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产作业票证管理
化工生产物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此类装置、设备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和危害性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有利于对检修过程中的风险充分识别,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各个方面把关,避免管理上的漏洞,确保检维修安全。
一、票证分类及责任分工
(一)票证种类
化工生产企业检维修票证一般包括工作票、操作票及作业许可证等。
(1)工作票是被准许进行某项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执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的书面依据。
(2)操作票是为保证某项顺序操作正确执行,防止误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票据。
(3)作业许可证是针对检维修过程识别出来的高处、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险作业,履行的一种审批手续。其一般包括危险识别、措施制定、措施落实和确认审批等过程。
(二)职责分工
(1)安全监督部门是作业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两票一证”监督管理,对“两票一证”日常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管理。牵头“四种人”的培训。重点监督生产管理部门对操作票的管理,设备管理部门对工作票的管理。
(2)生产管理部门是操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操作票和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考核和管理。负责操作票的统计并报安全监督部门归档。
(3)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四种人”的培训、考核、审核、批准工作。
(4)设备管理部门是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各类工作票的编制、审核和日常执行的检查、指导、考核和管理。负责工作票的统计工作并报安全监督部门归档。
(5)分厂(车间)、保运单位和外包队伍是“两票一证”执行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
(三)概念
(1)“四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
(2)全过程包括“两票一证”建票、接票、许可、开工、监护、验收、终结等环节。
(3)工作间断指该项工作条件、安全措施未发生变化,但因其他原因有计划、有组织的停止工作。
(4)工作中断指从事该项工作所要求的施工条件、安全措施等发生变化,提前结束工作任务。
(5)工作票签发人是指经过归口管理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专工及主任工程师以上领导。电气、仪控专业签发人为本专业专工或专业领导、设备点检人员。
(6)工作许可人是指经过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工艺运行副班长、班长。
(7)工作负责人是指经过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保运单位人员。
(8)设备双重名称是指设备名称和设备位号(简称为双重编号),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9)合格率的计算。
合格率
注:“作废、未执行的”不进行合格率统计。
(四)几种工作票范围的界定
1.机械检修工作票适用范围
(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对检修设备采取切断动力、隔离、泄压、置换、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维修工作。
(2)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3)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
(4)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构建筑物、土木防腐保温等工作。
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4)使用第一种工作票时,如有需要则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
3.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7)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
(8)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
(9)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4.仪控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1)仪控人员在设备或机组的仪控电源、通信、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
(2)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等。
(3)使用第一种工作票时,如有需要则附《仪控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
5.仪控第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仪控人员在不涉及仪控保护、联锁、自动系统以及在不参与DCS系统或设备上的且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工作,如就地指示仪表检查校验、敷设电缆等工作。
(五)操作票的范围
(1)系统关键设备、A类设备、大机组、6kV及以上设备启停操作以及重要介质投退操作。
(2)隔离/置换操作。
(3)单机/联动/投料试车操作。
(4)单元/系统开、停车操作。
(5)化工三剂处理操作(包括还原、再生、钝化等)。
(6)以下操作不需要办理操作票。
①现场调整性操作(包括负荷的增减、工艺参数的调整,但不涉及运行状态或运行方式的改变;不涉及切断、引入、输出、排放物料介质的现场操作)。
②通过DCS、PLC等程控实现的操作。
③紧急状态下的处理不需要操作票,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六)人员职责
1.点检人员
(1)审查工作票种类填写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2)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危险因素告知。
(3)现场检查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工作负责人
(1)正确使用工作票的种类并按照规范填写。
(2)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全面性、正确性及有效落实负责。组织工作班人员学习并签名。
(3)开工前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
(4)监督工作班成员严格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5)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相关安全要求。
3.工作票签发人
(1)审查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并进行补充、完善。
(2)审查工作是否必要可行。
(3)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负责。
(4)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
4.工作许可人
(1)制定机械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对电气、仪控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完善,不合格的不予办理。
(3)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告知)。
(4)对设备试运申请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时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复的正确性负责。
(5)工作票终结时,负责确认安全设施已恢复,人员已撤离。
(6)确认危险作业许可手续完成后,方可签发工作票。
5.工作班成员
接受作业前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熟知工作环境的危害因素,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
(一)工作票办理流程
1.检修任务的提出
巡检发现缺陷或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录入缺陷管理系统,点检员或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缺陷系统信息或点检过程发现缺陷,填写《缺陷通知单》给检修部门或保运单位。
2.工作负责人填票
(1)检修部门或保运单位根据《缺陷通知单》,指定工作负责人。
(2)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3)工作负责人将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向工作班成员交底,确认其熟知、掌握。工作班成员分别在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声明栏上签字。
