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引论彩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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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过失心理学(续)

在上次的演说中我们只是讨论了过失的原因和结果,但没有提及过失与影响它的有意行为的关系。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对于某些例子来说,过失存在着意义。但如果过失有意义这一观点能在一个更广的范围内成立,那么对于过失意义的研究将会比对引起过失的条件的研究有趣得多。

究竟如何来解释心理过程的意义,我们应该有相同的立场。在我看来,所谓的意义就是指心理过程所表示的意向或者意向在心理程序中所占的地位。根据我们所研究的众多事例,其实“意义”的含义也可以用“意向”或者“倾向”来表述。那么,到底是由于“意义”的真实存在,还是由于我们夸大了过失的诗意,才使我们认为过失是有意向的存在呢?

1885年的弗洛伊德

1885年春天,弗洛伊德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学医学院神经病理学讲师。同年八月份,他在布吕克教授推荐下获得一笔为数可观的留学奖学金,之后他便只身前往巴黎拜在沙可门下学习催眠,并在沙尔彼得里哀尔医院实习。

我们仍以舌误作为例子,考察它的多方面的表现,就可以了解到,我们所收集的那些事例都有着十分明显的意义或意向的,尤其是那些将话说反了的事例。譬如说国会议长在致辞时,首句便说“宣布散会”,他这句话不难听懂,其意义或意向就是他要散会。你可能会说:“他自己要这样说的,我们只是抓住了他的错误。”不过你们不要急于表示反对。你们可能以为散会是不可能的,以为自己知道他要说开会,而不是散会,以为他很清楚他自己的意向,就是要说开会的。如果你们这样想,那就是忘了我们的目的只是讨论过失,至于过失与扰乱过失的意向的关系,留待我们以后再讲。你们现在犯了逻辑思维上的“偷换观念(begging the question)”的错误,在讨论时随意处理问题了。

基督使盲者复明 乔其诺·阿塞雷托 意大利 布面油画1640年 卡耐基艺术博物馆

画面中基督将自己的身体俯向农夫粗糙的面部,将自己有力的手指伸向农夫的盲眼。我们从周围人的神情上就可以看出,基督使农夫的眼睛复明了!从基督的面部表情我们可以看出,尽管让农夫复明的方法很简单,但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他聚精会神的样子很像一位高明的外科医生。画面明暗的处理,对于基督是恰如其分的。

在其他的例子中,舌误所表示的意义或意向虽然不是所要说的话的反面,不过它的意思仍会呈现出一种矛盾的思想。譬如说上面讲过的那位教授,他说了:“我不愿(geneigt)评价上任教授的优点。”“不愿”是“不配(geaignet)”的舌误,虽然“不愿”与“不配”并非完全相反的单词,但是这句话所表示的意义已经与教授的初衷大相径庭了。

还有一些例子则说明了舌误在其所要表示的意义之外又增加了第二个意义,因此那句错语便像是几句话的浓缩。譬如说,那个刚愎自用的太太谈及丈夫的饮食时说:“他只要吃喝我选择的食物即可。”这句话的言外意好像在说:“他当然可以选择自己的饮食,不过他需要吃些什么,那些食物对他是否有用,最好还是由我来替他选择。”舌误经常给人一种浓缩的印象,譬如说,一位解剖学教授在演讲完鼻腔的构造后,他问听众是否能了解,听众们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于是那位教授便感慨地说:“这可真是难以置信。通常真正了解鼻腔构造的人,即便是在上百万人的大都市里,也只有一指之数……不,不,我的意思是说屈指可数。”他这段话说了那么多,实际上会被听众浓缩成一种意义:真正懂得鼻腔构造这一学术的只有他一个人。

在大多数舌误事例中,它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某些例子中,它的意义却很难理解,与我们期望的意义往往不同。譬如说读错了一个名词,或者念出的语音毫无意义,这些事例都很常见。若只以它们所谓依据的,应该可以解答“过失到底有没有意义”这一问题。不过,如果将这些事例做进一步的研究,可能就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这种过失很容易被理解的。说实话,这些看似很难理解的事例与前面列举的比较容易理解的事例之间的差别并不是很大。

迈尔和梅林格讲述了一个事例,有人问马的主人马怎么了,马的主人说:“它可是‘惨过(stad)',可能再过一个月(It may take another month)。”那人不明所以,问他什么意思,马的主人说,他想起了一件悲惨的事情(a sad business)。原来他是把sad(惨)和take(过)拼凑在一起,就成了“stad(惨过)”。

还有个人例子,一个人在谈起一件有争议的事情时,他说了句:“于是一些事实又开始‘发肮(refilled)’了。”其实他的意思是说“发现”这些事实是“肮脏”的,但是他将“发现(revealed)”与“肮脏(filthy)”合并成了“发肮”。

