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蛰伏入贡 从肃慎到靺鞨(4)
根据史料记载,勿吉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牲畜饲养业。《魏书·勿吉传》说勿吉国无牛,有车马,多猪无羊。“男子猪犬皮裘”,表明他们已饲养猪、马、狗。勿吉家畜中,以猪居首,而且饲养的猪多半是个体家庭中的私有财产,从一些遗址发掘出的猪骨看即是如此。同时,勿吉人养马的比重也尤为可观。例如,仅在北魏孝文帝太和初年(497年左右)向北魏贡马,一次就达五百匹之多。这一方面表明一些定居的勿吉人在养殖良种马,另一方面也表明,在勿吉社会,马的饲养已同商品交换联系起来,因此才会用众多的马匹进行交换与朝贡。考虑到史书上并无勿吉人喜食马肉的记载,并且从当时勿吉的社会生产状况分析,马匹用于农耕的也极为有限,可以推测,勿吉的马匹已具有交换价值,能够用以换取生活必需品。
在手工制造方面,勿吉的手工业是否已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尚不得而知。但勿吉人已能“嚼米酿酒”,说明其已掌握了较为复杂的酿酒技术。勿吉人也能织布,使妇女得以“服布裙”。
勿吉人还能造船,他们向北魏进贡全靠水运,一次贡马五百匹,需要的大量船只是可以想见的。但从当时勿吉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看,尽管已出现了多种手工制造产品,但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还是不明确。手工制造、农业与畜牧业都还在个体家庭中同时进行,很少有单独经营手工业的。分工的不明确,导致了商品生产的不发达。
此外,勿吉“邑落各自有长,不相统一”。所谓“各自有长”,是指他们还没有统一的首领,每个部落各有酋长,以部落为单位独立地组织生产和生活,一切事务在部落氏族内由部落氏族长主持处理。这是原始社会在形成部落联盟前的特征。
《魏书·勿吉传》、《北史·勿吉传》等史书记载:“初婚之夕,男就女家,执女乳而罢,便以为定,仍为夫妇。”“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夫辄杀妻而后悔,必杀告者,由是好淫之事终不发。”勿吉似乎已进入一夫一妻制阶段,但从考古发现上来看,勿吉仍应处于对偶婚和父系大家族阶段。如考古发掘的同仁三号房址,面积为三十六平方米,显见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住房,而应为父系大家族的住房。这样,他们的婚姻形态只应理解为是对偶婚。夫妇是指主夫主妇,也不排除他们还可以和夫的兄弟、妻的姐妹发生性关系。所谓外淫,大概是和父系大家族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同时,“初婚之夕,男就女家”和肃慎、挹娄的“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不同,还保留着妻方居住的残余。“执女乳而罢,便以为定”和肃慎、挹娄以毛羽插女头也不同,婚姻还需得到女方的同意,还没有发展形成父系家长对婚姻的绝对权威。
据《魏书·勿吉传》记载,勿吉的葬俗是:如果父母春夏时去世,就当即埋葬,还要在坟地上盖房子,以免其被雨淋湿;如果是秋冬时去世,则用尸体做诱饵捕貂。这种葬俗反映了当地的气候特点。冬季天寒地冻,要挖坑是很困难的,与其扔在荒郊野外,还不如用作捕貂之饵更实惠,这是原始的天葬习俗。但春夏时埋葬表明其葬俗已开始向土葬过渡,这大约是受汉族等其他民族葬俗的影响。
北魏孝文帝延兴年间(471—475年),勿吉开始正式与北魏建立联系,他们派使者乙力支前往北魏朝贡。当时的北魏都城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乙力支出使,定是长途跋涉,历尽艰险。关于第一次朝贡的内容,史书语焉不详,寥寥数语,没能说清楚朝贡的具体内容,包括出使目的及朝贡品等。但起码可以断定,这次出使是为了与中原王朝建立联系。北魏太和二年(478年),乙力支再次被派往北魏。当时乙力支向北魏皇帝奏报称“初发其国,乘船溯难河(魏晋南北朝时期,称嫩江—松花江及松花江、黑龙江汇合口以下江段为“难河”,这里指东流松花江)西上,至太儿河(今洮儿河),沈船于水。南出陆行,渡洛孤水(今西拉木伦河),从契丹西界达和龙(今辽宁省朝阳市)”,最后到达平城。
另据《北史·勿吉传》记载,勿吉距离洛阳五千里。自和龙北二百里有善玉山(今朝阳市北大青山),从山往北走十三天到达祁黎山(今努鲁儿虎山),再往北走七天到洛环水(今西拉木伦河、敖来河),河宽一里多,再北行十五天到太岳鲁水(今洮儿河),此后还要向东北走十八天才能到达勿吉。勿吉国有大河,宽三里多,也就是今天的松花江。这表明乙力支所在的勿吉国即勿吉七部(有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白山、黑水)中的粟末部。
