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蛰伏入贡 从肃慎到靺鞨(3)
谈到夫余的丧葬就必须提到玉匣。“其王葬用玉匣”,玉匣即玉衣,是汉代皇帝和高级贵族死后穿用的殓服,外观与人体形状相同。玉衣是穿戴者身份等级的象征,皇帝及部分近臣的玉衣以金线缕结,称为“金缕玉衣”,其他贵族的玉衣则使用银线、铜线编造,称为“银缕玉衣”、“铜缕玉衣”。史载夫余王去世后接受汉朝送到玄菟郡的玉衣,方才下葬。这体现出夫余与汉朝的关系密切,即夫余国是受中原王朝册封的少数民族政权,归玄菟管辖,双方是中央政权与地方诸侯之间的关系。遗憾的是,目前夫余王陵未能确认,至今未发现夫余的玉匣,仅凭借两者的亲密关系推测,夫余王当受金缕级别玉衣。
早期夫余文化保留了很多原始社会残余。《文献通考》记载:按照夫余人的旧俗,但凡遇到水旱等灾年,五谷不熟,全都要归罪于王,或者更换国王,或者将国王杀死。比如国王麻余死,他的儿子依虑才六岁就被立为王。
随着社会的发展,夫余的奴隶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国志》记载,夫余国有君王,归家的官员都以六畜命名,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等。这说明夫余族以农业生活为主,并且出现了对立的阶级,国王是最高统治阶层,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王位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若无嫡子则立庶为王。可以看出,国王以下为以家畜命名的“六加”。诸加之中有国王近亲、王公贵族,也有掌握重权的大臣,他们与国王是君臣关系,一同构成夫余国的统治阶层。诸加与大臣根据官阶不同,所掌握的统治区域亦有不同:“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豪民与下户是被统治阶层。豪民是城市或村落中的大户,分两种。第一种为特别富裕者,可以拥有下户作为自己的奴仆;第二种是自由人,相当于西周时期的“国人”,拥有一定的土地,却并不富裕,不能拥有自己的奴仆,却可维持生计不至充当奴隶。下户是生活在夫余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受尽剥削与压迫,没有自由之身,与诸加之间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可见,夫余国的奴隶制社会等级制度相当完备。
夫余国在汉魏之际的强大与其建立的一套完善的国家机器密不可分。史载,夫余人强悍,长于步战。以员栅为城,有宫室、仓库、牢狱。夫余人家家有铠甲,并拥有弓箭刀矛等武器。
在中央,夫余国建立了完备的政治机器,城池、宫殿、监狱、军队,面面俱到。在地方上,夫余国形成了类似西周分封制的“四出道”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在服从国王的前提下,诸加各自为政,维护各自领地的统治。为加强统治,夫余还设有完善的刑罚制度。杀人的都会被处死,其家人还会被贬为奴婢,“窃盗一责十二”。这些严酷的法律制度在巩固夫余王国统治的同时,还促进了奴隶制社会财产私有制的发展。正是在完善的国家机器的运作下,夫余国在两汉之际强盛一时,并影响到了东北其他少数民族的发展。
夫余是农业居主导地位的国家。夫余所在之地为平原,适合种植五谷,还出名马、赤玉、貂豽、大珠等。
目前已发现的夫余墓葬,地点多在东北平原最为宽敞的心腹之地,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如榆树老河深墓地、帽儿山墓地等。墓地中的随葬品出土有一定数量的铁锄、铁镰等生产工具。在随葬品中发现农具,充分说明夫余人对农业的重视,以及夫余在当时拥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夫余)有宫室、监狱、仓库。”仓库的出现说明因私有制的产生,剩余的粮食只能集中在中央统治阶层的少数人手中。这也能体现了夫余的农业生产实力雄厚,粮食出现剩余。
夫余国的畜牧业相当发达。“其国善养牲,出名马。”夫余的畜牧业技术先进,盛产名马。在已掌握的考古资料中,多数的夫余墓葬有马具出土。西岔沟墓地出土的马具中,马衔和马镳占大多数,都是铁制,为熟铁锻造而成,有二段杆眼式、三段杆眼式两种,共出土六十余副。东辽石驿出土有铜扣、铜饰、梅花瓣形扣等马具。老河深墓地共出土车马具一百一十七件,主要以铁质马饰为主,包括衔、镳、节约、车辖、铃铛。在帽儿山墓地出土了马衔、马镳、鎏金马镫、辖、泡饰。
