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看我们已经失去了对情况的控制。”珀西瓦尔·高德里曼说。
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补充了一句:“这怪我。”
高德里曼心想,小伙子看起来很疲乏。他面带倦容已经快一年了,是他妻子的尸体被从住宅的瓦砾堆中抱出来那天夜里开始的。
“我对责任归属问题不感兴趣。”高德里曼爽快地说,“在莱斯特广场你失去那金发男子踪迹的那一会儿,一定出现了什么情况。”
“你看见他们接上头了吗?”
“可能。”
“等他回到斯托克威尔,我们又盯上他时,我认为他已经放弃了当天的接头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在昨天和今天再设法接头才对。”高德里曼在他的办公桌上用火柴摆着图案,这种帮助思考的办法已经养成了习惯。“在那栋住宅里还没有动静吗?”
“没有。他已经在屋里待了四十八个小时了。”布劳格斯又说了一遍,“这怪我。”
“别啰唆了,老弟。”高德里曼说,“是我决定放他跑的,以便能把另外的人引出来,我仍然认为这一招没错。”
布劳格斯一动也不动地坐着,表情茫然,双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
“如果他们已经接过头,我们就不能耽搁,立刻把那金发的家伙抓起来,弄清他的任务。”
“那样的话,我们就失去了机会,没法跟踪‘金发人’找到真正危险的人了。”
“你决定吧。”
高德里曼用火柴摆了一座教堂。他瞪着那图案看了一会儿,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半便士硬币,往空中一扔。“背面。”他盯着说,“再放他二十四小时。”
房东是个来自克莱尔郡利斯敦瓦纳的中年人,他是爱尔兰共和党分子,暗中希望德国人赢得这场战争,以便绿宝石岛[1]永远摆脱英国人的压迫。他拖着犯关节炎的腿,一瘸一瘸地围着那栋旧住宅转,收每周的房租,脾气很坏。
在第一层,他敲响那老人的门。这个房客总是很高兴见到他。老人大概见到谁都高兴。他说:“喂,莱利先生,你想喝一杯茶吗?”
“今天没时间。”
“噢,好吧。”那老人把钱递过来,“我以为你已经看到厨房的窗子了。”
“没有,我没到那儿去。”
“噢!是嘛,那儿有块玻璃不见了。我用遮光窗帘把那儿蒙上了,但是还是透风。”
“谁把玻璃打碎了?”房东问。
“说来有意思,玻璃没打碎,就在草地上平放着呢。我想是油灰太老,自己掉了。要是你能弄点油灰来的话,我可以自己把它修好的。”
你这老傻瓜,房东心里想,但他说:“我看你没想到你可能被窃了吧?”
那老人面露惊异:“我从来没想到这个。”
“没人丢失什么值钱的东西吧?”
“没人跟我说起过。”
房东向门口走去。“好吧,我下去的时候看看好了。”
那老人跟着他走了出去。“我觉得新来的那家伙不在,楼上那个,”他说,“我有两天没听到动静了。”
房东嗅了嗅。”他在房间开伙吗?”
“我可不知道,莱利先生。”
两个人上了楼梯。那老人说:“要是他在家的话,可够安静的。”
“不管他做的是什么菜,不能让他再做了。这气味真他妈的糟透了。”
房东敲起门。没人应答。他打开门,走了进去,那老人跟着他。
“哎哟哟,”老警官热衷地说,“我看你们这儿死了人了。”他站在门口,扫视着房间。“你碰过什么东西了吗,帕迪?”
“没有,”房东回答,“另外,请称呼我莱利先生。”
老警官不理他。“不过,死的时间不算长。我嗅到过比这更糟的味道。”他查看了旧五斗柜、矮柜上的箱子、那块褪色的地毯、天窗上的旧窗帘和屋角皱巴巴的床。没有搏斗过的迹象。
他走到床前。那年轻人的面部平静,双手搭在胸前。“要不是他这么年轻,我就会怀疑他是心脏病发。”没有可以表明他是自杀的空安眠药瓶子。他拿起五斗柜上面的皮夹,把里面翻了一遍。有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配给证,还有相当厚的一叠钱。“文件都整整齐齐,他没有被窃。”
“他住到这儿只有一个星期左右,”房东大着胆子说,“我对他一点不了解。只知道他从北威尔士来,在一家工厂做工。”
警官评论着说:“如果他像他外表这样健康的话,他应该在部队服役的。”他打开了桌上的箱子。“见他妈的鬼,这是什么玩意儿?”
房东和那老人这时都挤进了屋里。房东说:“这是无线电电台。”那老人忽然说:“他身上有血!”
“别碰尸体!”老警官说。
“他肚子上挨了一刀。”老人坚持说。
警官小心地把死者的一只手从胸前举起,露出一小块血痂。“他原先淌过血。”他说,“离这最近的电话在哪儿?”
“再过去五户人家。”房东告诉他。
“把房间锁上,在外面等我回来。”
警官离开了这栋房子,敲响有电话的那家邻居的门。一位妇女开了门。“早安,夫人。我可以用一下您的电话吗?”