你们是否还记得有一位男士要“送辱”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士?前面我们通过分析将“送辱”一词拆解为“护送”和“侮辱”,而现在我们已经不需要去证明我们的分析是否正确了。从这些例子来看,即便是它们表示的意义仍是模糊不清,但基本上是可以将之解释为两种不同话语意向的糅合或冲突。不同的是,在第一组的舌误中,一个意向与其他意向完全排斥,演说者将自己要说的话说反了,而在第二组的舌误中,一个意向只是歪曲或更改了其他意向,所以就造成了一种混合性字形,它可能有意义,也可能没有。

方托马斯 胡安·格里斯 西班牙 布面油画1915年 华盛顿国家美术馆

胡安·格里斯是一个唯一可以和毕加索相提并论的立体主义画家。这幅画的名字来源于一部恐怖小说的名字,画中的报纸随意地变换着颜色,中间还有一个黑黄相间,看起来好像是交通信号灯一样神秘几何体,它同时似乎也在强调这又是一本充满了恐怖氛围的悬疑小说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现在我们已经理解了多数舌误的隐义了。如果我们明白了一组舌误的意义,那么过去不能理解的另一组舌误现在也可以很轻松地领悟了。譬如说以前所讲的名词形式的改变,虽然不见得都是由两个类似名词的联系而造成的,但是它的第二种意义很容易就能看出来。有些名词变式并非舌误所致,也很常见。这些名词变式经常用于讽刺一个人的名字,这是一种普遍的骂人方式。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虽然鄙薄这种方式,但也不愿彻底抛弃它,一般是将它伪装成笑话,当然,这种笑话相当低级。随便举一个例子,在过去,法国总统Poincare(庞加勒),他的名字曾被写成是“Schweinskarre(蠢猪一样)”。更进一步说,这种讽刺方式还可以用于因舌误而造成的人名变式,如果这种情况属实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解释那些因舌误而造成的滑稽可笑的变名了。譬如说,一名议员称另一名议员为“中央地狱里的名誉会员(honourable memberfor Central Hell)”,这一变名十分形象,虽然滑稽可笑,但常常令人不快,结果就是会场内安静的气氛一下子就被扰乱了。因为这些人名便是明显带有讽刺的意义,通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断定它所蕴含的另一层意思是:“你千万不要相信,我只是开个玩笑,没有别的意思,谁要是撒谎骗人,他一定会下地狱。”其他的将一些中性词拼凑成粗俗的话语的舌误也适用于上面的解释。

社会栋梁 乔治·格罗斯 德国 布面油画1926年 柏林国家博物馆

格罗斯曾被一次世界大战的恐慌搞得精神分裂,从他的绘画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整个世界的控诉和整个人类的蔑视。《社会栋梁》是一幅令人感到恐怖的作品,画面最前端即是社会栋梁的组成,他们脑中充斥着对愚蠢的想法,甚至只是一坨粪便!画家对他们的厌恶贯穿着整个画面,作品的名字含有极其强烈的讽刺意味。

有些人开玩笑,喜欢将一些中性词变成粗话,这种现象大家应该都熟悉。有的人可能只是觉得好笑,但是如果你真遇到这样的事情,你最好去问问那人,这是无意的舌误还是有意的笑话。

我们好像并没有费多大的工夫就解答了过失之谜。过失是在一定条件下引起的事件,它是一次重要的心理活动,往往是有两种不同的意向同时引起或彼此竞争的结果,而且它是有意义的。在解决了这些问题后,你们一定有许多疑惑,那么我就先来解答你们的疑惑,这样我们讨论的成果才能成为大家共同的信仰。当然,我不想以草率的回答来敷衍你们,让我们一起来慢慢讨论每一件事情。

你们会有什么疑问呢?可能你们会问我,我们对于舌误事例的解释是否可用来说明所有舌误的事例,还是只能说明少数的舌误事例?还有,关于舌误的理论是否运用到其他过失的种类上,如读误、笔误、遗忘、做错事等等。再次,兴奋、疲倦、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在过失心理学中有着怎样的地位?至于舌误中互相竞争的两种意向,有一种是明显的,另一种则常常隐藏着,那么我们如何来推断那种不明显意向的意义?除了这些问题,你们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开始回答了。首先我要提醒你们,我们讨论过失,不只是想了解过失,更是为了探索精神分析的内在规律。所以,我要向你们提一个问题:到底是哪种目的或倾向在干涉心理活动的意向?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之间存在着哪种关系?在我们揭开了过失的秘密后,我们就要开始朝着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努力了。