西岔沟墓群、老河深墓地的部分墓主人可能是受夫余统治的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在西岔沟与老河深墓地都发现有殉马的习俗。西岔沟出土了三个一字排列的马头骨,老河深墓地同样发现十二例墓葬中出土有马的牙齿。以游牧业为主的民族,通常有殉马的习俗。在内蒙古海拉尔南伊敏河流域发掘的同期鲜卑墓葬,亦多有殉羊殉马;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发现的同期鲜卑墓葬,殉牲用马、羊、狗头、马蹄等,与札赉诺尔墓葬相同。两个墓地发现殉马习俗说明两地的居住者并非全为夫余本族人,这充分体现夫余政权已不再是狭义上属貊人的夫余,而是一个涵盖其他少数民族,多文化交融的广义上的多民族政权。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仅凭墓葬中出土的车马具以及其殉马习俗就断定夫余是游牧民族。养马并不是游牧民族所特有的行业,在古代,人们不论生产、生活或是打仗都离不开牲畜,畜牧业对各个民族的发展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业。
夫余国手工业水平较高,有本民族自己的制陶业和金、银、铜、铁等冶炼铸造业。夫余的制陶业非常发达,日常生活中都会用到陶器。目前所发现的夫余墓葬中有相当数量的陶器。西丰西岔沟墓葬出土有陶器九百余件。器型主要包括碗、罐、壶、杯等,其中注壶和把杯绝大部分是夹砂粗陶,素陶占多数,带花纹的较少,发现的一些磨光涂洙长颈壶制作较为精致。榆树老河深墓地发现的随葬陶器器型有壶、罐、豆、杯、碗、盅等,陶器皆为夹砂泥质陶,手制,有的略有慢轮加工的痕迹。陶器基本为素面,有些器物已经磨光。处于夫余王畿之地的帽儿山墓地里同样发现了陶器,多为夹砂粗砂、泥质灰陶和褐陶,种类有盆、罐、壶、纺轮和豆等。器表多打磨,无纹饰。罐、壶的器臂较厚,器型粗大厚重。豆的特征明显,即底座与盘之间的柄部十分明显,为圆形柱,柄分空心、半空心、实心三种。夫余国的制陶业虽发达,在一些方面却很落后,如器物的纹饰过于简单,器型较为单一。但从同时期出土陶器的数量来看,夫余国的制陶业在东北地区可谓规模首屈一指。
夫余国也有自己的采矿业,开采的金属较为丰富,有铜、铁、金、银等。就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开采仍以手工开采为主。采矿业的发展直接促进冶金业的发展。冶金业对古代各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小到平时生活用的装饰品、生产用的工具,大到战争用的兵器,都离不开冶金业。在东辽石驿、西丰西岔沟和榆树老河深墓地都发现有金银器饰物,形状大致有扭环带叶、扭环、弧片形、葫芦形、环形。有的耳饰还穿有玛瑙珠,金银丝锻造粗细均匀,金片轻薄。而兵器方面,西丰西岔沟出土剑七十一把,剑身均为铁制,分为两类,一类为铜柄剑,另一类柄首为柱形,穿有七八个铜环。东辽石驿墓地也出土过铁剑,与西岔沟的类型完全一致;老河深墓地也出土了十八件铁剑,分为铜柄铁剑与木柄铁剑。大量铁制兵器的出土,表明当时铸造业的发达与技术的成熟。
凭借以上种种优势,夫余国继续向东扩展,征服、融合了一部分肃慎人,并让另一部分肃慎人东迁。这也可能是汉代失去与肃慎人联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公元2世纪,夫余与中原汉王朝的关系变得较为复杂。夫余实施“双面外交”政策。一方面为了限制高句丽的发展,继续与东汉维持着友好关系。如公元121—122年,夫余派王子尉仇台击败侵入玄菟城的高句丽、马韩、秽貊联军;136年,夫余王亲自到京师朝贡,顺帝为他演“黄门鼓吹,角抵戏”等。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政治、经济利益,夫余向辽东地区大肆扩张。如公元111年,夫余王率领七八千名步骑兵侵入乐浪,杀害官吏和百姓,但120年又派王子尉仇台和亲;公元167年,夫余王派两万军队攻击玄菟郡,被玄菟太守公孙域击败,但174年又派使者恢复国交。进入公元3世纪,夫余和中原王朝的关系又出现了友好局面。这体现在魏正始中(244—245年)母丘俭攻打高句丽的时候,玄菟太守王顽到达夫余受到热烈欢迎,还得到了军粮。