不仅如此,史书还阐述了乙力支此行的使命。原来勿吉国想要联合百济攻打高句丽,此次是向北魏皇帝请示此举是否可行(“其国先破高句丽十落,密共百济谋,从水道并力取高句丽,遣乙力支来,图其可否。”)。但当时北魏以文明太后为首的朝廷并未同意这一主张,对乙力支说:“三国同是藩附(外藩臣附),宜共和顺,勿相侵扰。”于是乙力支动身回国。
没有获得中原王朝支持的勿吉,没有再攻打高句丽,转而攻击夫余国,并在太和十八年(494年)消灭了夫余国。
兴盛起来的勿吉与中原的入贡联络很快超过了之前几千年之和。太和九年(485年)勿吉派侯尼支前来朝献,第二年入贡。太和十二年(488年),勿吉再次遣使贡纳楛矢方物。太和十七年(493年),又派遣使人婆非等五百余人朝献。景明四年(503年)遣使侯力归朝贡。东魏兴和二年(540年)六月遣使石久云贡纳方物,至武定(543—550年)时期路途断绝。如果从北魏孝文帝延兴年间乙力支出使北魏算起,至北齐后主武平六年(575年)为止的百年间,勿吉遣使来中原进行了三十多次朝贡。贡品最多的一次为贡马五百匹,规模最大的一次朝贡者多达五百余人,使臣包括侯尼支、侯力归、石久云等。
以上这些记载证明了一件事情,即通过与周边先进文明的交流,勿吉人的社会正在飞速发展,正在从原始社会走向城邦社会,并且已经建立了一条从黑龙江地区到中原的稳定交通线。女真民族的先人们已经开始在我国东北地区崭露头角,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政治诉求。从量变到质变,女真民族的先人们距离建立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差的仅仅是时间和机遇而已了。
海东盛国:渤海
率先建国的,正是那位出使北魏的乙力支所在的勿吉七部中的粟末部。
武周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部首领大祚荣创立渤海国,时称“震国”(一说“振国”,存疑),意为“东方之国”。公元713年,大祚荣受唐朝册封,获“渤海郡王”封号,领忽汗州都督,便改“震”为“渤海”,成为臣属于唐的藩属政权,亦为唐辖下的羁縻州府——忽汗州都督府。
自大祚荣开始,渤海国传位十五代王,兴盛时期设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百余县,辖今天整个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东北部及俄罗斯南滨海地区,“方五千里”,“崇尚华风”,国势日盛,被中原誉为“海东盛国”。不过此时,他们的族名早已经由勿吉变成了靺鞨。
“靺鞨”之名初见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北齐书·卷七》载:河清二年,室韦、库莫奚、靺鞨、契丹一并派遣使者前来朝贡。《隋书》则为靺鞨立传,说靺鞨在高丽之北,各部落都有酋长,不相总一。共有七部,分别是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而从《新唐书·北狄传》可见泪咄、安居骨、思慕、郡利、窟说、莫曳皆并粟末、黑水、白山、拂涅、铁利、虞娄、越喜等诸部。此后,该十余部在弱肉强食的历史过程中半数分化消亡。
由于靺鞨七部与勿吉七部名称相同,方位相近,所以一般认为勿吉与靺鞨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靺鞨”也是古汉语的“勿吉”直接音转而来的。
靺鞨现在读作mòhé,可是《旧唐书》《新唐书》《崔忻并题铭》都把“靺”写作“革未”(可能读wèi,是“靺”的变体字),崔忻更是将“鞨”写作“羯”,近些年来出土的渤海国石碑上写的就是“靺羯”。由此可见,“靺鞨”古代读音很可能是wèijié,与肃慎语音下的“勿吉”非常相近,其词源都是“窝集”(wéijì,丛林之意)。
古人也持有类似观点。比如《北史》云:“勿吉国,一曰靺鞨。”《通典》亦云:“勿吉,一曰靺鞨。”尤其是《括地志》,在渤海已经受封为王而其他靺鞨诸部并在之际,该书作者仍用靺鞨国之概念解释其方位、道理及服饰,可见勿吉与靺鞨曾并存于文献中,古人也认为是同音字。
不过,“靺鞨”能取代“勿吉”这一名称,一定有其理由。文献上二者并存,也不可能就是一个部族自报两个名号,靺鞨当为中原对其诸部的总名称。随着中原王朝与靺鞨诸部的交往逐渐扩大,中原对靺鞨产生了进一步的认识,所以使用的词汇必然带有该民族特色。
汉字按构成规律可分为表义字、记音字和形声字三种类型。在一定认识基础上,在所谓形声字中,汉字往往一部表示其义,另一部表示语音,用以表达语音相类同而含义不同的具体概念。如“鱼”、“木”、“金”等作为偏旁,分别表示三类不同属性的物质。所以,按着传统的思维习惯,“靺鞨”作为部族名称最初出现并得以流传,自然合乎其声,也合乎其意。
