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Drucker的创新与创业理论
Peter F. Drucker是享誉世界的管理学大师,他继承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对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对不同类型的组织,在面对变革时如何实现创新,如何运用创新战略进行了探讨,并最终提出“企业家社会”的概念。
2.1 创新与企业家精神
Drucker坚信,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性,并且更关注企业家与创新实践。他认为,企业家进行创新实践是企业家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企业家”的概念与其创办的企业规模、性质、所有权,甚至人格特性都无关,那些“专注于创新机遇”并亲身投入于创办新事业的人才是企业家。而创新机遇有七个来源,即意料之外的事件(意外的成功或失败)、不协调的事件(实际情况与预期不一致)、基于程序需要的创新、产业和市场结构的变化、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认知及意义的改变、新知识(包括科学与非科学)。
Drucker还认为,创新是可以学习的,并且具有目的性。创新不需要天生,天生的创新思维只能诞生一些聪明的创意;创新需要的是训练,从实践中通过创业的形式表现出来。创新不需要“灵光一现”,更需要发现创新的源泉,遵守创新规则、条件,将思维与发明应用于实践并推广服务于社会。Drucker指出,企业家要对创新的来源进行彻底的思考,因此要走出去多听、多看、多问;创新要有明确的目标,从具体的、小规模的事件开始,并最终取得新领域的领导地位。由于创新是经济与社会活动双重作用的结果,企业家在创新的过程中要立足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状,挖掘自己的长处,禁忌太聪明、太多样化或尝试超越现实的创新。
2.2 创新与创业
Drucker认为,创新如果仅停留在观念、思想和制度上,没有转化为实际行动,没有借助创业媒介将其付诸实践应用,就没有任何意义。他从新企业、现存企业,甚至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方面讨论了企业家的创业管理行为。其中,新企业是创新的主要载体,而“创业”行为不仅存在于新企业,还存在于现存的“创业型企业”(或创新型企业)中。“创业型企业”是指那些经久不衰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不依赖于企业家个人的杰出管理,而是在组织内建立了一套创新管理机制,被Drucker称为“创业型管理”。创业型管理的内容是通过建立一个最高的管理团队,设定各类管理者(企业家)的工作范围、角色,并以市场为中心制定前瞻性的财务计划、公司章程与战略决策。这解释了为什么历史上一些拥有杰出企业家的企业,一旦离开企业家个人的管理,便会走向平淡无奇,而另一些企业则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后,历久弥新的原因。
正由于Drucker淡化了企业家个人的力量,提出了“创业型企业”的概念,其随后的创业研究主体便延展到组织,最后直到提出“创业型社会”的概念。Drucker明确提出创新创业在各个领域中的作用,并指出其推进了社会的发展。Drucker与Schumpeter都认为,政府(或国家)可扮演“企业家”的角色。“企业家”型政府(或创新型政府)的创新便是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式,先推出新产品,随后实施一项或多项新政策,最后改善公共服务。由于管理的本质是激发和释放每一个人的善意,加之“创业型社会”(或创新型社会)是有目的、有方向和有控制地实现治理社会的目标,因此这种社会类型可以有效避免社会冲突、流血事件或经济危机。于是,构建创新型政府、创业型社会便成了Drucker后期创新与创业理论研究的重点。Drucker强调,没有科技含量的社会创新或政策创新比起科技创新,不但更容易发展机会,且工作周期更短、效益更大、成功率更高。
综上,通过回顾与分析Drucker的创新创业理论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企业家的本质就是实践,就是创新;而创新是实践的创新,创业是实践创新的表现形式。
第二,创新与创业是可以学习、训练的;创新需要通过创业实践去训练(寻找创新源泉),需要遵守规则。创业更需要创新管理机制,创业企业则需要“创业型管理”。
第三,基于新知识,尤其是高科技方面的创新,时间跨度大、风险高、成功率小,而没有科技含量的社会创新或政策创新比起科技创新,不但更容易发展机会,并且工作周期更短、效益更大。但科技创新与社会创新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社会创新更像是刀身,科技创新则为刀刃,科技的创新需要创业型社会为其提供发展环境与研发的后盾。加之,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正是企业家创新思维转化为创业行动的结果,因此,理想的创新与创业最终会导致“创新型政府”“创业型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