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丛林里的脚印(5)
“我问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他回答说,这是长期受潮的缘故。我将那人关到一个小房间里,派人去找他的雇主,然后我往卡布隆和新加坡各发了一封电报。在我等待的那段时间里,我尽量试着把这些事情理清。我倾向于相信这人所讲的故事,他的恐惧可能来自自己捡了东西后试图将它卖掉。只有很单纯的人在警察面前才会害怕。我不知道在人们眼里,警察意味着什么,但和警察一起时,他们总是很紧张。但如果他真是在他所说的地方捡到那表的,一定是有人将它扔在那里的。这倒是件有趣的事。就算凶手们认为拥有这表是件危险的事,他们更可能做的也是将其放入熔金炉里化掉,这对任何一个当地人而言都是件很容易的事。而那链子则极为普通,他们根本不必害怕警察会因此找上门来。这个国家的每一家珠宝店都有那样的链子。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在急急忙忙离开丛林时不慎将其掉落,而又不敢回去寻它。但我又觉得这也不太可能:马来人喜欢把他们的东西装进自己的纱笼里,中国人的大衣上也有口袋。此外,他们进出丛林那时刻也不存在需要匆忙的问题,他们也许是在那里等着,然后当场便分了赃物。
“不久,我派出去调查情况的警员回来了,并报告说那人所言确实属实,一小时内,我便得到了来自卡布隆的回复。警察见到了他的父亲,老人告诉他儿子去了亚罗立卑,打算在一个木匠那里寻份工作。现在,他所说的一切似乎都是真的。我又将他叫了出来,告诉他我将把他带到他发现那表的地方,并让他告诉我确切的发现地。尽管完全没有必要,我还是给他戴上了手铐,并交给一个警察,此外还带了几个人。我们驾车到了小路与大道的分叉,然后下车步行。走了不到五码路,就在布朗森遇害的地方,那中国人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他说。
“他指向丛林里,我们便跟着他一路走去。走了约十码路,他用手指着两个大卵石形成的一个裂缝,告诉我们他就是在那里找到那表的。这是个很不明显之处,如果他真的在那里发现了那表,那么,似乎是有人刻意藏在那里的。”
盖斯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你觉得接下来会怎样?”他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说。
“好吧,我告诉你我的想法。我想,如果表在那里的话,钱也应该在那里。我们很有必要仔细看一看。当然,要在丛林中找东西,无异于在客厅里的干草堆中寻一根针以作消遣。我自己可做不了这个。我放了那中国人,让他跟我一起找,我想要尽量得到更多的帮助。我也让手下的三个人跟着一起找,然后自己便带头开始行动起来。我们组成了一字形的队伍——我们有五个人,我们沿着道路开始找,在布朗森遇害的前后五十码内。于是我们步行着开始在一百码的地上找寻起来。我们在落叶和灌木丛中仔细找着,我们在大卵石和树洞中找着。我知道这样做很愚蠢,因为能找到的几率可能只有千分之一。我唯一的希望便是杀人犯当时是惊慌失措,因此可能匆忙地藏匿那些东西,他可能会选择最早出现的明显匿藏地。他藏那表的地点便显然说明了这点。我将搜索限制在如此范围之内的唯一理由便是在路旁找到的那表,那么,想摆脱掉这些东西的人一定也是想快点儿摆脱它们。
“我们继续搜寻着。我开始变得又累又生气。我们都像猪一样,热得浑身是汗。我感到尤其渴,而这渴是任何饮料都解不了的。最终,我得出结论说,我们必须放弃这活儿了,至少那天是不行了,但突然,那眼睛很尖的年轻中国人大叫了一声。他弯下腰,在一棵树的蜿蜒的树根里拖出了一团肮脏、腐坏且黏糊糊的东西。这是个在雨中遭洗礼了一年的袖珍笔记本,天知道被蚂蚁、甲虫还是其他什么东西咬过,那东西整个都湿透了,并发出了难闻的味道。然而那的确是布朗森的笔记本,里面夹着已不成形,并且已成糊状的纸状遗留物——那就是他从卡布隆银行取回的新加坡的支票。丢失的银币尚未找到,但我一点儿也不想再费心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重要事实:谋杀布朗森的人并没有从中得到利益上的好处。
“你还记得我告诉过你自行车轮胎两侧有布朗森的脚印吗?他可能在那里停下来,并和某人讲过话。他的体重不轻,因此地上的脚印非常明显。他并不是停下来后即刻又再启程的,而是至少停了一两分钟。我猜他可能是停下来同一个马来人或是中国人讲话,但我越是这么想,便越觉得不可能。他为什么会停下来?他想要回家,虽然他是个很和蔼的家伙,但显然不是对当地人极其亲切的人。他与他们的关系都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那些脚印一直困扰着我。现在,事实再一次闪过我的脑海。谋杀布朗森的人显然不是为了图财,而且,如果他有停下来同他讲话,那么这人只能是他的朋友。我终于猜到了那凶手是谁。”
