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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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卡曼坦与鲁鲁(5)

他对食谱的记忆力极强。他不识字,也不懂英语,那些烹饪书对他毫无帮助,他一定是运用自己特殊的系统化方式——对此我永远无从了解——将学到的一切存储在他那其貌不扬的脑袋里了。他给每道菜,都起了一个与请客时节相关的名字。他称有的卤汁为“劈树的闪电”,有的为“死去的灰马”。但奇妙的是,他从不会将这些东西混淆起来。唯有一样,我试图让他记住但没能成功的,那就是每顿饭上菜的次序。为此,在晚宴前我必须给我的厨师画一张示意图:第一道是汤,第二道是鱼,第三道是鹧鸪或洋蓟。我不太相信是记忆缺陷导致了卡曼坦的这一失误,我想,他心中肯定坚持认为万事都有限度,无需浪费时间在那些不重要的事情上。

与一个怪才共事是激奋人心的。虽然这厨房名义上是我的,但在我们合作的过程中,我感到不止厨房,甚至我们合作的整个世界,都转移到了卡曼坦手中。在这里,他十分了解我对他的期待,有时不等我说出来,他就实现了我的愿望。但老实说,他究竟如何或为何干得如此出色,我还无从知晓。我真是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能在一门艺术上如此出类拔萃,而实际上却并没真正理解这门艺术的真谛,且除了轻视它,对它没有任何感情。

卡曼坦可能对我们欧洲菜究竟是什么滋味没有概念。尽管他的言谈、他与文明的联系并不差,可从血统上说,他毕竟是地地道道的吉库尤人,扎根于自己部族的传统,扎根于他对传统的信仰,这是唯一有价值的做人之道。他有时也品尝自己烹调的饭菜,但脸色满怀疑惑,就像一个巫婆从自己的煮皂大锅里蘸一点巫水品尝。他专爱吃土著祖传的食物——玉米。于是,他有时也会忘情地给我送来一份吉库尤风味——烤白薯或一团羊脂——俨然是一条文明的狗经过长期与人的共处,会衔来一根骨头放在地板上作为礼物。我感觉得出,在内心深处,他将我们极其考究地烹调食物看作愚蠢透顶的行为。有时我想试探他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但每次都无疾而终。虽然他很多时候都十分坦率,却又在某些方面守口如瓶。如此,我们在厨房里合作无间,求同存异——而各自对烹饪的看法就不去论它了。

我曾派卡曼坦去马莎依加俱乐部,也就是我内罗毕朋友们的厨师那儿学习——一旦我发现他们那里出了新菜品。所以在他当厨期间,我很高兴我家在整个殖民地总以美味佳肴著称。我渴望有人品尝我的艺术,乐见于有朋友来共进晚餐,而卡曼坦却对任何人的赞誉无动于衷。不过,他能记住常来吃饭的朋友们的个人口味。“我给伯克里·考尔先生做白葡萄酒炖鱼,”他说得很严肃,似乎说的是一个狂人,“他给你送来了炖鱼的酒。”为了得到更权威的建议,我邀请我的老友、内罗毕的布尔帕特先生来庄园吃饭,他是老一辈大旅行家费尼思·福格家族的后裔。他环游了世界,遍尝了各地美食,他从不为未来忧虑,只要此刻尽情享受便好。五十年前的体育及登山书籍,叙述了他运动家的业绩,也谈到了他在瑞士和墨西哥的登山壮举。有一本专述打赌之最的书——《来得容易去得快》,可以读到他为了打赌怎样穿着晚礼服、戴着高帽子横渡泰晤士河——继而又更浪漫地畅游赫勒斯房海峡,像林达尔、拜伦那样。他能来庄园与我共进私人晚餐,我是多么高兴啊。为一个你崇拜已久的人奉献上亲手制作的佳肴,怎能不叫人兴奋呢!作为答谢,他对我谈论起对饭菜和其他世事的见解。他告诉我,他在别处从未吃到过比这更好的晚餐。

王尔斯王子亲临庄园晚宴,是我极大的殊荣。王子对坎伯兰卤汁大加赞赏。这是唯一一次,我向卡曼坦转述王子对他手艺的表扬时,他听得兴致勃勃,全神贯注。土著对国王不胜景仰,也喜欢谈论他们。好几个月以后,卡曼坦又想再听听王子的赞扬,突然问我,就像法语读本里的句子那样:“那个苏丹王的儿子喜欢猪肉汤吗?他全喝下去了吗?”

