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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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你等配得起法治

1066年最后一个月,诺曼底公爵威廉南下攻打威斯敏斯特之前,先领军走过圣贾尔斯高街。他已攻陷萨瑟克,意图攻取拉德门城墙(当时进城的主门)。我们通常认为,当时因城池防御坚固,伦敦人“既不畏敌,亦不惧突袭”。然而,事实上,秘密议和或谈判之后,有些撒克逊贵族打开了城门。威廉的军队进入圣保罗大教堂、切普赛德街,但继而在“城中高地”(某处空地或大街)受到一群市民甚或军队的攻袭,这些士兵都是不肯接受外来首领内犯的平民。11世纪的编年史家朱米埃日的威廉记载,诺曼人旋即迎战,导致这座城市陷入巨大的悲悼之中,因为无数儿子和市民死于战场。伦敦市民最后投降。然而这次事迹体现了他们自视这是一座能够抵御外敌的独立城邦。这一次他们是想错了,但接下来三百年间,伦敦人会重申独立城邦的主权。

然而,伦敦之役已经告终。近年来,拉德门西南角挖掘出十一具骸骨,显示被肢解的迹象。沃尔布鲁克溪畔发现出自同一时期的钱窖,有数千枚钱币。

新君即位后,当务之急是收服城市。首要的是在周边城墙各处修筑军用牢栈(蒙特费雪塔、贝纳德堡),倚墙东南段筑造了如今被称为“伦敦塔”的建筑。然而,伦敦塔从来不属于伦敦,在市民眼里,此塔侮辱或威胁他们的自由。在《伦敦沿革》一书里,劳伦斯·戈姆爵士揣度说,市民“听见人们奚落说,这些城墙是为羞辱他们而建造,倘若谁人敢争取这座城市的自由,就会被关进这些墙内囚禁”之时,会是如何地愤怒。

1077年一场大火之后(如同从前的火灾,这场火也几乎烧尽这座城市),在原城防旧址造起一座石塔。这座石塔建造二十年才竣工,强征周边诸郡的劳力。这座塔被称为白塔,高约二十七米,威风凛凛地耸立在天际,震慑这座城市。并且,政府创制了繁文缛节,以便巩固塔内伦敦首领的司法和行政权威,此塔本身却不受这些首领管辖。这座塔的砌石是诺曼底的奶油色卡昂石,从而形象地象征了外族统治。

威廉欣然赐予伦敦一纸“宪章”。在十五厘米长的一小片羊皮纸上,以盎格鲁—撒克逊语和法语书写,敕书“这座城市的首领”,敕许伦敦自罗马占领时期以来便有的“权利”。译文如是:“吾欲尔等知,吾意令尔等如爱德华王之日般守法,吾意令子为父亡后之嗣,吾不容人欺侮尔等。上帝护佑尔等。”

这道诏书看似颇为空泛,但正如戈姆在《伦敦的管理》中指出的,这纸宪章标示“伦敦史上一大全新的宪法因素”。伦敦人被赋予在这座城市中生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下的权利。国王宣告总揽伦敦古老的权纲。

然而,威廉认识到一大根本事实(关涉他本人及其所征服国度的命运),也即这座城市具备至关重要的地位。正因为如此,他将伦敦从独立城邦转变为都城。1086年,《土地清丈册》的调查略过伦敦,无疑是因为城中错综复杂的经济和商业活动,并无益于国王的国库收入。同时,这位诺曼国王及其诸位继任者,开启了一项卓越的公共工程,借以在新政治格局里强调伦敦的中心地位。他们重建圣保罗大教堂,威廉的继位者威廉·鲁弗斯开始建造威斯敏斯特大厅,这个时期还造了很多修道院、女修院、隐修院、医院。从而,伦敦及近郊成为一片旷日持久的建筑工地。自此往后,伦敦便总是在建造、重建。譬如,在12世纪,罗马圆形露天剧场周边被清理出来,造起第一座市政厅,于1127年竣工。15世纪在此重建第二座市政厅。

伦敦最早的行政形式是民众大会,一年三次在罗马圆形露天剧场召开,后来移到圣保罗十字布道坛。还有一个较正式的法庭,被称为哈斯丁法院。这些制度都极古老,可以溯源到撒克逊人和丹麦人治下这座城市的自主自治时期。伦敦的疆域分界依然存在,也是在古老时代划定的。及至11世纪,疆域的主要辖地成为选区,由一位长老领导和代表。选区不仅是一群市民管理自己的街道和店铺,也包括防御和出征的武装队伍。根据亨利三世时期一份官方文件,仲夏审查之时,“每位长老集结其选区和田地、检查马具武器,确保人人有剑和匕首,不符弓箭手装备规格者,转为长矛手”。迟至14世纪,书记员仍然可以称伦敦为共和国,备有组建精良的市民军。因此,这里依然可以看到罗马共和国理想的影响力和古老历史。

倘若说选区疆界是城市最重要的分界,它却并不是最明显的界线。选区下有警区及其集会,之下再有堂区及自治神父会。这座城市包含一系列关系错综的权威,这一隶属关系和利益网络影响城市的物质生活。譬如,纵贯19世纪,总见有人抱怨政府的死板和一意孤行。改革的阻力是传承了千年的遗风,正如城里的煤烟和浓雾,牵制、滞碍着这座都城。这也是透彻地理解后世事件的历史背景。

征服者威廉的继位者威廉·鲁弗斯执政时期,向市民苛征税赋、关卡费。英格兰的诺曼贵族叛乱之时,鲁弗斯立下规矩,解送囚犯到伦敦行刑。也许,这是伦敦为都城的象征,但也是王权的象征。

