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业绩提升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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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理性的分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说企业良好财务业绩实现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皆为程序性的。正如哈特所说:“程序是……一种可以被描述为有关约束整个社会的制度性设置的观念”Henry M Hart, Albert M Sacks. The Legal Process: Basic Problems in the Making and Application of Law [J]. Introduction, Cambridge, 1958: 56.。为此目的,企业的财务业绩需要依靠程序性的活动来支撑。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由于难以一步企及,通过结构化的程序是达到良好财务业绩的有效且稳定的保证。其实,这样一个结构化的程序理念暗合着程序理性要求。因为程序理性所强调的就是行为机制的理性而不只是仅注重结果本身,但由于结果总是一定行为程序的结果,一旦保证了相关管理和决策程序能够被各利益相关者所认可,由程序所导出的结果即可接受。

特别地,在企业面临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下,没有谁比谁对未来更有把握。由于没有人能够准确地预测未来,因此,按照结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将是危险且不具备重复验证性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能够依靠采用某一理性的程序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就可以通过一个持续性的程序改进去达致一个缺乏实体标准衡量的既定目标。正是从这层意义而言,企业只能用程序理性的方式代替结果理性的方式来支持企业财务业绩水平的提升。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业绩其实就是企业内部管理和决策的程序理性的产物,因此企业财务业绩如果出现恶化,那么它必然与企业内部管理和决策的某个、某些或所有程序相关。可见,对程序理性的保证就是对企业财务业绩提升的保证。需要明确的是,对创造良性财务业绩的程序做全方位的规范可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然而从企业管理活动中概括出一些共同性的程序要求却是能够做到的事实上,许多国家所制定的行政法典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试图通过寻求程序上的共同性来获取公众对行政活动的理解与服从。例如,长期以来,在南非,希望通过成文法的形式对行政程序进行概括性的规定,已经被视为行政法改革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并且被规定在宪法当中(杨寅,2001)。在企业管理领域,卡普兰和诺顿所开创的平衡计分卡管理体系,可以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管理性活动的程序结构对最终财务业绩的影响,即企业的财务业绩需要靠客户来支撑,而客户的满意度来源于企业内部高效的管理流程,而这种面向客户的高效管理流程需要企业员工不断的学习与成长,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来满足复杂流程的需要。。我们认为,企业财务业绩生成的程序理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一程序理性的划分层次受启发于谢德仁(2000)针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所应具备的三个方面的程序理性,一是有关各方达成关于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的程序理性;二是会计规则制定的程序理性;三是按照会计规则及其制定权合约安排进行会计信息生产、提供的程序理性。,一是企业的决策由谁制定,二是企业的决策如何制定以及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流程支持决策目标,三是既定决策如何被有效执行,与以上三个方面对应的程序理性我们将其划分为结构理性、过程理性和行为理性。

(一)程序理性之结构理性

所谓结构理性(structural rationality)就是关于企业决策制定权合约安排的程序理性。企业财务业绩水平的提升和维持依赖于恰当的制度结构。现代企业理论明确指出,企业可以看成是一系列契约的耦合体,企业运营的效率最大化要求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应该对应。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在讨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安排问题时,把它们的这种对应看作是完全合同所谓完全合同是指试图规定在未来每一种可能事件中谁将控制合同的各种维度。的低成本替代。这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结构理性是企业生成财务业绩的根基,要使企业营运有一个长期的激励相容机制,我们认为,企业决策制定权合约安排应该使该合约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应起来。与此同时,各利益相关者还需要具备一个对等的决策参与机会,能够通过一个明晰的程序结构,为随后富有意义的意见竞争夯实基础。

(二)程序理性之过程理性

所谓过程理性(process rationality)就是企业决策制定和支持过程的程序理性。这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当人们在既定的结构理性框架下就相关事项谈判时,人们实际关注的不仅是这一博弈过程能达成一个有效的结果,更在于这一博弈过程的中立性和开放性过程理性相对于结构理性和行为理性,可以更加全面和深刻的反映几乎所有程序理性的内涵特征,譬如,程序的参与性、时限性、有序性、权威性、中立性和对等性。而结构理性更多的是体现了程序理性中的参与(机会的可能)性、程序结构内含的权威性和中立性;行为理性则更多地体现了程序理性中的(不同行为人权益的)对等性。。在这个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an interpersonal process)中,任何人的贡献都要受到其他人的检测和纠正(哈耶克,2003),最终形成“重叠共识”,即这一博弈结果应是大家共同(或大多数)认可的,是大家在“反思的平衡”(罗尔斯,1997)中形成的,也只有这样,企业上下才能用同一种语言说话,用同一种观念行事。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业绩所期望达成的利益结果层面的支撑,结构化的流程作为逻辑基础是必要的。因为企业财务业绩的提升会受到与企业营运相关的外部供应链上下游关键客户和核心供应商的影响,所以关注他们的价值主张非常重要。通过销售和采购以及企业内部营运一体化可以提高企业供应链的价值。客户的重复购买和供应商的及时供货都使企业的整个价值链更加稳定和强大,这需要企业有一个高效的信息系统协调企业内外部的各项指令,这些指令可能源于战略性的分析或营运性的考虑,前者包括自身竞争优势的定位、政策法规的导向或迎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创新;后者包括某些订单处理、凭证流转和报表编制;当然,还有相当一部分指令难以区分它是战略性的还是营运性的,比如制度设计或预算管理。

以上两个方面的过程理性,前者从独立的决策流程的视角,后者从整体的管理流程的视角,都阐述了企业营运过程中的程序理性,其中蕴涵着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全面的利益冲突和合作活动。它是企业结构理性的延伸,对企业财务业绩的水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程序理性之行为理性

所谓行为理性(behavioral rationality)就是决策执行人按照企业规则和相关指令进行个人行动的程序理性。企业财务业绩在历经了决策制定权的结构理性以及决策制定和管理流程的过程理性后,需要明确:企业行为人是理性的,且只具有有限理性。企业所有的内部流程都需要执行人履行它的相关步骤和功能,这些以客户为导向的流程可能很复杂且需要随需而变,这就对企业成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更需要在企业内部构造一个好的激励框架,使每一位企业成员自身的利益能够与企业整体财务业绩的提升形成动力一致。因此,要保证决策执行人的行为理性,需要做到:一旦其偏离了行为理性的范畴,其预期的损失超过预期的收益。企业的制度设计需要尽可能地做到使决策执行人行为的外部性内部化,同时针对其行为后果给予选择性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