你们第一个问题,这些解释适用于所有舌误的。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为什么呢?我们观察一个舌误事例,从而发现一种规律,但是我们不能证明所有的舌误都受这一规律的支配。为了我们的研究目的,前面的那句理论其实并不重要。即使我们所解释的舌误事例只是一小部分,但是将得出的结论用来说明精神分析的确是相当有效的,况且,谁能证明我们所解释的舌误只是小范围内的事例呢?第二个问题,对于舌误的解释能否用于其他过失?我也可以给予你们肯定的答复,因为在以后讨论笔误、读误等事例时,你们会慢慢信服的。不过,为了演讲的方便,我想咱们还是先将这个问题暂且放下,等我们充分研究了舌误后再来讨论。

一些专家认为虚幻系统的扰乱、疲倦、兴奋、分心以及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是心理机制的重要内容,但是这种观点对于我们来说,会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过失的心理机制真是上面所说的情况,那么这一问题便有明确的答复了。我过去对你们说过,我并不否认上述因素的存在。说实话,精神分析对于其他学科的观点一般是不会有异议的。精神分析只是对以前的心理生理学知识添加一些新的内容。以前被忽视而现在由精神分析所补充的内容,很可能就是引起事件的最重要因素。那些由于兴奋、疲倦、循环系统紊乱以及注意力不集中而产生的生理倾向,自然能够导致舌误,这是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常见现象,你们一定都很熟悉。然而,即便是我们承认了这些因素又能说明什么呢?它们并不是引起舌误的必需条件,一个完全健康乃至正常的人,他也可能会产生舌误。所以说,生理方面的因素只是次要方面,只能为引起舌误的精神因素提供一些方便。我举一个过去使用过的比喻。譬如说,我正在黑夜中一块僻静的场地上散步,突然强盗出现在我面前,他抢走了我的钱、我的手表。当时我没有看清楚强盗的容貌,所以我在向警察局控诉时说:“黑夜和僻静抢走了我的财物。”警察局局长就告诉我:“先生,从事实来讲,你好像很迷信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你控诉的应该是一个没有被看清容貌、趁黑夜和僻静将你身上的财物劫走、胆大妄为的匪徒。所以我觉得,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捉贼,逮捕了匪徒,你还可以领回你的财物呢。”

两个弗丽达 弗丽达·卡洛 墨西哥 布面油画1939年 墨西哥现代艺术博物馆

这是作者本人的自画像。弗丽达认为自己有两种个性:右边的她代表的是墨西哥人,弗丽达穿着传统服装,手拿一幅她深爱的里维拉的画像;左边的是她世故的一面,她穿得像一个欧洲妇女,带着荆棘项链与蜂鸟的自画像。她的心由一根细的动脉线连接。世故的她已通过离婚切断了她的动脉,血正不断地从裙子中渗出,而墨西哥的她仍然把动脉缚到前夫的肖像上,这是对里维拉将她视为单纯的,对待她如同普通农妇一样,完全听他命令驱使的一种抗议。

心理生理的因素包括兴奋、疲倦、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过它们并不算是引起舌误的真正原因。它们只是几个名词而已,换句话说,它们是一幕门帘,我们需要掀开门帘看清楚里面才对。所以,我们的问题是,到底兴奋或疲倦是由什么引起的?还有,音值、单词的类似、某些单词共有的联想,都会影响舌误的发生,他们给予了我们研究过失的一条道路。但是,就算是有这么一条路,我们就必须一直走下去吗?最起码,我们需要一个动机,逼迫着我们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可惜这个动机并不存在。所以说,这些音值和单词的联想就和生理因素差不多,只能算是引起舌误的原因,但却不能用来真正解释舌误现象。我演说的内容中,有许多字词都与其他字词在读音类似,或者与其意义相反或相同的单词之间有着密切的联想,不过我很少会用错词。大哲人冯特认为,一个人因为身体疲劳而进入了联想状态,那么心理活动的意向很容易受这一联想状态的影响而产生舌误。这个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不过未免与人的固有经验相抵触了。分析大多数例子就会发现,真正引起舌误的,并非身体或者联想方面的原因。

拦路强盗 萨洛蒙·范·雷斯达尔 荷兰 布面油画1656年 柏林国家博物馆

田野上寂静而凝重,农民在麦田旁悠闲地聊天,还有一队骑着马的人赶着牲畜行走在田野的小路上。远处高耸的教堂提醒我们那里正在发生一场紧张而激烈的事件。而近处这些悠闲的人们似乎并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对,在一群强盗的攻击下,绝望的人们向这边奔逃,摇曳的大树似乎也在助兴。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你们的另一个问题:如何来判断两种互相干涉的倾向?可能你们不知道,这个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两种倾向中容易被人认知的,是被干涉的倾向,做错事的人在事后都会发现它,并承认它。另一种倾向,即干涉的倾向则常受到怀疑。我以前曾说过,这一倾向某些时候也是十分明显的,只要我们敢于认错,我们就会在错误的结果中发现它的面目。譬如说国会议长把应该说的话说反了,表面上他是准备开会的,然而在他的内心却想要闭会。如果你能明白这一事例,我就不需要再多加解释了。对于其他事例来说,干涉的倾向不过使本来的倾向换了个样子,并没有将本质的自我表现出来。那么我们该用什么方法在一个变式中发现那干涉的倾向呢?