1100年,鲁弗斯逝世后,亨利一世赶到伦敦擅国。史料记载了他治下的长老的名单。自1227年开始,记载有形形色色的英语和法语名字,可以想见这两国人当时已演变为“伦敦人”,彼此之间衍化了修明有秩、协同合作的关系。事实上,古英语名字逐渐被源自法语的名字取代,从而使得研究这个时期的伦敦人名饶有趣味,并且赋有深远的意义。在当时,姓氏并不普遍,而是以地名或行业称呼某人:面包师戈德温纳斯区别于铸币者戈德温,鱼贩戈德温或布商戈德温尼也区别于帽商戈德温尼。一般市民称以父系名,或者更常见的是绰号。Edwin Atter意为伶牙俐齿的埃德温,Robert Badding是指娘娘腔的男子,Hugh Fleg十分警醒,Johannes Flocc长着一头毛茸茸的卷发,John Godale卖上好的艾尔啤酒,Thomas Gotsaul为人实诚。

然而,纵使市民与国王之间有生意往来,双方的关系也演变得越来越紧张。对国王来说,这座城市首先“出产”岁入,亨利一世之所以极少干预伦敦市民的生活,实是因为他需要这座城市繁荣昌盛,以便从中获利。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伦敦庶民的人心所向直接影响诸继承人争夺王位的成败。亨利一世的外甥布卢瓦伯爵斯蒂芬宣告其继承权,旋即“前来伦敦,伦敦人纷迎于道……在仲冬日加冕为王”,《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这样记载。其他古老的史料添道:“长者和智者召开民众大会,为王国大事计,全部自愿一致决定推选一位国王。”换句话说,伦敦市民为全国正式推选国王。至于斯蒂芬做了什么承诺或赏赐作为报酬,我们不得而知。然而,自此往后,在决定国家大事之时,伦敦占据首要的地位,发挥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这一事实表明伦敦城近乎自治。

然而,单凭加冕不足以巩固斯蒂芬的王位。1139年,斯蒂芬的对手,亨利一世之女玛蒂尔达皇后登陆。1141年,斯蒂芬在林肯之役被生擒,这意味着伦敦又面临选择。威斯敏斯特召开大会,商讨玛蒂尔达的继承权,斯蒂芬的胞兄弟发表为她美言的演讲:“我们已遣使者召集伦敦市民(鉴于这座城市在英格兰的重要地位,他们几乎可以算作贵族)前来商讨此事,并且为他们颁发了安全通行权。”他们次日抵达,说自己来自“伦敦一个社区或群体”。这则事迹引自马姆斯伯里的威廉,最鲜明地证实了这座城市的重要地位。继后,因各领主之间的争夺导致国土分裂,伦敦便不再是都城,再度成为城邦。玛蒂尔达执政的短暂时期发生的事件,更加深了这一印象。她意欲限制伦敦的权能,不明智地向最富有的市民索取钱财。正因为如此,斯蒂芬的王后莫德抵达伦敦之时,据《斯蒂芬功绩纪》记载,市民执械冲上街巷,“似成群结队涌出蜂窝”,前去保护她。玛蒂尔达逃离公愤,不敢再来收复王位。

这里须添加一句,就算只是为了避免让人误解伦敦是全然自治的城市。政权动荡扰乱国策之时,伦敦自然地挑起领袖责任。然而,政清人和之时,伦敦市民同样自然地接受君主统治。因此,玛蒂尔达之子、斯蒂芬的继承人亨利二世在位时期,伦敦的权势略减。这位国王在宪章里赐伦敦人“吾先祖考亨利之治时期所享全部自由权和自由风俗”,然而,处理政务的却是国王手下的司法长官。

譬如说,1170年冬,托马斯·贝克特在坎特伯雷被暗杀,这原是属伦敦人管的大事。时人称这位主教为“伦敦的托马斯”,接下来数百年间,他是唯一被封圣的伦敦人。他的夸奢也是这座城市的特色。然而,我们却找不到伦敦人支持他使命的证据。也许,他也是这座城市历史上一大异人,他们跨越时代,迈进永恒。

不过,正是贝克特的12世纪传记作家威廉·菲茨—斯蒂芬称颂这座城市在当时的世俗品德。他采用颂词这一都市新体裁,因为这座繁华都市及其市民的举止已经成为欧洲人的中心话题,纵然如此,菲茨—斯蒂芬的描述带有的热忱本身就极其出色。并且,作为关于伦敦的最早统述,这些描写赋有重要的意义。

他描写磨坊在芬斯伯里和摩尔门原野的溪水里转动的声响或“咔嗒”声,还有集市小贩的叫卖声,“各有固定的摊位,每日清晨便来摆摊”。泰晤士河畔有很多酒家,招待当地的手艺人、到码头做买卖的商贩。还有一家大型“公共食堂”,仆役可以在此替主人购买面包和肉,当地小贩可坐下进食。菲茨—斯蒂芬也描绘包围与保护这些活动的“高耸的坚固城墙”,有七道双重大门,北面耸立着高塔,东面有一座巨堡,“这座建筑的砂浆在回火之时掺进野兽的热血”,西面有两座“防御坚固”的城堡。墙外是花园和葡萄园,其间点缀着贵族和有权势家族的宅第。这些豪宅大多位于西郊,就是今日的霍尔本区,北郊是原野和牧地,紧挨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而今仅留下汉普斯特德西斯公园和海格特。城墙外西北角是一片“平坦的原野”,现名为史密斯菲尔德,星期五这里曾有马市。附近的马场也屠宰、出售猪牛肉。这种活动在此地经营了近一千年。

