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帝制走向共和:杨天石解读辛亥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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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双重任务——20世纪初的反帝反清斗争(4)

1903年,当上海成立“四民公会”时,《浙江潮》第5期发表过一篇时评,大意说,中国有一件最可悲痛的事便是,“士”为士、农、工、商四民之首,不能自成一社会,而又与其他社会隔绝,所以,“日日言社会改革,言社会发达而无效”。文章要求该会成为“国民之机关”,“自士社会以待合于其他种种各社会”。这段评论可谓“切中时弊”。然而,拒俄运动中,它始终是空谈,“士”们除了热衷在本阶级群众中活动外,并没有认真去做“合于”其他社会的工作,还是一个孤零零的自居的“首”。当上海工人为周生友案投入拒俄斗争时,《警钟日报》的“士”们可以在报上大谈“工民革命”,指手画脚,但是却不跑到工人中去做点实际工作。丁开嶂、张榕跑到东北去了,但是,主要依靠的也还是地方上层人士和“马贼”中的上层头目。1903年的“四民公会”无工无农,是个“二民”公会,实际上主要是知识分子的“一民”公会。此后的对俄同志会状况也是这样。该会极盛时不到200人,他们非常懊恼地感慨道:“义勇之军,侦探之队,徒抱虚愿,一无表现,所藉手者,区区《俄事警闻》之报告而已。”[214]没有人民大众参加,当然只能是这样一个结果。

哪些阶级、阶层、人士是反对帝国主义的力量?谁又是其中的主要动力?这是一切反帝斗争都必须解决的历史课题。拒俄运动中的知识精英们接触到这个问题并试图予以解决,他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应当给以恰当的估价,但是,离解决这个问题的路程还很远。

反帝而不依靠人民,不发动工农群众,必然无所成就,最终仍然要和帝国主义者妥协。后来辛亥革命之所以失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拒俄运动也已经预示了这一前景。

反对沙皇奴役的世界人民斗争的一部分

我国的拒俄运动不是孤立的,它是20世纪初年反对沙皇奴役的世界人民斗争的一部分。

世界人民热烈地同情和支持我国的拒俄斗争。还在1900年12月,列宁就在《火星报》第一号上发表《中国的战争》一文,论述中国人民反对沙皇侵略的正义性,号召俄国工人阶级奋起斗争,“以结束政府的专制统治”。响应列宁的号召,布尔什维克揭露了沙俄政府在中国的犯罪政策,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巴库委员会在传单里写道:“难道俄国人民需要满洲这一块外国的土地吗?”[215]一些在中国的国际友人还积极参加了拒俄运动。例如1903年有德国友人在南京“见中国人即握手,告以中国前途之苦及改变之不可缓”,“语及东三省事,辄切齿怒目”。[216]1904年日俄战争期间,居住在哈尔滨的犹太、波兰友人曾联络中国劳工,准备起事抗俄。

我国人民也热烈同情和支持世界人民反对沙皇的斗争。

1903年,在俄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下,乌克兰、高加索等地爆发总罢工斗争。对此,《江苏》杂志发表文章说:“暴动!暴动!俄罗斯果不得不暴动,俄罗斯终不能不演革命之活剧。倒专制旧政体,建共和新政府,为日非远矣。”[217]1905年1月,彼得堡的工人由罢工斗争发展为准备武装起义。消息传到我国,《警钟日报》立即发表《请看俄国之工人》一文,赞美俄国工人“立志之坚”[218]。在当时,沙皇还是个庞然大物,但是,中国拒俄运动分子们相信俄国人民:“斯拉夫民族真好男儿,真不愧为伟大之人民。善于动,善于杀官吏!杀君主!”[219]他们认为,在这样的人民面前,沙皇政府是迟早要完蛋的。

列宁曾经指出过:“俄国是各族人民的监狱。”[220]在这个监狱里,犹太人所受的压迫极为严重。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尖锐地揭露了一小撮沙俄反动分子对犹太人的虐杀:“或挖其两眼,或断其四肢于板,以刀碎割。小儿则携往最高之处掷下,或则腰斩。”这是怎样一幅惨绝人寰的画面呀!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语重心长地警告人们:“吾悲犹太,吾不能不虑夫将为犹太者。”[221]

