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美鉴赏问题的提出
从整个文化的发展进程来看,对审美鉴赏的研究是一个薄弱环节。20世纪60年代在德国兴起的接受美学,表明了人们对于审美鉴赏活动的重视和关注,审美鉴赏作为一种审美再创造活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承认和肯定。
按照一般的理解,“审美: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审美的“审”,即以我们的生理心理感官去观照、判断、感悟,审美的“美”是“审”的对象,指现实事物和艺术品的美学属性。“领会”即主体的美感心理。“审美”二字表现了审美建构中主客体的对应关系。
审美分为两个层次,一般而言是欣赏,也就是“享受美好的事物,领略其中的趣味”。而鉴赏,指“鉴定和欣赏(艺术品、文物等)”。除了特指艺术作品外,其中包含着鉴定、鉴识、鉴别的意思,隐含着辨别并确定事物的真伪、优劣的意思。所以鉴赏一般指艺术鉴赏。
欣赏和鉴赏并无本质区别,我们之所以称为《鉴赏美学》,简言之,就是在兼顾社会美和自然美的同时,以艺术美作为主要的鉴赏对象,对培养提高审美鉴赏力所进行的美学探讨。
作为一种高级复杂的精神活动,审美鉴赏有着种种深层的心理动因。在具体探讨审美鉴赏问题之前,先简要梳理一下我们的思路:
人是“万物之灵”,这“灵”就在于人是有意识、能思维的生命体,这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指对人性的本质规定,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在人类发生史上,人脱离动物的特征是意识,人的物种的特性就在于他的活动是有意识的,只有在人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因而人的本质是具有意识这种心理功能。工具的制造和语言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理性思维活动的开始,心理意识开始成熟和完善,人类确立了自我意识,即“类的意识”。意识,就是意识到的存在,它包含着相关的两个方面:第一,是意识到外部对象的存在,即关于对象的意识;第二,是意识到反映主体自身的存在,即主体的自我意识。二者相互联系、制约,互为条件、中介。这就使人类的活动既能意识到对象,也能意识到自身,能把自我的存在与对象的关系联系起来思考。“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所以,“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的行为成为有目的的自由活动,在行为过程中,人们能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具有活动的目的,并努力实现预期的目的,改变对象,使其成为符合人的目的的对象。人有意识,能思维,自由创造使人具有能动性,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人类形成和发展了能够从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中肯定自我的能力,即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即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特有属性,也就是作为实践力量所集中表现的精神思维属性和自由创造能力。
人类的自我意识产生了主体客体之分,主体和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客观的现实存在物,是同主体活动有功能联系的主体活动具体指向的对象。所谓客体,是相对于人的活动而言,从外部世界中以某种标准尺度划分出来的某方面的对象、某一部分。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互相依存的,离开客体无所谓主体,离开主体也无所谓客体。
人类与客观世界发生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从主体来说,人们时时处处地与现实世界发生着各种联系。作为高级生命,人类不仅有肉体的需要,而且还有精神的需要;不仅与现实有着种种物质上的联系,而且发生着种种精神上的联系。从客体来说,客观现实本身是无比丰富复杂的,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和属性。外部世界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不仅具有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属性,而且具有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属性。人在改变外界自然物形态的同时,也改变着作为自然物的人自身,如脑的进化。通过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着人类自身,使动物式的人逐渐变成社会文化人。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不断地拓展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领域,这是一个主体客体双向人化的过程。
人类的活动可分为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或称之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作为人类生活的两个方面也可以说是对于对象的两种把握方式,即物质生活是对于对象的物质性把握方式,而精神生活则是对于对象的精神性把握方式。作为有机的生命体,人类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就是从外界获得物质补充的活动,即生产劳动,这种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手段即通常所说的谋生的手段。精神生活必然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不能脱离物质生活而纯粹地去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且人们的精神活动也总是借助于一定的物质过程才能实现。但另一方面,精神生活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物质生活存在的形式。在被物质生活所限定的范围内,在这一可供选择的可能性范围内,精神活动以其所设拟的理想世界为范导而做出的选择决定着物质生活的实现方式,使得人的生活不仅自觉化而且意义化。
人与现实的精神关系具有不同的侧面,因而人类的精神生活也具有多种形式。但就其基本样式而言,则有三类,即指向外部世界的理论生活、指向人类自身的道德生活和指向二者综合的理想的审美生活。简称为求真、向善和爱美。这三种精神活动是三种本质力量的表现。人的本质力量指由人的本质所决定的,并且由此而形成、发展并具体表现出来的人的基本的属性、能力。所谓人的自由自觉性、社会关系的总和及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是由人的本质所形成的人的本质力量在生活中的表现。主体的本质力量是人和外界长期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历史在个体中的具体积淀。