前面我们对事例中的被干涉倾向进行分析时,运用了许多简单而有效的方法,为什么不换个思维这样想,我们在测定被干涉的倾向时运用的方法,其实也可以用来测定干涉的倾向。譬如说,一个人说错了话,我们便立刻质问他,那么他就会说出本来要说的话。马的主人说:“啊,它可惨过(stad)。不!它可能再过一个月。”我们可以问他为何要说“惨过”,他会说:“我本来想说这是一件悲惨的事情。”在明白错误后,他会对说过的话予以修正,这就是干涉的倾向。还有那个说“发肮”二字的人,问他为什么这样说,他说他原意是说这是一件肮脏的事情,但是他不想出口成章,就换了另一个词表示。这种情况,其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一样明显。上述的事例以及我对他们的解释,都不是我或者为我提供材料的朋友捏造出来的,这些都是我精心挑选的。我们应该问那些说话者为什么会出错,请他们给予解释。如果我们不这样问,他们也许就会忽视这一错误而不愿去解释。然而,只要我们询问了,他们就会将心中最初的想法说出来。你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提问以及它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们所讨论的精神分析的雏形了。

威廉·冯特

威廉·冯特,是德国著名心理学家、生理学家,心理学发展史上的开创性人物。他被普遍公认为是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的创建人。还有少数人认为,他也创立了社会心理学,因为他在晚年已经不满足于仅仅研究最基本的直接体验,而是致力于探索一些更高级的心理活动。

人头+光线+环境 波丘尼·翁贝托 布面油画1912年

画中的人头、光线和环境相互影响,相互干涉,旋转的、片断的体块滑过画面。蓝色与红色的构图形式里,冒出一个头,这是一个只有透过万花筒才能看到的世界。这幅作品主要表现波丘尼想要与印象相连的复合感觉。

为什么现在才和你们讨论精神分析,因为我担心若是一开始就给你们灌输精神分析的概念,你们不免对它产生抵抗性。你们之前不是想反驳我,说那些出错者所说的话根本就不可靠吗?可能你们觉得他们应该满足你们请他解释的要求,将他最初的想法告诉你们,不过这错误是否是因这最初的想法而起,我们现在还无法证明。也许是这种原因,也许不是,更甚者,他们也许会有另外一种想法,只是没告诉我们而已。

看起来你们有些轻视心理事实了。你们可以这样想,如果有个人对某一物质作化学分析,他测定出某一成分的重量为多少毫克,然后根据这个重量,他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么,你们是否会认为,一个化学家因为觉得物质中的那一成分会有其他重量,而对他的结论产生怀疑?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那一物质成分不会有其他重量,所以,就应该在这一成果的基础上立刻开始研究出更深入的结论。至于心理事实,大致也是如此。如果某人在被质问时说的是这一想法而不是那一想法,你们就不相信他所说的话,认为他一定有其他想法,那就是你们的错了。这其实是你们不愿意放弃内心的幻想。所以,在心理事实这个问题上,我只能说,咱们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

化学分析与心理事实的共同点

你们是否会认为,一个化学家因为觉得物质中的那一成分会有其他重量,而大家对他的结论产生怀疑?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那一物质成分不会有其他重量,所以,就应该在这一成果的基础上立刻开始研究出更深入的结论。至于心理事实,大致也是如此。

可能你们马上有了新的反驳,你们会说:“我们明白精神分析法是一种独特的手段,能为被分析者解决精神分析的问题。譬如说宴会上的那位客人说‘请大家起来打嗝来祝福主人的健康’,你说这过失中干涉的倾向是讥讽,与宾客的意向相矛盾,可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只不过是根据那个与舌误无关的观察得来。如果你去询问那位演说家为什么说错话,他一定不会承认他在侮辱主人公,而且会极力与你争辩。如果你对于他人的观点被当事者否认了,难道你还不会放弃你这个无法证明的解释?”