波兰曾长期为沙皇俄国、普鲁士、奥地利等所瓜分,沙皇政府在其占领区实行残暴的殖民统治。在《猛回头》、《新湖南》等小册子中,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谴责了这种统治。对于波兰人民的斗争,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尤其寄以殷切的期望。1904年3月,他们见到了一份波兰义勇军的讨俄檄文,情不自禁地欢呼:“伟哉!波兰之民族!壮哉!波兰之志士。”他们专门写了《波兰之志士》、《读〈波兰义勇军组织主意书〉》等文章,指出:“彼俄国者,裂波兰故土最多,压波兰遗民最酷。擒贼先王,首在覆俄。”文章建议波兰志士利用日俄战争的机会奋起抗俄,乘熊脚被扎的时候“突刃其腹”。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相信,经过斗争,“必有一波兰新国出现于波罗的海之滨”[222]。

此外,对于反对沙皇奴役的芬兰、瑞典、挪威、丹麦、波斯、土耳其等国人民的斗争,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们也都表示关切,并看成是对我国人民的支持,“此为我国报深仇、雪大耻,树我完全独立之旗”之“大机会也”[223]。

1904年2月5日,《俄事警闻》发表过《俄祸》一文,中云:

若夫俄,则尤虎狼之尤者也。自彼得大帝以来,以吞并与国,囊括全球为志,彼意非使史拉夫人种为全世界之主不止。此非我中国之祸,而全世界之祸。

这段话值得重视。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沙文主义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装饰,它给资产阶级的种种无理要求罩上了一件民族的外衣。”[224]沙皇推行“囊括全球”的侵略政策,并不是为了使“史拉夫人种为全世界之主”,而是要使俄国的一小撮地主和垄断资本家为“全世界之主”。在这一点上,《俄事警闻》讲得不对。但是,沙俄帝国主义是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它的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农奴制残余密切结合着,它把帝国主义的各种最坏因素都集中了起来,而且变本加厉了。因此,极富于侵略性,是当时世界的大祸害。《俄事警闻》发出的这一“警闻”又是正确的。中国拒俄运动的活动分子看清沙皇的侵略野心,明确自己斗争的意义,就更加鼓舞了自己的斗志。

1901年至1905年的拒俄运动是我国近代一次较大规模的群众性反帝爱国运动。它打击了沙皇吞并我国领土的野心,揭露了清朝统治者对内镇压、对外投降的面目,表现了我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内外敌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精神,促进了民族民主革命高潮的到来,在近代中国史上,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陈天华的《要求救亡意见书》及其被否定经过

许多著作都提到陈天华有一份《要求救亡意见书》,但史学家们迄未见到。1985年,我在日本外务省档案中将它找到了。原件为铅印传单,附于警视总监安立纲之给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的报告之后[225]。

1905年1月,日本《万朝报》译载德国某报的一篇文章,声称各国商业统计表关于中国领土已不列长城以北,承认其为俄国范围,“此实瓜分政策”云云。这一消息在中国留日学生中引起了骚动。四川学生首先集会,有人提出《要求归政意见书》,主张西太后将“大政”归还光绪皇帝,“以一主权”,同时,要求清政府“宣布立宪以定国是”。该意见书提议于1905年2月4日(夏历元旦)致电清政府,陈述意见,并随撰详细呈文,公举代表二三人到北京伏阙上书[226]。在这一情况下,陈天华撰写并印刷了《要求救亡意见书》,在留日学生中散发。

《意见书》全文三千余字。开宗明义,首先说明当时形势和不得已拟向清政府请愿,要求救亡的苦衷。《意见书》称:

近日以来,警电纷至,危迫情形,视前尤急,同人等焦心灼虑,苦无良策,乃于无可如〈何〉之中,作一死中求生之想,则惟有以救亡要求政府也。

《意见书》将清政府譬喻为“管屋者”,将国民譬喻为主人,说是:“主人有屋,托人管理,不慎于火。管理者以非其屋也,将任其延烧,为主人者岂能不以屋如焚焰,必责其赔偿而急促之使救火乎?”