菲茨—斯蒂芬的描述着重强调生机盎然、斗志昂扬、十分活泼的市民。城外原野上,每晚都有早期形式的足球赛,年轻人受到导师、父母、同伴的观望和欢呼;每逢星期天,同一时间还有比武,年轻人高举长矛和盾牌,纵马互相攻击。纵然在体育活动上,伦敦也以暴力闻名。复活节时,泰晤士河中央立起一株大树,树上挂着靶子。一艘船奋力朝树划去,船上载一名手持长矛的年轻人。倘若失手投不中,他便会摔进河里,引得观众哗笑。冬天最冷的天气里,穆尔菲尔兹的沼泽地会结冰,好耍的市民便坐上冰块,让朋友拖拉,一般人则拿动物胫骨当冰鞋。这些娱乐活动也有竞技和暴力的元素,他们滑冰时彼此冲撞,直到“一人或两人都摔倒,不乏肌肤伤痛”,并且“摔倒者的腿或胳膊”经常折断。甚至连儿童的课堂和日常讨论也充满争斗的词汇,嘴里总是吐出一连串“嘲弄和挖苦”。那是一个套熊和斗鸡的暴力世界,在某种程度上跟菲茨—斯蒂芬的陈述一样。他说伦敦能够纠集八万兵勇,在这个充满暴力和欢笑的世界里,夹杂着菲茨—斯蒂芬所说的“富裕、贸易广博、极尽壮美、宏伟”的世界。他所描绘的是一座庆祝自身命运的城市。

因此,那是一段繁华昌盛的时期。随着近水地区不断地开垦,以便容纳络绎前来的佛兰芒人、法兰西人、汉萨人,还有来自布拉班特、鲁昂、蓬蒂厄的商人,港口也不断地扩建,买卖的有毛皮、羊毛、酒、布料、谷物、木材、盐铁、蜡、鱼干等上百种货物,供应这繁衍不息的人口。这里大多数人也忙碌地经营买卖,譬如沃尔布鲁克溪畔的毛皮加工匠、古德伦巷的金匠、东切普的屠夫、考德维那街的鞋匠、西切普的布商、泰晤士河街的鱼贩、比灵斯门的木材商、洛思伯里的蜡烛匠、老犹太街的五金商、教皇头胡同的餐具匠、主祷文巷的念珠匠、文特雷的酿酒商,所有这些人都从事着永世不变的行业。

从前,这座城市确实比今日更喧嚣,填溢着脚夫和挑水夫无休的叫喝,还有马车和铃铛的喧噪,铁匠、锡匠敲打器皿的叮当声,仆役、学徒、木匠、箍桶匠聚集在狭窄的胡同和巷口一道干活,交汇出一片沸腾。当然,有声音,自然也有气味,城里混杂着皮革店、啤酒铺、屠宰场、酿醋店、小食肆、粪堆。川流不息的垃圾和污水在狭窄的街巷中央流淌。所有这些酝酿出一股浓郁的恶气,纵使最凛冽的狂风,也刮不尽这股臭味。啤酒店、面包店、铁匠铺的用煤量不断增长,更为这股恶气添味。

这个时期也在不断地建造和重建。城里无一个角落受冷落,到处修建新店铺、天篷集市、教堂、修道院、石块与木材房屋。对城市这个时期的地层进行考古发掘时,可以看到白垩岩、硬质岩、白垩粪池、赖盖特石砌拱门、建筑瓦砾、山毛榉木料堆、橡木木料、门槛梁柱、墙壁、下水道、地板、地窖、水井、垃圾堆、木桩洞等痕迹。这些都是长年累月繁忙活动的证迹。

郊区,或者说,城墙外的原野上,也是一派熙熙攘攘的景象。12世纪造起了克拉肯维尔、史密斯菲尔德、圣约翰、圣巴塞洛缪大隐修院,往后年月间,相继筑造了奥斯丁托钵僧、圣海伦娜、圣嘉勒、伯利恒圣母等宗教建筑。这个时期也修葺了圣保罗大教堂,造起圣马利亚修道院医院。相继二十年间,白衣修士会和黑衣修士会在城西造起宗教建筑。这块地段是伦敦的投资旺地,闲地出售之时,旋即保证开发,建筑物和租赁则无尽地分割,以便谋求更高的利润。然而,在所有重建工程当中,伦敦桥的建造最为壮观。这座石砌大桥成为商业和交通往来的通衢,留存了近九百年。

桥南两侧,如今耸立着两头狮身鹰首、红银两色相间的彩绘怪兽。它们是这座城市的图腾,在所有入口和门槛上振翎,安置在这里确实相当合适。狮鹫原是守护金矿和沉埋宝藏的灵兽,如今,为了守护伦敦城,它飞出古典神话。本地的主神一向是金钱。15世纪约翰·利德盖特这样评价伦敦:“没钱我就跑不动。”18世纪时,亚历山大·蒲柏呼应这份情绪,祈告道:“看啊,那是伦敦的声音:‘挣钱,再挣钱!’”

