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老虎!老虎!(1)
捕猎还顺利吗,英勇的猎手?
兄弟啊,守候猎物又久又冷。
你捕杀的是什么猎物?
兄弟啊,他仍待在丛林里。
那令你自豪的力量在哪里?
兄弟啊,它已从我的腹部和肋侧消逝。
你这么着急要到哪儿去?
兄弟啊,我回我的兽穴——去死。
现在,我们必须得回到第一个故事。在议会岩和狼族大战一场之后,莫格里离开了狼妈妈的山洞,他下山来到村民们居住的耕地,但他没有在那里停留,因为那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在议会中至少树立了一个凶险仇敌。所以他继续匆匆前行,他沿着那条伸往谷底的坎坷小路一路小跑了近二十英里,直到抵达一个他不知道的乡村。山谷展开形成一块大平原,上面岩块星罗棋布,还横亘着一条条溪涧。在平原的尽头,有一个小山村,另一端则是茂密的丛林,压下来直伸往牧场草地,然后就像用锄头斩断一样止步不前。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在啃草,照看畜群的小男孩们看见莫格里,都大叫着跑开了,而那些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的黄毛土狗都吠叫起来。莫格里继续走,因为他觉得饿了,他来到村庄门口,看见夜间拖到大门口挡门的那棵大荆棘被推到了一边。
“哼!”他说,因为他夜晚捕猎食物时所碰到这样的路障可不止一次了,“所以说,这里的人们也害怕丛林生物啊。”他在门口坐下,当一个人走出来时,他就站起身,张开嘴巴,指指嘴巴,表示他想要吃的。那人盯着他,然后就跑回村里仅有的一条大路上呼叫祭司,那是一个大块头、很胖的人,穿着一身白衣服,额上还有红色和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门口,身后至少跟着一百个人,他们都盯着莫格里,谈论着什么,大叫着指向他。
“他们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这些人类,”莫格里自言自语,“只有灰猿才和他们一样。”因此,他把长发往后一甩,对着人群皱起眉头。
“那有什么可怕?”祭司说道,“看看他手臂和大腿上的痕迹,那都是狼咬出来的。他不过就是个打丛林里跑出来的狼孩而已。”
当然了,一起玩耍的时候,狼崽们经常不经意地啃莫格里啃重了,所以他的手臂和大腿上到处都是白色疤痕。但他是这世上绝不会把这叫作咬的人,他知道真正的咬意味着什么。
“哎呀!哎呀!”两三个女人一齐说道,“被狼咬了,可怜的孩子!他真是个英俊的孩子。他的眼睛就像红彤彤的火焰。我堵上我的名誉,梅苏阿,他真像你那被老虎叼走的孩子。”
“让我看看,”一个手脚都戴着沉甸甸铜铃的女人说,她手掌搭在眼睛上凝视着莫格里,“确实不是。他瘦一些,但和我的孩子长得很像。”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梅苏阿是此地最富有的村民之妻。所以,他抬头看了会儿天,严肃地说:“丛林把曾经带走的东西给还回来了。把这个男孩带去你家吧,我的姐妹,还有,可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他可是深刻地洞悉了人类的生命。”
“凭赎买我的公牛起誓,”莫格里对自己说道,“这所有的谈话真像是又一次被一个族群检视啊!好吧,如果说我是人类,那我就必须变成一个人。”
人群散开了,那女人招呼莫格里去了她的小屋,屋里有一张涂着红漆的床架,一个上面有可爱的凸出图案装粮食的陶制大箱子、六个铜制煮菜锅、一个供奉着一尊印度神像的小壁龛,墙上还有一面真正的镜子,就和他们在乡村集市上售卖的一样。
她给他一大杯牛奶和一些面包,然后,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看着他的眼睛,她想着也许他真有可能是她的儿子,他又从当初被老虎叼走的丛林里回来了。所以,她说:“那苏,噢,那苏!”莫格里没有表现出知道这个名字的样子。“你不记得我给你新鞋子的那天吗?”她摸着他一只脚,那脚就像兽角一样坚硬。“不,”她悲伤地说道,“这双脚从没穿过鞋子,但你长得真和我的那苏一模一样,你应该当我的儿子。”
莫格里心神不宁,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在屋里待过。但他看着茅草屋顶,明白如果自己想要逃走随时都能将之扯碎,而且窗户也没有窗闩。“当人有什么好的,”最后他问自己道,“如果连人话都听不懂的话?现在,我就又蠢又哑,就和人在丛林里一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以前他和狼群在一起,他学着模仿雄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咕叨声,这并不是为了好玩。所以,梅苏阿一说出一个词,莫格里就惟妙惟肖地模仿下来,天黑以前,他已经学会了很多小屋里的物品名称。
睡觉的时候发生了点儿麻烦,因为莫格里不想在看着如此像豹笼子的屋里睡觉,他们关上门,他就从窗口跳了出去。“就随他愿吧,”梅苏阿丈夫说道,“想想这以前他还从没在床上睡过觉呢。如果他确实是来当我们儿子的,那他就不会跑走的。”
因此,莫格里就在田地边缘一些长杆、洁净的草地上舒展开来,但他还没闭起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在下巴下面顶他。