很好,你们的这次反驳非常有力。我能够想象,那位我不认识的演说者是个什么样子,可能他是首席宾客的助理,可能他是一位年轻的老师,也有可能他是一个有为的青年才俊。而且我也知道,如果我问他适才的错话是否不太尊敬主人的情感,我们肯定会发生一番争吵。他不仅会不耐烦,甚至暴跳如雷地对我说:“你问得太多了,你要是再问一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你知不知道,你的怀疑足以毁掉我一声的事业,我只是说了两次‘auf',以至于将anstossen说成了aufstossen,这属于梅林格所称的‘语音持续’情况,本质上没有什么恶意。你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他的反应令人吃惊,这的确是一个强有力的反驳啊。我也明白我不应该再怀疑他了,不过如果他的错误真的没有恶意的话,那也用不着反应如此激烈吧。我只是在做一次生理学研究,他根本就不需要那么愤怒。可能你们不会认同我这一想法,不过你们要仔细想一想,像他这样的人,应该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吧。

那么他到底知不知道呢?这恐怕只能是一个疑问了。

你们觉得已经将我驳倒了吗?你们可能会说:“那是你的能力问题了。如果出错者的解释与你的看法相符合,你就会说你所怀疑的问题一点儿也没错,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但如果出错者说的与你的看法不相符,你就会说他的解释根本不可靠,请大家不要相信。”

你们说的这种情况非常好,不过我可以举出一个相似的事例。譬如说在法庭上,被告认罪,法官就相信他;被告不认罪,法官就不相信他。如果不这样,法律就不能贯彻实施了。当然,这样做也会有失误,不过你们应该明白,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法律制度是有效的。

又有人在说:“难道你是法官吗?犯错者在你面前就成了被告吗?舌误在你眼里就成了罪过吗?”

你们先不要急于反驳我这个比喻。现在的问题是,关于过失的解释,我们之间是存在着分歧的,这些分歧我现在还没有办法来调解,所以,我提出法官与被告的例子只希望能缓和一些我们的分析。有一点你们必须承认,如果我们对过失的解释被犯错者承认,那么毫无疑问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如果犯错者不愿意承认,甚至不愿与我们见面,不给我们一个质问的机会,那么我们就无法获取直接的证据了。所以,我们只能像法官那样,利用其他证据来推出我们的结论。法官在审案时,为了还原事实真相,通常都会用间接的证据来证明。虽然精神分析不需要间接的证据来作分析,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一下。如果你认为科学涵盖的只是已经被证明的命题,那你就理解错了。如果你对于科学有这样的要求,就太不公平了。实际上,只有那些充满了权威欲甚至于要以科学教条代替宗教教条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要求。如果将科学作为教条来开,那么真正明白无意的理论只是极少数。科学涵盖的内容主要是对不同程度的几率的描述。科学家最大的特征就是,他们在不断创造能够接近真理的东西,虽然缺少彻底的证明,但也能将之运用到创造性的工作中。

审判 西德尼·诺兰爵士 澳大利亚 釉彩绘于画板上1947年 堪培拉国家美术馆

在这场审判中,画家将描绘的人物克利完全隐藏了起来,避开他的敌人们,在法律和规则的力量的包围下,克利被他的假面所隐藏。巴瑞法官的表情更为丰富,在画家眼中,他惧怕这个奇特的罪犯身上近乎神秘的力量。克利独自站在满是敌意的法庭上,而陪审团却在怒视着他,然而,就是这些赋予了他英雄的气概。在画家眼中,其震撼的力量完全来自于那个假面。

如果犯错者不想去解释过失的缘由,那么我们该从哪里去搜集用于解释的证据呢?我们有两个资料来源:首先,可以根据那些非过失导致的相似现象,譬如说一个人因舌误而产生的变式和因故意而产生的变式,虽然都会有取笑之意,但前者属于过失导致的现象,后者属于非过失导致的现象。其次,可以根据引起过失的心理情境和过失者的性格以及未犯过失前的思想情感,很有可能过失就是过失者思想情感的反应。通常来说,我们根据一般原则分析得来的过失意义,只能算是一种推测,一种暂时的结论,我们必须在以后对过失者的心理情境进行研究,求得证据,有时候还有研究了过失意义的进一步表现后,方能证明我们的推测是否准确。

我们现在只是分析舌误这种过失,虽然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子,但是我恐怕很难给予你们足够的证据。像那位要“送辱”女士的青年,他其实是很害羞的;而那位声称丈夫应该吃喝自己为他选择的食物的夫人,也许是一位治家严谨的主妇。要向你们说明白这些例子真不太容易,我还是再举另一个例子吧。在一次俱乐部会议上,一位年轻人在发表演讲说猛烈地抨击委员会,他称委员会的委员为“Lenders of the Committee(委员会中的放贷者)”,用“Lenders(放贷者)”替代了“member(委员)”。根据我的推测,当时肯定有一些与放贷有关的干涉倾向在他抨击委员会时活跃着。后来有人告诉我,原来这位演讲者有金钱上的困难,他正准备借贷哩。依据这一事实,那么这种干涉倾向就可以被理解为这样一种想法:“大家在抗议的时候可要谨慎一些,那些委员们可都是借钱给你们的人呐。”