菲茨—斯蒂芬写道:“伦敦仅有的烦恼是愚人滥饮和火灾频起。”这句话既包含预言的意味,也是精辟的描绘。12世纪稍后年代里,其他批评者则更加苛刻。有个来自约克郡的作家,名叫豪登的罗杰,说较富裕市民的儿子在夜里“聚伙”,威胁或攻袭路人。温切斯特有个修士,名叫德威斯的理查德,措辞更加生动有趣,指责伦敦为邪恶、劣行之地,不但到处是流氓和拉皮条的,而且每个种族里最恶劣的分子也全都蜂拥到这里。他指责在人众济济的食馆和酒肆里,掷骰子、赌博是必不可少的俗例。也许颇具意味的是,他也提及剧院。这就是说,除克拉肯维尔上演的宗教剧之外,伦敦的戏剧胃口也以其他戏剧形式过瘾。(1576年建造的“第一座”剧院帷幔剧院,可能是仿照某个失落的原型。)这位修士也饶有意趣地描述城里的人口,大半是“俊俏的男孩、娘娘腔和恋童癖者”。还有“卖假药的、跳肚皮舞的、女巫、敲诈勒索的、夜游的、魔术师、表演哑剧的”,这番高张艳帜、炫异争奇的景象,在其他世纪里,在诸如约翰逊、菲尔丁、康格里夫、斯摩莱特等风格殊异的作家笔下却备受称颂,而非似此受尽诛伐。换句话说,这是伦敦永恒的境况。

威廉·菲茨—斯蒂芬提到“逢有好官时,这座城市确实让人遂心适意”。“Governor”这个词也许可以理解为“头领”或“主子”,通常被认为是指国王。不过,他记事之后的时代里,这个词又有其他用法。曾有一时(12世纪的最后十年)海外流传一种呼声:“伦敦人不要国王,只要市长!”这次转眼即逝的革命之所以爆发,直接的原因在于国王缺席,前往巴勒斯坦和欧洲参加十字军。理查一世来伦敦登基,于1189年9月第一个星期天加冕,这一日在“日历上标为凶日”。“对于当日被诛的伦敦犹太人来说”,这一日确是凶日。这些隐晦的词语暗示一场大屠杀(德威斯的理查德称之为犹太大屠杀)。对此次事件,历史学家通常忽略不谈。据说,罪魁祸首是拖欠了犹太人债务的人们,但伦敦群氓的残暴从来难以低估。这是一个暴戾的社会,当地人被形象地比喻为一窝肆虐的蜂群。据16世纪《伦敦城之特色》的作者说,民众是“奔忙的蜜蜂”。据同时代的托马斯·莫尔说:“其喧嚣既不响亮亦不分明,而是如同一窝蜜蜂嗡嗡营营。”然而,这一次,这一窝蜂氓将犹太人往死里螫。

国王出征圣战,伦敦的首领再度成为英国的主导权威。伦敦人的睿智和志愿,在物质方面得到理查一世的辅政大臣摄政王威廉·朗香的援助和巩固,他本人迁进伦敦塔,环塔修筑防御工事。这是权势的象征,为伦敦人所不能容。1191年,理查一世的兄弟约翰觊觎王冠,伦敦市民召集民众大会,意在拥他为王。在这一历史性时刻,市民们提出条件,他若认可伦敦为独立社区,赋予伦敦以自治自选的城邦这一不可剥夺的权利,便拜他为王。约翰同意这个要求。这个权利并不是新的名分,却是首次由执政君主认可伦敦为公共机构,“王国所有贵族,甚而本省主教,俱须为此立誓”。这是德威斯的理查德所说的原话,他认为这个新格局仅是民众中间的“肿瘤”或肿胀,不会结出好果子。

“Commune”这个法语词包含众多含义,通常被认为有些激进或革命的意味,但这次革命却由伦敦最富裕、最有权势的市民发起。事实上,市政府的寡头统治者俱来自权贵世家,诸如贝辛、洛克斯莱、菲茨—西德玛、菲茨—赖纳,他们自封为上等人。这是一群统治精英,望时而起,利用政治时局,重申这座城市在诺曼国王治下被限制的权能和独立。因此,在这座城市的伟大编年史《伦敦城白皮书》里,我们读到这样的叙述:“伦敦城的诸侯每年在自己人中间推举市长……如此推举之后,市长亲自觐见国王,国王或不在朝中之时,觐见摄政王。”因此,市长以及长老级的“正直廉洁的市民”构成的行政公署,获得正式的封授和官仪。伦敦石之亨利·菲茨—艾尔温享有伦敦首位市长的尊荣,奉职二十五年,及至1212年去世。

随后不久,市长与社区便有了权威,伦敦事务从此赋染了一股传统的气息。恢复古老权力的同时,伦敦几乎重新获得了历史。社区的档案和记载,以及遗嘱、法令、同业公会文件都存放在市政厅。也是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无数规章、特命、法令。从而,伦敦有了一种行政身份,发轫了诸如19世纪的都市工程委员会、伦敦郡议会,20世纪的大伦敦市议会。这些机构是传统不曾在时间里剥蚀、保持有机发展的证迹。

城市的行政机构需要全职职工、公证人、律师。然后他们制定、颁布了一套极尽繁细的民法,设立法庭,审理各类轻罪。这些法庭也管辖城市的普遍状况(诸如伦敦桥路况),铺设供水系统,各堂区分别管辖本区卫生、路面、照明。各堂区不但负责公共卫生,也负责公共安全,各备二十六名警员,档案将他们归类为“无薪警官……保安或街头公告员、巡逻人或守夜人”。尚存记载表明,这些人绝不是闲职冗员。我们可以估计,12世纪末叶,伦敦约有四万人口,其中大多数人不太乐意服从当局制定的规矩,不太乐意领受那些上等人强加的良好秩序。