“咳!”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孩子中最大的):“跟着你跑了二十英里,这点儿回报真寒碜。你身上闻着有火烟味和牛群味——已经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小兄弟,我捎了信儿给你。”
“丛林里的都还好吗?”莫格里说着抱住他。
“除了被红花烧焦的那些狼,其余的都好。现在你听着,希尔汗被烧得厉害,他已经离开去远处捕猎了,毛皮不长出来是不会回来了。他发誓等他回来,他要把你的骨头摆在威冈加。”
“对于那儿,我只想说两个字。我也起了个誓。但有消息总是好的。今晚我累了——学习新东西学得太累了,灰兄弟——但你要时时给我送信啊。”
“你不会忘记自己是狼吧?人不会让你忘了吧?”灰兄弟担心地问。
“永远不会。我会永远记得我爱你还有洞穴里的他们。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我已经被狼族赶出来了。”
“但你也可能会被别的族群驱赶。人只是人,小兄弟,他们说的话就像池塘里的青蛙。等我再来这里,我就在牧草边上的竹林等你。”
那晚之后的三个月里,莫格里几乎都没有离开村庄大门,他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忙得不得了。首先,他得披一块布把身子裹起来,这令他非常烦恼;接着,他得学习钱,这个他一点儿都闹不懂;接着是耕地,他也看不出有什么用。然后村里的小孩也让他很生气。幸运的是,丛林法则已经教会了他怎么收敛脾气,因为在丛林里,保全性命和获取食物都要靠保持冷静。但当孩子们取笑他不会玩游戏、放风筝,或是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他只是出于“宰杀弱小光溜溜的人娃娃不算光明正大”这样的想法才没有把他们举起来摔成两半。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跟野兽们相比,自己很弱,但在村子里,人们说他就像公牛一样壮。
莫格里也一点儿都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种姓区别。烧陶人的驴子滑到泥坑里,莫格里就拽着尾巴把他拖了出来,然后又帮他码好陶罐好运到卡尼瓦拉集市上卖。这也令人震惊,因为烧陶人是种姓低贱的人,他的驴子就更不用说了。祭司斥责他,莫格里就威胁着要把他也放到驴子上,祭司就告诉梅苏阿的丈夫还是尽快让莫格里去干活儿;然后村长就告诉莫格里他明天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没有人比莫格里更高兴的了。当晚,因为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就去了晚会,就和每天晚上一样,人们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台上。这是村里的夜会,村长、巡夜人、知道村里一切小道消息的理发匠,拥有一支塔尔牌毛瑟枪的老比尔迪欧,他们碰面,然后抽烟。猴子们则坐在高处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平台下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他每晚都能得到一小盘牛奶,因为村民认为他是圣蛇;老人们围着大树坐下说话,抽着大大的水烟袋,直到夜深。他们讲着关于神、人、鬼的奇妙故事;比尔迪欧则会讲起更精彩的关于丛林野兽生活方式的故事,直到坐在圈子外面的小孩听得眼睛都从头上鼓了出来。大部分故事都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家门口。鹿和野猪拱了他们的庄稼,黄昏时,老虎还不时公然从村口大门拖走一个人。
莫格里自然知道他们讲的一些事情,他盖着脸以免露出他在笑,比尔迪欧把毛瑟枪放在膝盖上,讲起一个接一个的精彩故事,莫格里的肩膀直抖。
比尔迪欧解释说叼走了梅苏阿儿子的那只老虎是只鬼老虎,他体内住着几年前就死去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亡魂。“我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说道,“因为有次暴动中,普兰·达斯挨了打,还被烧了账本,那以后他就瘸了腿,而我说起的这只老虎也是跛子,因为他的脚掌印都不平。”
“对,就是这样,事实一定就是这样的。”灰胡子的人们说着都一起点头。
“所有这些故事都陈旧不堪,都是瞎说的吧,”莫格里说道,“那只老虎跛脚是因为他生来就跛脚,每个人都知道。说什么借债人的鬼魂附在一个从来还不如胡狼胆大的野兽身上,真是傻气。”
比尔迪欧惊呆了,有一阵说不出话来,而村长则瞪大双眼。
“噢嗬!这是那个丛林来的小屁孩,是不是?”比尔迪欧说道,“你要是这么聪明,最好把他的皮毛送到卡尼瓦拉去,因为政府开价一百卢布要他的命呢。你最好安静点儿,长者说话,你就闭嘴。”
莫格里站起来要走:“我躺在这儿听了整个晚上,”他回头说道,“可是,除了一两句话以外,比尔迪欧说的丛林故事没有一点儿是真的,而丛林就在他家门口那儿。那么,还要我怎么来相信他说他曾见过鬼魂啊、神啊还有精灵啊?”
