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修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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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修订版序(2)

另外一个可观察到的有趣现象,是英美小说理论与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在中国接受中所产生的某种张力。从整个西方学界的情况来说,80年代是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英美小说理论显得有点颓势和过时。布斯的《小说修辞学》中译本在80年代后期面世,正巧遭遇了这一局面。我们知道,英美小说理论与法国叙事学是两个不同的理论学派,前者有英美经验主义的色彩,后者则带有欧陆理性主义的传统,这就形成了对小说叙事研究完全不同的理路。80年代一些英美小说理论的著作陆续被译介,初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理论场域。最初是80年代初内部发行的福斯特《小说面面观》,尔后詹姆斯的《小说的艺术》、卢伯克的《小说技巧》、洛奇的《小说的艺术》等著述相继问世,当然,布斯的这部著作作为英美小说理论的一部分,也在这一时期被介绍进来,并成为英美小说理论的中国接受的关键一环。在我看来,较之于法国叙事学更加技术性和符号学的学理性研究,英美小说理论带有更明显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因而与小说创作和批评分析的关系更为密切。换言之,如果说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更偏向于理论分析和符号学建构的话,那么,以布斯为代表的英美小说理论则更倾向于现实的文学问题和批评实践,所以叙事伦理在小说修辞学中被提出是合乎逻辑的。只消把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和托多洛夫的《散文诗学》稍加比较,可以清晰地看出两者差异:前者更加偏重于小说叙事的伦理学,而后者则强调小说叙事的技术层面和语法层面。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对叙事伦理的讨论,在如日中天的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面前略显保守。此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英美小说理论往往先于法国叙事学提出一些概念,但后者会将这些概念纳入其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理论框架,往往重新界定,因而形成一个全新的概念。如英美小说理论的“视点”概念,到了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便发展成为所谓的“聚焦”概念。随着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的强势登场,人们在大谈法式“聚焦”概念时,却忘记了它源于英美式的“视点”概念。这大概就是理论发展的逻辑,新概念取代了旧概念成为时尚后,后者的历史贡献很容易一笔勾销。另一个颇为有趣的比较是,布斯在论证小说修辞学的伦理特性时,选择了法国新小说作家罗布-格里耶的《窥视者》这样的前卫作品,这也许是因为越是前卫的文学,在叙事技巧上就越是富于创新,同时也就越容易彰显叙事伦理问题的迫切性。布斯所要证明的问题是,小说叙事方式及其叙述距离的控制,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牵涉到叙事所产生的复杂的道德效果。反观托多洛夫的叙事学研究,则较多地选取了《奥德赛》《一千零一夜》或《十日谈》等古典作品,但他要谈及的却是一个很前沿和时髦的叙事语法和结构分析问题。

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在中国被有所选择地加以理解甚至误读,也许是这本书在中国“理论旅行”(萨义德)的必然命运。然而过了30年,当我们重读这部经典著作时,却会有不同的想法。在娱乐至死风气很盛的今天,在叙事技巧无所不用其极和叙述内容无所不及的当下,媚俗的、情欲的、暴力的、过度娱乐化的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学叙事,已经成为当代文学的普遍景观,于是,叙事伦理便成为任何严肃的理论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布斯这部著作的再版,可谓恰逢其时。从20世纪80年代对说教式文学的鄙夷,到21世纪对叙述伦理的重新关注,看起来只是一个“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转,实际上却更触及当代中国社会和文化转变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今天,中国的道德危机已经非常明显,社会道德底线被一再突破,从食品安全问题,到环境风险,从大学生投毒案,到电话诈骗,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处于岌岌可危之中。文学对这种道德困境不能袖手旁观,作家有责任在促使社会向善转变方面有所作为。所以,重读布斯的《小说修辞学》便有某种积极意义。布斯所提出的小说修辞学的道德意涵,在今天来看是一个不可小觑的问题。2005年10月10日,芝加哥大学新闻办公室就布斯逝世发表了一篇特稿,把布斯视为一个践履了学者、教师、人文主义者和批评家多重角色的思想家,赞誉他是20世纪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批评家之一,其理论贡献是“把技巧和伦理分析相结合,从而改变了文学研究的形貌”,并宣称布斯的著作业已成为文学研究中伦理批评的“试金石”。

那么,文学对道德重建能起作用吗?换句话说,文学能阻止杀人吗?我想起了布罗茨基的一个精彩说法:“与一个没读过狄更斯的人相比,一个读过狄更斯的人更难因为任何一种思想学说面向自己的同类开枪。”为何狄更斯的作品或者更为广阔的文学会具有如此功能呢?布罗茨基坚信:“文学是人的辨别力之最伟大的导师,它无疑比任何教义都更伟大,如果妨碍文学的自然存在,阻碍人们从文学中获得教益的能力,那么,社会便会削弱其潜力,减缓其进化步伐,最终也许会使其结构面临危险。”较之于布罗茨基道义上的论断,布斯更强调文学必须回到修辞学的本原,那就是修辞学乃是“发掘正当信仰并在共同话语中改善这些信仰的艺术”。在《小说修辞学》之后,布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学术理念,理直气壮地举起了“倾听的修辞学”之大旗,他强调文学有必要“致力于推动当前争论中的各方相互倾听对方的观点”,进一步彰显出修辞学的伦理学作用,因为道理很简单,“修辞学(涉及了)人类为了给彼此带来各种效应而分享的一切资源:伦理效应(包括人物的点点滴滴)、实践效应(包括政治)、情感效应(包括美学),以及智性效应(包括每个学术领域)”。