1193年,伦敦市民被要求捐钱赎回国王之时(其兄弟短暂的图谋篡位已经被镇压),惹起颇大民怨。次年,理查一世亲躬归返伦敦,迎接他的是一场盛大的庆典,但他继而更苛刻地向伦敦征税,据传他曾说“倘若寻得到买主,他愿卖掉伦敦”。这样的话实难讨好已是苦不堪言的市民。看起来,在上等人的统治之下,手艺人和生意人已经承受了最重的税负。1196年,“长胡子”威廉·菲茨—奥斯伯特领导伦敦人起来暴动。此人胡子长,暴动却短命。他似乎在市民中间纠集了一伙追随者,各种记载赋予他各种不同的名号,诸如煽惑人心的政客、穷人的捍卫者等。事实上,这些名号并非各不相容。然而他的叛乱遭到残酷的镇压,当然这完全合乎伦敦城惯有的行事风格。菲茨—奥斯伯特逃进切普赛德的圣马利亚勒布教堂寻求庇护,但当局随即将他捉捕,在他从前追随者的围观之下,他与其他八人在史密斯菲尔德走上绞刑架。然而,这场短暂的骚乱赋有深刻的意味:一群公民拒绝服从主宰这座城市的王家官僚和商贾巨子,这预示着必然而不可避免的变革。

不过,紧张与可能冲突的中心位置依然落脚于城市与国王之间的关系上。1199年,理查一世去世,约翰登基。约翰丝毫未曾施策缓解伦敦政府本能的反君主制倾向。这个时期依旧演绎俗套的故事:市民被勒征越来越高的税金或田租,以满足国王的开支。市长和市民权贵企图维持合作精神,纵然仅因为他们大多数人与王室有所瓜葛,国王若倒台,于他们并不一定有好处。然而,在伦敦社区内,怨声不断地滋长。尽管先前有约,约翰还是废除了市政厅一些权力,亲自揽权,这一点使得13世纪的编年史家马修·帕里斯得出结论,认为市民简直变成了奴隶。然而,民众大会的选举仍得以发挥作用。1216年,五个伦敦富人凑齐一千马克,送给法国王子路易,让他当作路费来伦敦加冕,代换约翰。然而,约翰死于当年秋天,这场民间加冕典礼便成多此一举。伦敦又给路易更多钱,打发他回家,接年幼的亨利三世(约翰九岁的儿子)前来,作为正统的继承人。

我们可以走过亨利三世漫长的执政时代(1216—1272)的那些街道。大街两旁有宅第楼观,也有陋室蓬门,精美的石砌教堂映衬木板搭建的临时货棚。清爽与污秽这一对比,可以放在另一统计数字的背景里:在四万市民当中,近两千人无计谋生,只得以乞讨为生;较体面的商贾筑造厅堂和庭院,寒碜的店户则将吃住和买卖都挤在十平方英尺的两间屋里。富人拥有华丽的家具、银餐具,囊中羞涩的人则仅靠数件厨房家伙外加做手艺的工具过日子。

在一桩谋杀案里,有个年轻人拿刀捅死老婆,卷宗记载其家庭资产,透露此人属于“中等收入”家庭。这对不幸的夫妇住在一间两层两室的木结构茅顶房里。底楼的居室敞向大街,设一张折叠桌、两把椅子,四壁“挂着厨房器皿、工具、武器”。包括一只煎锅、一支铁烤肉扦、八只黄铜锅。一架梯子通向二楼,房内布置一张床和床垫,两只枕头。一只木柜内装有六条毯子、八条棉床单、九条桌布、一条被套。两人的衣服“或摆在橱内,或挂在墙上”,包括三件外衣、一件风帽外套、两袭长袍、另一件风帽外套、一副皮革盔甲、半打围裙。还有一支蜡烛、两只盘子、一些靠枕、一方绿地毯、门上挂着布帘挡穿堂风。地上原本大概铺着灯芯草,但不曾编入清单。这户人家房子虽小,却颇舒适。

较贫寒的人家寄居在夹于大街之间狭巷里的廉价公寓。这些小屋的二楼被称为“太阳房”,悬垂在巷子上空。因此,从小巷两旁悬垂的“太阳房”夹缝之间仅能望见一小块天空。很多更小的公寓是木结构茅顶,仍保留撒克逊或早期诺曼王朝治下的建筑样貌。在这个时期,伦敦依然保存早期城市的一些气氛,颇有部落或领地的意味。然而,由于火灾频起,尤其是1212年那场大火,促使官方勒令屋主造石墙瓦顶房。粪池、水井、地窖、垃圾堆、路基等地方,都可以见到这个时期留存的残瓦。那么,这里透露着变革的大势头。然而,由于管理不甚完善,新修的石砌房屋跟老木板屋并肩而立。

从这个时期留存的档案里可以探悉街道路况。譬如,在市政厅的请愿状和备忘录里,我们读到拉德门城关将垃圾倒进弗利特河,导致数处河道堵塞;公共茅房“缺修”,“自内冲出的恶气熏烂了石砌城墙”。圣布莱德堂区的酒肆将空酒桶和泔水扔到街上,“令过路人极其嫌恶”。关于霍西尔巷的塌陷路况,怨声总是不断;福斯特巷十四户住家习惯“随手把污秽杂物抛出窗口,全区居民十分怨愤”。面包街的厨师被指控将“屎尿和垃圾”扔在摊位下;“屎尿、污水,以及其他各种脏物”,从加丽克希瑟街旁的三一巷和考德维那街沿街如洪水般涌下来,冲进约翰·哈瑟勒和理查德·惠特曼的店铺,最后灌进泰晤士河。熊巷旁的水门街有一处粪堆,“令社区所有居民望而生厌,茅厕以及其他可怕景象的恶气传遍整条巷子”。所记载的还有腥鱼、烂牡蛎、台阶失修、大街阏塞,以及有些地段或“公共方便处”演变为小偷扒手和“娼妓”的巢窟。

