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常态下理赔实践探索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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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短期保险业务形态与功能价值

本书所述的个人保险业务主要指个人的短期险业务。这类保险业务销售对象面向个人,其保障责任与团险产品相似,包含寿险、健康医疗、津贴、意外伤害等保障,通常以保障组合的形式出现。近年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从原来传统线下业务发展为集网销、自助卡的线上业务。

(一)个人保险业务形态介绍

1.互联网保险

这通常是指“互联网+”模式销售的产品,一般分为保险网络营销和自助保险卡业务。两者区别在于:一是购买和激活方式不同:自助保险卡为线下购买,网上激活;保险网络营销产品则直接在网上购买。二是灵活性不同:自助保险卡是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进行组合后,以卡片+卡册的形式进行出售;保险网络营销一般由被保险人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几个限定的保险责任中自由选择组合保险产品,并直接以电子保单的形式发售。互联网涉及的保险产品通常包括意外险、航意险、车主意外险等。

2.传统保险

这主要是面向特定团体内个人的保险业务,一般按照销售对象分为学校投保的学平险、银行贷款机构为媒介的借意险,以及向旅行团体销售的旅行意外险。涉及的险种包括意外险,疾病医疗险,人寿保险等。其特点:一是可供选择的投保组合多,保障内容全面;二是购买流程便捷。

(二)个人保险业务的功能价值

1.有利于满足个性化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对于个体客户而言,传统的团体业务产品仅仅是单方面的解决医疗救助或者养老问题,且方案的一致性往往无法满足个体客户的差异性,个体客户不得不在团体业务外寻求其他的医疗服务。个人保险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弥补因个性化产生的空白;服务上可以打造移动智能保险生态系统,包括结合特定团体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移动保险销售服务。

2.有利于改善保险公司客户经营

个体业务的产品设计是以个体需求为出发点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团体中个体的青睐。对于同时提供团体和个体产品的保险公司,客户的满意度显然会提高,从而提升客户的黏性和续保率,最终给保险公司提供稳定的客户群,助力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