“是时候该让那男孩去放牧了。”村长说,而比尔迪欧则吐了一口烟,对莫格里的鲁莽嗤之以鼻。
印度大部分村庄的习惯都是清晨由几个男孩赶着牛群和水牛出去放牧,晚上再赶回来。就是这些牛,他们能踩死一个白人,却任由自己被这些还不及他们鼻子高的小孩吼叫欺负。只要和牛群待在一起,这些男孩就是安全的,因为就连老虎也不敢挑战一群牛。但只要走开去摘野花或是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叼走。黎明时分,莫格里骑在领头大公牛拉玛背上走过村里的大街。那群灰蓝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压的牛角和凶猛的双眼,跟在他身后,一头接一头走出牛棚,莫格里对和他一起的孩子们明确表示自己是头。他拿一支长长的、磨亮的竹枝子打着水牛,又对一个男孩卡米亚说让他们自己放牧,他骑着水牛继续走,要他们小心别偏离了牛群。
印度的牧场满是石块、矮树和小溪,牧群就分散消失其间。水牛群一般守在池塘和泥地附近,他们要在暖乎乎的泥巴里翻滚、晒太阳待上几个小时。莫格里把他们赶到平原边上,威冈加河在那里流出丛林;然后他从拉玛背上下来,跑到竹林里,找到灰兄弟。“啊,”灰兄弟说道,“这些天来,我每天都在这儿等待。这放牛的活儿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道,“我要给村里当一阵子牧人了。希尔汗有什么消息?”
“他已经回到这片乡村了,在这儿等你等了很久了。现在,他又离开了,因为这里猎物太少。但他一直准备要杀掉你。”
“很好,”莫格里说道,“只要他离开,你或者四兄弟中的一个就坐在那块石头上,那样我一出村子就能看见你。要是他回来了,就在平原中央那棵达科树下的河边等我。我们无须走进老虎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就挑了个阴凉儿地,躺下休息,水牛就在他周围吃草。在印度放牧可算世上最懒散的事情之一。牛群走来走去,嘎吱嘎吱嚼草,躺下来,又起来接着走,连叫都不叫一声。他们只哼哼,水牛就更少言语,他们一头接一头走下泥塘,摸索着路径钻进泥浆,直至只剩鼻孔和瞪得大大的中国蓝的眼睛露在外面,然后他们就像伐木一样躺下。阳光烤得岩块都蒸腾着热气,放牧的孩子们听见一只鸢鹰(从来不会更多)在头顶几乎看不见的地方鸣叫,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是死了头牛,那只鸢鹰就会扑下来,几英里开外的另一只鸢鹰看见他降落也会跟来,下一只,再下一只,不等他们死去,就会有二十只鸢鹰不知从哪里飞出来。然后,他们就睡着,醒来,又睡着,用枯草编几个小篮子,里面放上跳虫;要么抓两只挥着钳子的螳螂,要他们打架;要么用丛林里红色和黑色的坚果穿一条项链;或者是观看蜥蜴在石头上晒太阳;泥坑边,一条蛇捕住了一只青蛙。然后他们就用末尾有颤音的古怪本地语言唱长长的歌谣,这样的一天看起来比大多数人的一生还要漫长,他们也可能会造一座泥巴城堡,里面有泥塑的人物、马匹和水牛雕像,然后再把芦苇放进人的手里,假装自己是国王,这些泥像都是他们的军队,或者假装自己是值得尊敬的神。暮色降临,孩子们呼叫着,水牛们就从黏黏的泥浆里缓缓爬上来,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声接一声的枪炮响,然后全部一头接一头穿过灰色平原走回闪着灯光的村子里去。
一天又一天,莫格里领着水牛群出来到泥塘去,每天,他都能在平原那边一英里半远的地方看见灰兄弟的背影(他因此知道希尔汗还没有回来),一天接着一天,他都躺在草地上聆听环绕着他的声音,然后回忆着丛林里的旧日岁月。在那些漫长而静谧的晨曦,要是希尔汗的瘸腿在威冈加河岸上的丛林里走错一步,莫格里就会听见。
最终这一天还是到来了,他看见灰兄弟没有在信号处现身,于是他大笑,然后领着水牛走往达科树边的小河,那里到处都盛开着金红色的花朵。灰兄弟坐在那里,背上所有鬃毛全部倒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