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小说月报》入围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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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白天不懂夜的黑(6)

我承认当时曾产生过离家出走的念头,而且不止一次,为了能够静下心来写作,甚至想到过要出家当和尚。正在写的小说一次次被中断,白天规规矩矩地去上班,要编稿子,晚上好不容易等孩子睡了,刚摊开稿纸准备写点什么,各式各样的状况便接踵而来。用习惯的黑墨水没了,台灯的灯泡突然坏了,火柴因为受潮怎么也划不着,好不容易将香烟点着了,从梦里醒来的太太又开始嘀咕干涉,说女儿还在咳嗽最好少抽烟。为了排除身边的干扰,我总是一边写作,一边戴耳机播放磁带听音乐。记得当时最喜欢听贝多芬的交响乐,耳边无数遍地播放着《命运交响曲》,我觉得这样做非常励志。

有一天,林放神气活现地出现在我的办公室,上身是紫色灯芯绒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根通红的领带,下面是牛仔裤,脚上一双布鞋,样子很滑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大特点是反差巨大,变化太激烈,无论你多么不和谐都没关系,都不为过。离婚后的林放看上去更像个做生意的文化人,或者说像玩弄文化的生意人,唯一与身份不太符合的地方,是居然还背着个军用书包。自从我们认识,每次见他,只要是还背着挎包,都是这个过时褪色的军用书包,这已经成为他的招牌,成为一个标志性的道具。绿色军用书包在“文革”时期非常流行,它基本上就是个“文革”符号,而林放现在还在用的这个书包,早在当年夜校做语文老师时已开始使用,用林放自己的话来说,一个人身上只要还挎着这么一个旧书包,就仿佛背着过去的历史。

林放从书包里掏出一套香港版的《天龙八部》,金庸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原来他此次来出版社,目的是想问问能不能出版这套书。那年头根本没什么版权意识,出版社随便找本港台畅销书出版,可以毫不费力地赚上一大笔钱。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样的买卖实在太好做了,我所在的文艺出版社,最初就是靠盗版琼瑶小说发家致富。问题在于上级领导不让出这些书,主管部门出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考虑,对港台文艺作品始终保持戒备,谁要是胆敢冒风险偷偷出版,坚决严惩不贷。

我带着林放去见出版社的总编辑,总编辑听说此事,一口拒绝了,斩钉截铁没任何商量余地。上面最近又一次打了招呼,口气十分严厉,用词更加坚决,擅自出版没有报批的港台作品,一律严惩。林放为此似乎也早有心理准备,他做出了很能理解的样子,微笑着对我们总编点了点头,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辞,与我一起离开总编室,再次回到我工作的地方,继续跟我大声聊天。办公室还有其他人在工作,他开始天南海北一个劲儿地胡吹,谈笑风生,终于把别人都吓跑了。他的声音太大,别人在他干扰下根本没办法编稿子。

林放看了看四周,确定真的没有旁人,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出去了,便再一次打开书包。这一次,居然摸出厚厚一沓钱来,不,应该说是整整三沓。那时候还没有一百元和五十元的钞票,面额最大也就是十元钱,他告诉我这些钱加在一起,三千元整。整整三千元,刚从银行取出来,只要我愿意,愿意将这一百五十万字的《天龙八部》压缩一下,缩写成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三千元便是干活报酬:

“别跟我说这还是笔小钱,别跟我说你根本就不在乎。”

我有些忐忑地说:“这还真不是小钱。”

“是小钱我也不会找你,跟你说,这活儿你真的能干,真的可以干。”

林放对我的处境十分了解,那时候还不流行“屌丝”这词,然而在当时,我确确实实有些狼狈,确确实实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屌丝。文学青年都是屌丝,林放对我的境遇一清二楚,他知道我孜孜不倦写了一大堆小说,知道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写过长篇,写过中篇,还攒了不少短篇,最后却一篇小说也没能发表。一个人的自尊心是必要的,但是自尊毕竟也不能当饭吃。他翻了翻我案头正在编辑的小说稿,非常不屑地白了一眼,说看看你编的都是些什么破玩意儿,就算是为人作嫁,起码也该编点像样的文章,这算什么呢,是在给别人改病句,在找错别字,你看看这又臭又长的一句话,你看看,究竟说的是什么呀。