3世纪以后,东北地区的周边局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夫余的势力逐渐衰弱。夫余地处平原地区,所以防御外来侵略的力量十分薄弱,而且这一地区为游牧和农耕的交叉地带,对周边势力的变化十分敏感。尤其是3世纪中叶,中原统一势力的瓦解和北方草原民族势力的兴起致使整个东北亚地区进入激烈动荡的时期,对夫余影响十分明显。到3世纪末,夫余受到了由西部发展起来的鲜卑的侵略。285年(晋武帝太康六年),夫余被鲜卑族慕容廆攻下都城,国王依虑自杀,一万多人被俘,夫余王室流亡到沃沮。次年,依罗接替依虑登上王位后,在晋国东夷校尉何龛的支持下重建国家,复国以后仍屡次遭到慕容鲜卑的入侵,被俘的夫余人甚至被转卖成了中原的奴隶。而且西晋王朝灭亡,至此夫余再也未能得到外部支援。
4世纪,完全处于孤立无援状态下的夫余,于346年遭到百济的攻击,再也不能维持原中心地,被迫“西徙近燕”。一般认为“西徙近燕”的地区是夫余的后期都城。目前关于后期都城的地理位置有“四面城”说、“农安一带”说、“西丰城子山山城”说、“柳河罗通山城”说等几种看法。但夫余的后期都城位置最有可能的是吉林辽源一带。同年,夫余再次遭到前燕的沉重打击,即慕容皝派一万七千人的军队来犯,俘虏了国王玄及五万名百姓。虽然前燕王对玄采取怀柔政策,封玄为“镇东将军”,并且让他做了自己的女婿,但从此夫余便先后臣属于前燕和前秦。艰难维系命脉的夫余,因高句丽好太王的征伐(410年),再次受到打击。
435年,根据高句丽的北界已达旧夫余疆域这一事实来看,当时夫余很有可能臣属于高句丽。但从457年其向北魏朝贡的事实来看,他们此时仍然维持着自身命脉。然而,随着曾经在夫余统治下的勿吉逐渐强大并开始南下,494年,“夫余王及其妻擎”最终降服于高句丽。从此,夫余国成为历史。
灭亡夫余的勿吉人,正是继承自肃慎,取代了挹娄的女真民族先人。
筑城穴居:勿吉
《魏书·卷一百·列传第八十八·勿吉》载:“勿吉国,在高句丽北,旧肃慎国也。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其人劲悍,于东夷最强。言语独异。”由此可见,《魏书》认为勿吉便是古肃慎。但此种说法目前仍存疑。有的学者认为,“勿吉”意为“丛林”,即“林中之人”的含义。比较获得认可的观点是,勿吉为女真族系继肃慎、挹娄称号后使用的第三个族称。
据考证,勿吉的地理位置当在松花江东流段和北流段,也就是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之间的广大地区,中心区域在松花江与嫩江交汇处的松花江“丁”字形大曲折一带。至于勿吉国的“四至”,应南界长白山,西至洮儿河源,北面及东面“不知所极”。而经过考古认定,黑龙江绥滨同仁遗址即南北朝时期的勿吉文化。如此看来,勿吉北境已至黑龙江中游。
据史书记载,勿吉人多半背山靠水,筑城穴居,房屋的形状有如坟丘,土面留出口,用梯子出入。勿吉人过着定居生活,并建造了周长数百米的城邑,这种城邑在逊克、桦川、哈尔滨等地及黑龙江彼岸苏联境内均有发现。在定居的基础上,勿吉社会的各类经济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继承了肃慎人善射传统的勿吉人,狩猎仍是其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魏书·勿吉传》记载,勿吉人同样善于射猎,他们的弓长三尺,箭长尺二寸,“以石为链”,还经常在七、八月造毒药涂抹在箭上,射中的禽兽立时就死。
不过勿吉此时已经有了农业。《魏书·勿吉传》载其农作物有“粟及麦、襟,菜则有葵”,“佃则偶耕”,说明勿吉人已从事种植。勿吉人还不会使用牲畜耕地,耕作特点是两人配合耕作。在农业生产工具上,除部分使用铁制农具外,仍以石制农具为主,可见农业还很不发达。
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勿吉人还不会冶铁,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勿吉有冶铁遗址。我国东北各族有可靠资料证明能冶铁的,最早的是7世纪后的渤海人。勿吉人很可能只是掌握了铁的锻造加工技术。由于还不能冶铁,且原料来源受到限制,很难普遍使用铁制生产工具,石器仍是勿吉的主要生产工具。文献和考古资料均证明了这一点。《魏书·勿吉传》称其“以石为镇”,并未提及勿吉有铁器。《魏书·帝纪》中亦载“太和十二年(484年),勿吉遣使贡楛矢石砮”。
从考古资料看,同类型的考古文化也以石器为主,有磨制及打制的石斧等,仅发现少量的铁器,如铁刀、铁镰等,但并不普遍,这些铁制品的形制大抵和中原相同,或可认为他们使用的铁制工具主要靠中原输入。由此可见,勿吉基本上还处于新石器时代,或者说处于向铁器时代过渡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