不过,城市的规章制度是街道状况的最好证据。从法庭记录看来,人们总是知法犯法。摊贩按规定只能在街道中央摆摊,设在两条排水沟之间的空隙里。在较狭窄的街上,排水沟挖在街道中央,行人被挤得“贴着墙根走”。各区的拾荒者和扫水沟者都须“维持、刨净、抬高人行道,清理所有龌龊腌臜”。所有此类“龌龊腌臜”都被装上马车和手推车,拉到河边,在那里装上专用船只运走。屠宰场(设在肉铺街、伦敦牲口市场、东切普市场)安排了专门的方法运秽物。然而,关于这些地方恶臭的怨声仍然不断。在其《乌托邦》(1516)里,托马斯·莫尔将屠宰牲畜的行业规划在城墙外;这个尖锐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很多市民痛恨此行业设在城内这一事实。

《伦敦城白皮书》也有指令,命猪狗不得在城内游荡,也许更稀奇的是,书中还诫令“理发师不可将血液摆在窗口”。市民不得携带弩弓,“交际花”不得在城墙内居住。最后一条法令总被公然藐视。关于房屋和墙壁的建造,须遵守的规章条例十分繁琐,还有针对邻里争执的特定条款。这让人感觉这座城市人口是如此密集。也是出于维持良好秩序的精神,法令规定较大房屋的屋主须长期配备一架梯子、一桶水,以防火灾,鉴于法令规定屋顶的标准建材须为瓦片,而不是茅草,于是,各区市府参事巡视之时,有权手执长杆或挂钩,以捅落违规的茅草。

关于私人和社会的生活,也有不可计数的规章条例,从中可以想见市民处于何等严密的监督之下。繁细的法律、规章、习俗笼罩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陌生人”在市民家中留宿,不得超过一天一夜;各区居民不得在区内收留外人,“除非此人有好名声”。城内绝对容不下麻风病人。“宵禁之后”(也即教堂敲过宵禁钟后),市民不得在街上行走,除非此人意欲被当作“夜游者”逮捕。也禁止“任何酒肆在上述宵禁后卖葡萄酒或啤酒……店内也不得留任何顾客,无论或睡或坐;市民白天黑夜俱不可在家接待从酒肆出来的人”。

在夏季,宵禁钟在九点敲响,冬夜略早些。切普赛德的圣马利亚勒布教堂的宵禁钟响起之时,圣马田教堂、圣劳伦斯教堂、圣布莱德教堂的钟声呼应而起。酒肆打烊,学徒下工,灯草或蜡烛熄灭,城里灯火暗淡,城门关闭。有些学徒认为,圣马利亚勒布教堂的教士故意迟迟敲钟,好让他们多干活,据约翰·斯托记载,有一首歌谣这般数落那位教士:

打勒布钟的黄卷毛教士,

敲得那么晚,你的脑袋该挨敲。

这位犯事的教士对答道:

切普小孩,莫要闹,

总有一天勒布钟随你敲。

从这段酬唱可以看出居民之间的亲密关系,因为大家都认识黄卷发的敲钟人。然而,最惊人的景象或许是黑暗、静寂的城市,似乎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

有时,尖叫、大喊、高呼声会刺破那份静寂。面对破坏和平的违法者,市民有责任“高呼嚷叫”。譬如,倘若市民“失职不曾高呼嚷叫”,须支付大笔罚金。在伦敦城,人人都在监视他人,以便维护社区精神,很多记载说,学徒或妻子受虐待之时,邻居们会“高呼‘不要脸’”。

然而,我们也需揣想,在商业文化里,最重要的法律必然涉及贸易。这个时期制定了无数规章条例,控制贸易的各个方面。诸如,出售芝士和家禽肉的食品摊贩“须在玉米壳市场的排水沟之间设摊,以免滋扰他人”,其他买卖也被分派在城中各处。摊贩“不得在圣保罗敲响第一次钟声后购买或转卖食品”。在二十条专门针对烘焙业的条例里,最引人注目的是烤劣质面包者不得出售白面包,每个面包师须在每块面包上“烙印”。规定“所有鱼类须装在封闭的篮内带进城,篮底的鱼应与摆在表面的一样新鲜”,还有“陌生人不可向陌生人购物”。

渔夫须遵守数百条规章制度,包括可捕鱼类、捕鱼方法、捕鱼地点。渔网尺寸和网孔都经过细致的测量。还有一系列繁复的关卡费、各种名目的税务,因此“带价值四个半便士的芝士或家禽肉进城者,须缴纳半便士。徒步带一百只及以上鸡蛋者,缴纳五只鸡蛋。马载任何状态的家禽肉并且令其跌落地面者”,须缴更多税金。这个体系错综复杂,但旨在确保城里居民丰衣足食,试图预先制止生意人的过度索求,抑挫“外来人”或“陌生人”,保护市民在城里交易的权利。这些规章条例另有一层深意,致力于将买卖交易系统化,以图尽可能减少假秤、掺假食物、劣质商品。