林放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脑子里在飞快盘算着,一百五十万字压缩成三十万,每天干掉三千字,一百天就可以拿下。豁出去拼三个月,可以活生生地挣三千元钱。三千元,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这笔意外之财,冰箱也可以买了,彩电也可以买了,还可以给女儿买辆儿童三轮车。那时候,我们夫妇每月的工资,加一起还不足一百块钱。是可忍,孰不可忍,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突然间,我那可怜的大脑里,全都是该如何花掉这三千元钱的念头。

很快到吃饭时间,带着林放一起去食堂。他非常奇怪我居然准备三个碗,还带有一口小锅。我向他解释,告诉他为了图省事,常常在中午就把晚上的饭菜顺便准备好了。我的住处离食堂不远,晚上用餐的人太少,食堂基本上不开放,要开也不会有什么菜。林放便笑我真会偷懒,说这个过日子的办法倒是不错,说像我这样的人一定是生活能力太差,一个自小家中就有保姆的人,大约从来都不会知道烧饭做菜是怎么回事。他判定我太太也是个不会当家的女人,判定我们夫妇平时为了生活琐事,一定没少拌嘴。

从排队买饭菜,到坐下来开始吃,自始至终,他都在大声喧哗,食堂里本来就吵就闹,你想不大声说话都不行。在这用餐吃饭的人大都互相认识,都是出版社系统的人,林放作为一个陌生人有些显眼,何况他嗓门儿又那么大。我们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正好有两个位子空出来。吃饭途中,他突然悄悄地告诉我,已跟他离婚的李明霞,最近又有了要复婚的念头。他一直是在大声说话,突然压低了嗓音这么跟人交流,我还真有些不习惯,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旁边的人也把好奇目光投了过来。

“这事我说什么都不能干,好马不吃回头草,你说对不对?”林放若有所思,说离就离了,好不容易把婚离了,不能刚从虎口出来,又回到狼窝里。刚说完,他立刻进行纠正,说这个比喻不太对,不准确,不恰当,不应该说虎口狼窝,其实人生就这么回事,一千句一万句,说白了,当初就不应该结婚,就不应该离婚,当然,如果真离了婚,你更不应该再结婚。林放说自己不仅不会和李明霞复婚,而且一辈子也不打算再结婚了。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手上的调羹一直举在那儿,说完了,仍然高高地举着调羹,眉头紧锁,继续保持深思熟虑。我以为他还会再说些什么,他的话说着说着突然没了,接下来,干脆什么话不说,开始埋头吃饭,大口大口吃,吃得差不多了,又开始表扬食堂的菜做得不错,很符合他口味。

从食堂出来便是分手,林放从书包里拿出那套《天龙八部》,加上一千元现金,郑重其事地交给我,说一千元是预付金,完稿时,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后不管用还是不用,书能不能折腾出来,他都会立刻把剩下的两千块付给我。一千块现金放在书上面很显眼,光天化日之下,当时就有熟人远远看见了,这让我觉得尴尬,因为自己并没有答应要做这件事,然而在林放看来,事情已经是明摆着,不拒绝就意味着接受,本来是件好事,为什么要拒绝呢?

《天龙八部》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武侠小说,与林放对武侠的一概不屑不同,我是金庸的忠实粉丝。我喜欢托尔斯泰,喜欢海明威和福克纳,喜欢法国新小说,喜欢拉美的文学爆炸,同时也喜欢金庸。还是在大学三年级,我就把能找到的金庸小说都读了。改革开放从来就不是一步到位,那时候想见到一套香港版的金庸全集,非常不容易。那时候,再也没什么小说比金庸作品更适合用来放松心情,想当年临时抱佛脚,应付无聊的期末考试,考完了,躺床上通宵读金庸,差不多就是一种神仙日子。金庸小说给人的感觉很长,太长了,厚厚的一本又一本,总能让你一口气看下去,总能让你爱不释手,总能让你欲罢不能。

记得我们看的那些金庸小说,都是出自吕晓明家。吕晓明父亲是位很不错的工笔画家,那套金庸作品全集是位香港画商送的,那时候,吕晓明的父亲还不像后来名气那么大,一幅画能卖很多钱,送套金庸全集便可以换他两张画。吕晓明是师范学校的美术系学生,当时最大兴趣不是画画,而是跟我们一起写小说,写得相当出色,是一种非常现代派的风格。他也喜欢金庸,大家看武侠一个个入了迷,碰到一起就没完没了切磋,这让林放非常不高兴,他觉得我们这几个年轻人太没出息,都是准备要玩纯文学的,竟然会沉迷在武侠小说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事实上,即使是现在,林放准备出版缩写的金庸作品,对武侠小说的评价依然不高。金庸在他眼里仍然算不上什么好作家,赚钱归赚钱,文学地位是文学地位。接下来的两个晚上,我沉浸在《天龙八部》中,一边阅读,一边在痛苦琢磨。有时候被故事所吸引,完全忘乎所以。看着看着,又突然想到这只是个挣钱的活儿,自己应该考虑将哪些内容删了,怎么样才能既保持精华,没有伤筋动骨,又很省事,轻而易举地便把压缩任务完成。凡事一带功利就会变得无趣,变得索然寡味。连续两晚上的煎熬,我终于意识到这事很难完成,金庸小说如果从中挑出一些精彩篇章,改编成一部电影或许会很成功,但是要想进行整体压缩,把摩天高楼变成一栋居民楼,把大树压缩成一棵盆景,这难度实在太大,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