一般认为,靺鞨名称的由来,是中原地区人民印象中关于女真先人靺鞨人以兽皮为服装材料的这一特殊概念。
唐代东北地区的靺鞨中影响较大的是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黑水靺鞨因为地处更为东北,所以较为原始,而粟末靺鞨因更靠近中原文明所以较为先进,从而建立了渤海国。
关于“粟末”的意义,一说是指松花江。因为在古通古斯—沃沮语(即金鄂温克、鄂伦春、赫哲、锡伯等族语)中,“粟”的意思是“水色乳白”,而“末”意为“江、河、大水”,合起来便是“像乳汁一样的江河”。
在与强大的高句丽为邻的过程中,因力量相差悬殊,粟末靺鞨部曾被迫依附高句丽,交纳贡赋,充兵役,打仗时“常居前”。历史文献中常有靺鞨人参与高句丽军事行动的记载。由于长期处于高句丽的管辖之下,粟末靺鞨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了高句丽封建制度的影响。
高句丽好太王、长寿王以后,高句丽政权同时具有军事封建的特性,它使得高句丽一直处于对外征服与反征服的战争过程中。于是,在高句丽与隋、唐之间的战争中,粟末靺鞨人大多被调往辽东地区与隋、唐军队作战。当时,辽东地区受中原地区先进文化的影响,封建制发展较为成熟,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居民错居杂处,封建的生产、生活方式较为先进。粟末靺鞨人与辽东地区封建因素接触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粟末靺鞨的社会进步。
与高句丽对粟末靺鞨的影响相比,中原汉族文化在促使粟末靺鞨迅速进入阶级社会并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过程中的影响则表现得更直接、更强烈。
从隋朝开始,靺鞨即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强烈影响。据《旧唐书·北狄·靺鞨传》记载,靺鞨有个酋长叫突地稽,在隋末率领部众千余家来到营州(今辽宁朝阳),隋炀帝封他为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把他的部落安置在燕州。隋朝灭亡后,突地稽降唐,又将部落迁徙到幽州的昌平城。突地稽之子谨行对唐很是恭顺,而且屡立战功,被授为镇军大将军,行右卫大将军,封燕国公,死赠幽州都督。
唐朝灭亡高句丽以后,为防止高句丽政权复辟及更好地控制高句丽和靺鞨,将曾依附高句丽的粟末靺鞨人和高句丽遗民一起迁往营州地区居住。这时,大祚荣与父亲乞乞仲象也一起来到营州,并在此居住了三十年。乞乞仲象原是粟末靺鞨的一个部落首领,曾归附高丽。《旧唐书》对这段史实这样记载:渤海靺鞨的首领大祚荣,本是高丽别种。高丽灭亡后,大祚荣率家属徙居到营州。
隋唐时期的营州不但是安置靺鞨等少数民族酋长的重地,也是东北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广泛联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粟末部迁入后,在各种先进因素的强烈影响下,社会迅速发展。在此地生活的近三十年时间中,粟末部的汉化程度日趋加深,其社会内部已经出现了阶级关系,而用阶级社会的统治办法来调整其内部利益及各种关系,自然也就成了粟末靺鞨上层代表人物的迫切要求。高句丽文化和中原汉族文化对粟末靺鞨的影响以及使其社会所获得的进步与开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出现,成为渤海政权建立的重要条件。
营州是唐朝北方地区的边陲重镇,唐政府在此设置都督府,成为统制北方各少数民族和经营东北地区的大本营。为了安置内附的东北各少数民族,唐朝在营州附近设置了众多的羁縻州,各羁縻州的首领大多是内附各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迁入此地的粟末靺鞨人及高句丽遗民同样受到唐朝节制,同时也接受契丹贵族的统领,像乞乞仲象就曾被契丹官员称为“大舍利”。于是,在这样一个同汉族人、契丹人、突厥人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域,粟末靺鞨人虽然受益于与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社会得到进步,但其上层人物对唐朝地方官吏的管辖常怀不满之心,渴望伺机重返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