正是在这个生机勃勃、丰富多彩、精神焕发的城市背景里,我们得以追溯一些特殊事件,从中想见当时街道的凶险。在那个时期的法庭记录里,我们读到一无名女丐在街头晕倒死去,偶然能读到自杀,还有频发的意外身亡:“在市府参事门外的阴沟淹毙……掉进滚热的浓汤锅。”我们读到“一名叫爱丽丝的可怜女人,被人发现在城墙外淹死。没有疑凶……某名叫埃利亚斯·普图的,扛着一袋芝士,死在面包街……一名约八岁女婴死在圣马利亚萨默塞特教堂庭院。据称被某妓女抛弃在此。没有疑凶”。在这个虔诚的时代,自杀者被视为患有精神病。帕姆佩斯沃斯的伊莎贝尔在面包街家中“精神病发作之时上吊自尽”。范威克的爱丽丝“由于精神失常,在兜门港口跳水自尽”。酗酒很普遍,常有记载说,市民从楼上掉到地上,从台阶坠进泰晤士河,从楼梯上摔下。这些记载以及其他死亡事件,都是出自切与温鲍姆共同编撰的《1244年伦敦巡回法庭卷宗》。我们也可以从其他事件看到这个时期的特征。“某个名叫图罗克的男子”被发现死亡,但“发现死者死亡时,有三名男子同时躺在死者床上……此三人领有慈恩。”最后这个词语表示他们被宣判无罪。在另一案件里,“罗杰拿铁锤击打吉尔伯特的老婆莫德的肩头,摩西拿剑柄击她的脸,打破数颗牙齿。她挨到抹大拉的马利亚节后死去。”

这些关于死亡和灾难的记载,体现了伦敦马路上不加掩饰的暴力。人们脾气暴躁,贱视性命。“布克的亨利在弗利特河桥街拿刀捅死一个爱尔兰瓦工,逃进萨瑟克区圣马利亚教堂。他对罪状供认不讳,并且……离开英格兰出走他方。他没有私人财产。”牛奶街一家酒肆里,三名男子争执,其中一人被“爱尔兰刀”和“短剑”(这种利器的好处在于一剑致命)刺伤,这名男子身受致命创伤,设法抵达切普赛德圣彼得教堂,但无路人上前援助。

各同业公会也在街头斗殴。譬如,一群金匠围攻一名马具匠,用剑劈开其头颅,拿斧砍下其大腿,然后拿棍棒击其身。此人五日后去世。律师所的学徒在市府参事门暴动之时,有个市民“为了消遣”,朝人群中射了一支箭,杀死一名倒霉的旁观者。伦敦专门设有“宣爱日”,旨在调解铜匠和铁匠之间的纠纷。但这一日通常演变为杀气腾腾的骚乱。一群气焰嚣张的男子走进一家酒店时,有个顾客问道:“这些都是什么人?”他的话音未落,便已被剑刺死。街头随时发生无缘无故的斗殴、埋伏、争执,或者仅为了通常所说的鸡毛蒜皮之事。掷骰子或赌博通常以撒酒疯斗殴告终,并且可以看出,有些骰子酒店老板也从事欺诈。这里让人觉得稀奇却也颇有教益的是,各区的管事积极地照料伤残或垂死者的宗教需要,却鲜少有医师或理发师—外科手术师前来为他们医治。伤者通常听天由命,或自行康复,或死去。

也有很多对妇女行凶的事件。抄本记载有些伦敦女性被活活打死,或踢死,或被残酷地谋杀。莱蒂丝指控葡萄酒商诺顿的理查德“强奸她,夺去她的贞操”,但此案件不曾得到审理。打老婆是家常便饭,通常无人记载;然而,受虐待的妇女也可能变得暴戾。有个喝醉的女人辱骂在银街拐角干活的建筑工人,骂他们为“tredekeiles”(这个词也许可以翻译为懒猪),双方随即干架,一名男子心口被捅一刀。妇女也是正义的倡导者,然而,即便是以伦敦的标准,她们有时也显得太粗暴:有个布列塔尼人在床头谋杀了一名寡妇,“同堂区的女人抄起石头和大棍冲出来,大白天把他砸死”。

各区的市府参事和守卫另有特殊的职责,这份公务更为中世纪伦敦的习俗增添炫目的色彩。譬如,他们受命逮捕街头“戴面罩或假面”之人。戴面罩者被视为罪犯。法庭卷宗表明,这些官长也有权拆除名声可疑的房屋门窗。有一处记载说,他们进入“科克斯巷屠夫威廉·考克的房子,用铁锤和凿子拆掉十一道门、五扇窗”。这里值得留意的是,罪犯的姓名、行业、街名总是以典型的中世纪记载方式连用。可以看得出来,某一种行业(这个案件里是家禽屠宰业)能够占领城里整个地区。其他案例可能也很典型,尽管不似这般暴力。守卫逮捕一些学徒,因为这些人在大酒桶里装满石子,然后从慈恩堂街推下山坡,滚到伦敦桥上,“吓得街坊邻居惊恐万分”。

在稍后时代里,司法卷宗也记载淫猥事件。这些记录栩栩生动,读来简直如同与早期伦敦人共处一室。“威廉·佩格登说,有个名叫莫利斯·荷瑞的,带来一名叫西塞尔的,刚才提到的那个克尔维尔得了刚才提到的那个伊丽莎白的身子,刚才提到的爱丽丝·戴伊烧了(传染性病)刚才提起的西塞尔……刚提到的爱丽丝·戴伊立马来了,跳到床上跟刚才提到的西塞尔抱在一起啃,双腿叉得那么大,套了轭的母猪都能穿过去。”