如果让我讲其他过失类别,我同样可以给予你们一些有间接证据的事例。

如果一个人忘记了某一个熟人的名字,就算他极力回忆也未能想起来,那么我们可以推测,他一定是对这个熟人没有好感,所以内心深处不想去记住他。如果我们能了解这一层面的意义,就可以讨论以下几种过失的心理情境了。

心脏或记忆 弗丽达·卡洛 墨西哥1937年 私人收藏

图片中最为震撼人心的是画家本人被切断动脉的巨大心脏,涌出鲜红的血,象征她极度痛苦。卡洛的这幅作品完成于里维拉和她的妹妹克里斯蒂娜发生性爱关系之后的两年左右。图中卡洛被画成短发的模样,这也预示她与里维拉离婚之后,内心的愤怒和不平,木棒刺穿身体,心脏被挖空,悬浮在空中的一幅,都清楚地显示出她所承受的苦难和无助感。

譬如说,Y先生爱恋上了一位女士,然而那位女士并不喜欢Y先生,而且不久后,她就和X先生结婚了。Y先生与X先生很早就认识了,并且一直有业务上的往来,然而现在Y先生总是忘记X先生的名字,在需要联系他的时候,就要先向别人询问X先生的名字。很显然,Y先生的心里是想将这位幸运的情敌彻底忘掉,永远也不愿想起他了。

再譬如说,一位女士向医生打听一个他们都认识的朋友,但是她只记得这位朋友结婚前的姓氏,却忘记了她结婚后的姓氏。她也承认了,她对朋友的婚事是持反对态度的,并且非常讨厌朋友的丈夫。

关于名称的遗忘,在后面我们会有详细的论述,但现在我们要来关注一下引起遗忘的心理情境。

看见死灵 保罗·高更 法国

这是一幅现实与幻想相结合作品,图中的裸体女子是画家年轻时候的情人玛娜奥·杜巴巴乌,她一个人躺在黑暗之中,她心理总是疑神疑鬼,画面中那个诡异、黑色的幽灵就是她幻想的产物,她最讨厌的事就是画家又去妓女那里,那个幽灵就是她的幻象。

最常见的遗忘是“决心”遗忘,“决心”的遗忘者通常都有一种与“决心”相反的情感,阻止了“决心”的发生。这不仅仅是精神分析教授的观点,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察觉出这种情感,只不过他们不愿承认罢了。如果一个施惠者忘记了求惠者的请求,那么即使施惠者道歉了,求惠者的心中也很难会心无芥蒂。求惠者肯定会认为,施惠者太忽视他了,他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却一直没有兑现。所以说,被遗忘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常会引起怨恨,对于这种过失的意义,精神分析教授和普通民众之间到没有什么太大的分歧。你们可以想象一下,有一天女主人看到有客人来,却对他说:“你今天来了,可是我却忘记了今天的约会,什么也没有准备。”或者另一种情形,一位青年要对他的女朋友说,他将他们以前所定的约会全部忘记了,当然,他不会坦然承认的,而是在瞬间编造出种种无法践约赴会的理由,以至于他现在都没有给女友任何消息,而实际上这些事实荒谬不可信。众所周知,在军队中,遗忘是不能作为任何借口求得宽恕而免于惩罚,军队的这一规定是被公众所认可的。如此一来,所有人都会承认遗忘的意义,并且知道那意义是什么。如果他们能将这种认识运用在其他过失上面,公开承认过失,那么过失的问题自然就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一个像克里奥佩特拉七世(埃及女王)的女人的石灰石头像 公元前50~30年 工艺品

克里奥佩特拉,埃及历史上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女政治家,她在十七岁便登上王位,她是埃及的最后一个法老,也是最后一个女王。之后不久,她与自己的弟弟——托勒密十三世争夺王位,后与罗马大帝凯撒结盟。凯撒被敌人暗杀后,克里奥佩特拉又成了安东尼的情人。

在普通民众的心中,“决心”遗忘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以至于不少剧作家也运用这种过失来表现相似的意义。如果你们看过萧伯纳的著作《凯撒与克里奥佩特拉》,应该会记得,在本剧的最后一幕凯撒离场时,忽然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并为此而感到不安。后来他想起来了,他没有和克里奥佩特拉告别。萧伯纳运用这个艺术手法来表现凯撒的自大性格。实际上,凯撒从没有过这样的性格,也从没有这种渴望。追溯历史事实你们就会发现,凯撒曾带着克里奥佩特拉共赴罗马,况且,凯撒遇刺时,克里奥佩特拉和她的孩子还在罗马,后来才离城逃走。