“请进。”她指给他放在厅里的一个立架上的电话。“出什么事了——发生了什么让人震惊的事情吗?”
“就在这条路旁边一家出租公寓的一个房客死了。”他一边拨电话一边告诉她。
“被谋杀的吗?”她睁大眼睛看。
“这要由专家来下结论。喂?请琼斯局长听电话。我是坎特。”他看着那女人。“我可以请您在我向上司报告时到厨房回避一下吗?”她失望地走开了。
“喂,局长。这具尸体挨了一刀,他还有一部手提发报机。”
“再说一遍地址好吗,警官?”
坎特警官告诉了他。
“对,他就是他们监视的那个人。这是军情五处管的案子,警官。到四十二号去,把你发现的情况告诉监视小组。我也同时通知他们的负责人。快去吧。”
坎特谢过那女人,便穿过街道。他很激动:在他三十一年任大都会警察的生涯中,这才是他遇到的第二件谋杀案,原来还牵扯到间谍!他可能会就此晋升成警长。
他敲起四十二号的门。门开了,两个男人站在门里。
坎特警官说:“你们是军情五处的特工吗?”
布劳格斯和特警处的探长哈里斯同时到达,布劳格斯在苏格兰场当警官时就和他认识了。坎特领他们看了那具尸体。
他们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着蓄着金色胡须的年轻人平和的面孔。
哈里斯说:“他是谁?”
“代号叫‘金发人’,”布劳格斯告诉他,“我们认为他是两周前跳伞来的。我们截获了发给另一个间谍、要与他接头的电报。我们知道那密码,所以能监视接头地点。原本希望‘金发人’会把我们引向一名潜伏间谍,那家伙要危险得多呢。”
“这么说,这儿发生了什么情况呢?”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哈里斯看着那间谍胸口上的伤。“锥形匕首?”
“好像是。干得干净利落。从肋骨下边捅进去,向上一下刺进心脏。很快。”
“这么死算是痛苦少的了。”
坎特警官说:“你们想不想看一看进来的办法?”
他引着他们下楼到了厨房。他们看了那个空窗框和平放在早地上完整无缺的玻璃。
坎特说:“还有,卧室的门锁是撬开的。”
他们坐在厨房的桌边,坎特煮了茶。布劳格斯说:“这次谋杀就发生在我在莱斯特广场把他跟丢了的当天夜里。全怪我把事情办砸了。”
哈里斯说:“世界上没有完人嘛。”
他们默默地喝了一会儿茶。哈里斯问:“你的日子过得怎么样?你很少到苏格兰场来了。”
“太忙。”
“克里斯琴好吗?”
“给炸死了。”
哈里斯的眼睛瞪大了。“你这个可怜的家伙。”
“你都好吗?”
“我弟弟在北非送了命。你以前见过约翰尼吗?”
“没有。”
“他还是个孩子。可要是喝起酒来,你从没见过那样子的。他把钱都花在酒上了,娶不起亲啦——反正都一样,就是这么回事。”
“大多数人都失去了亲人。”
“找个星期天到我们那儿去吃顿晚饭吧。”
“谢谢,现在我星期日也工作。”
哈里斯点点头。”什么时候都可以。”
一名警探从门外探进头来,对哈里斯说:“我们可以开始收拾那些证据了吗?头儿?”
哈里斯看着布劳格斯。
“我的事情办完了。”布劳格斯说。
“好吧,孩子,动手吧。”哈里斯告诉那警探。
布劳格斯说:“假定在我跟丢了他之后,他接上了头,并安排那个潜伏间谍到这里来。那个潜伏间谍可能怀疑是个圈套——这可以解释他穿窗而进和撬锁的原因。”
“这表明他是个凶残狡诈的坏蛋。”哈里斯评论说。
“这可能正是我们始终抓不到他的原因。不过,既然他进了‘金发人’的房间,还把他叫醒了,那他就应该知道这不是圈套了,对吧?”
“对。”
“那么,他为什么要干掉‘金发人’呢?”
“也许他们吵架了。”
“这儿没有搏斗过的迹象。”
哈里斯冲着他的空杯子皱着眉。“大概他观察到‘金发人’正受到监视,担心我们会抓住那小子,让他把真话吐出来。”
布劳格斯说:“这表明他冷酷无情。”
“这可能是我们从来没抓到他的原因。”
“请进。坐下。我刚刚接到军情六处的电话。卡纳里斯被解职了。”
布劳格斯走进来,坐下,说:“这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
“很坏的消息。”高德里曼说,“发生在最不该发生的时刻。”
“我可以听听为什么吗?”