我不得不把一千块钱预付金和《天龙八部》退还给林放,为此专门去了一趟他家。那时候,林放还是住在先前的房子里,离婚以后,他又搬回老宅去住了。对我来说,这里是故地重游,所能见到的一切都非常熟悉,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久违的亲切。刚认识林放时,他就住在这里。房子不大,却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文学梦想开始的地方。想当年,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有空就纷纷赶到这里聚会,大家在这交流写作经验,分享文学甘苦。把林放获得的成功,看作是自己的成功,把他取得的成绩,当作自己的成绩。我们在这庆祝林放公开发表小说,为他有影响而高兴,为他出现评论而欢呼,最后又为他错失了全国奖而深感惋惜。青春岁月无限美好,我们在这里煮酒论英雄,当时除了林放扬眉吐气,都还是跃跃欲试不得志的文学青年,然而大家非常快乐。

也不过七八年工夫,很多事情完全改变了。青春已逝风光不再,林放仍然居住在这老宅里,还在断断续续写点小说,看上去更像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吕晓明去西班牙留学了,专心画画,与文学早已没有一点瓜葛。美丽的董文方再也不写诗了,汪诚专心研究学问,邹越华在组织部给部长当秘书。丁磊磊的老公做生意发了财,她成了家庭主妇,据说成天在家打麻将,而且手气特别好。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当年意气风发的文学青年,现如今一个个都消沉了,都现实了,跟文学再也没什么太大关系。

林放似乎早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根本就不意外,冷眼看了看我手中拎的包,不怀好意地笑着,不说话。我跟他解释说自己干不了,说自己决定反悔,不想再缩写《天龙八部》。林放便说这很正常,说我应该能想到这事你干不了,说我根本就不应该高估你,像你这样的公子哥,怎么吃得了这样的苦。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说两句就轻易放过我,果然停顿了一会儿,又开始继续奚落,说你小子当时能放下架子接受,就已经让人很意外了,我当时就在想,这小子一定是穷疯了,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这小子一辈子还没缺过钱呢,现在一定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可惜这有些钱呢,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赚,有些个钱,只是看起来好赚,这钱看着好像就在你手边,一伸手就可以拿到,真要想得到并不容易。

我心服口服地认输:“你说得对,这钱我确实是赚不了。”

林放决定放过我,他表现得很宽宏大度,说你真还算聪明,没正式开始干活就反悔了,你说你要是干到一半,突然不想干了,这又算个什么事呢,还是现在这样最好,你也没什么损失,我也没什么损失,大家都没有损失。那一段日子,大约是林放生意做得最好的时候,他踌躇满志,说话气势一如既往的强大,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的生意上,他告诉我能赚钱的办法很多,只要想做,只要你肯吃苦愿意做,只要你胆子够大,只要有这关系那关系,只要你会利用关系。我觉得林放在我面前口若悬河,无非是在暗示,是在向我卖弄,表明他已赚了很多钱,已经很有钱了。在我印象中,林放确实是个传奇,他干什么都会比别人强,比别人容易。

那天晚上,林放请我在离他家不远的一家小馆子吃饭,不止是请我一个人,还有一位在南京大学学习的德国女学生。我始终没搞明白这人与林放究竟是什么关系,反正说着话,又高又壮的德国女学生就来了,骑着一辆男式自行车,背着一个山地包,大大咧咧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很显然,她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进了房间,显得比我还熟门熟路,比我还更像这里的常客。林放为我们做介绍,她听说我刚从南大研究生毕业,立刻眉飞色舞,哇啦哇啦叫了起来,说想不到彼此还是同学,因为她是中文系的留学生,说我们很可能在一起上过课。我也感到吃惊,中文系确实有不少留学生,不过我从来没和他们一起上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