关于请愿的目的,《意见书》说明,在于劝止清政府及其大臣们出卖国家权益。它称:

目的惟何?但使朝廷誓死殉国,勿存为一印度王之思想,卖吾侪以救活;为大臣者实事求是,勿抱一为小朝廷大臣之主义,以吾侪之权利,为彼等富贵之媒。

当时,印度已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印度国王则成为侵略者卵翼下的儿皇帝。陈天华要求清政府以印度为鉴,不要使中华民族陷入更悲惨的境地。

关于请愿的条件,《意见书》向清政府提出对外条件三项,对内条件四项。对外条件为:1.勿以土地割让于外人,竭死力保护矿山、铁路、航权;2.勿以人民委弃于外人,人民之生命、产业、利权,丝毫不容外人侵犯;3.勿以主权倒授于外人,力杜外人驻兵内地并掌握用人行政之权。对内条件为:1.实行变法;2.早定国是;3.予人民以地方自治之权;4.许人民以自由著述、言论、集会之权。《意见书》同时提出国民义务四项:1.当兵;2.纳租税;3.募公债;4.为政府奔走开导。《意见书》要求清政府履行条件,国民履行义务,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它说:“吾侪之义务有一未尽者,不待政府诛之,吾侪必自诛之。吾侪对于政府尽义务矣,而政府之于吾侪所求者或不许之,或许而阳奉阴违,行之不力,或竟显违吾侪所订之条件,则吾侪必尽吾力之所能以对付于政府,诛一人而十人往,诛十人而百人往。吾侪不死尽,政府不得高枕而卧也。”

《意见书》的主要篇幅是设为问答,以二人辩难的形式,解释各种疑问,说明请愿活动的必要。最后,《意见书》表示,将以留学生全体名义,在两周内赴北京实行。“有志偕行者请至神田西小川町一之一东新社(陈天华住址——笔者),商订出发,反对者请即函告,否则作为默认。”

《意见书》表现了陈天华一如既往的爱国主义热情。他认为,国家由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组成,有一个要素不具备,就不能称之为国家。《意见书》指出:当时帝国主义者纷纷向清政府索取土地和势力范围;在非洲、美洲的华侨和东三省的难民备受帝国主义虐待;主权无一不被外人掌握。因此,中国“早已等于瓜分,且更甚于瓜分”。《意见书》呼吁中国人民及时设法,拯救国家危亡。它说:“救死者必于将死未死之时,不可待于已死;救亡者亦必于将亡未亡之时,不可待于已亡。”这些地方,和陈天华的名著《猛回头》、《警世钟》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是,在对待清政府的态度上,却有了显著的变化。原先,陈天华指斥清政府是“洋人的朝廷”,认为“满洲政府抱定一个‘汉人强满人亡’的宗旨,死死不肯变法”,主张以暴力将其推翻。“改条约,复政权,完全独立”,建立一个崭新的国家[227];而现在则希望以和平请愿的方式促使清政府豁然警醒,外拒强敌,内行变法。两相对比,不能不认为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在写作《意见书》之前,陈天华曾会见梁启超,二人多次通信,《意见书》反映出改良派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

《意见书》末段,陈天华设想有一个革命者出来质询:“吾侪平日之所主张,非革命乎?今乃欲倚赖于政府,何其进退失据也?”对此,《意见书》回答道:

政府之将以土地、人民、主权三者与外人,一弹指间也;而吾子之革命,旦夕可举乎?吾恐议论未定,而条约上之效力发生,已尽中华之所有权移转于他人手矣,则何如要求政府,与之更始以围〔图〕存乎?

这段话可以看作是陈天华对自己改变主张的解释。在陈天华看来,革命不会很快发生,远水救不了近火,国家危亡在即,只能以请愿的形式阻止清政府卖国,这样会便捷得多。

然而,陈天华毕竟不同于改良派。这就是,他对于和平请愿的作用并不十分夸大,对清政府能否改弦更张也并不抱很多幻想。《意见书》说:

吾侪之要求,所以使政府应付外人之要求外,而亦留一二以应吾侪之要求也。盖使彼惟虞外人之一方面,而不虞国民之方面,则必至举吾侪尽售之于外人,以保固其印度王、小朝廷大臣之名位不止。今吾侪乃预先警告之,吾侪虽被售,而必不使安固其印度王、小朝廷大臣之名位,是亦侥幸望其勿售也。

这里说得很清楚,和平请愿的目的只是“侥幸望其勿售”。有些地方,《意见书》又说:

至于警告而不听,则吾侪自必有继续之行为,决非仅如公车上书之故事也。各国民党之对于政府也,必先提出要求之条件,要求而不纳,然后有示威之举动,而无不如此者。吾侪躐等以为之,则政府不知吾等意向所在,而国民亦不知吾等之宗旨为何,纵掷数人之头颅亦不过等诸无意识之作为,而吾侪之主义,终难暴白于天下。惟先将主义标出,可平和则平和,当激烈则激烈,一出于公,而不杂以一毫之私,使政府有所择取,使国民有所依然,于将来或不至全无影响。此吾侪今日之苦心也,政府之无可望则久已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