卡曼坦在厨房之外,也处处对我表现出关切之情。根据他对生活中祸福利害的特有观念与判断,他总是愿意在适当的时候帮助我。

某天的午夜,他突然蹑手蹑脚地走进我的卧室,手里提着一盏防风灯,好像在巡夜一般。那还是来我家帮工不久的事,他还很小,站在我床边就像一只迷失方向的黑蝙蝠飞了进来,长着一双大耳朵,又像是一小团非洲磷火——那盏小灯。他讲话的神情特别严肃。

“姆沙布,”他说,“我想你最好起来。”

我起身坐在床上,窘迫万分。我想,要真有什么大事发生,也该是法拉赫来接我。可当我再次让他离开时,他仍站在那儿。

“姆沙布,”他又说,“我想你最好还是起来吧。我想是上帝来了。”

听他这么说,我真起来了,问他怎么会这样想,他煞有介事地领我走进面西临山的餐厅。此刻,我透过窗看到了一幅奇妙的画面。外面的山上,一股大火正在从山顶蔓延到平原,荒草燃烧着延伸向天空。从我宅子看去,山火就如一条垂线,看起来真像是某种庞然大物在前进,朝我们走来。我伫立良久,凝视着山火,卡曼坦在我旁边观察着。后来,我感到他甚是恐惧,所以我向他解释山火的起因,我意在安慰他,但我的解释没能真正让他信服。显然,他来叫我,是在执行某种使命。

“是的,”他说,“或许如此。但我想你还是起来一下吧,要是上帝真的来了呢?”

庄园里的狂暴斗士

有一年,大雨季迟迟没来。

那真是一场可怕而惊心动魄的经历,所有体验过这一天灾的农民都会永世铭记。即便在远离非洲多年之后,当他置身于北欧潮湿的气候环境,偶尔在夜间听到倏忽而至的雨声,也会在睡梦中惊醒,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

往年,大雨季一般始于三月的最后一周,一直持续到六月中。雨季降临前,世界日益炎热,日益干燥,其灼热的程度,与欧洲大雷雨之前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赛依人——我对岸的邻居——每当这时,就纵火烧荒,待第一场雨下来后,才能有新鲜的绿草供牧牛吃。草原上的大火在风中摇曳,如彩虹般闪耀的袅袅青烟弥漫了草丛。烧草的热气和焦味,就像从火窑中飘散出来,笼罩在耕地上空。

极目眺望,大块大块的云朵聚集在一起,倏然而逝,不见踪影。淡淡的雨雾给地平线划上一道蓝色的斜线。整个世界只剩下一个念头。

傍晚时分,日落之前,大自然的景色靠得更近了,山峦的轮廓也渐渐明朗。在清澈的青蓝与翠绿的色调之中,显得生意盎然,意境隽永。一两个小时后,你踏出屋子,星星默默隐去,夜间的空气如此轻盈深邃,酝酿着众望所归的善举。

当局促而渐强的声响掠过你的头顶上空,那是高高的树林里呼啸而过的风——不是雨;当它紧贴着地面席卷而去时,那是灌木和草丛间的风——不是雨;当它在低处细细簌簌作响时,那是玉米田里的风——它的声音很像雨点儿,常常令你辨不清真假,甚至从声音中接收到雨水的些许润泽。仿佛,至少是在舞台上展现了你向往已久的东西——这也不是雨。

然而,等到大地像一张音响板发出沉闷凝重的回响,世界在你的周围齐声轰鸣时——那才是雨。这雨就像要向大海奔腾而去,如此急切;又如投入了久别情人的怀抱,如此真切。

但是那一年,大雨久久没来。那时候,似乎整个宇宙都与你相隔了。有时天气稍稍凉爽,有几天还很冷,但大气中没有潮湿的征兆。所有的一切,变得干燥,变得坚硬,仿佛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力量和优雅都被湮没了。无关于天气好坏与否,无关于一切气象,只是雨季被无限期地延迟了。阴森森的风若一股极细的气流在你的头顶飞过,万物的全部色彩都消褪了,田野、森林的所有气味也消散了。你被失宠于巨神们的感觉缠住了。南方,横亘着火烧之后的草原,黑漆漆的一片,满是荒凉,一条条灰白色的灰烬随处可见。

没有雨,庄园的前景和希望一天天惨淡,最终成为泡影。最后几个月的翻耕、修枝和栽种,就跟傻瓜无用的劳作一样。庄园的活计渐渐缓慢、停滞了,寸步难行。

草原与高山的泉眼干涸了,许多陌生的野鸭、野鹅飞到我们的池塘;在清晨或日暮时分,一大群斑马们来庄园边缘的池塘旁饮水,足有二三百头,野禽推推搡搡地相互踩踏,当我骑着马在它们之间穿行时,这些小生灵竟毫无畏惧。但为了我们的牲口,我们得想法子把它们赶走。尽管一方方池塘的水位在下降,但到池塘去仍是一件赏心悦目之事,那儿泥水间的喧嚣似乎给褐色的景观打上块绿色的补丁。

旱灾时,土著变得沉默寡言。有关雨水的前景,我未曾他们嘴里探得片言只语,虽然你会认为他们比我们更懂得天气的预兆,因为他们的生死存亡全与天气情况相系。对于他们,甚至他们的祖辈,在大旱之年失去十分之九的牲畜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他们的“夏姆巴”龟裂开来,地上只剩稀稀疏疏的枯萎了的白薯苗和玉米苗。