我一直觉得侦探故事是所有小说中最有趣并且情节设计最为精妙的一种,并且一直为自己不能写出这类小说而感到遗憾,但我读过很多类似的小说,于是,我一向自信自己很少在谜底揭开之前还没解决那些谜团的。现在,我也已经预见到了盖斯想要说什么,但当他最终揭露出这谜底时,我不得不承认,不管怎样,自己真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他在丛林里碰见的人是卡特莱特。卡特莱特当时在打鸽子。他停下来问他在做什么,当他再次起身准备回家时,卡特莱特举起枪,将两枪管的子弹打入了布朗森的脑袋。卡特莱特拿走了布朗森的钱和表,以便让现场看起来像是抢劫杀人的样子,然后匆忙地将它们藏到丛林里,然后沿着小路边上一直往大路走去,回到了布朗森家中,换了网球服,并同布朗森夫人一起来到了俱乐部。
“我想起了那天他玩网球时的糟糕表现,并且,当我更温和地将这消息告知布朗森太太,说她丈夫受伤时,她那完全崩溃的样子,我当时说布朗森只是受伤了,但并没有死。如果他仅仅是受伤了,那就还能讲话。我相信那是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那孩子是卡特莱特的。看看奥利弗——为什么?你自己也看到了他们的相似之处。医生告诉布朗森太太她已经怀孕时,她特别沮丧,并让他承诺千万不要告诉布朗森,为什么?因为布朗森明白自己不可能是那孩子的父亲。”
“你认为布朗森太太知道卡特莱特的所作所为吗?”我问。
“我很确定。当我回想起她当晚的表现时,我几乎敢肯定这点。她很沮丧,但不是因为布朗森被杀了,而是因为我说他受伤了。当我终于告诉她,他在被发现时便已经死去时,她突然大哭起来,但不是因为悲伤,而是一种如释重负。我很清楚那个女人。看着她的方下巴,我似乎就知道了一切。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是她让卡特莱特这样做的。她计划好了所有的细节,所有的步骤。卡特莱特完全是受她的影响,他现在仍是这样。”
“你是想告诉我,在这之前,你或是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完全没有。”
“如果他们真是相爱了,并且知道布朗森太太怀上了小孩,他们为什么不干脆逃走呢?”
“怎么可能?有钱的人是布朗森,她和卡特莱特都毫无财产。并且卡特莱特又没了工作,你以为他还会为自己再添上一个负担吗?布朗森在他挨饿时收留了他,而他却将他老婆拐走。而且他们也没有机会。他们不能让事实大白于天下,他们唯一的希望便是将布朗森清除出局,他们也确实这么做了。”
“他们可真是做得出来。”
“是的,但我想,他们也为此感到惭愧了。他对他们那样好,又是个非常大方的家伙,我觉得他们根本无心向他坦白一切。于是,他们便选择了将其杀害。”
我回想了一会儿盖斯的话,这样,我们便安静了片刻。
“那么,你是如何处理这事的呢?”我问。
“什么也没做。我又能做什么?我又有什么证据?仅仅因为表和支票都找到了吗?它们也可能是其他人藏的,事后又不敢来取。或许他已经很满足于拿走的银币了。那脚印?可能布朗森停下来点了根烟,或者有树桩在前面挡住了他的路,他于是便等着偶遇的小工将其搬走。谁又能证明,那个非常得体、非常令人尊敬的女人在其丈夫死后四个月产下的小孩不是她丈夫的?没有陪审团能为卡特莱特定罪。我一直没有将这事说出来,渐渐地,人们便忘了布朗森的案子。”
“我看卡特莱特夫妇不一定忘得了。”我暗示道。
“我看未必。人类的记忆是惊人的短。如果你想听听我的专业观点,我就不妨告诉你。我不认为当一个人确信自己的犯罪事实不会被发现时,他还会有很深的忏悔。”
我又想起来我在那个下午所遇到的那对夫妇,那个瘦瘦的、年纪略大且带着金框眼镜的秃顶男人,以及那个白发,不是很整洁却说话直率、友善,同时也带着刻薄微笑的女人。真的很难想象他们过去曾受过那些狂野激情的控制,这也就解释了他们的一些表现:最终,经历了那场残酷而冷血的谋杀之后,没有什么事情能再拨动他们的心弦。
“这会让你觉得和他们在一起很不舒服吗?”我问盖斯,“因为——虽然我并不是在吹毛求疵,但我还是不得不说,我现在不认为他们是好人。”
“这你就错了。他们是非常好的人,他们是这里最为开心的人。卡特莱特夫人是个十足的好人,也有个非常有趣的女人。我的职责是防止犯罪,并在有人犯下罪行后逮捕他们,但在我见过那许多罪犯以后,我认为,总体来讲,他们只是比一般人倒霉一些而已。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也可能被环境逼迫而犯下罪来,如果被发现,他会受到惩罚;如果没有,他则可以继续做个正直的人。当然,如果他触犯了法律,社会将惩罚他,这没什么不对,但体现一个人本质的往往不是他的行动。如果你像我一样,当了这么多年警察,你就会明白,真正重要的不是一个人做了什么事,而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幸运的是,警察无法对一个人的思想做点儿什么,只能是针对他们的行动而已。如果他可以的话,那将会非常、非常不同。”
盖斯掸掉了他雪茄上的灰,冲着我露出他那带着揶揄、讥讽却不令人讨厌的笑容。
“告诉你,有一份工作我一定不会喜欢。”他说。
“那是什么?”我问。
“上帝在最后审判日要做的活儿,”盖斯说,“不,先生,我不要做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