3.工作票的签发
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审查签发。
4.点检员或设备管理人员审票
(1)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点检员或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审查,确定作业危险类别,核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向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2)工作负责人根据作业危险类别,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
5.安全措施的落实
(1)工作负责人将点检员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工作票送运行岗位,运行人员接票后,在采取安全措施栏内认真填写措施并严格执行。
(2)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需检修单位或保运单位进行的(如加装盲板),工艺运行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护。
(3)对于安全措施超过本分厂(车间)范围的,由运行人员通知调度,由调度组织实施,并填写在“补充安全措施”栏中。
(4)运行人员监护,重点是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工艺条件是否变化,工作地点是否临时改变,工作范围是否扩大,生产异常可能威胁检修安全时及时制止作业;检修人员监护,重点是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救助或报警。
6.工作中断
检修中断后要由运行人员确认作业条件是否改变,如改变则将原工作票结票,重新办理工作票作业,如果条件没有改变,中断时间还不超过2h,可以由作业许可人重新签字后继续作业。
7.结票
作业结束后应办理结票手续,结票后票证交作业许可单位保存,下月初集中交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二)特种作业许可证流程
(1)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作业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
(2)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作业人员在许可证栏内进行确认签字。
(3)分厂(车间)安全员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签名。
(4)分厂(车间)主任工程师以上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
(5)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措施进行核对,在气体检测合格后签字执行。批准作业开始时间以安全监督部门最终审批时间为准。
(三)结票及收尾工作
(1)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恢复安全设施,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后,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终结。
(3)需其他单位配合采取安全措施的,检修维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应及时通知调度。检修维修工作已结束,对方可以恢复安全措施,并在“备注栏”注明通知调度的时间及联系人。
(4)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应将所做安措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接地刀闸)共×组,已拆除(拉开)×组,未拆除(拉开)×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栏,运行班长签字确认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5)工作票终结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已终结的工作票登记在记录本中。
三、管理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两票一证”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2)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3)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安全措施必须100%执行,力争标准票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四种人”管理
(1)设备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每年联合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进行专业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名单以正式文件公布。
(2)工作班成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审查,并由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名单。
(三)票证管理
(1)分厂(车间)规范管理,在控制室建立“两票一证”登记本。
(2)已执行的工作票由检修单位、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每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收存,统计、汇总,保存3个月。
(3)已执行的操作票由分厂(车间)工艺管理人员每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收存,统计、汇总,保存3个月。
(4)已执行的作业许可证由保运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收存,保存3个月。
(5)安全监督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分别要进行检查、统计、汇总。
(四)票证检查
(1)分厂(车间)领导、保运单位领导,工艺、设备、安全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票证质量。
(2)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定期检查“两票一证”执行情况。
(五)工作监护
(1)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履行监护职责,暂时离开时要指定能胜任的临时工作负责人代替。离开时间较长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一般作业场所,运行人员定期检查;危险作业场所,工艺运行人员连续监护。
(3)危险场所或危险作业,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监护,不得参与作业。
(六)设备试运
(1)设备试运必须经点检员、运行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三方同意,并现场确认符合时运条件。
(2)试运时无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试运前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收回。
(七)特殊情况处理
(1)工作负责人变更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必须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只能变更1次,并确认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变更 当交接班发生工作许可人变更时,交接班双方要对安全措施的内容和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补充安全措施,并在票证上签字确认。
(3)夜间抢修 夜间因紧急抢修工作办理工作票或作业许可证时,分厂(车间)值班人员和职能部门值班人员替代本单位相关人员行使职能并承担责任。如第二天白天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4)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工作班人员必须从现场撤出,并将工作票押回运行控制室。如再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和当班运行人员应重新核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
(5)工作票延期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工作票批准的时间为准。电气工作票延期由工作许可人批准,同时通知调度,并由调度通知相关分厂。若工作需要延期,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有效期内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1次。
(6)工作票的作废 工作票已填写但检维修内容经点检、工作许可人、工作签发人确认检维修工作暂时不能实施或安全措施有重大遗漏的,工作负责人送至工作许可人处加盖“作废”章,双方各执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