不久之后,我从土著那里了解到他们的行为准则,他们听不得别人对灾难的抱怨之词,甚至连提都不能提,就像万不可对蒙受耻辱的人提起往事一样。但我是欧洲人,在这儿待得还不够久,不像在这儿生活了几代的某些欧洲人,能学会土著这种听天由命的消极情感。我还年轻,会本能地自我保护,如果我不想与庄园路上的尘土和草原上的青烟一起飘摇而逝,那我就要把精力全放在某些事业上。我开始在夜间写小说、神话和爱情故事,这能使我的心一路飘远,飞到别的国度和别的年代。

我对一个常住在我庄园的朋友讲了不少故事。

当我起身外出时,风声肆虐、天空澄澈,闪着无数颗冷漠的星星。一切都是干枯的。

起初,我只在夜间写作;后来,早晨也常写了。置身田间时,我总是左右为难:要不要再翻一遍土地,再种上一次玉米?要不要摘掉那些凋零的咖啡果,保住咖啡树?日复一日,我踌躇不决。

我习惯于把纸张在餐桌摊平,在餐厅里写作。写作间隙,我还要作庄园的账,作估算,还要回复一些农场主的信函。我的佣人们询问我的近况,我告诉他们,我在试着写一本书。他们把这本书当作拯救庄园的最后努力,密切关注书的进展。后来,他们常打听这本书怎么样了。他们会走进来,久久地站在一旁看着我写作。在嵌板的房间里,他们脑袋的颜色跟嵌板很相近,在夜晚,他们似乎只剩下一片白大袍,倚着墙与我作伴。

我的餐厅朝西,有三扇长窗,对着整个平台,草坪和树林。地势逐渐降低,直到河边。河水成了我与马赛依人的分界线。你从屋子里望不到河水,但还是可以通过岸边高大墨绿的金合欢树的分布上了解到河的曲折走向。在河的另一侧岸上,另一片树木覆盖的大地又平地而起。过了森林,便是一路绵延到恩戈山山麓的青色草原。

“精诚所至能移山,山能朝我走来。”

风从东方吹来,我餐厅的门总是在下风口敞开着,土著也由此很熟悉这屋子的西侧。他们在周围铺了路,时常与房间里进行的一切保持联系。小牧童们也出于同样的动机,也把羊群赶来,任其在草坪上吃草。

这些小男孩赶着父辈的山羊与绵羊在庄园转悠,给羊群寻找一片嫩草地,这就在我文明的房子与野生动物间搭建了一座生命的桥梁。我的佣人不希望牧童走进我的房间,他不太相信他们。但孩子们对文明,却有真正的爱与热情。文明不会对他们构成危险,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离开。在他们眼中,文明的典型象征是挂在餐厅里的一座德国造的杜鹃自鸣钟。钟在非洲高原纯属摆设。一年里,你完全可以按照太阳的位置知道准确时间,既然你不跟铁路打交道,那你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庄园的生活,钟是不是存在也就不重要了。但这座钟的工艺颇为精巧。每过一小时,粉红色玫瑰丛中就会有一只杜鹃撞开小门蹦出来,以清脆而高傲的鸣啭报时。这神乎其技的机关,每次都能激起庄园孩子们的兴奋之情。根据太阳的位置,他们能精确地判断即将来临的午时打鸣时刻。十二点差一刻,我就可以见到他们从四面八方集合到我家来,后面跟着羊群——他们不敢把羊群留在远处。孩子们和羊群的脑袋,透过灌木丛和蒿草簇拥在一起,就像池塘里成群的青蛙的头一样。

他们将各自的羊群留在草坪上,赤着脚,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大的十来岁,小的才两岁。他们举止得体,保持着某种自行设定的来访仪式——他们只要不触碰任何东西,便可以在屋子里自如行走,除了回答问题,不能说话,也不能坐下。当杜鹃跳出来与他们相见时,孩子们发出了一阵欣喜若狂却抑制不住的笑声。有时还有这样的事:一个年幼的牧童,他对放羊还没有什么责任感,却会在翌日一早独自赶来,在钟前——此时机关被关上了,并没有鸟叫声——站立许久,用吉库尤话轻声哼唱对钟的热爱,然后规规矩矩地走出去。我的仆人嘲笑这些孩子,对我说他们太无知了,竟然真相信杜鹃是活的。

这时,我的仆人们进来看我打字。有多少个傍晚,卡曼坦靠着墙,沉默不语。他的眼球滴溜溜转,就像睫毛下挂着一对黑色水滴。他的神情看起来似乎是一定学会这个机关,不仅能拆开它,而且能组装起来。

一天晚上,我奋笔疾书,不经意地抬头,正巧对上这双凝聚着思想的眼睛。

“姆沙布,”过一会儿他问,“你自己相信你能写一本书么?”

我答道:“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