高德里曼眯起眼睛瞄着他,然后说:“我认为你有必要知道。此刻,我们有四十名双重间谍向汉堡发出有关盟军即将登陆法国的假情报。”
布劳格斯吹了声口哨。“我没想到有这么多人。我猜这些双重间谍会对德方说,我们要在瑟堡登陆,实际却是在加来,或者反过来。”
“差不多吧。显然,我不需要知道细节。反正他们没有告诉我。不过,整个事情处于危险之中。我们了解卡纳里斯;我们知道他一直被我们蒙在鼓里。但一个新上任的家伙可能不信任他前任的特工。
“再说,去年我们犯了个大错误,把一个叫埃里克·卡尔的德国人遣返回德国。我们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德国情报机构的间谍——一个真正的间谍。当他被关押在马恩岛时,可能已听说了两个双重间谍的事。
“假如再有一个潜伏在英国的德国间谍得知了有关‘坚韧’——那是我们兵力伪装计划的代号——的情况,整个登陆计划就岌岌可危了。说句老实话,这有可能会让我们输掉这场鸟战争。”
布劳格斯强忍着没笑:他记得有一段时间,高德里曼教授还不懂得这种粗话的意思呢。
教授继续说:“双十委员会[1]已经把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们期待我能保证,在英国境内没有一个德国情报机构的干练间谍。”
“上星期我们本来还挺自信,以为没有呢。”布劳格斯说。
“现在我们知道至少有一个。”
“而且我们让他从我们的指缝间溜掉了。”
“因此,眼下我们非重新找到他不可。”
“我可没把握。”布劳格斯愁着眉苦着脸说,“我们不知道他在国内的哪个地方活动,我们一点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他实在狡猾,发报时我们用三角测向法也抓不到他。我们连他的代号也不知道。所以,我们从何入手呢?”
“从那些没破的案件。”高德里曼说,“你要晓得,一个间谍很难说不干些违法的勾当。他要伪造证件,要偷窃汽车和弹药,要逃避检查关卡,要私闯禁区,要偷拍照片,一旦被人发觉,他还要杀人灭口。警察局肯定有一些这类犯罪记录。只要我们查阅战争开始以来的这类未破的罪案,就会找到蛛丝马迹。”
“你难道不知多数罪案都没破吗?”布劳格斯用怀疑的口吻说,“那些卷宗能装满阿尔伯特大教堂!”
高德里曼耸了耸肩。“这样吧,我们把范围缩小到伦敦,而且先从谋杀案入手。”
他们在查找的第一天,就发现了他们要找的线索。
刚好是高德里曼看到的,起初他并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那是一九四〇年在海格的一位叫尤娜·加顿太太的谋杀案。她的喉咙被割破,并遭到猥亵,但没有被强奸。她是在一个房客的卧室被发现的,血液中含有大量的酒精。当时的情景很清楚:她和那房客幽会,他的进一步要求超出了她准备允许他的程度,他们争执起来,他就杀死了她,这下抵消了他的情欲。但警察从没有找到那个房客。
高德里曼本来打算放过这宗案子了:间谍是不会卷入奸杀案件的。但他是个十分重视资料记录的人,所以还是仔细阅读了档案中的每一个字,结果却发现,倒霉的加顿太太除了喉头那致命重伤外,背部还有用锥形匕首捅的伤口。
高德里曼和布劳格斯在老苏格兰场的档案室里,面对面地坐在一张木桌的两侧。高德里曼把卷宗推过桌子,说:“我看就是了。”
布劳格斯从头看了一遍,说:“锥形匕首。”
他们签字调走了那份卷宗,回到不远的陆军部。他们回到高德里曼的办公室时,桌上摆着一份破译的电报,他随便看了一眼,激动地一拍桌子:“就是他!”
布劳格斯读道:“命令收悉。向威廉致意。”
“还记得他吗?”高德里曼说。“‘针’?”
“记得,”布劳格斯迟疑地说。“针。不过这里没什么信息。”
“想一想嘛!一把锥形匕首像是一根针。是同一个人:加顿太太的遇害,一九四〇年那些我们追踪不到的无线电信号,同‘金发人’的接头……”
“可能。”布劳格斯沉思着。
“我能加以证明,”高德里曼说,“记得我到这儿来的第一天,你给我看的关于向芬兰派远征军的电报吗?就是发到一半中断的那一份?”
“记得。”布劳格斯到档案堆里找到了那份资料。
“如果我的记忆力还不错的话,那份电报的发报时间和这次谋杀的日期是一致的……而且我敢打赌,谋杀的时间与发报中断的时间也恰好相同。”
布劳格斯看了一眼档案里的电文:“两者的时间相同。”
“是啊!”
“他在伦敦活动了至少有五年了,直到现在我们才逮住他的狐狸尾巴。”布劳格斯恍然说,“要抓他可不容易啊!”
高德里曼的表情突然凶狠起来。“他可能很聪明,但聪明不过我,”他狠狠地说,“我他妈的要把他钉死在墙上。”
布劳格斯放声大笑:“我的天,你变了,教授。”
高德里曼说:“你意识到没有,这是你一年来第一次开怀大笑?”
注释:
[1]爱尔兰的别名。
[2]双十委员会:军情五处的上级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