不敢受。予与刁亲旧,刁尝出表稿以示予。[032]
注释
1 宗子:皇室子弟。南班官:皇帝赐封皇室子弟的官爵,属于有名但无实权实务的闲职武官。
2 王文正:王旦,字子明,九五七至一〇一七,大名莘县(在今山东聊城市)人,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死后获封为魏国公,谥文正。
3 迁官:官位升迁。
4 稀旷:珍稀罕见。
5 普迁:普遍,一同升迁。
6 推恩:把恩惠施与别人,指皇帝借某个场合颁授官爵。
7 刁约:字景约,?至一〇八二,北宋丹徒(今江苏镇江)人。草表:草拟奏表。
8 王沂公:王曾,九七八至一〇三八,北宋益都(今山东青州)人,封沂国公,死后谥文正。
9 事穷:事情被揭发出来。
10 诣:到。
11 徐:慢慢。措置:处置。
12 指挥:指示。
13 缣:细绢。
译文
宗室子弟获授为南班官,世人传闻是王文正太尉当宰相的时候,才开启这个议案的,其实不是这样。按成例,宗室子弟没有迁官的法规,只有遇到稀有旷世的大庆典,则一同晋升一级官位。景祐年间,刚制定祖宗并配享于南郊的礼节,宗室欲借助大礼乞请推及恩惠,指使诸王官教授刁约草拟表章上闻。后来刁约拜见丞相王沂公,王沂公问他:“早些日子之前,宗室乞请晋升官位的表疏,是谁所写呢?”刁约猜不透他的意思,就回答说不知道。回家后想想,恐怕事情最终泄露并因此获罪,于是再造访宰相府。王沂公像之前一样问他,刁约更加惶恐,不敢再隐瞒,于是把事实说出来。王沂公说:“没有什么,只不过喜欢这份表章的文词罢了。”并再三嘉奖刁约。然后慢慢说:“已经得到圣旨,另外有处理的方法。再过数天,应当会有指示下来。”由那时起,便有南班官的授予,近年每每由最初担任小将军,总共经过七次晋升,便成为节度使,遂成为定制。宗子们以一千匹的缣布答谢刁约,刁约推辞不敢接受。我跟刁约认识了很久,刁约曾经拿出该表章的草稿给我看。
注释
1 大理:大理寺,古代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
2 节案:处理案件。
3 中书检正官:中书省中负责纠正省务的官员。
4 录净:誊录干净。
5 躬亲:亲自处理。
6 格:防止。
译文
大理寺的法官,全部亲自处理案件,不可以命令吏员来做。中书省的检正官,不设置吏员,每个办公室只配给一名楷书人员负责誊清文书。这是希望士人亲身处理职务上的事情,防止吏员从中作奸,并且借此磨炼人才。
注释
1 内外制:翰林学士加知制诰官衔,称内制;其他官员加知制诰官衔,称外制。两者合称为内外制,内制草拟如任免宰相、号令征伐以及其他重要诏令,外制负责草拟一般官员的任免及其他制诏。草制:草拟诏书。除官:任命为官员。
2 给谏:给事中和谏官,负责驳正朝廷政令失当之处。待制:各殿阁中掌管文物的官员,位在直学士之下。润笔物:类似今天的“稿费”,只是当中有钱有物。
3 舍人院:北宋元丰以前中书省辖下官署之一,即上文所说的外制机关,置知制诰与直舍人院之职,与属于内制的翰林学士一起负责诏写撰拟工作。元丰改制以后撤销。
4 院驺(zōu):舍人院中照顾官员马匹的仆隶。
5 添给:添支钱、添支米等俸禄以外的额外收入。
译文
内外制学士和知制诰等官员,凡是起草官员任命的制书,获任命官职在给事、谏官、待制以上的,都要送上润笔物。太宗时订立润笔钱的具体数目,并下诏刻于舍人院的碑石上,每次任命官员时便发文书督促缴付,舍人院的官员以至吏人和马夫都可获得。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内外制官员都有添支钱,于是取消了润笔财物。
赏析与点评
这条叙述草诏官员收取润笔费的由来,最初由皇帝订下给付的金额,成为内外制官员的可观收入,却是受任命官员的负担。后来,内外制官员的收入提高了,才取消了这制度。
三司、开封府、外州长官升厅事1,则有衙吏前导告喝2。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所经过处,阍吏以梃扣地警众3,谓之“打杖子”。两府、亲王,自殿门打至本司及上马处;宣徽使打于本院4;三司使、知开封府打于本司。近岁寺监长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许张盖5、打杖子者,系临时指挥。执丝梢鞭入内,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丝暖座从入6。队长持破木梃,自待制以上。近岁寺监长官持藤杖7,非故事也。百官仪范8,著令之外,诸家所记,尚有遗者。虽至猥细9,亦一时仪物也10。[038]
注释
1 升厅事:官员升堂办公。
2 前导告喝:衙役在前面开路,高声吆喝,通报官员驾临。
3 阍吏:守门的役吏。梃:木杖。
4 宣徽使:宣徽院的主管,负责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以及朝会宴飨的供需。
5 盖:伞。
6 暖座:围有帷幔的座轿。
7 寺监:指太常、宗正等寺及国子、少府等监,其长官的官品一般为四至六品。
8 仪范:仪节和规范。
9 猥细:猥琐细碎。
10 仪物:用于礼仪的器物。
译文
三司、开封府、京城外州府的长官升堂理事,有衙役引路吆喝。本朝规定,在宫禁之中只有三类官员得以吆喝通告:宰相到中书省时通告,翰林学士到翰林院时通告,御史到朝堂时通告。吆喝通告时都用红衣役吏,称为“三告官”。官员经过的地方,门吏用梃杖敲地警示众人,称为“打杖子”。两府长官、亲王,从殿门一直打到本司或上马的地方;宣徽使打于宣徽院;三司使、开封府尹打于各自的官署。近年来,寺监的长官也打杖吆喝,这不是从前的规矩。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皇帝因特别下旨而可以撑着华盖、打杖子的,但那是临时的旨意。持着丝梢鞭进宫,要三司副使以上的官员才可以;副使只可以坐着紫丝暖座跟随入内。侍从队长手持旧棍杖,得是待制以上的官员才可。近年来寺监长官持藤杖,不是从前的制度。文武百官的仪仗规则,除了记录在律令之外,各家的记载,还是有所遗漏。尽管这些都是很琐碎的事情,但也是一个时期用于礼仪的器物。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1,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书》云2:“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次之3,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4,九卿、三监对之。从古以来,未尝参错。”此亦略见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5。[040]
注释
1 都堂:唐、宋时尚书省长官办公的大厅。寺观:佛寺和道观。
2 颜真卿:字清臣,七〇九至七八四,唐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唐代著名政治家、书法家。
3 十二卫大将军:唐中央设十二卫统领府兵,其长官为大将军(正三品)。
4 三师:指太师、太傅、太保,官位为正一品。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官位为正一品。令仆:指尚书令和尚书左右仆射。少师保傅:指太子少师、少保、少傅,均为教育太子的官员,官位为从二品。
5 阙文:遗漏了的记录。
译文
尚书省办公大厅和寺观百官会集议事时的座次,大多临时安排。唐代以前的制度都没法查考了,只有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书》说:“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的座位在其后,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成一行,九卿、三监坐在他们对面。自古以来,未曾混乱。”从这段话大略可见当时的制度,现在记录在这里,以补充相关记载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