这些罪状或许穷凶极恶,但所得的惩罚却赋有公共意味。时常有人指出,相比17、18世纪的后继者,中世纪这座城市的官吏较宽容。这个说法不失为道出大半真相。诸如,截肢之类的刑罚通常减为轻刑。然而,公民的精神确实相当暴烈,至少在受到威胁之时。很多案件记录罪犯扰乱城市和平,被判绞刑或斩首。死刑几乎只加之于叛乱分子,或者以其他方式触犯国王威严的罪犯。譬如,有一名男子篡改王印,被判绞刑。造反者和叛徒被扔进滚水中,然后搁在伦敦桥上,有时身上饰以常青藤王冠,作为这一出刑罚戏剧的最后装饰。在伦敦城的紧张或动荡时期,市长和市府参事也求之于死刑,作为治民的最迅捷方式。谋杀一向是要判绞刑的重罪(除非凶手被证明怀有身孕)。但在较和平的时期,牢狱和颈手枷是救治犯罪的常见措施。沃尔特·沃尔德斯克夫被指控“夜里嗜耍抛接子游戏”,卷宗记录形容他为“夜游者,穿戴体面,出手大方挥霍,虽则无人知晓他以何为生”。他被逮捕释放一年后,在伦巴底街被人捅伤,死于沃尔布鲁克圣斯韦辛教堂。阿格尼丝“因在康希尔卖老毛皮”而下牢狱;罗杰·温洛克“因以二便士一加仑的价格卖啤酒”被关进班房。面包师约翰·蒙迪“因制作、出售假面包,在康希尔戴颈手枷”;同月,阿格尼丝·德特因卖“掺假的黄油”,也戴颈手枷。形形色色、不可计数的欺诈被揪出,受到惩罚。有个面包师在模具板上戳洞,顾客将面团拿给他烘焙时,面包师的家属藏在柜台底下,从洞内扯去一块面团。另一案例里,一位司法官的仆役被解雇后,依然去各家酒肆,佯装没收啤酒。酒肆老板娘使钱买通他。他最后也被捕、戴颈手枷。

还有一些刑罚十分古怪。鸨母和“皮条客”被剃光头,男人前额留两英寸长的刘海,女人留一小撮,然后被游方艺人领去戴颈手枷,女性的颈手枷被称为“thew”,意指良民出气或高兴取乐的对象。倘若哪个女人卖淫被揭发,“就把她从监牢带到奥德门”。她被戴上条纹布罩,手举一支白蜡烛,游方艺人领着她去戴颈手枷;在经受这个仪式的虐待之后,她被领着游街,走下切普赛德街,穿过新门,前往西史密斯菲尔德考克巷,被狱长关押起来。

因造假或出售劣质商品而戴颈手枷者,须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货物在眼前被焚烧。约翰·沃尔特出售煤块时在分量上做手脚,受罚戴颈手枷站立一小时,看着“麻袋在自己脚下被烧毁”。前往耻辱地点的途中,还伴随各种被消遣:犯罪者有时被迫戴小丑帽,倒骑在马背上,马尾正对着他。神父犯法当场被捉住之时,会被脱下裤子,教士袍由人捧在面前,穿街走巷游行。叛徒特伯维尔的托马斯爵士身穿条纹外套,脚穿白鞋,在伦敦游街。他被绑在马背上,周围有六名骑警随行,都是一身红制服,象征恶魔。惩罚成为一种欢庆的形式,在这座相对狭小封闭的城市里,这种形式转而变成社区精神的庆典。

然而,严厉(也许简直可称为野蛮)从来不曾沉没在深底,这一点典型地体现在不必戴颈手枷或绞索的伦敦罪犯抵达的终点:新门监狱。1315年至1316年间,验尸官所验的八十五具尸体当中,六十二具来自新门监狱。也正因为如此,那么多囚犯孤注一掷,企图亡命逃离那座实为死亡囚室的地方。有一次,囚犯冲上屋顶,“跟市民对阵,久久把持牢门不败”,这一事件更加着重强调,从根本上说,伦敦市民才是真正的狱长和捕快。那么,现存最早以伦敦英语撰写的文本,出自13世纪中叶,题名为“囚犯的祈祷”,也许是很贴切的。

从根本上说,逃脱市民的愤怒仅有一种方式,那就是逃进圣所。重罪犯可以逃避追捕,躲进无论哪一座教堂,四十日内可以安生。教堂周围总有人据守,以防罪犯突然逃出来,市民必定日夜在此扎营守望。其他避难的地方诸如萨瑟克、泰晤士河南岸、伦敦塔东侧。换句话说,在城市权威止步的地方,罪犯便可逍遥法外。这一事实再次强调这座城市的独立性,纵使在这类情况之下,这座城市也许宁愿赋有更广泛的司法权。逃进圣所后,罪犯通常会向司法官认罪,四十日期限一满,便被迫“出境”逃亡。然后民众大会将宣告这个社会弃儿的法律地位。

那么,从这些古老的事迹、验尸官的验尸报道、大法官的卷宗和逮捕令、审判日程、法庭记录里,我们可以想见中世纪伦敦街头流传至今、依然鲜活的精神风貌。然而,若说这个都市社会通常充满了暴力纠纷,那么这里的政治文化也不例外。

在13世纪大半时间里,历史上记载了无数骚乱、屠杀、街头斗殴。在这个时期,伦敦几乎长期跟亨利三世处于对峙状态;城中赋有野心的人,则分为上等人与平民两派,一派是社区寡头统治的商界巨子,另一派是日渐感受到自身权利的手艺人和小生意人的代表。商界巨子往往属保王派,平民(有时也被称为庸人)直觉地支持跟国王公开冲突的分封贵族诸侯。这样一来,时局便愈加复杂。伦敦又一次成为要地。不论谁人控制这座城市,便相当于控制整个王国。周期性发作的诸侯争战潜含这一深层意味。城里各派、各家族的忠心各有所向,因此伦敦街头的纠纷是王国权力斗争的缩影。这里的确是整个英格兰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