这些“决心”遗忘的事例所具有的意义都太过于明显了,所以对于我们的研究目的实际上并没有很多帮助。我们的目的是要从心理情境中找寻出过失意义的线索,所以我们应该讨论一些不易理解的过失,如遗失物件。你们认为遗失物件会引起烦恼,却绝对不会认为遗失物件也是有目的的。不过我可以举例说明,譬如说,一名青年遗失了一支他非常喜爱的铅笔,这支铅笔是他的姐夫送给他的。几天前,他收到了姐夫寄来的一封信,信的末尾写道:“我现在没有时间和心情鼓励你去游手好闲。”随同书信寄来的就是这支铅笔。如果不知道这件事,我们很难解释说他遗失铅笔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不过现在这名青年就不免被怀疑有遗弃赠品之嫌了。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一个人遗失物件,可能是因为和赠物者吵架不愿记起他,也可能是喜新厌旧,想换一个更新更好的物件。还有损毁或失落物件,也可以是前面的几种目的。譬如说,一个小孩在他的生日前弄坏了所有的玩具和衣服,你们会认为这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

儿童和玩具 凯特·格林纳威 插画

凯特·格林纳威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有影响力的童书插画家。图中的两个小孩,各自拿着自己喜欢的玩具,拉着小车的小孩似乎更喜欢她旁边小孩手里的玩具,不知道她愿不愿意给她玩?

如果一个人因为遗失物件而甚觉不安,他肯定不会相信他的遗失行为是有意的,不过我们可以从他遗失的心理情境中发现一种暂时的或永远的遗弃意向。下面的事例会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几年前,我和妻子经常发生误会。虽然我知道她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但是她有些冷淡了,我总觉得我们之间缺少感情。有一次她散步归来,送给我一本书,她觉得这本书可以使我快乐。我知道她在关心我,我答应读这本书,不过我对它并不感兴趣,一转身就将它扔到杂物堆中。过了几个月,我突然想起了这本书,想找出来读一读,然而我翻箱倒柜却再也找不到。又过了几个月,我的母亲生病了,母亲的住处与我家距离较远,妻子就先到母亲那边看护着她。由于妻子的悉心照料,母亲的病情慢慢好转,最终康复了。我知道这是妻子的功劳,所以对妻子充满了感激之情。在一天晚上,我回到家中,走到书桌前,将抽屉打开,当时我并不清楚我有没有寻书的意图,但是我很清楚地看到,那本我多次找寻而不可得的书竟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没有了遗失的动机,失物便很快就找寻到了。

这样的例子,我还可以列举很多,不过我觉得没有必要。在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这本书中,你们就可以发现很多有关过失的事例,这些事例都可以证明同一个事实:任何错误都是有目的。不过我希望你们还能从这些事例中了解该如何从伴随错误产生的心理情境推测或者证明错误的意义。在这我不想再旁征博引,因为我们对这些过失现象的研究只是作为精神分析的入门。现在,我对于过失,还有一点要说,就是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我们对于这一点的解释可通过后面的事例来证明。

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是过失中意义最为明显的。如果我们要证明过失是有意义的,只分析这一过失就足够了。因为他们的意义便是最愚蠢的人也能了解,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会深信无疑。任何导致重复的错误,都是有某种用意的,而绝非毫无根据。至于一种过失转化为另一种过失,更容易发现引起过失的因素,这种因素不是过失的变式,也不是引起过失的手段,而是利用过失而达到目的一种倾向。可以给你们举一个简单的重复遗忘事例,琼斯不知道为什么将一封已经写好的信搁在书桌上数天而没有邮寄。后来她决定去投递了,然后却发现自己忘记在信封上填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故而投递的时候又被退回来了,等她补填完,再去邮局投递时,却又发现自己忘记了贴邮票,以至于又未投递成功。后来,她终于承认了,自己隐约有不想投递此信的意向。

夫妻间的交流

这是一幅18世纪法国后期的一幅油画,图中描绘了一对恩爱的夫妻在他们的私人图书馆里,交流读书的心得。抛却城市的喧嚣,夫妻间的这种交流无疑是一种让人羡慕的亲密享受。

1906年的弗洛伊德

这张照片是弗洛伊德的儿子为其拍摄的,他在1904年出版的《日常生活中的心理病理学》是他流传最广的一本著作。书中主要探讨了关于缺陷的心理作用,比如遗忘、失言、笔误、错放东西等等。书中揭示了许多看似偶然、毫无意义的行为,以及许多简单地归结为“自由意志”的举动,实际上是人们没有意识到的隐秘而矛盾的愿望所驱使的。

还有一个例子,讲的是误拿了他人的物件然后又把物件遗失。有一位女士和她的画家姐夫到罗马旅游,他们在罗马的德国朋友盛情接待了他们,还送给了画家姐夫一枚古色典雅的金章。这位女士因为姐夫并未表示出对这一精致礼物的喜欢而感到十分不悦。等她姐姐来后,她立即就回国了。她回到了家,打开行李一看,竟发现自己将这枚金章带了回来,至于如何带回来的,她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于是她立刻写信告诉姐夫说,第二天就会归还误拿的礼物,谁知到了第二天,却发现金章突然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以至于她没能如约寄还。后来女士明白自己遗失金章是有用意的,她其实是想将这件礼物据为己有。