也许我们有理由说,布斯的理论所以不同于“文以载道”,就是在于他并没有把文学修辞学当作达成特定伦理目标的工具,毋宁说,在布斯的文学理念中,文学修辞学本身就是伦理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在布斯看来,最好的伦理思考往往并不直接指向“你不应该如何”,而是鼓励人们追求一系列“美德”,即:值得称赞的行为举止之典范习惯。因为他确信文学教育和文学阅读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形态改变着读者。以我之见,这一点在当下的中国文学中显得尤为重要,而布斯《小说修辞学》的修订再版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重视。布斯后来在其一系列论著中深化了他的修辞伦理学观念,他深有体会地说过:“英语教师从伦理上教授故事,他们比起最好的拉丁语、微积分或历史教师来说对社会更为重要。”因为“我们都应该努力用故事世界塑造有自我推动力的学习者”,“从伦理上去教故事比其他任何教学都更重要,实际上,它还比其他任何教学都更难”。细读《小说修辞学》,我们可以清晰地感悟到布斯深刻伦理关怀的人道主义。

在信息爆炸和出版物汗牛充栋的今天下,很难想象一本书30年后会有修订再版的机会。如果作者布斯先生活着,他大概也会欣喜万分的。大约十年前,我在译林出版社主编了一套“文学名家讲坛”的书系,特意又选择了一本《布斯精粹》,进一步译介了布斯的文学思想。作为文学批评的“芝加哥学派”第二代领军人物,布斯秉承了这一学派奠基人麦克基恩(Richard McKeon)和克莱恩(R.S.Crane)的基本理念,一方面并不为时髦的多元论所迷惑,另一方面又在多元论的语境中亮出并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这样就保持了某种必要的平衡,既认可多元论的积极意义,又警惕多元论后面的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他坚信自己的方法是既不皈依一元论也不属于无限多样论,他辩证地指出,“完全意义上的批评多元论是一种‘方法论的视角主义’,它不但确信准确性和有效性,而且确信至少对两种批评模式来说具有某种程度的准确性”。这里,布斯在“方法论的视角主义”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独特“双重视角”的方法。如果我们用这种方法来看小说修辞学,一方面是要关注叙事修辞学的技巧,另一方面则须谨记小说修辞技巧所具有的伦理功能。这样的方法论在避免了形式主义的极端化和片面性的同时,又摆脱了道德主义者的文以载道的教条。我想,这大概就是布斯作为人文主义的文学批评家过人的睿智之处。

如果我们历史地看待布斯的修辞伦理研究,还可以置于更加广阔的20世纪文学理论格局中加以审视,放到形式主义和文化政治两种取向的紧张关系中加以理解。照伊格尔顿的说法,1917年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什克洛夫斯基的《文学即技巧》一文的面世,拉开了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的大幕。此一观念深刻地影响了当代文学理论的走向,有力地塑造了当代文学理论的地形图。毫无疑问,形式主义文学理论显然有其存在的深刻理由,它深化了我们对文学形式和审美层面的理解,奠定了文学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与基本研究范式。但形式主义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排斥了文学与社会的复杂关联,把文学研究当作某种纯形式和文学技巧的分析,进而抽离了文学的政治意义和社会功能。也许正是由于形式主义的这一局限性,20世纪60年代后结构主义思潮崛起,导致了文学研究的激进转向,高度政治化的文学研究大行其道,理论家和批评家们放弃了早先关注的风格、修辞、技巧、形式等问题,热衷于讨论诸如阶级、性别、种族、身份认同等问题。形式主义和文化政治的紧张可以说始终未能真正缓解,一直到21世纪初,才出现了审美回归的思潮,“新形式主义”登上历史舞台。然而,如果我们回溯20世纪60年代布斯的《小说修辞学》以及后来他的一系列著述,会惊异地发现,他的文学理论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化解了形式主义和文化政治的张力。布斯深信文学研究始终面临着一个两难困境:一方面,文学研究的流行观念是强调“诗就是诗,不是别的什么”;另一方面,热爱文学的人又不得不秉持一个信念,即“好的文学对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正是基于对这一两难困境的深刻体认,他才努力扮演文学研究中的一个“双重角色”,即:他不但是一个精于技巧或形式分析的大师,比如他对叙述视点、距离、隐含作者的创新性发现;同时,他又是一个有着深刻人道关怀的思想家,他重返修辞学的伦理根基,将形式分析与道德关怀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许就是“芝加哥学派”值得我们关注的思想遗产,也是这本书再版的意义所在。

最后,我要感谢后浪出版公司颇有见地地再版此书,感谢华明教授拨冗修订疑译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翻译此书时我们几位译者还在“而立之年”,修订再版时我们已到了“耳顺之年”了。作为本书的译者和最早的读者,30年时光使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评价布斯的《小说修辞学》,更加深入全面把握这本著作的精髓。此外,30年时光披沙拣金,在中国社会和文化经历了巨大变迁之后,在汗牛充栋的西学著述中,《小说修辞学》仍为出版家和读者们所钟爱,这意味着什么毋庸赘言。

是为序。

周宪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