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之前给你们讲过一个遗忘过失的例子。有一个人忘记了一次重要约会,于是第二天,他决定不再忘记,然而他到达约会地点才发现那天根本就不是约会的时间。我有一个朋友,他爱好文学又喜欢科学,他根据自己的经历告诉了我一个类似的事例。他对我说:“几年前,我被选为一个文学会的评论员,但当时我以为我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使我的剧本在戏院公演,由于沉溺于此事,我多次忘记了出席会议。后来,我读了你对于这一问题研究的著作,我很自责。我认为文学会的人对我已经没有帮助了,所以我也不再去开会,这样做太卑鄙了。于是,我决定在下周五的会议上无论如何也要出席,我时刻提醒着自己,而且我最后也去赴会了。可是让我惊奇的是,我到达会场后,却发现大门是关着的,而且已经散会了。我才发现,我记错了开会日期,当时已经是星期六了。”

罗马金章 晚期古董 公元4世纪

这个特别的金章中放置着最伟大的罗马皇帝——康斯坦丁一世,其精湛的镂空工艺让人叹为观止。其中的人物或是希腊的神和哲学家。

我原本想多搜集些事例,不过现在我需要你们往下讨论,你们要看一看那些虽然已有解释但仍需要最终证实的事例。

这些事例的关键和我们猜想的一样,我们不知道甚至无法推测角色的心理情境,所以,我们的解释只是一种假设,说不上正确和权威。不过后来又发生了另外的事件,而这一事件正好可以用来证实我们的解释。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我在一对新婚夫妻家里做客,年轻的女主人为我讲述了她最近的一件小事,她说她和丈夫度完蜜月回来后的第一天,她的丈夫便去上班了,她便邀请她的姐姐一起上街购物,在街上她忽然看到了一位男士,便用肘子碰了碰姐姐说:“你看,那是K先生。”天啊,她竟然忘记了K先生就是与她结婚不久的丈夫。当我听了这个故事,深感不安,但也不敢乱加猜想。过了几年,那对夫妻离异了,他们婚姻的不幸使我再次想起了那个小小的故事。

巴黎街景 居斯塔夫·开依波特 法国 布面油画1877年 芝加哥艺术博物馆

开依波特是一位被社会历史学家所创造出来的奇怪的艺术家。他的这幅画作表现的是1877年的一个下午,一男一女在一个特殊的时刻,手里撑着伞,行走在一条特殊的街道。光线冷峻、街道冷清、细雨纷飞。

梅特讲过一个故事:一位女士在结婚的前一天,竟然忘记了试穿新婚礼服,以致为她做礼服的裁缝焦急万分,等女士想起来此事时已经是深夜了,没机会再试衣了。而女士结婚不久,丈夫就和她离异了。以梅特的观点来讲,她被丈夫离弃和忘记试衣不无关系。我也知道一个事例,一位刚与丈夫离异的女士,她在花销上,经常使用娘家的姓氏签字,就这样没过多久,她本人又被尊称为“小姐”了。我还知道一些其他女士,他们在新婚蜜月期间遗失了结婚戒指,他们的结婚过程,就是造成戒指遗失的原因。再举另一个奇怪的事例,德国有一位著名的化学家,在他结婚的那天,他没有到教堂去,反而去了实验室,以至于婚也没有结成,后来,他再也不结婚了。

阿尔诺芬尼的婚礼 杨·凡·爱克 布面油画1434年 现存伦敦国家美术馆

这幅画向我们揭示了婚姻的真正含义。年轻的新郎用手轻轻地伸向新娘的手,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水果,忠实的小狗,念珠,没有穿鞋的双脚,还有就是挂在墙上一切都在其中的镜子。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地和谐美好,同时也显示出凡·爱克作品所特有的可爱的责任感。

可能你们会认为这些事例中的过失属于古人所说的预兆。实际上,预兆就是过失,譬如说失足跌倒,这种预兆属于客观的事件,不属于主观的行动。不过,你们可能不会相信,要判断某一事例到底是属于客观的事件还是主观的行为,其实并不容易,因为主动的行为通常会伪装为一种被动发生的行为。

仔细回顾我们过去的生活经验,你们也许会发现,如果我们有决心和勇气将一些过失看作成预兆,并在它的意义还不明显的时候就将它看作是某一种倾向的暗示,我们绝对可以避免不少烦恼和失望。然而实际上,我们通常没有这个决定和勇气,害怕被讥讽为迷信,况且预兆也未必都会变成现实。接下来,我会告诉你们,为何预兆不一定会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